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說信託業是金融業的支柱之一
受託管理業務是信託機構依託信託制度所特有的權利重構、破產隔離等功能,服務於社會與經濟發展而開展的特定金融業務。信託公司是國內惟一明確規定主營業務為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年金基金和資產支持證券受託人業務,已成為目前兩類最為現實的受託管理業務。另外,單一資金信託、員工持股信託、股權管理信託、表決權信託、准資產證券化等業務也具有非常巨大的發展潛力。此外,公益信託、遺囑信託、土地信託等潛在市場都有待進一步培育和開發。
目前信託公司普遍開展的集合資金貸款類信託業務,一般僅停留在簡單的融資層面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相比沒有優勢可言。因此,未來信託公司應積極開發集合資金股權投資類信託業務,通過股權投資以及合作開發投資等形式運用信託資金,一方面可以發揮信託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具有籌集資金的融資功能。另一方面也體現出信託公司特有的直接投資的專屬優勢。積極參與基礎建設和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高速公路、橋梁收費權或經營權、環保產業、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經營權為投向開展專項資金信託,拓展業務空間。
資產管理在信託公司的經營活動中佔有重要地位。從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分析,信託公司從事代客理財的信託業務,不僅可以選擇證券投資,還可以運用信貸、拆借、項目投資等多種途徑進行組合管理;既能夠為委託人量體裁衣,根據委託人的需求在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訂立信託合同、管理信託財產,又能夠為委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滿足委託人的多種需求。同時,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對象非常廣泛,信託公司可以針對不同對象靈活設計,按照市場導向和社會需求可以開發出大量的資產管理創新產品,使信託的資產管理功能充分發揮。
信託公司要充分利用銀行與證券業的網點大規模銷售信託品種,這尤其是銷售個人信託品種最理想的渠道。另外,信託和保險結合的空間也極其廣闊。而且,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全面開放,國內信託業必須加快融入國際金融市場。信託公司應積極與國際金融機構建立戰略聯盟,通過合資合作等方式開展信託業務,以立足國內為基礎,適時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
信託業是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之一。但是一直以來我國信託業都處於弱勢地位,要有效地解決信託業的弱勢地位問題,除了信託公司自身應該自立自強、在社會上廣泛宣傳推廣信託文化、培育成熟的信託投資者之外,監管部門的相關政策與法規對促進信託業的健康發展極為關鍵。
任何創新產品和業務的推出,都需要配套的風險控制措施作為實施保證。因此,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信託業務創新的風險控制監管,並研究制定信託公司風險控制指引,以供信託公司參照執行。信託公司自身也應根據自己的情況建立風險控制體系,以「一法兩規」為依據,真正落實信託業務分賬管理;防止挪用或私自改變資金用途、規范關聯交易、加強信息披露、強化對風險的事前預測和運作過程的風險控制等業務操作守則和制度要求,特別是要對信託經理人的道德水準和職業操守有一個明確的職責表述,並要求其定期完成對信託業務執行風險控制點的監控報告等。
2. 金融創新的意義和作用
1.金融穩定維護金融穩定也包括銀行系統的穩定,而房地產貸款在其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的嶄新歷史階段,居民住宅狀況和城市面貌有了極大的改善,這是改革開放的巨大成就。而要大力和長期發展房地產業,就必須建立一個包括房地產開發融資體系和房地產消費融資體系的復合型的多元融資體系。總之,我國房地產金融體系都有待完善和發展,而長期穩定的金融支持政策又是實現我國經濟發展、改善人民居住水平、培育支柱產業必須的制度保障。 2.房地產個人投資者房地產投資有規模大、資金周期長及專業性等特點,這使得大眾投資者難以直接介入,但發展房地產金融(包括融資)相關投資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從目前我國的金融體制看,大眾投資者因為投資渠道狹窄而沒有得到有效運用。至2008年底,我國城鄉居民儲蓄余額近20萬億元,建立我國自己的房地產金融投資產品,將其中的一部分吸引到房地產產業上來,譬如讓散戶有機會去購入包括一些大型商業房地產的信託單位,讓他們享受到以往只有大型房地產發展商可以持有大型優質物業的權利,將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的持續穩定發展。 3.房地產機構投資者對國內許多機構投資者來說,目前我國由於金融市場不成熟、投資和融資產品少,加上國家對機構投資房地產有較大限制,還不能有較安全的方式投資房地產,這種情況已經被很多業內人士意識到,而一些投資和金融機構也意識到了這里所蘊涵的巨大的商機。幾年來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機構的一些人士也非常關心並願意參與到這個市場。因此如何順利地開展房地產融資和投資業務,已成為業界十分關注的問題。對機構投資者來說,投資房地產投資和融資對其業務的長期穩當和多元化發展都是有利和必須的。 4.房地產公司正如前面提到的,房地產開發具有投資大、周期長的特點。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業大貸款是推動房地產開發的主要資金動力,房地產開發非常依賴銀行貸款,大約70%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自銀行貸款的支持。因此在我國每當政府進行宏觀調控或房地產項目出現一些問題,許多房地產企業都面臨資金周轉困境,經營步履艱難,這也是造成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生命力較短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發展房地產金融包括投資和融資產品給房地產企業帶來了生機,房地產企業通過這些金融產品可以大大拓寬了融資渠道,減少了對間接融資的依賴,從而降低了經營風險。 5.商業銀行發展房地產融資創新首先可以滿足房地產市場對信貸資金的部分需求,尤其是在通過增加直接的融資渠道同時,使商業銀行本身也有更好的抗風險能力。從國際經驗看,一旦經濟不景氣或房地產泡沫破滅,呆壞帳比例容易升高,而實施房地產投資和融資渠道多元化使開發商有更多融資渠道同時對銀行的依賴減少。其次我國銀行房地產貸款業務發展很快,但當它發展到一定規模時,銀行可能會面臨較大的資金缺口,以及資金來源的短期性與住房貸款資金需求長期性矛盾;這無疑會帶來新的金融風險,不符合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償危機,產生金融風險。 6.證券市場 發展房地產融資創新對我國房地產投資者、房地產公司、商業銀行的積極作用現在大家已達成共識,但對證券市場的影響這方面討論的較少,事實上這一點很重要。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的產品結構不合理,高風險產品佔主要地位,在證券市場上的可交易品種,大約70-80%為風險較高的股權類產品;低風險產品品種單一,不但是市場規模小,而且品種極為單調,只有少量流動性較差的國債及少量企業債等,不能滿足廣大個人和機構投資者的需求。因此,大力發展低風險市場產品,包括更多房地產投資和融資產品,以使我國證券市場的產品結構趨於合理,是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重點之一。同時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來說,缺少投資產品,同樣會減低吸引外資能力和成為國際和地區金融中心的地位。信用衍生產品和投資型結構產品的發明與創新以及市場的發展,有助於保持金融穩定,因為這些產品和市場活動加速了信用風險和負債壓力的分散和緩釋。傳統上由銀行業機構背負的經營風險,在更廣泛的領域和基礎上分散到各類投資人身上。由此,銀行業機構承受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可得到一定的加強。
但是,信用衍生產品和結構性投資產品及其市場活動確實又給銀行業帶來了新的風險和薄弱環節。因為上述的這些好處,必須基於市場要有很好的法律環境,有很好的比賽規則,更重要的,取決於所有次級市場上的高流動性。如果這種次級市場上的流動性遇到中斷的風險,整個金融穩定就會出現較大的問題。這種次級市場的流動性中斷,主要源於市場參與者同質同類,源於對流動性的期望和現實的差距。
3. 產業金融的一體化
產業金融的系統運作是實現產業與金融的一體化,實現系統性的運作。產融一體化也就是產融結合,是指產業與金融業在經濟運行中為了共同的發展目標和整體效益,通過參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參與等方式而進行的內在融合。產融結合是企業達到相當規模後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經之路。這種模式是國內外眾多大型企業集團發展的軌跡之一,當今世界500強企業中,有80%以上都成功地進行了產融結合的戰略行為。 世界產融結合的歷史可以劃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是產融自由融合時期(20世紀30年代之前),發達國家實行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政府對金融業和產業的融合方式基本採取放任自流的政策;第二是金融業分業管理時期(20世紀30年代—70年代末),三十年代的大危機引起了人們對壟斷和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混合的疑問,於是美國率先實行銀行業和證券業的分業經營,其他國家也大多追隨美國的模式,使產融結合進入了以金融業分業經營為主的時期;第三是產融結合的曲折前行時期(20世紀80年代—20世紀末),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普遍發生了經濟滯脹,有關放鬆金融管制、實行金融自由化的政策主張迅速興起,金融創新成為這一時期學術界和實業界爭議的話題;第四是產融結合蓬勃發展時期(21世紀初至今),全球經濟蓬勃發展,金融創新從理論走入實踐,產融結合多樣化發展,融合的程度不斷加深。
中國企業產融結合主要有三種模式:
第一,「產業+商業銀行」模式。該模式是大型國企通過參股或新成立商業銀行來實現產融結合。如首鋼集團成立華夏銀行。
第二,「產業+保險公司」模式。 該模式是大型企業參股或自身成立保險公司的產融結合模式。
第三,「產業+財務公司」模式。該模式是大型國企設立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產融結合模式。
中國的產融結合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產業資本向金融資本融合階段(20世紀80年代後期及90年代初的起步階段)。中國產融結合的起步主要是由於政府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戰略。其基本動因是資本的擴張需求,主要表現為工商企業參股金融企業。第二是產融結合的治理階段(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大量的產業資本開始進軍金融產業,組建、參股證券、信託等金融機構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混亂狀況。中央政府於1995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不允許參股企業,一些商業銀行開始退出產業領域。這一階段產融結合的主要動因是資本的盈利性需求,普遍追求最高收益率的經營模式使不少商業銀行盲目創新業務,產融結合風險初顯。第三是產融結合的曲折發展階段(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隨著資本市場的高速發展,產融結合的發展也呈現出勢頭迅猛的態勢。
中國產業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動因
從企業發展的角度來看,選擇產業金融發展戰略的企業家一般認為產融結合不一定能保證公司的成功,但公司高水準的發展則一定依賴於成功地產融結合。全球化競爭壓力------面對跨國公司及其附屬金融公司的進入,產業集團有趕超國外巨頭,進軍世界500大的目標;當然也有多元化經營、分散風險的動機;有分羹金融業的企圖;甚至還有裝點門面,提高企業形象的需求。 入股銀行之後,固然不能隨心所欲獲取資金,但在與其他企業同等條件下,在合乎銀行向股東融資的各種法律規定之後,在融資上的便利顯而易見。第一,我國金融行業的高進入壁壘導致整體行業較高的利潤水平;中國整體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金融發展的相對滯後導致金融業的高速發展前景預期。這吸引產業資本的介入,在資本產業轉變過程中,產業資本實現了現實增值,提高了增長預期。第二,我國金融企業自身基於其運營機制的改變而需要外部資本的介入。加入wto和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促進金融業對外開放引入戰略投資者,對金融企業自身的發展大有裨益,進一步,這還有助於金融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
中國的產業金融混合資本集團
當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實現結合之後,整個集團的內源性融資能力得到大大加強,其外部融資能力也得到大大提高。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產生大量資本需求的環境下,這對企業發展有著至關的作用。目前,產業金融混合資本集團呈現出迅速發展的趨勢。其主體企業主要有上市公司和知名國內集團,其實體產業范圍為成熟具規模產業,進入的金融領域包括信託、租賃、銀行、保險以及證券。
中國產業金融發展的先行者
金融集團VS金融控股』: 美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德國的全能銀行是金融綜合經營最典型兩種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不能從事非金融業務,而金融集團則沒有這方面的嚴格限制。
《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的調查顯示,在3515家樣本企業中,有530家非金融企業同時投資了兩種類型以上的金融機構,其中46家達到了控股地位;有230家金融機構跨行業投資了其它類型金融機構,其中66家達到了控股地位。該報告指出,「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業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是適合我國國情的綜合經營模式」。
中國產業資本進入金融的誤區和問題
戰略方面------輕實業、重金融;重外部金融,輕內部金融;重金融機構投資,輕金融工具運用;重短期財務回報,輕提供長期金融服務.
操作層面------資本金來源並不符合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規定;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和黑箱操作; 多個部門牽頭多頭出擊金融,有財務部門牽頭的,有下屬投資管理公司牽頭的,所以內部政策、利益怎麼協調,治理結構如何完善,都是這些企業需要面對的問題。
風險控制方面------缺乏風險意識,沒有提前或及時建立健全風險控制體系和專業管理團隊;同時存在資金違規進入高風險市場等問題。
制度、配套的政策和監管等方面------從西方市場經濟發展的普遍趨勢看,以巨型化、集團化產業企業為主體的產業資本和以壟斷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為中心的金融資本相互依存性日益增強,從外在信貸聯系轉向內在資本結合,形成「金融資本」,並在政治中發揮重要作用。 從我國情況看,產融結合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必然規律,金融混業經營也不可避免,加上國內金融壟斷及金融服務提供不足原因,難免有不少企業「試水金融」。由於缺乏對所謂「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法規,在信息、監管協調等方面還存在許多難點,實際監管中也存在執行不力等原因,造成了「產業金融熱」中許多不規范、不透明的操作黑幕。
產業金融集團重外輕內的反思
目前國內不少企業在上市後醉心於圈錢,而疏忽實體本業的持續發展,本末倒置,以至於失敗.當實體企業進一步進入金融業時,不少試水者會因未能夠深刻理解金融以實體為支撐為根本,而錯失產融結合良機.國內產業金融集團可以直接學習和借鑒的是:香港同行之經驗以及先行者德隆農凱金信等教訓。將積極為其實業系統緊密合作夥伴、客戶和供應商等提供借貸、租賃、投資銀行等金融服務作為重點。將產業鏈資源整合作為核心戰略,不斷夯實主體根基,將旗下金融項目作為主體產業發展的配套工具,而非賺取暴利或暗箱遮掩物體……與此同時,金融機構的運營者也始終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為中心.因為金融工具的杠桿功用與實體經濟的支點功用之關系是一體的,缺一不可成戲.
4. 信託公司如何創新發展 經營的幾點思考
理財信託產品規模不宜過大 信託投資公司主要職能需要各方面先明確,是受託理財,活動范圍主要與資本市場相 關。狹義的理財為證券投資理財,信託公司主要可通過兩個途徑從事受託理財:1)發起或控股證券基金管理公司,發行基金產品;2)自行發售理財信託產品。為吸引更多客戶,信託投資公司應同時提供這兩類理財產品,控制好兩類產品的比例,理財信託產品的規模目前似乎還不宜過大。雖然理財信託具有某種靈活性,但整體來看還不如基金,因為在投資人眼裡它缺乏流動性、安全性、標准性,導致信託公司只能以收益性來吸引客戶,從而自身承擔了信用風險。
必須保持一定的主營業務規模 各公司在培育有潛力的信託業務(如員工持股、租賃、託管等)的同時,必須保持一定的主營業務規模,以維持穩定的業務收入。從經濟學原理分析,佔有相當市場份額的公司具備較強的定價能力,這一點在我國部分行業龍頭的上市公司身上得到充分體現(如中集集團、雲南白葯等)。但目前信託公司在主營的理財業務上飽受競爭和擠壓,談不上有多少市場份額,從而缺乏定價能力,難以提高利潤率。所以信託公司要保證一定的業務收入,離不開一定的業務規模。各方應盡早就此達成共識並促進之。 提高手續費收入的佔比 信託公司要提高手續費收入在業務收入中的佔比。這也是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共同追求。在資本市場相對發達的美國,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體的營業信託頗具發展規模,其大型信託經營機構(如北方信託公司)的非息收入佔到業務收入的相當比重。由於我國目前信託產品流動性欠缺,所以短期內房地產信託和資產證券化難以貢獻較多的手續費。相比之下,年金業務由於年金規模預計逐年增長且信託公司可充當多種角色,而有望成為信託公司手續費收入來源之一。 風險控制與風險管理雙促進 既要創新求發展又要完善風險控制並實行全面風險管理,兩者相互促進。銀監會借鑒國際經驗,對國內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的規定日趨細致。商業銀行在其督導下,在風險管理上已經走在金融業的前列。成熟的風險管理貫穿業務的始終,通過定量手段識別、監測和控制各種風險。前面提到的保持一定的業務規模以及提高手續費收入佔比,可以說也都與風險管理有關,風險管理不完全是風險管理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適當的業務規模能起到分散風險的作用。增加手續費收入的比重一般來說能降低風險。
5. 科技型企業融資模式創新模式有哪些
一、金融制度創新
1、加大直接融資力度
發展資本市場是基礎設施投融資創新的基本保障。要逐步解決資本市場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要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資本市場改革和創新的力度,要更大范圍鼓勵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市政公用企業發行債券融資;要加快市政債券的發行試點;要鼓勵地方優質公用事業上市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通過融資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再投資建設;要鼓勵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2、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
對於城市基建設施而言,所需資金額度較大,而不少地方的中小城市商業銀行,往往無法滿足。這是與它們的資本實力、科技水平、機構布局以及資本充足率、單一客戶貸款比例等監管指標有關。如果一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佔用了中小銀行的大部分貸款資金,將不僅影響銀行的風險管控,也會影響到銀行的盈利水平。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生存壓力較大,競爭弱勢明顯,缺乏進一步發展壯大的後勁和空間,無法為該地區的城市建設融資工作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
因此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可以發揮其在撬動社會資金中的杠桿作用。相關省份省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省級大型企業集團為基礎,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通過介入和做大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擔保公司等,發揮其在城市建設中的強大投融資功能。適當時機,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改制重組上市,保險資金進入基礎設施投資領域等,發揮這些機構在資本市場的強大融資功能,推動和支持城市基礎設施的融資和建設。
3、加快金融產品創新
政府應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金融服務機構結合地區實際,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同樣對於規制可以採取「摸著石頭過河」的策略,通過放鬆規制來激勵創新並在創新中改善和強化規制。建立良好的友好型、優勢型的市場化籌融資環境,不斷創新融資手段。為使城市建設能夠融到足夠的建設資金,融到低成本的建設資金,應積極推進信託、資產證券化、產業基金等金融工具,搭建城市建設市場化籌融資平台。
二、信用制度創新
1、加強政府的示範與推動
在信用主體結構中,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場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及整個社會信用都是基於政府信用來推動和發展的。因此,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必須首先以樹立政府信用為重點,充分發揮政府信用社會信用建設中的無可替代的示範激勵作用。為此,政府職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權力政府」轉變為「責任政府」,以規范、高效的行政服務創建政府信用;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解決好依法行政,誠信行政的問題;要將信用環境的建設列入地政府政績考核目標,促使地方政府大力推動和建設金融基礎設施,發展和維護全社會的信用平台。
2、加強信用制度建設
在美國,已經生效的金融市場信用管理法律有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債務實施法、平等信用機會法等十多項。這些法案構成了美國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的法律環境。目前,我國尚未出台一部針對地方政府信用的專項法律來規范地方政府的行為(如《政府信用法》、《公平信用報告法》等),以突出政府必須守信利民的執政觀念,並有效遏制和懲戒政府信用缺失行為。我國作為一個信用建設的後發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才剛剛起步,漏洞明顯,法律的嚴密性欠缺。地方政府可以從我國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對信用機構的設置,信用管理體制的模式,信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政府、商業銀行以及其他主體在信用體系設中的地位、權利與義務以及失信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的規定細則和補充,從而為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
3、加快建立信用公共資料庫
信用資料庫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必的基礎設施。要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門、銀行、工商機構的個人的、企業的信用信息收集起來,成為一個信用信息公共資料庫,此基礎之前,逐漸把信息庫組的信息擴大到公檢法機關,實現政府、金融機構、業、個人等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圍內的共享共用,使失信者無處可藏可騙,守信者處處可得到授信。地方政府應加快做到完全開放徵信公共服務平台各類信用信息,平台資料庫埠與國家徵信服務平台正式對接,與國內其他各地區信用信息資料庫互連互通,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守信得益、失信難行的良好環境。
4、要加強信用中介機構建設
信用中介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中介包括信用調查公司、信用徵集公司、信用評價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信用保險公司等,其立業的根本都是獨立、公正、客觀、平等地以客觀身份為社會各界提供信用產品或服務。既要通過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扶持信用中介的建立和發展,又要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強化職業道德規范,對不講信用,出具虛假評估、審計、驗資等報告,擾亂市場秩序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清理;對觸犯法律的,要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 信託公司的制度優勢比其他金融子行業是如何體現的
所謂信託的制度優勢是個相對的概念,任何金融子行業都有其合理的發展理由。信託制度本身具有一些特點如「破產隔離」等,能夠留下一些探討的空間,與其說是一種所謂的優勢,不如說是具有特點比較合適。信託在中國目前的金融監管環境下,具有連接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產業市場三大市場的特性,與主流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具有一定功能的互補性,這從某種角度表現出一種所謂「優勢」的表象,但是,金融同質化競爭是種必然的趨勢,最終信託機構也將會發展為激烈競爭、充分競爭的機構。
7. 誰知道產業金融創新平台是做什麼的
狹義的金融創新是指微觀金融主體的金融創新,主要是指由於金融管制的放鬆而引發的一系列金融業務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廣義的金融創新則不僅包括微觀意義上的金融創新,還包括更為廣泛的金融創新,包括金融發展史上曾經發生的所有的金融創新,如:金融業務、金融工具、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觀念、金融體系等的金融創新。
8. 談談國外的信託業發展對中國有何借鑒意義
1、重塑信託形象,普及社會的信託意識。發達國家的信託業之所以發達,主要原因是其版信託觀念早已根深權蒂固。信託業的發展基礎首先是受信於民
2·對信託業的職能進行合理定位。借鑒發達國家信託業的特徵,要使信託業能健康、長遠地發展下去,必須結合我國國情對其進行一個基本、合理的定位。
3·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
4·立足本國,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信託公司融入國際金融市場的步伐加快,主要表現在信託機構和信託業務的國際化。
5、抓住市場,開創信託業務新品種。
9. 信託業的行業特點
(1)相關法規的滯後性與外部環境趨於完善並存
盡管我國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信託法律體系尚不完善,相對信託實際業務的需求仍顯滯後,如日本除基本法中設有《信託法》、《信託業法》、《兼營法》外,還設立了種類齊全的信託特別法,主要包括:《貸款信託法》、《證券投資信託法》、《抵押公司債券信託法》等等。但應當說當前我國信託業面臨的外部環境比起信託業發展初期,已發生了明顯改善。首先是法律環境的改善。
除2001年分別正式頒布、實施了我國第一部《信託法》之外,同年還制定出了《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並在2002年5月再次對該管理辦法進行了大規模的修訂,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已出台。其次是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全國保留的六十家信託投資公司已大部分完成重新登記,重新登記後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內控制度、資產質量、專業人才隊伍都進行了重大重組和整合,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有了較大提升。
特別是我國入世後,伴隨著經濟環境全球化的趨勢,信託業的國際競爭與合作日趨顯露,信託業的發展空間得以巨大拓展。與此同時,我國連續十幾年創造經濟增長率7%以上的奇跡,GDP總值2002年已超過10萬億元人民幣,經濟總量居世界第六位,財產積累和可支配主體多樣化,各類發展基金和公益基金的日益增加,居民個人的貨幣擁有量(居民存款已達10萬億人民幣)及金融性財產快速增長,國企改革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要求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必須加以改革。
這一切均要求迅速建立和完善一個以法人信託市場、個人信託市場以及公益信託市場共同構建的信託市場體系,建立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信託理財機構和理財專家隊伍,提供種類齊全、多元化的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的信託品種和相關服務。一個信託業強勢崛起的時代已經到來。
(2)傳統業務的局限性與信託品種不斷創新並存
傳統的信託業務實際上大部分基本都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信託范疇,不僅容易產生運營中的不規范,而且也很難為信託公司的長遠、可持續性發展提供依託。雖然在當前特殊和轉軌期,還有部分信託機構較大程度的依靠資本市場投資、資金委託貸款等傳統業務維系,但是一個更加廣闊的充滿希望和挑戰回歸本業的信託市場空間已經打開,一大批觀念超前,按市場化規則運營的信託公司,運用全新的金融工具,按照市場導向和社會需求開發出大量的創新信託產品,例如:基礎設施建設信託、教育信託、房地產信託、土地開發信託、MBO資金信託、租賃信託等等,從而使得信託業亮點頻頻,真正具備了金融支柱的態勢。
(3)總量規模的控制性與信託機構相對稀缺並存
中國的信託機構自改革開放以來,最高峰時達一千餘家。經過最近一次的重組整合之後,只保留了六十家,從數量上有了大幅度縮減,從業態的影響以及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度上表面看似乎有所減弱,但與之相伴而至的是信託機構作為一類可以提供多元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金融機構同時具有了資源的稀缺性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02]第5號令,《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信託業,任何經營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信託投資」字樣。面對我國巨大的信託市場需求,現存的信託機構無疑面臨著一次空前難得的發展機遇。
(4)分業管理的專業性與信託業務多元化並存
我國目前採取分業經營的金融體制,在對信託業規范管理的同時,也對信託業「金融超市」的特色帶來一定約束,但分業經營的管理模式對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也同樣具有約束效應。
相比之下,信託業由於其經營范圍的廣泛性,產品種類的多樣性,經營手段的靈活性和服務功能的獨特性,可以對不同種類的市場需求和服務對象,通過信託品種的創新設計、組合運用,對信託財產和自有資金採取出租、出售、貸款、投資、同業拆放、融資、租賃等多種方式,全方位滿足各類市場需求,具有極明顯的綜合優勢。
信託業的優勢展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產權靈活配置。信託關系依據主體自治原則,可以設計出一種全新的信託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結構。信託當事人一經簽訂信託合同,就把運用、處分、管理權分離給受託人。信託合同對信託財產的運用、管理、處分有著嚴格的規定,受託人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方式進行運作。這種利用信託受益權對法定權利進行重新劃分的機制,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科學的制度安排,是信託所特有的制度優勢。
(2)破產風險隔離。根據信託財產獨立性要求,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相區別;受益人除享有約定的權益外,不得在信託存續期間對信託財產提出要求。信託財產獨立性是信託制度最重要的法律原理。它使得一項信託業務的信託財產與委託人、受益人的其他財產,受託人的固有財產以及其他的信託財產之間的風險隔離開來,大大減少了信託財產所面臨的風險。
(3)信託機制具有混業經營的功能,具有天生的混業經營優勢。信託財產形態多樣,可以是貨幣、有形資產、知識產權、動產、不動產等。信託財產運用方式亦同樣具有多樣化、個性化等特點,它可投資於證券、實業,也可用於租賃、擔保、貸款等。在我國目前金融分業經營的體制下,信託(投資)公司是惟一可以涉足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產業市場及連通實業與金融的多功能金融機構,可以在三者市場之間進行流通、結合,充分發揮投融資的雙向功能。
(4)信託創新具有個案化、靈活性的特點。信託之所以能夠在現代經濟生活中獲得廣泛應用,關鍵在於其更能體現以人為本,可以根據不同投資者的喜好和不同項目的特性,量身定做各種個性化的非標准信託產品,通過集合投資、專家理財,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投資者多樣化和特定的需求。這種可以根據委託人的喜好和不同項目的特性進行個性化、靈活性產品設計的優勢,是其他金融機構所無法比擬的。
3.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創新
信託財產轉移與管理、長期規劃、彈性靈活是信託的主要內在機制特徵,信託應用空間十分廣闊,而創設信託所要實現的目的,與法學家們的想像力一樣是沒有限制的。所以信託創新將會隨著人們需求的變化而不斷發展。同時,信託理財專業化的趨勢亦愈加明顯,理財效率將進一步提高。資產證券化、年金信託、表決權信託、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治理中的持股制度安排、社會福利與社會公益事業的運行機制等將成為信託創新的重要領地。
10. 產業金融的定義
產業金融(Instrial Finance)
產業金融是一門全新的學科,主要研究產業與金融的相互融合,互動發展,共創價值。產融結合,產業為本,金融為用,產融一體化是必然大勢。產業金融是一個系統工程,南京大學教授錢志新指出其商業模式包括三個組成部分:第一、產業金融是一個產業發展的金融整體解決方案;第二、產業金融的基本原理為四個資本化,即資源資本化、資產資本化、知識產權資本化、未來價值資本化;第三、產業金融的實現路徑有三個階段,即前期的資金融通,通過資源的資本化解決資金的融通;中期的資源整合,運用融通資金培育核心能力,通過核心能力整合社會資源;後期的價值增值,在整合資源的基礎上創造價值,通過資本運作放大價值。發展產業金融前景廣闊。
產業金融 VS 商業金融
以滿足生產者的融資需求為主要功能的金融體系稱為「產業金融」;以滿足儲蓄者的投資效用為主要功能的金融體系稱為「商業金融」。 典型的產業金融模式是日本和德國模式。日本產業金融模式是以主辦銀行制度為特徵的,德國產業金融模式是以綜合銀行制度為特徵的。雖然產業金融在促進產業成長和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帶來一些問題。在後工業化社會中,包括日本、德國在內的產業金融體系面臨改革,向商業金融體系轉變。產業金融就是利用金融為產業服務,產業是根本,金融是工具,利潤是目的。產業金融形式多樣,應用靈活,創新無限,無處不在,對於有些企業而言只要能夠找到一兩種適合自己的模式就會產生巨大的效益,比如GE租賃,比如UPS的信貸。借鑒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證券聯合會、國際保險監管協會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產業金融混合集團可以界定為:「在同一控制權下,在各實體產業、以及銀行、證券、信託、保險等金融服務業中至少一個行業以上大規模提供服務的由產業公司發展而成的混合經營控股集團」。產業金融混合集團的資本基礎來源於實體產業的利潤積累,採用控股公司的組織形式,其主要資產是不同子公司的股票,經營范圍橫跨含金融業的多個行業。產業金融混合集團的控股母公司為一個非金融機構的經濟實體,不具有金融許可證,但其全資或控股擁有包括銀行、證券、信託、保險等一種或多種金融性實體和其他非金融性實體。這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獨立對外開展業務,承擔相應責任。由於控股關系,子公司的最高決策層及其重大決策都直接或間接受制於控股母公司,子公司的具體經營單元戰略服從和服務於產業金融混合集團的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