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行票據的發展進程
央行票據是中國人民銀行成為中央銀行後,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比較經常使用的貨幣政策工具。它是中央銀行發行的由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購買的一種票據。通過央行票據的發行,可以從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收回一部分資金,從而起到適度緊縮貨幣的作用,並為央行提供可供調度的資金來源。
中央銀行票據在中國並不是一個全新的東西。1993年,中國人民銀行就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融資券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當年發行了兩期融資券,總金額200億元。1995年,央行開始試辦債券市場公開市場業務。為彌補手持國債數額過少的不足,央行也曾將融資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補充性工具。因此,發行中央銀行融資券一直是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一種重要工具。
2002年9月24日,為增加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工具,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品種,央行將2002年6月25日至9月24日進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91天、182天、364天的未到期正回購品種轉換為相同期限的中央銀行票據,轉換後的中央銀行票據共19隻,總量為1937.5億元。此舉為央行票據的發行起始的標志。2003年4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通過公開市場操作發行了金額50億元、期限為6個月中央銀行票據。4月28日,央行發布了今年第六號《公開市場業務公告》,決定自4月29日起暫停每周二和周四的正回購操作。近期固定於每周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開始成為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一項重要工具。據統計,2004年共發行央行票據15071.5億元。截至2005年2月底,今年央行已經發行了3680億元央行票據,凈回籠1510億元資金,未到期的央行票據余額已經高達13217.94億元,接近所有金融債的託管量。
㈡ 銀行票據業務包括哪些
1.銀行票據業務主要是指銀行匯票的簽發、承兌、貼現等匯票業務,以及各類支票的行所交換、轉賬等。
2.目前我國中央銀行票據業務剛剛起步,可以預見,央行票據業務必將得到長足的發展,從而發揮巨大的作用。但在發展過程中,有些問題是值得我們關注的。
第一,為提高央行票據的市場流動性,應盡快完善其交易方式。央行於10月23日發布公開市場業務公告,決定自10月24日起央行票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交易,交易方式為回購,同時作為公開市場業務回購交易工具。由於目前央行票據不能進行二級市場交易,央行票據的作用將無法得以充分實施。為增加央行票據的流動性,應盡快允許央行票據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
第二,在目前央行票據的回購交易中,應關注抵押比例問題。由於央行票據的票面利率受票據發行時貨幣市場利率的影響,而貨幣市場利率波動比較大,因此使得央行票據有可能出現折價交易的現象。當市場利率波動較大時,一些票據的價格可能會出現較大的折價現象,在回購中這些折價的票據如果不能控制抵押比例,將會產生較大的風險。因此,建議市場參與者在逆回購交易中應靈活掌握央行票據的抵押比例以防範風險。
第三,市場主要機構如果能在充分研究市場的基礎上形成對央行票據的連續報價,則對央行票據的流動性以及短期利率的形成將產生重要的影響。由於央行票據的流動性受到持有人多樣性等因素的影響,故在初期流動性將受到一定的影響,如果主要機構能夠形成連續報價機制,則無論是票據的持有人和需求方在進行票據買賣時將有比較明確的價格參考,從而有利於市場流動性的提高。
3.匯票業務因其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很多銀行只能在縣支行以上級的營業部辦理。營業網點通常會把櫃台劃分為儲蓄、聯行等。票據業務歸屬聯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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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如何理解電子票據業務是銀行的未來發展方向
前瞻產業研究電子票據相關報告指出票據是一種古老而又常用的金融工具(產品),集匯兌、支付、結算、信用、融資等多種功能於一身。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有匯票、本票和支票。
作為支付工具,票據業務量主要體現在票據的簽發量上。2006~2008年,票據簽發的總筆數分別為萬筆、萬筆、萬筆,占非現金支付工具(票據、銀行卡、匯兌、托收承付、委託收款)的比例分別為9.23%、6.33%、4.81%;票據簽發的總金額分別為億元、億元、億元,占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比例分別為47.85%、39.86%、39.69%。票據簽發業務量具有筆數佔比小、金額佔比大的特點。這是因為,相對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而言,票據是一種大額支付工具,是法人而非自然人常用的支付工具。從其絕對額發展趨勢看,其筆數呈下降趨勢,金額呈緩慢增長趨勢;從其相對發展趨勢看,其筆數和金額均呈下降趨勢。這主要是由於近些年來,人民銀行大小額支付系統、商業銀行行內匯兌系統、銀行卡跨行交換系統的建成運行以及網銀業務的迅速發展,使得電子資金轉賬速度明顯加快、效率明顯提高,對紙質票據的支付功能產生了很強的替代效應,支付工具總體朝著電子化、網路化方向發展。
從結構上看,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具有不同的發展特點: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發展已趨於成熟,呈平穩發展或下行的趨勢,而商業匯票呈上升的發展態勢。
一、票據融資業務發展的現狀及趨勢
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是一種立即可以獲得現款的證券,且其獲得現款的數額與票面記載的金額一致,不存在加息或扣息等不確定性,因此,不具有買賣的空間,本身不是一種可以買賣的工具。這三種票據從簽發和到期收款環節分析,具有以下共同特點:(1)銀行均可從事該業務,服務主體無差別;(2)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可直接簽發支票,可申請簽發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服務對象無差別;(3)各銀行提供的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服務內容幾乎無差別;(4)銀行提供服務,實行的是政府統一定價,其服務價格無差別(簽發手續費一般為1元/筆,到期收款服務銀行一般免費提供)。因此,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在本質上僅是支付工具而已,一般不具融資功能,也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票據市場。
與其他票據不同,商業匯票是一種遠期付款工具,兼具支付、融資和投資功能。它不僅是一種企事業單位之間進行支付的工具,也是企事業單位和銀行之間融通資金的工具,還是社會公眾進行投資的一種工具。2008年悄然興起的票據理財產品具有流動性強、風險較低、收益較高的特點,受到了公眾的認可和歡迎。2008年上半年,在從緊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下,包括中外資在內的多家商業銀行推出了類型豐富的票據理財產品。票據逐漸走進了公眾理財的視野。
商業匯票市場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是指承兌市場,二級市場是指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融資市場。首先,在承兌環節,不同資質的銀行和企業承兌的匯票具有不同級別的信用,其承兌的對象、條件和價格(承兌敞口手續費)由承兌主體自主確定,這就形成了商業匯票的一級市場,可稱之為承兌市場,相當於商業匯票發行市場。其次,商業匯票在承兌之後可以買賣,買賣的價格(貼現利率、轉貼現利率)由市場自主確定,這就使其成為貨幣市場交易的一種工具和商品。商業匯票在企業、銀行和中央銀行間的買賣構成了商業匯票的二級市場,即交易市場。
2000年以來,我國商業匯票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均呈快速發展態勢,規模迅速擴張。2001~2008年商業匯票年累計承兌量由1.2萬億元增加到7.1萬億元,年均增長29%;貼現量由1.4萬億元增加到13.5萬億元,年均增長41%;期末商業匯票未到期余額由0.5萬億元增加到3.2萬億元,貼現余額由0.3萬億元增加到1.9萬億元,貼現年均增幅遠遠高於同期貸款增幅。2008年,票據融資高達13.4萬億元,相當於2008年股票市場交易量(26.71萬億)的50.2%,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交易量(16萬億)的89%。2009年初,票據融資更是大幅增長,僅1月和2月,票據融資增加1.11萬億元,佔到新增貸款的41.3%。
總體看,票據市場作為貨幣市場的組成部分,其快速發展對改善融資結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優化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以及豐富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手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預計今後幾年,我國經濟社會仍會保持持續較快增長態勢,各項擴內需、促增長政策的實施將創造大量的融資需求。各家銀行在平衡信貸資產、平衡資產負債比例中仍然要藉助於「票據業務」、「票據資產」。這些因素會促使票據業務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勢頭。
在肯定票據融資業務快速發展產生的積極作用的同時,應注意防控票據融資和票據市場風險。雖然就商業匯票本身的屬性而言,其信用程度較高、衍生交易杠桿不大,且隨著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機制的轉變、管理日益加強,銀行違規操作或內外勾結作案的風險大為降低,但在當前形勢下,票據融資和票據市場值得高度關注,需加強防控:一是要重視貸款總量大幅增長可能掩蓋的存、貸款虛增和實體經濟領域可能存在的有效貸款需求不足的矛盾問題。企業存入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後,持票人向銀行申請貼現,表現為貸款總量的增加;如果企業將貼現所得資金存入銀行,而不投入實體經濟,表現為存款總量的增加;甚至有可能將貼現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反復操作,進行滾動承兌和貼現。這樣,就會造成存、貸款虛增,信貸資金只在金融企業體內循環,銀行體系的流動性並未充分配置到實體經濟所需要的地方。盡管出現了貸款總量大幅增長,但其中較大的部分是票據融資。由於實體經濟收縮,企業生產和投資積極性不高,有可能出現了有效貸款需求不足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只靠簡單地增加信貸資金供給,可能難以有效促進經濟增長。二是要重視票據融資大幅增加可能造成銀行業整體盈利空間縮小和帶來金融風險的問題。由於目前貼現利率大大低於貸款利率,票據融資過度增加,銀行賺取的存貸款利差將會收窄。特別是銀行存、貸款同時虛增的情況下,定期存款利率高於貼現利率,這將影響銀行業整體盈利水平。三是須警惕競爭加劇和票據資產快速擴張背後隱藏的合規風險。個別商業銀行買票心切,可能存在放鬆對買入標準的審查,從而增大了風險隱患。特別應注意的是,在票據市場快速擴張時,應防範部分金融機構和企業辦理不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帶來的政策性風險。四是要高度關注信用風險。全球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影響的深入、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必將對部分行業企業的經營帶來較大的不利影響,並有可能影響到資金周轉使用能力,即有可能產生基於財務困境的票據到期的支付違約,可能引起承兌行無理拒付或拖延付款。五是要關注和防範操作性風險,即偽造、變造和克隆票據的風險。尤其是克隆票據具有高模擬度,企業和銀行在接受票據時應仔細分辨。
二、票據電子化處理是票據業務發展的趨勢
票據電子化處理是指運用現代通訊技術和計算機技術,實現票據的某些環節或全流程的電子化處理。根據電子化處理的程度和深度不同,可將票據的電子化處理分為票據電子化和電子票據。票據電子化是指遵循目前票據法律制度簽發的票據在部分流通環節實現電子化。以支票為例,持票人向銀行辦理托收後,委託收款銀行可以將紙質支票進行影像化處理,並可通過數據報文方式實現資金的劃轉等。票據電子化的優點在於提高了票據進入銀行系統後的交易安全和效率,由於對客戶辦理票據業務的影響不大,容易被廣泛理解和接受。但是,票據電子化需要解決傳統紙質票據和電子化後的票據的轉換問題,如轉換形式、轉換的法律風險、紙質票據的保管鎖定等問題。
電子票據是指出票人以數據電文形式製作的,委託付款人或承諾自己在見票時或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與紙質票據相比,電子票據具有以數據電文代替紙質憑證、以計算機設備錄入代替手工書寫、以電子簽名代替實體簽章、以網路傳輸代替人工傳遞四個突出特點。電子票據有以下優點:一是能提高票據業務的透明度和時效性,優化票據業務的管理手段和水平。以電子化、信息化形式全程跟蹤票據業務辦理的各個環節,有利於對票據業務進行匯總統計和實時監測,防範票據業務風險。採用電子票據後,銀行能大大提高自身的內控水平,監管機構也能夠有效改善的監管手段,遏制違規承兌、貼現銀行承兌匯票等行為,減少票據案件的發生。二是電子票據能有效克服紙質票據易遺失、損壞和遭搶劫等缺點。電子票據存儲在系統中,通過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安全性,降低紙質票據攜帶和轉讓的風險。三是能抑制假票、克隆票犯罪。在目前的紙質票據中,票據本身以及簽章是鑒別真偽的手段。雖然在票據的紙張和印製過程中,應用了很多防偽措施,但是僅憑人工肉眼辨別真偽仍存在很大的困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偽造、變造的票據憑證和簽章騙取銀行和客戶資金的案件時有發生。推行電子票據後,使用經過安全認證的電子數據流和可靠的電子簽名,能夠抑制假票和克隆票犯罪。四是推行電子票據後,能節省成本,提高票據的標准化水平,簡化交易過程,提高交易效率。五是有助於統一的票據市場的形成,促進金融市場的連通和發展。
票據電子化和電子票據代表了票據業務的發展方向。從國外票據業務實踐看,雖然各國情況有別,票據種類、業務發展水平和市場環境也不盡相同,但票據電子化處理基本成為各國的共識。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商業票據已成為貨幣市場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金融市場工具,且基本上以電子化方式發行、流通轉讓和兌付。
三、我國建設跨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推行電子商業匯票的重大意義和影響
我國目前票據法律制度規定的四類票據---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中,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均已不同程度實現了電子化。但商業匯票仍採用傳統的手工處理模式,電子化程度最低。商業匯票不僅在簽發流轉環節未實現電子化,即使在票據到達銀行後,持票人委託銀行收款時,委託收款銀行還需通過郵局將紙質票據郵寄給承兌銀行或承兌人開戶銀行,由其審核無誤後再通過資金清算系統將款項劃撥給持票人。其處理方式煩瑣,全部採用傳統的手工、紙質處理模式。雖然個別商業銀行在其系統內部開辦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如民生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和北京銀行等,但由於受法律、技術、流通范圍、客戶接受程度等方面的限制,其業務量較小,影響有限。
我國目前使用的商業匯票市場處於紙介質階段,票據市場的基礎設施落後,沒有統一的票據流轉和交易的電子化處理平台。這導致了以下三個問題:一是商業匯票交易成本高、效率低。由於紙質票據處理環節較多,如票面審核、真偽查詢、書寫背書、人工簽章、跟單審核、郵寄託收、入庫保管等一系列環節,處理手續煩瑣,效率低,在傳遞過程中還會耗費大量的成本。二是不利於票據市場的形成與發展。受制於商業匯票的紙質載體、手工交易方式,票據交易范圍有限,交易信息不暢、不集中、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價格形成機制和統一控制票據風險的手段,因此很難形成有效的區域性和全國性票據市場,不利於整個金融市場的連通和發展。三是假票詐騙案件頻繁發生。商業匯票和其他紙質有價證券一樣,在其真偽辨識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容易發生偽造、變造和克隆案件。
為了解決票據業務和票據市場現有的弊端,便利企業支付和融資行為,支持商業銀行票據業務創新,經過充分調研論證,人民銀行於2008年作出建設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決策,以滿足各類經濟交易對安全高效的電子票據支付結算與融資服務需求,並從根本上解決現行票據市場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對稱、風險較大等問題,使我國票據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突破性發展。
人民銀行組織建設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定位於依託網路和計算機技術,接收、登記、轉發電子商業匯票數據電文,提供與電子商業匯票貨幣給付、資金清算等相關的業務處理服務功能,並提供紙質商業匯票登記查詢功能及商業匯票公開報價功能的業務處理平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建成後,對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整個經濟社會都將產生重大影響:
第一,促進商業票據的流通和使用。由於電子商業匯票跨行、跨地區流通的便利,以及消除了紙質商業匯票記載事項不全、不合規、丟失、被盜、偽造、變造、克隆等操作性風險,使商業匯票的信用度大大提高,流通使用安全、便捷,商業匯票的簽發、承兌、背書、融資等行為也將更為活躍,使用量將大幅增長。
第二,增強人民銀行調控貨幣市場的能力。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通過設置人民銀行對商業匯票的靈活買入和賣出功能,並根據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的變化實時調整再貼現利率,將增加人民銀行貨幣政策操作的彈性和力度,提高人民銀行調控貨幣市場的能力,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第三,使商業票據成為企業支付和融資的理想工具,商業匯票市場成為企業、銀行之間融通資金的重要平台,以至可能發展成為公眾投資的一種普遍工具。
第四,為宏觀經濟決策提供基礎數據和依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所有電子商業匯票集中登記託管,能夠實現對商業匯票支付、融資行為的全面、及時、准確統計,能夠通過對票據實際融資利率以及票據市場報價的統計監測,及時了解票據市場利率的走向,為利率市場化改革、為宏觀經濟決策提供重要參考和依據。
第五,豐富電子銀行的服務品種和服務能力。目前商業銀行的網銀系統一般只有功能較為單一的賬戶管理和資金匯劃功能,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建立後,商業銀行網銀系統的功能將從單一的貸記指令處理向票據類信用支付工具領域拓展,並有可能衍生出更多的新型電子增值服務,這為電子銀行服務創新提供了基礎和平台。
㈣ 銀行票據業務包括哪些
票據業務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業務。
拓展資料: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在承兌銀行(開發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發銀行申請並經開發銀行審查同意承兌,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產品功能包括:
1、銀行承兌匯票具有遠期付款功能,降低企業對營運資金的佔用;
2、票據持有人在匯票到期前若急需資金可以申請貼現;
3、銀行承兌匯票在到期日前可以背書轉讓
產品特點包括:
1、對於賣方(收款人)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2、對於買方(出票人)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佔用與需求,有利於擴大生產規模;
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低(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操作簡便。適用對象為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類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申請條件包括:
1、依法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2、在開發銀行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並與開發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系;
3、經營管理正常,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4、真實合法的交易合同,且在合同上載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支付方式;
5、能夠按照規定交付足額保證金或提供有效擔保;
6、無逾期貸款、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沒有未決重大訴訟事項或其他被政府機關、監管機構嚴重譴責事項。
所需材料包括:
1、基礎資料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簽字樣本(原件)、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及簽字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
(2)近三年度和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對於繳納100%保證金的承兌申請人,只要求提供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3)經過年檢的有效貸款證(或貸款卡);
(4)若申請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承兌的決議或授權文件。
2、承兌業務資料(1)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2)申請承兌所依據的真實的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且交易合同上載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支付方式。
3、擔保資料按規定需要提供擔保手續的,提交保證人有關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法人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前三年度和當期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或抵(質)押物的有關資料等(包括權屬證明、評估報告等)。
4、開發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商業匯票貼現是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為取得資金而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開發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開發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商業匯票貼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商業匯票貼現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6個月。
產品種類包括:
1、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
2、賣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產品功能為:匯票合法持有人提前回收應收票據款項,解決企業運營流動資金需求。
產品特點包括:
1、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
2、貼現業務較短期貸款而言操作簡便;
3、減少企業應收票據,增加企業現金流;
4、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少企業財務費用;
5、提高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和資金使用效率。適用對象為:凡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合法持有商業匯票的持有人,在需要資金周轉時,均可向開發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業務。
申請條件包括:
1、銀行承兌匯票向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各分行申請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辦理有效年檢手續;
(2)在國家開發銀行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並已辦理貸款卡;
(3)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4)持票人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
(5)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須符合國家開發銀行授信管理的規定。2、商業承兌匯票向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各分行申請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辦理有效年檢手續;
(2)在國家開發銀行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並已辦理貸款卡;
(3)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
(4)持票人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
(5)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或貼現申請人須符合國家開發銀行的授信管理規定;
(6)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原則上要求必須是與開發銀行業務往來密切,信用等級較高的重點信貸客戶。
所需材料包括: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並加蓋貼現申請人公章;
(2) 匯票票面審查不存在無效事項,且未到期的合法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原件;
(3) 貼現票據項下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票據項下的交易合同確已履行的憑證,包括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運單據原件與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匯票合法持有的證明;
(4) 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及密碼、經法人簽署的對經辦人的授權法律文書;
企業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5) 若持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及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貼現的決議或授權文件。
(6) 貼現申請人最新的財務季報和經審計的財務年報;
(7) 貼現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1)《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並加蓋貼現申請人公章;
(2) 匯票票面審查不存在無效事項,且未到期的合法有效的商業承兌匯票原件;
(3) 貼現票據項下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票據項下的交易合同確已履行的憑證,包括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運單據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匯票合法持有的證明;
(4)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及密碼、經法人簽署的對經辦人的授權法律文書;
企業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5) 若持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貼現的決議或授權文件;
(6) 貼現申請人最新的財務季報和經審計的財務年報;
(7) 貼現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商業匯票轉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或轉貼現(轉入)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商業匯票轉貼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
㈤ 商業銀行從哪些方面加強票據業務管理
近幾年我國票據業務發展迅猛,這得益於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企業對短期融資需求的增加。票據作為企業間、銀企間的融資工具,兼具結算和融資功能。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企業越來越重視票據的融資功能。同時,票據以其較高的流動性和穩定的收益,也成為國內金融機構競爭的焦點。票據市場的發展對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改善商業銀行資產結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市場體系發育的不完善及相關風險控制機制建設的滯後,使我國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風險日益凸顯。其原因有:
1、商業銀行對票據市場的過度競爭是導致票據業務風險積聚的根本原因。票據市場的交易由供求雙方完成,企業提供票據,是資金的需求者;商業銀行提供資金,是票據的需求者。只有商業銀行產生對票據的需求,才能完成對資金的供給,否則交易無法實現。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僅存在著追求業務擴張的動機,而且有急於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壓力,在信貸規模受到存貸款比率等指標約束的條件下,票據貼現這一手續簡便、收入有保證、規模容易增加的融資業務,便成為銀行擴大資產規模、稀釋不良資產比率的重要手段,被各銀行視為立竿見影的可行方法。同時,我國金融業內控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不完善,不能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導致票據業務風險不斷積聚。
2、利益驅動導致票據業務空轉對倒。所謂銀行票據業務的空轉對倒是指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企業再把貸款存入銀行作為保證金,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將銀票貼現;貼現所得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出銀行承兌匯票並將銀票貼現……。這樣一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就呈現出超常增長勢頭,而且銀行信貸也被虛增放大。銀行這樣做的好處一是通過賺取利息和套利差,獲取利潤;二是可收取保證金,虛增存款;三是可擴大貸款,壓縮不良資產,並獲取利息收入。但是,這種滾動承兌、滾動貼現形式的承兌、貼現、保證金、再次承兌、再次貼現的操作方式,產生了巨大的信貸泡沫。據統計,2003年上半年以來,新增貸款中的20%是靠票據融資拉動的。
3、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企業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導致銀行信用風險加大。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無法對企業進行信用考核,守信得不到尊重,失信得不到懲罰。信用評級的缺失使得企業利用法律法規的空白進行票據欺詐,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加大了票據業務的風險。一是票據貼現在非100%保證金開票的情況下,開具全額銀行匯票,企業到銀行貼現後以貼現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具全額匯票,套取銀行資金。票據融資中的信用泡沫不斷加劇。二是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與具有真實交易的票據混雜在一起。企業提供虛假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通過貼現和質押方式輕易套取銀行資金,銀行承兌墊款不斷增加,不良資產額也隨之增大,信用風險急劇擴大。
4、銀行內控機制不健全及票據真偽查詢手段落後,導致票據欺詐案件日趨增多。票據業務崗位職責不明確,重點崗位監督管理以及內部檢查不嚴,對內部違規發展票據業務缺乏有效監督,甚至採取默許的態度。目前銀行票據查詢手段落後,缺乏全國統一聯網的票據信息查詢系統,查詢效率低下。聯行系統查詢系統及其查詢方式存在著局限性,無法完全識別票據的真偽。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外部人員和內部人員勾結進行票據欺詐,騙取銀行的資金,成為票據業務風險增大的又一個因素。
㈥ 票據業務的發展歷程
票據市場
票據市場主要有匯票、本票和支票三類工具。從國際金融歷史來看,早期的商業票據主要指匯票(Bill of exchange),以交易的商品為標的,由出票人向收款人簽發結算票據。匯票最早產生於英國,在發達國家如美、日、法等發展迅速,1990年以來出現下降趨勢。現代金融中商業票據(Commercial paper)主要是指無擔保的本票,以融資為目的,直接向貨幣市場投資者發行。該類票據在18世紀產生於美國,1960年以來發行量每10年增長3~4倍,2000年底,美國的市場余額約為15600億美元。
中國目前的票據市場指的是匯票市場,即企業簽發的用於結算的票據,具有真實交易背景,商業票據的簽發只面向與出票人有商品和貿易關系的收款人。票據市場是短期融資市場,一般不超過6個月。中國票據市場是貨幣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和其他貨幣市場一樣,發展經歷了幾次起伏。在數次整頓之後,自1998年開始進入相對規范、快速發展時期。
(1)中國票據市場發展歷程
從市場成長的過程看,中國票據市場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
第一階段:1982~1988年。1982年,中國人民銀行推行「三票一卡」,倡導商業銀行發展票據業務。當年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率先辦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人行開始試辦再貼現業務。由於商業銀行管理操作沒有經驗,票據市場上違規現象、假票問題嚴重,1988年各商業銀行基本停辦票據業務。
㈦ 什麼是銀行票據業務有什麼操作要點
票據業務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業務。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在承兌銀行(開發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發銀行申請並經開發銀行審查同意承兌,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產品功能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具有遠期付款功能,降低企業對營運資金的佔用;2、票據持有人在匯票到期前若急需資金可以申請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在到期日前可以背書轉讓。產品特點包括:1、對於賣方(收款人)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2、對於買方(出票人)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佔用與需求,有利於擴大生產規模;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低(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操作簡便。適用對象為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類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條件包括:1、依法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2、在開發銀行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並與開發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系;3、經營管理正常,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4、真實合法的交易合同,且在合同上載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支付方式;5、能夠按照規定交付足額保證金或提供有效擔保;6、無逾期貸款、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沒有未決重大訴訟事項或其他被政府機關、監管機構嚴重譴責事項。所需材料包括: 1、基礎資料(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簽字樣本(原件)、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及簽字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2)近三年度和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對於繳納100%保證金的承兌申請人,只要求提供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3)經過年檢的有效貸款證(或貸款卡);(4)若申請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承兌的決議或授權文件。2、承兌業務資料(1)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2)申請承兌所依據的真實的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且交易合同上載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支付方式。3、擔保資料按規定需要提供擔保手續的,提交保證人有關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法人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前三年度和當期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或抵(質)押物的有關資料等(包括權屬證明、評估報告等)。4、開發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商業匯票貼現是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為取得資金而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開發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開發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商業匯票貼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商業匯票貼現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6個月。產品種類包括:1、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2、賣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產品功能為:匯票合法持有人提前回收應收票據款項,解決企業運營流動資金需求。產品特點包括:1、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2、貼現業務較短期貸款而言操作簡便;3、減少企業應收票據,增加企業現金流;4、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少企業財務費用;5、提高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和資金使用效率。適用對象為:凡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合法持有商業匯票的持有人,在需要資金周轉時,均可向開發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申請條件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向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各分行申請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辦理有效年檢手續;(2)在國家開發銀行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並已辦理貸款卡;(3)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4)持票人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5)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須符合國家開發銀行授信管理的規定。2、商業承兌匯票向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各分行申請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辦理有效年檢手續;(2)在國家開發銀行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並已辦理貸款卡;(3)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4)持票人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5)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或貼現申請人須符合國家開發銀行的授信管理規定;(6)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原則上要求必須是與開發銀行業務往來密切,信用等級較高的重點信貸客戶。所需材料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並加蓋貼現申請人公章;(2) 匯票票面審查不存在無效事項,且未到期的合法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原件;(3) 貼現票據項下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票據項下的交易合同確已履行的憑證,包括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運單據原件與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匯票合法持有的證明;(4) 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及密碼、經法人簽署的對經辦人的授權法律文書;企業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 若持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及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貼現的決議或授權文件。(6) 貼現申請人最新的財務季報和經審計的財務年報;(7) 貼現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1)《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並加蓋貼現申請人公章;(2) 匯票票面審查不存在無效事項,且未到期的合法有效的商業承兌匯票原件;(3) 貼現票據項下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票據項下的交易合同確已履行的憑證,包括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運單據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匯票合法持有的證明; (4)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及密碼、經法人簽署的對經辦人的授權法律文書;企業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 若持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貼現的決議或授權文件;(6) 貼現申請人最新的財務季報和經審計的財務年報;(7) 貼現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商業匯票轉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或轉貼現(轉入)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商業匯票轉貼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本手冊商業匯票轉貼現特指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產品種類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買斷(開行買入票據)業務;2、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賣斷(開行賣出票據)業務;3、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逆回購(開行買入返售票據)業務;4、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正回購(開行賣出回購票據)業務。產品功能包括:1、調節銀行信貸規模;2、調節銀行資產結構,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產品特點包括:1、通過資金融通最大限度實現資金收益;2、票據流動性強,手續簡便。適用對象指經人民銀行批准辦理貼現、轉貼現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申請條件包括:1、經人民銀行批准辦理貼現、轉貼現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2、具有上級或管理部門完整的授權文件,允許其經營票據買賣業務;3、具有主管機關批准擁有的「匯票專用章」並能自主完整地蓋在背書上;4、資金雄厚,資產負債結構合理、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5、交易對手在開行有充足且可用的授信額度。所需材料包括:1、轉貼現買斷和逆回購客戶(申請銀行) 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買斷和逆回購業務,需向分行主管同業合作業務的相關處室提交以下資料:(1)《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 並加蓋申請人公章;(2)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復印件;(4)已由貼現行背書的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5)貼現申請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交易合同復印件及增值稅發票復印件,不具備使用增值稅發票的,除提供普通發票外,還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6)已辦理貼現的貼現憑證第一聯復印件;(7)加蓋貼現行會計部門業務專用章的查詢查復書復印件;(8)轉貼現申請人轉貼現交易資格證明文件; (9)開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㈧ 寧波銀行近年來發展如何,寧波銀行票據業務發揮著什麼樣的作用
在「2017年全球銀行品牌價值500強」榜單上寧波銀行排名第140位,其品牌價值增速129%,較2016年大幅提升,達到14億美元,是所有上榜銀行中品牌價值增長最快的銀行之一。目前,寧波銀行除了寧波地區經營外,已在上海、北京、深圳、蘇州等12個城市開設分支機構,營業網點310多家。此外,寧波銀行票據業務貢獻力大
㈨ 根據《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跨省票據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業務
開展跨省票據業務本身並不必然導致違規,但異地承兌、貼現業務應符合下列規定「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貼現業務,業務開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應與其跨省授信管理能力相適應。擬開展或已開展相關業務的,應建立包括票據承兌、貼現等授信方式的異地授信內部管理制度;應實行嚴格的授權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人總部根據本機構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分支機構風險管控能力、區域經濟發展狀況、目標客戶類別等實施差異化授權。」(21號文)。據此,您提問中描述的情形,應該要防範三個合規風險:1、貿易背景是否真實;2、異地授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3、是否有差異化的授權。如果貿易背景真實性有把握,只需要落實異地授信制度和差異化授權是否具備即可。本身該筆業務沒有風險敞口的話,信用風險到不是問題。另外,您可以關注「誠拙雲學堂」我們再詳細交流。
㈩ 中國票據市場發展的現狀、問題與對策研究
中國商業銀行票據市場的發展經歷了起步(1980~1985年)、初步發展(1986~1994年)、整治發展(1995~2000年)、快速發展(2001~2003年)。中國商業銀行票據市場發展的主要特點:(1)市場總體規模不斷擴大。全國金融機構票據承兌商業匯票承兌余額由1995年的865億元增至2003年的12776億元,金融機構辦理的票據貼現量由1412億元增加到43388億元,分別增長13.8倍和29.7倍。同期,商業匯票未到期金額由695億元增加到 萬億元;票據貼現余額由547億元增加到8167億元,分別增長3.7倍和13.9倍。票據市場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中成長最快的子市場
之一。(2)市場活躍程度不斷提高。隨著票據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票據市場的活躍程度也日益增加,主要表現在參與主體數量迅速增加,中小商業銀行積極介入票據市場;票據二級市場流動性提高,票據周轉次數增加,進而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票據市場;新產品創新層出不窮,促進了票據市場的繁榮。
近幾年來,中國商業銀行票據市場之所以快速發展,是因為在票據市場運行中存在著許多動因,主要表現在:
1、資金供求矛盾與嚴格的信貸管制為融資性票據提供了發展的舞台。隨著中國宏觀經濟的發展,企業的資金需求也逐步加大,在國家嚴格控制信貸投放的前提下,企業為獲取資金,不惜虛構交易違規開出匯票。同時,與繁瑣的貸款手續相比,承兌匯票明顯具有門檻低和成本低的優點,且辦理手續相對簡便。
2、價效比高是票據貼現業務沖動發展的主要動力。一是票據貼現利率很低,大多接近再貼現利率,不少與再貼現利率持平,廣大企業偏好使用票據貼現這一低成本的融資工具。二是再貼現利率較低,轉貼現利率更低,運用銀行承兌匯票、票據貼現這一低成本的金融工具穩定存款效果比較明顯,有效地刺激了商業銀行分支行大辦票據貼現業務的沖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