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租賃公司是如何創建的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
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多數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
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的原則,對租賃公司也要求獨立經營,金融租賃公司正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
截至2015年6月末,全國共有39家金融租賃公司,主要是「銀行系」,共有23家;控股股東為資產管理公司的有4家;其他類型的有12家。
② 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是多少
從規模和市場份額來說,我國融資租賃公司主要可分以下兩類:一類是沒有金融牌照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和一般的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另一類是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賃公司。
截止到2009年底,全國金融租賃公司共有12家,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有147家,其中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有37家,外資以及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有110家。
(1)金融租賃公司發展現狀
自從2007年3月以來,新修訂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設立或者參股金融租賃公司,這是商業銀行推出租賃行業10餘年後再次進入融資租賃行業。目前,已經有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等9家銀行先後獲准組建金融租賃公司。
預計,銀監會將會批准更多的符合資質的銀行設立租賃公司,一方面,金融租賃業務黑是目前商業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實現業務多領域、收入多元化的現實選擇;令一方面,大批商業銀行介入租賃行業後,其資金實力以及目前充裕的流動性,有望使得租賃資金來源得到保障。
表6:主要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
公司名稱 注冊資本(億) 注冊地 出資銀行 成立時間 租賃業務范圍
工銀金融租賃公司 20 天津 中國工商銀行 2007.11 船舶、飛機、大型設備
建信金融租賃公司 45 北京 中國建設銀行
美國銀行 2007.12 電力、鐵路、船舶,航空,建築,運輸
交銀金融租賃公司 20 上海 交通銀行 2007.12 電力、石化、航空、船舶
民生金融租賃公司 32 天津 民生銀行 2008.4 飛機、船舶、冶金、能源、基礎設施
招銀金融租賃公司 20 上海 招商銀行 2008.4 煤電、大型設備,環保、公共基礎設施
國銀金融租賃公司 80 深圳 國家開發銀行 2008.5 飛機、能暈、電信設備
除了銀行系的金融租賃公司以外,還有華融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江蘇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和昆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等其他金融租賃公司。
截至2009年底,這12家由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租賃資產余額總計達到1507.3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77.79億元,利潤總額22.36億元,分別比2008年增長了120%、80%、61%。
重點企業介紹:
《1》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設立,注冊資本50億元人民幣,它是國務院確定試點並首家獲中國銀監會批准開業的由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也是國家確定濱海新區發展戰略後落戶新區的最大法人金融機構之一。該公司依託中國工商銀行的強大實力,以國際化的視野、市場化的機制、專業化的品質,提供各類租賃產品以及租金轉讓與證券化、資產管理、產業投資顧問等金融產業服務,定位為大型、專業化的飛機、船舶和設備租賃公司,秉承工行在機、船、設備租賃融資方面的專業基礎和優良的企業文化,建立了完備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體制。
《2》國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國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國家開發銀行對原深圳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進行股權重組並增資後變更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為80億元人民幣,是國內注冊資本和資產規模最大的金融租賃公司以及深圳市注冊資本第二大的金融企業法人。公司經過近十年的開拓與創新,在飛機融資租賃、經營租賃、收購帶租約的飛機資產、航材及機場設備租賃等航空租賃業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截止2009年10月底,公司總資產達人民幣303億元,累計實現租賃業務總額達人民幣310餘億元。
《3》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4月,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首批5家擁有銀行背景的金融租賃企業。公司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創建,總注冊資本達32億元人民幣,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資26億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81.25%,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出資6億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18.75%。
《4》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成立於1984年的浙江省租賃公司,是國內最早成立的融資租賃公司之一。公司總部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設有寧波、金華分公司。該公司成立20多年來,在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已在企業技術改造、公共交通、工程機械、環保能源、醫療、印刷、船舶等領域為3700多家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累計租賃投資額達750億元,業務覆蓋全國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為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5》昆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昆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0年7月底,是我國首傢具有裝備製造業背景的金融租賃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金為60億元,其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重慶機電控股(集團)公司分別出資54億元和6億元,注冊資本金規模在國內排第二。公司的經營方向主要有:1、服務中小企業;2、支持裝備業的發展;3、圍繞中石油開展業務。
(2)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現狀
從2008年國家開始實行內資租賃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工作以來,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從最初的9家發展到了現在的37家,涉及的租賃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到飛機、船舶、機器設備、公共交通燈領域,我國的融資租賃行業有了長足的進步,並且逐步發展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新路徑。
重點企業介紹:
《1》長江租賃有限公司
長江租賃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商務部批準的首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是目前中國國內資產規模最大、資產質量最優的內資租賃企業,並且在2008年被認定為國際第一個高新技術企業的租賃公司。該公司的優勢業務是航空租賃業務,並且逐步拓展到船舶、能源、城市基礎設施、機械設備以及附帶技術租賃等業務。
《2》萬向租賃有限公司
萬向租賃有限公司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認定的國內首批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租賃公司。 自成立以來,依託萬向的品牌和實力,不斷創新經營思路、服務品種,先後承接了一千多個大中型項目,累計實現租賃總額近80億元,對承租企業及地方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公司業務包括大型生產設備租賃、交通運輸設備租賃、公共基礎設施租賃、工程設備租賃、金融設備租賃、醫療設備租賃等,涉足產業包括化工、醫葯、輕紡、通信、機械、建材等多個領域,業務分布全國各地。
(3)外資以及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現狀
外資以及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主要是利用外資,從國外引入先進設備從事租賃業務的企業。在我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租賃公司是成立於1981年的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截止至2008年底,外資以及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總資產已接近500億元。
重點企業介紹:
《1》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於1991年成立於沈陽,系中外合資的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專業公司。在經歷了十年發展之後,公司由渾河北岸的沈陽南遷至浦江之畔的上海,並創建了獨具特色的保障租賃資產安全的質量控制體系,遠東租賃獲得股東信任,於2004年再次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達到6047萬美元。該公司主要從事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設備、通訊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電器、儀器、儀表(包括單機及技術成套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設備及其附帶技術的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幣融資性租賃業務。
《2》麥格理租賃(中國)有限公司
麥格理租賃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金融租賃服務,主要為科技行業提供運營租賃,特別專注於計算機設備、網路及其他辦公設備,以及電訊及半導體生產設備。此外,該公司還有意把業務拓展到飛機、飛機引擎、車輛以及一般生產設備的租賃。
③ 金融租賃公司成立需要哪些程序通過哪些些部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加強對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三條 金融租賃公司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公司法》的規定,並在其名稱中標明「金融租賃」字樣。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他公司名稱中不得有「金融租賃」字樣。
第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機構設立及管理
第五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金;
(二)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章程;
(三)具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金融租賃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五)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中國人民銀行審查金融租賃公司設立申請時,要考慮國家經濟發展需要和融資租賃業競爭狀況。
第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億元。
第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須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八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起人方可進行金融租賃公司的籌建工作。申請籌建金融租賃公司,須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建申請書,其內容應包括擬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名稱、所在地、注冊資本金、股東及其股權結構、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包括發起人情況(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隋況、資信狀況、近3年資產負債及利潤狀況)和市場預測情況;
(三)擬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組織章程;
(四)籌建負責人名單及簡歷;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租賃公司籌建申請的答復期為3個月,如未獲批准,申請人在6個月內不得再次提出同樣的申請。
第十條金 融租賃公司籌建期限為6個月。逾期不申請開業或籌建期滿未達到開業標準的,原批准籌建文件自動失效。籌建期內不得以金融租賃公司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建工作報告和申請開業報告;
(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股東投資能力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股東貨幣資金入帳證明;
(三)金融租賃公司章程;
(四)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詳細履歷及任職資格證明材料;
(五)從業人員中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員的證明材料;
(六)擬辦業務的規章制度和內部風險控制制度;
(七)工商管理機關出具的對擬設公司名稱的預核准登記書;
(八)營業場所和其它與業務有關設施的資料;
(九)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開業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憑該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金融租賃公司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無正當理由3個月不開業或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吊銷其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條件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改變組織形式;
(三)調整業務范圍;
(四)變更注冊資本;
(五)調整股權結構;
(六)修改章程;
(七)變更營業地址;
(八)變更高級管理人員;
(九)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變更《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上有關內容後,需按規定到中國人民銀行更換許可證。
第十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股東及其投資比例應符合《公司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不得吸收自然人為公司股東,但採取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形式,並經批准上市的除外;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吸收外資人股。
不過金融租賃公司比較難申請,最好是辦中外合資的融資租賃公司,這種公司的審批權已下放到市工商局。
④ 金融租賃公司定義
如果有錯,應該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為主」
參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⑤ 我國最早的融資租賃公司是何時成立的
據我們所知我國最早的融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是在1981年 成立的。例:1979年7月9日,我國頒布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10月4 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在北京成立,成為我國 利用外資的主要窗口之一。不久,中信公司董事長榮毅仁提出創辦國際 租賃業務,以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11月初,中信公司開始與日本東方 租賃公司探討合資成立融資租賃公司,以期共同發展租賃業務。1980年初,中信公司根據榮毅仁董事長赴歐考察後所提建議,派小組去日本考察現代租賃業,試辦了第一批融資租賃業務,並取得了良好的 經濟效益。其中包括:為河北涿州編織廠引進編織機;為北京首都出租汽 車公司引進200輛日產轎車;同時,又為民航引進一架美國波音747-400 大型客機穿針引線,同瑞士一家跨國公司通過杠桿租賃達成引進協議。1980年6月2日,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籌備組在北京陶然亭公園 舉行招待會,宣布籌備組成立。11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以(80)匯綜 字第1022號文答復東租籌備組,同意在國內開展租賃業務使用外幣計 價結算。為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在國內開展租賃業務打開了政策之門。1981年4月15日,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在北京展覽館舉行招待 會,慶祝首屆董事會召開。4月18日,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取得營業執 照,開始營業。至此,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發起,北京機電設備公司、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日本東方(ORIX)租賃公司等出資組建的中國融資租賃公司。
⑥ 什麼是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詳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或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租賃業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實物租賃公司,一類是金融租賃公司。兩個的區別點主要在,前者最終只轉移使用權,後來最終要轉移所有權。
因此,金融租賃公司實際是一家金融機構,與銀行不同在於,銀行貸款給企業,企業用於購買設備,以先付息後歸還本金。金融租賃公司是先購買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企業,企業付租賃費,比如付五年的租賃費,五年租賃費的總和等於基金加利息。
(6)金融租賃公司成立於擴展閱讀:
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的發展
起源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起源於1981年4月,最早的租賃公司以中外合資企業的形式出現,其原始動機是引進外資。自1981年7月成立的首家由中資組成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到1997年經原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共16家。
1997年後,海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廣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武漢國際租賃公司和中國華陽金融租賃有限公司(2000年關閉)先後退出市場。目前,經過增資擴股後正常經營的金融租賃公司有18家,它們主要從事公交、城建、醫療、航空、IT等產業。
發展
融資租賃是不同資本市場之間進行資源傳導和資本形態轉化的有效機制。由於融資租賃具有其他籌資方式所不可比擬的優點,所以國際上已普遍使用之,其發展速度也首屈一指。八十年代初,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被引進中國,在近20年來中國租賃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因各種原因。
金融租賃公司普遍存在著經營范圍較為混亂、在高風險領域投資規模過多過大又疏於風險控制與資產管理,加之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健全,租賃業發展的四大支柱(法律、監督、會計准則和稅收)不配套,導致了一些金融租賃公司面臨著資產質量惡化,出現嚴重的支付困難、正常的業務經營已難以為繼的狀況。
完善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育完善,法律、監督、會計准則和稅收環境對租賃業的支持力度越來越大,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要求。
十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組織商務部、中國銀監會等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結合國情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數易其稿,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二次徵求意見稿)。
融資租賃立法將推進融資租賃業市場化進程,盤活固定資產、優化資源配置,滿足企業技術改造的要求,提高企業技術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引導消費。
增加行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融資租賃的立法將促進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發展,在加快折舊、呆帳准備,流轉稅繳納、關稅繳納、外匯結算資金來源等方面給予了重大政策扶持,宏觀政治環境十分有利於中國租賃業的發展。
前景
未來的幾十年是中國經濟發展上台階的時期,國家將繼續對能源交通和基礎設施大力投資,中國企業經過幾十年市場化運作和積累後急需產業更新和技術改造。
這些都會帶來大量的成套設備,交通工具,專用機械的需求,,而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已經證明了租賃是解決這些需求的最有效途徑。今後市場的巨大需求是租賃業務發展的最好時機。
⑦ 什麼是金融租賃公司
租賃業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實物租賃公司,一類是金融租賃公司。兩個的區別點回主要在,前者答最終只轉移使用權,後來最終要轉移所有權。因此,金融租賃公司實際是一家金融機構,與銀行不同在於,銀行貸款給企業,企業用於購買設備,以先付息後歸還本金。金融租賃公司是先購買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企業,企業付租賃費,比如付五年的租賃費,五年租賃費的總和等於基金加利息。
這樣做的好處是,在企業未付清全部租賃費前,該設備的所有權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倒閉了,在清償時,其先於其他債權人。
⑧ 中國有多少家金融租賃公司
現在我國的金融租恁起步不久,據我所知,各大銀行都在成立金融租恁公司,如建行、農行、交通銀行等
⑨ 什麼是金融租賃公司它是如何運作的
問: 張震宇:金融租賃公司是專門經營租賃業務的公司,通過提供租賃設備而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賃公司開展業務的過程是: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在租期內,作為承租人的企業只有使用租賃物件的權利,沒有所有權,並要按租賃合同規定,定期向租賃公司交付租金。租期屆滿時,承租人向租賃公司交付少量的租賃物件的名義貸價(即象徵性的租賃物件殘值),雙方即可辦理租賃物件的產權轉移手續。 它與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同在於,銀行貸款給企業,企業用於購買設備,以先付息後歸還本金。金融租賃公司是先購買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企業,企業定期付租賃費,租賃費的總和相當於是貸款的本金加利息。租賃的好處是,在企業未付清全部租賃費前,該設備的所有權歸金融租賃公司,因此風險是比較低的。
⑩ 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須經哪些程序
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須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也就是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起人方可進行金融租賃公司的籌建工作。申請籌建金融租賃公司,須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文件:第一,籌建申請書,其內容包括擬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名稱。所在地、注冊資本金,股東及其股權結構、業務范圍等;第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包括發起人情況(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情況、資信狀況、近3年資產負債及利潤狀況)和市場預測情況;第三,擬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章程;第四,籌建負責人名單及簡歷;第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租賃公司籌蘑申請的答復期為3個月。如未獲批准,申請人在6個月內不得再次提出同樣的申請。 金融租賃公司籌建期限為6個月。逾期不申請開業或籌建期滿未達到開業標準的,原批准籌建文件自動失效。籌建期內不得以金融租賃公司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另外,金融租賃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第一,籌建工作報告和申請開業報告;第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股東投資能力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股東貨幣資金入帳證明;第三,金融租賃公司章程;第四,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詳細履歷及任職資格證明材料;第五,從業人員中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員的證明材料;第六,擬辦業務的規章制度和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第七,工商管理機關出具的對擬設公司名稱的預核准登記書;第八,營業場所和其他與業務有關設施的資料;第九,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金融租賃公司的開業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憑該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脂方可開業。金融租賃公司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無正當理由3個月不開業或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吊銷其許可證。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