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甘肅省強化金融風險防控 積極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原標題:我省強化金融風險防控 積極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本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曹立萍)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召開全省人民銀行貨幣信貸暨金融穩定業務工作會議,明確該行今年將加大對扶貧、小微企業、涉農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流入實體經濟,為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去年以來,人行蘭州中心支行堅持支持發展和防範風險並重,加大實體經濟支持力度。去年末,全省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19371.74億元,增長9.4%,保持了貨幣信貸合理穩定增長。全省普惠金融貸款余額3747.91億元,占各項貸款的19.3%,普惠金融覆蓋面、可得性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全省小微企業貸款余額4635.17億元,增長10.27%。
與此同時,深化金融風險防控,穩步實施存款保險差別化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工作機制,對114家法人銀行業機構開展央行評級。強化金融風險監測排查,摸排全省大型企業經營狀況,建立企業監測台賬和案例庫,有效防範區域金融風險。
❷ 河南三門峽市創新金融扶貧是如何破除傳統障礙的呢
金融扶貧的「盧氏模式」讓大山深處貧困戶看到的是希望,而在此背後則是破除傳統障礙、實現金融與扶貧精準結合而建立起來的金融扶貧四大基礎體系。
據介紹,在金融扶貧的帶動下,原來基礎薄弱的盧氏縣產業發展迅速。一年內,落地項目20個,投資超過50億元。2017年建成產業扶貧基地210個,今年有望達到350個,實現貧困戶全覆蓋。
❸ 經營類扶貧風險防控方案模板
摘要 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157214960.html
❹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9]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資本管理、市場准入、責任追究和聯動監管約束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大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2萬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和中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5千億元人民幣及以上、2萬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風險金額占核心資本比例(百分比)的兩倍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對新資本協議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其他商業銀行,該部分資本要求計入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對不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機構,該部分資本要求在8%的基礎上累加作為發案機構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上述資本要求原則上由監管機構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案件後,應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列支的,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按照涉案金額(以下如無特別說明,金額均指涉案金額)扣減其核心資本凈額。
二、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單起案件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1年期從案件暴露之日起計算;年度內多起案件累計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從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下同)不得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等監管資本工具補充附屬資本。
三、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2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1.5億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2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內分支機構。
四、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外分支機構及開展境外並購活動,不得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非銀行金融機構。
五、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2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 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1年內不得開辦新業務。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條所列情形的,銀監會根據相關要求暫停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並在1年後對發案機構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慎性評估後,視情況恢復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七、嚴格追究銀行案件領導責任,對大型機構比照《中國銀監會關於2008年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意見》(銀監發[2008]7號)的內容執行;對中型機構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比照同城同級大型銀行分支機構標准執行,其中對法人機構可視情況採取更嚴格的責任追究標准;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8號)的內容執行。
八、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5起千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銀監會將把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向其主管的黨委組織部門、地方政府及控股股東通報,作為銀行領導班子考核和薪酬調整的依據。對外資銀行可參照上述規定將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通報其總行、母公司和母國監管機構。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自查發現案件的,可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發現案件責任追究實行區別對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148號)的內容適當予以區別對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銀監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❺ 精準扶貧中銀行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1、加強金融宣傳,做良好信用環境的營造者。針對農村地區群眾金融意識薄弱、金融參與度較低的狀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普惠金融知識宣傳,使農戶切實了解必要的金融知識和金融政策。特別是要加強貸款扶貧政策的宣講力度,讓貧困農戶懂得扶貧貸款必須償還,以償還壓力督促形成其「造血」功能。同時,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對誠實守信農戶貸款額度可適當放大,使農民增強誠信守信意識,為提升金融扶貧效能創造良好生態環境。
2、創新金融產品,做金融精準扶貧的實幹家。不斷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賦予貧困農戶發展的基本能力,真正實現由「輸血」向「造血」飛躍。一是打造精細化扶貧產品,進一步細分客戶,開發針對下崗失業者、殘障人士、農村青年、農村婦女、創業個人等就業創業的金融產品,幫助薄弱群體脫貧致富。二是穩步擴展授信范圍,加大對當地能擴大就業的基建項目、支柱產業、龍頭企業的支持,滿足其合理信貸需求。三是建立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標准化全流程的信貸審批模型,簡化手續和程序,創新扶貧模式。
3、加強風險防控,當好金融精準扶貧可持續的聯動者。對參與推薦貸款的政府部門或組織,注重發揮其風險關聯體的作用,落實扶貧貸款監督、清收、追償的職責,為商業銀行貸款貸得出、收得回增加保障。爭取財政部門適度放寬貧困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的核銷要求,擴充產業扶貧風險補償金,加大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力度和扶貧貸款利息稅費的減免,切實降低支農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爭取監管部門傾斜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充分發揮金融機構互補優勢,推動並形成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金融精準扶貧開發新格局;建議政府對無勞動能力的老弱病殘農戶實行專項資助;協調和爭取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對於以前因支農、扶貧、扶持產業建設而形成的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和依法化解。
❻ 如何提升金融扶貧成效,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
金融扶貧的性質,其實是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面對廣大貧困百姓,提供合理有效低廉的資金支持是國家金融扶貧計劃的根本,在提升上應該做好幾點,農村普惠金融平台的廣泛建立,引導貧困百姓對金融平台的認識,同時,也要嚴格控制風險,要保證用款人,能夠利用借款實現扶貧計劃。萬易金融崔來
❼ 農商銀行如何開展精準扶貧
自扶貧開發攻堅戰打響以來,作為服務「三農」、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主力軍,宣漢農商銀行積極思考,主動作為,堅持精準扶貧總體思路,深入開展「惠農興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創新扶貧模式、助推產業發展,由「輸血式」扶貧向「造血式」扶貧轉變。隨著工作的持續推進,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對此,筆者就縣域農商銀行(農信社)如何持續做好該項工作,確保「扶真貧」、「真扶貧」,助推金融精準扶貧向縱深發展進行思考並提出幾點建議。
一、宣漢農商銀行支持精準扶貧的實踐
宣漢農商銀行立足於自身優勢,著力於農業產業扶貧,創新信貸模式,加強銀政合作,探索扶貧開發新路子,在精準扶貧的道路上大膽實踐,努力作為,成效顯著。
(一)深化銀政合作,優化信貸扶貧
宣漢農商銀行勇擔責任,主動作為,與地方政府簽訂《扶貧小額信貸業務合作框架協議》,《貧困戶住房建設貸款分險協議》,為確保扶貧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由地方財政安排擔保基金及風險補償金。一是縣政府首次注入貸款擔保基金及風險補償金3000萬元並專戶存入,後期將按扶貧貸款發放進度適時補充,用於解決貸款風險問題。二是對貧困戶貸款實行財政貼息。縣政府通過財政資金對貧困戶貸款按不超過5%的利率給予貼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對扶貧小額信貸進行風險補償,在撬動信貸資源的同時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
(二)創新信貸模式,助力開發扶貧
一是創新信貸產品。結合現代農業特點,利用林權抵押、股權質押、最高額循環抵押貸款等方式,創新信貸模式支持新農村建設、鄉村旅遊、生態農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現代農業發展,積極協調企業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實現增收脫貧。二是創新信貸模式。緊扣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發展,積極參與種養殖業優化轉型,以支持龍頭企業為抓手,重點支持「公司+基地+農戶」、「企業+合作社+農戶」等運作模式,發揮輻射示範作用。三是簡化辦貸流程。結合農戶「小額、分散、急需」的資金需求特點,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則,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適當簡化小額農貸審批、發放流程,提高辦貸效率。
(三)加快產業發展,注重智力扶貧
一是積極引入優勢產業。利用宣漢農商銀行與企業建立的良好合作關系,積極引入優勢產業,既「輸血」又「造血」,培育脫貧致富帶頭人,帶動周邊貧困戶創業脫貧。協調引入宣漢縣昌林中葯材合作社,為貧困戶送去葯材、成品種雞,為貧困戶提供種子和技術,同時,以保底價回收葯材,保證貧困戶收益;引入「養牛分成」模式,由養牛大戶為貧困戶提供小牛,待牛長大後,貧困戶按照比例進行分成。二是智力輸入扶貧。扶貧先扶智,我行在開展精準扶貧過程中,注重從源頭做起,以智力輸入為主,以物質幫扶為輔,引入企業定期舉辦培訓班,深入田間地頭,為農戶講解種養殖技術,為貧困戶提供商品銷售信息。
(四)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創業致富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一是積極開辦了青年創業貸款,通過信貸資金幫扶,積極聯系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共發放青年創業小額貸款3825萬元,支持976人創業發展。二是積極開辦了婦女小額財政貼息貸款,加大對婦女創業就業支持力度,共投放貸款11,424萬元支持了3234位婦女朋友就業創業。三是積極投入對口幫扶,為幫扶對象號樓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飲水等基礎設施,共同找思路、謀出路,引入中葯材種植、蜀宣花牛等特色產業,有效為當地群眾創收增收。
(五)踐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務觸角
為讓金融空白鄉鎮及偏遠山區群眾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宣漢農商銀行竭盡全力,強勢履行社會責任,確保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一是加大自助銀行設備布放力度,在涼風、南坪、龍泉、觀山等金融空白鄉鎮布放自助銀行,為方便群眾支取財政補貼資金,載入存摺模塊功能。二是聘請金融聯絡員568名,精準聯繫到村到戶,收集群眾金融服務需求,針對性地開展上門服務。三是利用流動汽車銀行及移動服務終端,開展定時定點服務,抽調專門人員利用節假日赴柳池、漆樹、漆碑等偏遠鄉鎮提供金融服務。四是大力推廣電子銀行服務,拓寬服務空間,截至5月末,個人電子銀行用戶數達27,230戶,企業電子銀行用戶數達276戶,簡訊銀行總量達95,334戶,電話支付終端425台,POS機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準扶貧的制約因素
作為一項光榮而艱巨的政治使命和現實責任,宣漢農商銀行踴躍投入到精準扶貧的具體工作中去,但由於一些天然的、歷史的、現實的問題和困難,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扶貧工作的推進,影響著扶貧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條件惡劣,金融扶貧風險較大。貧困地區多地處偏僻,或高山峻嶺,或峽谷溝壑,可耕地不足從而毀林毀草開荒導致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頻繁,生態環境脆弱,難以保證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這些地區致貧因素多,貧困程度深,扶貧難度大,災年返貧、因病返貧現象較為普遍。
(二)產業結構落後,金融扶貧難度增加。特困地區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缺乏競爭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產業構成以自給自足的傳統農業為主,糧食生產佔主導地位,經濟作物等其他產業比重低,生產成本高,經濟效益低。留守勞動力文化素質偏低,年齡偏大,缺乏科學知識和市場經濟意識,底子薄、基礎差,扶貧工作基本從零開始,難度較大。
(三)農戶認識偏差,金融扶貧持續性降低。部分貧困戶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對扶貧開發和扶貧貸款認識不足,對依靠土地脫貧失去信心,以為精準扶貧只是走過場、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賴政府「輸血」式救濟的老觀念,以為扶貧貸款是國家救濟資金,可以借錢不還,嚴重傷害金融扶貧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
(四)政策配套單一,金融扶貧動力不足。部分地方財政資金設立風險補償金激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扶貧動力,但風險分擔機制較為單一,針對貧困地區的差異化金融監管政策、貨幣信貸傾斜政策、稅收優惠減免政策、財政獎勵補貼政策配套不夠,更缺乏鼓勵先進的激勵政策,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農信社作為地方金融主力軍的扶貧動力。
(五)業態環境限制,金融扶貧有力難使。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較為緩慢,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偏低,合格的貸款主體較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金需求期限長、額度大,同時其生產要素無法有效交易和流轉,要素價格發現功能難以實現,在此背景下創新「四權」抵押貸款仍面臨評估難、流轉難、變現難的現實問題及相應風險。
三、助推金融精準扶貧的對策建議
基於前期金融扶貧的有效經驗,隨著扶貧攻堅由易到難、由點到面,扶貧難度越來越大,任務越來越重,如何實現金融扶貧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的轉變,確保扶在點上、根上,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宣傳引導,樹立群眾對金融扶貧的正確認識
一是逐村召開金融扶貧動員工作會議,向廣大群眾宣講金融扶貧與目的、意義及措施,宣傳扶貧信貸政策規定、優惠條件、操作流程等,讓貧困戶自願貸款發展產業項目,放心使用貸款,到期歸還貸款。二是加快貧困地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以及「貧困地區示範戶」、「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等創建活動,嚴厲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不斷提高貧困地區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三是持續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加大貧困地區金融知識宣傳培訓力度,捐贈科普、農業、創業、管理等文化書籍和光碟,幫助貧困地區群眾提高文化水平,增長金融知識。
(二)因地制宜,堅持發展特色產業
農村貧困的根本原因是在於產業基礎簿弱,未形成產業「氣候」。因此,發展產業是帶動貧困地區、貧困農戶脫貧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議把發展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戶一案」,推動農村產業化發展與金融資源緊密結合、協調發展,形成可持續的產業群體,利用多種模式,形成示範效應,發揮帶頭作用,讓貧困戶看到產業發展的希望,促進貧困戶想創業、敢創業,想貸款、敢貸款,通過產業發展有效帶動貧困戶脫貧致富。
(三)多方聯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精準扶貧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礎建設、產業發展、教育培訓、醫療衛生等內容涉及財政、交通、農業、林業等多部門多條線,扶貧開發項目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對口部門的指導支持,農商行在提供信貸支持的同時仍需牽線搭橋,多方聯動,以農商行金融扶貧為支點,撬動多方扶貧資源的高效運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為扶貧項目服好務、找好路,通過協同作業建立聯動反應的工作機制,針對不同項目形成可操作性強的項目扶持方案,比如針對中草葯種植、果木栽培、畜牧養殖、鄉村旅遊等不同經營類別形成各具特色的聯動扶持方案。
(四)精準滴灌,深化產品服務創新
一是創新農村「四權」等生產要素擔保方式,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域灘塗養殖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積極探索農村「三權」抵押試點,創新「三權」抵質押金融產品。二是根據不同項目不同產業在不同發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務需求,個性化定製金融產品及服務,如目前大力推廣並廣受歡迎的「稅金貸」產品。三是加強銀行、保險、政府間業務合作,形成三者之間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政府、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分散和緩釋三農信貸風險,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五)防範風險,確保扶貧開發健康可持續
農商行作為金融扶貧主體之一,同時作為經營風險的市場主體,其對風險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屬性決定了對扶貧開發的可持續性、微利性有一定內在要求,從而決定了金融扶貧既不是慈善救濟,又不是純粹的商業行為,而是在保持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信貸投放,啟動示範和帶動效應明顯的扶貧項目,支持有一定經濟效益的產業發展,激發貧困人群的內生發展動力,從而實現可持續的脫貧和發展。對風險的防控要求能實現扶貧項目的篩選功能,過濾低效甚至無效的信貸需求,在實現自身業務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保證精準扶貧工程高效可持續推進,最終達成互相促進的雙贏局面。
❽ 中小金融機構案件風險防控學習心得體會一篇,要求600字以上!
學習中小金融機構案件風險防控的心得體會
近階段發生的不少違法違規金融案件,給銀行的信譽和社會形象帶來了較大的不利影響,同時銀行機構對操作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能力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問題突出,為進一步增強員工防範操作風險的意識,促進員工掌握風險防控要點,扎實推進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提高案件防控水平,開展了中小金融機構案件風險防控的集中學習,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本人對案件風險有了更深的認識。
銀行案件風險遍布於所有銀行機構,近年來我國銀行業案件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發生居多,案件引發的原因,追究而言歸結為:
1、思想認識不充分,對案防重視不夠。
近年來,大部分銀行注重業務開展,忽視了案件防範,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得不到徹底改觀,尤其在基層銀行,任務至上,片面追究幾項主要業務指標的考核,不重視內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責任意識,甚至欺上瞞下或走過場形式學習。
2、教育培訓不重視,部分員工行為失范。
許多銀行不能夠正確認識員工政治、文化和業務素質狀況,忽視員工相關規章制度、業務知識、操作技能和風險防範等應知應會的培訓,員工思想道德水準、法律法規觀念得不到凈化和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防腐拒變能力較差,許多金融機構的案件都是因為對員工的思想和不良行為教育、管理、監督和約束不夠,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指導而產生的。
3、選人機制不科學,重要崗位用人失察。
在人員選用上,重關系輕品行,重「社會能力」輕專業水平,誰能拉來客戶、業務,誰就能得到提拔重用,就可以拿高薪酬。缺乏對高管人員及重要崗位人員日常考核和履職效果評價,對其思想、行為變化缺乏監督約束,特別是對異常行為視而不見或見而不察,讓有問題的人長居關鍵崗位,為將來埋下後患。
針對以上的問題,經過學習與思考,本人覺得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實效性:
1、樹立「以人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案件防控首要解決的就是一個人的意識問題,應該使大家認識到,制度並不是用來看的,而是用來指導實際工作的。特別是案件專項治理的典型案例,對每一位員工都應該有很強的震憾,模範地遵守內控制度,不僅僅是對自身的愛護,也是對他人的負責。
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對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律和犯罪案例警示教育,引導員工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愛崗敬業的思想意識、誠實守信的職業操守,嚴守法律底線,增強遵紀、守法、合規和風險意識。加強對員工的崗位培訓,不僅要培訓崗位職責、業務知識、業務技能,還要培訓日常業務操作風險的識別、防範技能,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培養良好的企業文化、風險文化、合規文化,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員工從思想上重視,從行動上自覺。
2、嚴肅工作紀律,提高違章違紀的代價。
有章不循、不能將制定各項內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實處,是導致各項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範執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實,才能夠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強各項內控制度落實情況的後續跟蹤和監督工作,對於嚴重違反內控制度的要嚴厲予以處理,要讓每一位違章違紀的員工付出沉重的代價,讓其有切身之痛,嚴重的更應清理出農商行隊伍。
3、加強對案防工作的監管。
每一件有內部員工參與的案件背後,無不有作案人長期處心積慮的身影,他們正是利用了工作機制上存在的一些問題,精心准備,伺機作案。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分析,對轄內機構風險點進行提示或實施現場檢查,建立常態化地監督制度,督促轄內機構增強風險意識,監督落實監管案防部署和要求。對管理鬆散、內控不力、風險突出、案件頻發的機構及高管人員,要及時採取監管促使。監管不力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監管人員的責任。
同時,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斷加強自我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把風險防範貫穿於具體工作的始終,自覺的把行業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崗位職責,增強自我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增強自我思想道德和業務理論水平,構建牢固的思想防線,做一名優秀的員工。
我十分珍惜我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以前我認為作為一名普通員工,只要盡職盡責、安份守紀、保質保量地做好每一天的工作就行了。通過學習,我認為光這樣做還不夠,還應該具有敏銳的觀察力,智慧的頭腦,在工作中和一起共事的同事共同堅持制度,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才能有效地抑制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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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如何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責任
銀監會日前對外發布《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有效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守「三道防線」,提示公眾強化「五個警惕」,以防止存款被欺詐丟失。
相信此《通知》的下發會對保護存款人權益起到一定效果。不過這里要注意的是,類似《通知》並不是監管部門第一次出台,這份新的《通知》大部分內容都是在重申過去已經下發的制度精神。在當前的金融形勢下,如果不抓緊出台更具應對性的舉措,只拿以前的東西來重申,對於防範欺詐風險的作用有多大?值得商榷。
更重要的是,防欺詐不能把重點放在公眾存款人這邊,而是應該放在銀行的主體責任上。
比如:提示公眾「警惕高息誘惑,警惕資金掮客,警惕他人代辦,警惕附加承諾,警惕信息泄露」的五個警惕中,前四個都涉及銀行內部人員。誰在銀行營業場所「高息誘惑」呢?
是銀行工作人員;誰是資金掮客呢?是銀行內部人員;誰是代辦的他人呢?同樣是銀行內部人員的可能性最大。因此,防範存款丟失、存款欺詐的重點必須放在銀行內部,強化銀行主體責任地位,防範銀行內部操作風險、誠信風險、道德風險、員工違法風險。依筆者看,最少要從兩個方面劃分和強化銀行的主體責任,即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可以從人和場所上界定責任,只要是銀行員工所為,銀行就難辭其咎。只要在銀行營業大廳或者營業窗口辦理的存款業務,銀行必須負全責。
保護存款人利益、杜絕存款欺詐的最有效辦法就是要強化當事人——銀行的責任,就是要讓銀行全部賠償存款人損失,讓其付出真金白銀的代價,才能使其細致入微地落實內部針對開戶、資金匯劃、對賬、印章憑證管理及賬戶監控五個櫃面業務關鍵環節的制度規定,也才能使其真正管好自己的員工,主動嚴格處罰當事人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