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委員是什麼級別的幹部
中央委員本身不是具體職務,沒有明確的行政級別。
但是中央委員通常都兼有具體的黨政職務,一般當選中央委員的至少是副省部級以上的領導人,都有相當高的(副省部級以上)行政級別。
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行政級別分別如下:
1、中央委員本身的級別是正(省)部級,如果中央委員本人出任了國家級副職以上的職務,那麼就以本人擔任的最高職務的級別來確定他的級別。如有的中央委員擔任了人大副委員長、國務委員等國家級副職,那麼級別就是國家級副職。如果中央委員出任的是副部級以下職務,那其本人仍是正部級,但是得在職務後面加上(正部級);
2、中央政治局委員本身的級別是副總理級(又稱國家級副職、黨和國家領導人等),但和中央委員一樣,一個人的級別是以他擔任的最高職務為準的。如果中央政治局委員出任省委書記、直轄市委書記、部長等職,那麼該政治局委員本人的級別仍是副總理級;
3、中央政治局常委是國家級正職,正國級。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十二條 規定如下:
(一)中央委員,是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選出,每屆任期五年;
(二)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⑵ 市政府職位排序
一、正職排序
黨內職務在前,行政職務在後,書記排市長之前。
二、副職排序
(一)黨委班子
1、市委副書記在其他市委常委之前。
2、其他市委常委按任現職務職級時間先後排序。
3、如有2名以上市委常委任現職務職級時間相同,則按進現班子的自然順序排序。
(二)政府班子
1、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在其他班子成員之前(一般是常務副市長)。
2、其他副市長按任現職務職級時間排序。
3、如有2名以上副市長任現職務職級時間相同,則按進班子的自然順序排序。
(三)黨政班子一起
1、市委副書記在其他副廳級領導幹部之前。
2、市委常委排在副市長之前,按任現職務職級時間先後排序。
3、其他副市長按任現職務職級時間先後排序。
(四)掛職幹部
1、掛職市委常委按進現班子自然順序排序。
2、掛職副市長按進現班子自然順序排序。
3、掛職市委常委排在掛職副市長之前。
辦公室職責:
1、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省政府來文來電。
2、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3、負責市政府會議的准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
4、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5、督促檢查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上級政府、本級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
6、負責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市人民政府
⑶ 2015年郵政銀行優秀青年幹部撲縣級團委掛職四川
問題好像沒說完,請補充提問。
我們這里幾年前就有金融系統掛職團縣委的,掛職職務為團縣委副書記,時間為半年,前後有郵儲銀行、農信等金融機構來掛職,掛職人選都是本區縣內金融機構人員,比較方便,不用提供食宿。有的能夠保證與原單位脫崗,有的不能完全。掛職後多數分管工農青年部等跟青年就業創業貸款有關的項目,效果挺好。
你有什麼具體問題歡迎隨時咨詢
⑷ 地方黨委常委一般由什麼職務的幹部組成(體現排名順序)
省、地兩級的黨委常委一般有:
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政府正職、黨委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職、黨委組織部部長、黨委宣傳部部長、黨委統戰部部長、黨委政法委書記、紀委書記、政府駐地區黨委書記、重點經濟區黨委書記、黨委秘書長、軍隊政委或司令員一般情況
⑸ 常委候選人,這是什麼職務
常委候選人,展開就是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至於是什麼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你沒說。
常委會這種東西,那多是黨組織了,當然也可能是其他的,比如人民代表大會也有常務委員會。甚至於很多企業也是學的這種制度,公司里也搞個常委會,不過權利邏輯是一樣的。
常委會的意義,就是說,整個大會的成員太多了,需要選出一個小組織,在不能召集大會全體成員的時候,行事大會的部分主要職能。
就比如全國人大,這是中國的最高權利機關,可是你不能讓全國代表天天聚在北京開會啊。可不開會,很多權利又只有全國人大擁有,你還不能平時不用這部分權利,所以你就得把一部分權利在大會沒召開的時候授予「全國人大常委會」
常委會成員往往就是大會里地位最高的那幾個人,每個人往往代表著下面一派人的利益。在任何組織里,進了常委會那就都是意味著進了核心層,稱得上一個程度上的「一方大佬」。
至於候選人,這我不用解釋了吧,就是有人支持,但尚未確認的情況。
所以結合起來常委候選人就是,即將踏入權利核心圈的人。這是個用來說明地位的職務。至於具體干什麼實事,要看他的其他職位。
⑹ 中國官場的級別順序從小到大怎麼排
根據《公務員法》,我國幹部級別為: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公務員法》第十九條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_中國人大網
⑺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哪些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7)18名中央金融機構幹部掛職四川各市州常委職務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五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公務員領導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級晉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六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動議;
(二)民主推薦;
(三)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五)履行任職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七條,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出現空缺且本機關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通過適當方式面向社會選拔任職人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公務員職級應當逐級晉升,根據個人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歷,參考民主推薦或者民主測評結果確定人選,經公示後,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條,務員的職務、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對不適宜或者不勝任現任職務、職級的,應當進行調整。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或者職級層次任職。
⑻ 七個常委分別是什麼官
分別是國家主席兼軍委主席兼總書記、總理、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中央文明委主任、中紀委書記、第一副總理。常務委員會由多名常務委員或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或委員通過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日常工作的委員會。屬於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考慮一個特定階段在一定時期內發生的問題的委員會。
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分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其中,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只有縣級及以上 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才可以設立。
(8)18名中央金融機構幹部掛職四川各市州常委職務擴展閱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
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並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四)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准和廢除;
(十五)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十六)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十七)決定特赦;
(十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戒嚴;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⑼ 我國官員的任免要通過什麼部門
各級政府機關中的國家公務員,除由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任免的政府組成人員之外,應由本級人民政府任免。
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各工作部門及派出機構、直屬機構中除政府組成人員之外的領導職務和部分非領導職務,其他國家公務員職務,一般由任免機關授權各工作部門、任免機關的人事部門任命。
(9)18名中央金融機構幹部掛職四川各市州常委職務擴展閱讀
任免人員范圍:
縣人大常委會根據主任會議提名,任免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決定代理縣人大常委會主任、代理縣人民政府縣長、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提名,決定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的個別任免和政府組成部門的局長、主任的任免。根據縣人民法院院長提名,任免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員、陪審員。
根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名,任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檢察員。辭職的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縣人民政府領導人員、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本人向縣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縣人大常委會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