⑴ 金融機構體系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體系主要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兩大類。
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能夠吸收存款並以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以下幾種:
中央銀行。它是貨幣金融管理機關,具有管理金融機構的職能。它在發揮國家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職能時,保管政府、公共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負債業務,也是其資金的主要來源。
商業銀行。也稱為存款貨幣銀行,是最典型的銀行,以盈利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形式為工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辦理結算業務的金融企業。
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也稱為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它是根據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並承擔投保人出險後的風險補償責任、擁有專業化風險管理技術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按其業務險種或業務層級可劃分為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存款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類型。
信託投資公司。它是以收取報酬為目的,接受他人委託以受託人身份專門從事信託或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它是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等組織。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面向企業、個人和機構提供各種資產管理業務,如賬戶分立、合夥投資、單位信託等;二是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它是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期貨類機構。它是從事商品期貨合約、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他相關活動的經濟機構,包括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交割倉庫等市場相關參與者。
黃金投融資機構。它是指主要從事黃金投融資交易,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和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包括黃金交易所、黃金結算所(公司)、黃金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的會員和非會員黃金投資機構等,如黃金交易所交易基金(黃金ETF)。
專業融資公司。它是指為特定用途提供融資業務的機構。它們以自有資金為資本,從市場上融入資金,多以動產、不動產為抵押發放貸款或提供資金,主要有不動產抵押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典當行等。
服務機構。它是指為接受信用提供服務的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擔保公司、徵信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此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也屬於廣義的信用服務機構。
⑵ 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1)現代銀行的產生和特徵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貨幣經營業,而後演變產生現代銀行。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要環節。現代資本主義銀行形成的途徑:①由早期高利貸性質銀 行轉化而成;②由資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銀行。現代銀行具有不同於貨幣經營業的特徵。 早期的現代銀行都是商業銀行,而後從其中分離出另一類型銀行--中央銀行。 (2)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一國金融機構按照一定的結構形成的整體。 各國金融體系各有特點,一般都包括以下三類環節: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 (3)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途徑:在各解放區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中國人民銀行,沒收官僚資本銀行,改造民族資本銀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大一統"金融機構體系。 (4)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改革 大體經歷了如下三個階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機構體系。③中央銀行制度下的金融機構體系。
⑶ 金融機構體系的一般構成
投資銀行是商業銀行的一種
商業性專業銀行與政策性專業銀行相對應,從事專門經營范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一般有其特定的客
戶,以盈利為目的。它們的存在是社會分工發展在金融領域中的表現,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要求銀行必須具有某一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專門職能,從而推動著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出現。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抵押銀行等。
⑷ 縣級金融機構包括哪些部門
金融經濟工作辦公室 經貿委 發改委 財政下屬的 擔保中心(公司),駐縣各銀行
⑸ 深圳:加強銀行業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
6月30日,深圳市政府公布印發《關於加強深圳市銀行業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指導意見》,綠色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滿足經營規劃、人力資源、經營規模、產品創新等方面建設要求,其中包括綠色融資余額占該綠色金融機構全部公司業務融資余額的比重不低於25%,且綠色融資余額較年初增速原則上不低於該綠色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增速的120%。
據了解,《指導意見》是為了加強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符合國際國內綠色金融發展趨勢,能助力實現國家戰略目標;加強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是深圳市吸收和推廣國家綠金改試驗區綠色金融發展成功經驗的重要舉措。
綠色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滿足以下建設要求,經營規劃:制定未來三年綠色金融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團隊,負責人具有兩年以上綠色金融相關業務經驗,配有不少於2名具備金融、環境等復合型知識的專職綠色金融客戶經理,並根據業務發展及時增配人員;經營規模:綠色金融機構的綠色融資余額占該綠色金融機構全部公司業務融資余額的比重不低於25%,且綠色融資余額較年初增速原則上不低於該綠色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增速的120%;產品創新:在總(分)行的指導下,持續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積極總結綠色金融典型案例。
經認定為綠色金融機構或者下設分支機構被認定為綠色金融機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分)行,可以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強化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優先支持綠色金融機構;各銀行的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情況將作為加分項納入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對各銀行的綠色金融績效評估體系;市、區人民政府及各部門在選擇合作金融機構和開展綠色金融相關試點工作時,可以將綠色金融機構建設情況作為參考依據之一。
此外,還有市、區人民政府的綠色企業(項目)、綠色融資主體及相關政務數據將優先與綠色金融機構對接;綠色金融創新項目可以申請我市金融創新獎貢獻獎或者特色獎,單個項目最高可以獎勵100萬元;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財政情況,通過貸款貼息、融資擔保、綠色金融人才培養和引進、綠色債券獎補等方式給予綠色金融機構支持;綠色金融機構創新示範意義較好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案例,將編製成冊面向各方宣傳推廣。
⑹ 如何把握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新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1)1948年—1953年:初步形成階段。1948年12月1日,成立的中國人民銀行,標志著新中國金融體系的開始,並逐步成為全國唯一的國家銀行。(2)1953年—1978年:「大一統」的金融體系。 其基本特徵為:中國人民銀行是全國唯一一家辦理各項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功能於一身,內部實行高度集中管理,統收統支。 (3)1979年—1983年9月改革初期。相繼成立了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 打破了 「大一統」 的格局。 (4)1983年9月—1993年初具規模階段。在此期間,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在1994年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為核心,以四大專業銀行為主體,其它各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機構體系。 (5)1994年—至今。 1994 年國務院進一步改革金融體制,建立了在中央銀行宏觀調控下的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的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機構體系。這一新的金融機構體系目前仍處在完善過程之中。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分業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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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縣級金融辦的重要工作職責有哪些
地方金融辦的工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的協調服務上,或叫「兩個基本點」:
一是協調金融機構服務地方建設,即要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好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二是協調地方政府服務金融機構,即要為金融機構的發展服好務,創造良好的環境。金融機構既包括「一行三局」等金融管理機構,也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商業性金融機構。
⑻ 14位金融機構編碼有證書嗎
有的,具有《金融機構代碼證》。
2009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陸續發布了《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規定》等標准和制度,為金融機構編碼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提供有力指導。開發建設了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為金融機構信息的注冊、查詢、驗證和管理提供了全國統一的信息處理平台,為發揮機構編碼信息金融機構「身份證」的作用奠定了堅實基礎。每年定期組織信息年度驗證,使數據質量不斷提升。
2014年,組織開展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碼證》發放工作,為不同金融監管當局和金融機構提供了快速身份識別、交易確認、共享信息的有效手段。通過制度體系、信息平台、有形載體及應用固化等手段,成功建立了金融機構編碼體系框架,形成了持續推進的專業化工作體制與機制。
(8)縣級金融機構體系建設指導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編碼》的相關要求規定:
1、覆蓋范圍不僅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傳統金融行業機構的法人機構及其具有經營許可的境內外分支機構、附屬機構,同時還包括了貨幣當局、監管當局及其派出機構、交易結算類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等機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適用於金融機構編碼管理的其他有關機構。
2、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開展了金融業機構信息標准化建設相關工作,以實現金融領域跨行業信息共享、提升監管水平、支持決策分析等為目標,對金融機構的編碼對象、機構分類標准、編碼規則實行標准化,並與國內目前已有的編碼體系實現對應、互為補充,共同發揮作用。
⑼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如何構建的
我國現復行的金融體系包括以下制機構:
一、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二、國有商業銀行:
1.中國工商銀行
2.中國農業銀行
3.中國銀行
4.中國建設銀行
三、股份制商業銀行主要有:
1.交通銀行
2.中信實業銀行
3.中國光大銀行
4.深圳發展銀行
5.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6.招商銀行
7.民生銀行
四、政策性銀行:
1.國家開發銀行
2.中國進出口銀行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五、主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中國人壽,中國平安等保險公司
2.中金公司,匯金公司等金融公司
3.中信證券,銀河證券等證券公司
4.上投摩根,泰達荷銀等基金公司
5.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6.國家外匯管理局
六、外資銀行和涉外金融機構。
1.匯豐銀行,東亞銀行等外資銀行機構
2.高盛集團等國際投資機構
3.量子基金等國際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