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和信用社有什麼區別供銷社又是什麼,歸屬什麼部門
銀行和信用社都是金融機構,銀行一般屬於國有股份制企業,主要從事綜合性金融服務。分為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中小商業銀行。信用社屬於農村金融機構,是由農民自願入股的合作金融組織,各信用社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發展。20世紀70年代,國家決定把信用社交給國家銀行管理,先是交給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後來交給中國農業銀行管理。這期間雖然得到了發展,但信用社缺乏自主權,實際走上「官辦」道路。1996年《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發展為現階段的農村信用社。
供銷社:與銀行或金融機構就沒有任何關系了。鄉村供銷社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經濟組織,在「保障物資供給,促進生產發展」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國物資生產資料分配製度的一個主體。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社的性質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尤其是供銷社歷史上經歷的兩次轉為全民所有制和兩次退回到集體所有制,幾次體制變化後,供銷社的性質就慢慢地從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變成了政府的一個部門或全民大集體的企業。
供銷社,在我兒時的印象就是商店。
❷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機構領導是哪些
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王俠 黨組副書記、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理事會副主任:李春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駱琳
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理事會常務理事:佟寶君
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鄒天敬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肖仲凱
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楊建平
黨組成員、理事會常務理事:侯順利 監事會主任:諸葛彩華監事會副主任:湯益誠
監事會副主任:王韓民
❸ 供銷社下屬企業屬於國企嗎
不是國企。
中國供銷合作社不是國企,是國務院直屬管理的社會組織。
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3)供銷總社下屬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供銷社是計劃經濟時代,國家向農村分配生產資料(比如鐮刀和化肥)和生活資料(比如柴米油鹽)的一種商店,可以理解為農村地區的國營商店。.計劃經濟時代講究的是國家包辦一切經濟生活,基本沒有私營經濟的空間,農民要買東西只能去供銷社買。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全國代表大會)是總社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由成員社選舉或者推薦。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總社理事會決定。
凡承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自願履行各項義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農服務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可申請加入總社,經總社理事會批准。
❹ 供銷社有金融資質嗎,
一、為什麼會由供銷社來做合作金融
(一)中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
目前中國農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已有的金融體系無法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中國農業銀行:近些年農行在國家政策的要求下做了不少金融惠農支農的工作,但是作為商業銀行+上市公司,企業盈利性是其天然追求,農村金融領域出了名的不賺錢,一不小心還虧錢,農行開展農村金融業務缺乏自身動力及持續性,難以全面惠及農村金融領域。
農村信用社:建國以來的屢次改制,已喪失合作金融基本主體,無法再回到合作金融上來,未來發展方向是商業銀行。
村鎮銀行:受限於各方面政策,其本質逐步異化為主發起商業銀行的地方「支行」,難以緩解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資金互助社及其他民間金融組織:管理混亂,缺乏監管,風險極高,容易演變為非法集資。
(二)供銷社被明確允許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是國家對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又一次嘗試
眾多原有金融機構無力解決農村金融問題,而合作金融從理論上是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最好的手段,因為合作金融本質是熟人金融,區別於商業銀行的陌生人金融,熟人金融只要堅持住「合作制」,內部熟人之間借貸風險是很低的。
而農民因為歷史、社會原因,難以通過抵押、徵信等方式從陌生人金融——商業銀行得到足夠的金融支持,商業銀行本身也沒錯,他們無法從農民身上做到足夠好的風控,來降低金融風險,因此不向農民服務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農村信用社成立之初,本意也是通過合作金融、熟人金融的模式,破解商業社會與農村熟人社會對信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供銷社雖然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幾十年的衰敗,但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基本組織架構依然保存,部分地區供銷社開展商業經營服務卓有成效,金融領域也有一定的布局,幾十年間因為衰敗也沒有太多人源源不斷的加入體系中來,供銷系統員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斷層,而且供銷社全稱是中國供銷合作社,是國際合作聯盟承認的中國唯一官方合作經濟組織,恢復中國農村合作制建設,供銷社是國家馬上可以重新啟用的合作經濟組織。
綜上,供銷社在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方面對比其他組織,具有極強的比較優勢,供銷社人經過幾十年的沉寂,也渴望在新時代做出成績,體現自身價值,中央因此給了供銷社一個奮斗的方向,也是作為全國戰略來說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再一次嘗試,能做好,供銷社將可以煥發「第二春」,做不好,供銷社極有可能真正消失在歷史中。
二、供銷社現在有什麼?
供銷社是一個典型的去中心化組織體系,每級供銷社有自己的社屬企業,各級社屬企業之間都是相對獨立的,很多社屬企業明明業績很好,但是從名稱等外部特徵看起來跟供銷社一點關系沒有,這樣的一個組織體系大卻散而不強,員工之間沒有共同的認同感,整個體系無法凝結成一個拳頭,但是去中心化的好處是即使我們有很多企業沒有做好,去掉,破產掉就好了,不會影響供銷社的整體布局。
就金融領域而言,這些年全國總社和各地供銷社都在探索,開辦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資金互助社等,部分公司也做的非常好,能否在市場上立足自己的跟腳,只是達不到人盡皆知的巨型規模,總量能達到中等,可是因為去中心化,無法以一個主體對的形象出現,對外顯示就比較弱小,因此,供銷社開展金融業務多年來是有一定基礎的。
三、供銷社開展什麼樣的合作金融服務?
近年來供銷社自身也在反思,請教專家學者,總體方向是認為在中國目前因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導致的農村產業極度分散,農村地形地貌極度不統一,區域發展極度不平衡的情況下,做農村服務不能走國外的路子,去搞大型農庄,超大型規模化種植、養殖,除東北平原以外的絕大多數地區,應當是以地形地貌和區域發展水平為劃分區域標準的綜合服務型平台,利用綜合服務型平台,一站式滿足一個特定小區域內的絕大多數生產、生活需求。
這是目前解決農村發展問題最現實、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也正因為如此,供銷社近些年來提出要以傳統流通領域優勢為出發點,打造農村綜合服務力量,在偏遠地區根據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情況,一個一個的小型區域做綜合服務體,真正解決農村、農民最急缺的問題。
供銷社合作金融也是植根於此,合作金融絕對不能是銀行,它只是部分利用銀行工作辦法來為農民合作社內部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類金融業務的部分,合作金融的前提是廣泛的合作制,是在農民自願自發組成合作社的基礎上,在合作社內部提供綜合服務的平台下的用於解決農民社員資金需求的一種工具。
也就是說,未來的供銷社合作金融,應當是在較為成熟的供銷系統農民合作社基礎上的,合作社為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一項,而就全國總社開展合作金融而言,應當是不斷推進農村市場合作化演進的背景下,為合作社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提供幫助,為他們解決配套設施軟硬體問題,業務人員金融職業技能問題,農民徵信問題,幫助他們做大做強自己的金融服務功能,然後利用金融服務功能推進糧食銀行、蔬菜銀行等生產合作,推進生產生活資料預購結算,農村電商資金結算等消費合作,進一步增強合作社的合作屬性,合作屬性的強化再次催動合作金融業務風險防範,進而形成良心循環。
未來,我們希望這些供銷社扶持的合作金融運營優質的合作社出資入股,組成供銷社合作金融聯合體,解決存款保險、流動性保障等問題,進而向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申請合作銀行牌照,擁有正式的金融許可證,更好的服務農村農民。
❺ 供銷社下屬企業歸誰求助!!!
供銷合作社的資產屬於社有資產。縣聯社本級改制剩餘資產屬本級理事會所有,基層供銷社改制剩餘資產由縣級聯社代管,國務院國發[2009]40號文件規定得很明確。我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供銷合作社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我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村供銷合作社、農村信用社不適用本條例。
❻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組織結構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理事會內設機構14個,監事會內設機構1個,共有11家出資企業、16個直屬事業單位和15家主管社團。理事會管理出資企業、直屬事業單位、主管社團。監事會設辦公室。 中國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協會 中國農產品流通經紀人協會 中國東盟農資商會 中國棉花協會 中國果品流通協會 中國茶葉流通協會 中國食用菌協會 中國日用雜品流通協會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 中國蜂產品協會 中國畜產品流通協會 中國合作貿易企業協會 中國供銷合作經濟學會 中國棉麻流通經濟研究會 東北信息協會
❼ 國家供銷總社歸哪管國務院怎麼沒有這個機構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屬於正部級,由國務院領導。
但由於該機構屬於人民社團性質,和中國紅十字會、中華全國總工會等機構是一個性質,所以雖然歸屬國務院領導,但並不能歸入國務院的組成機構任何一類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7)供銷總社下屬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1、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目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內設機構14個,監事會內設機構1個,下轄15個直屬事業單位、15家主管社團和中國供銷集團,中國供銷集團管理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6家。
2、1954年7月,召開了中華全國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會,修改了社章,將中華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更名為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建立了全國統一的供銷合作社系統。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7年,供銷合作社在全國得到迅速發展,形成了一個上下連接、縱橫交錯的全國性流通網路,不僅成為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組織農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為聯結城鄉、聯系工農、溝通政府與農民的橋梁和紐帶,對恢復國民經濟、穩定物價、保障供給、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一時期,是供銷合作社發展的黃金時期。
❽ 供銷總社成立合作銀行了嗎
目前沒有 農村銀行現在競爭很激烈 國家不會輕易再設立
❾ 供銷社下屬八大公司
摘要 1.中國供銷集團
❿ 沭陽縣供銷總社下屬單位高墟鎮供銷社土地十餘畝,現在被人拆遷開發,請問這塊地的性質,是否為國有土地,
中國供銷合作社是集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團體成員。這是第一章定義了供銷合作社的性質,「中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1月30日,供應的中國聯合會2005年大會供銷社第四屆第二次修訂)。顯然有四個含義:第一,供銷合作社是經濟組織;其次,供銷合作社是合作經濟組織;三,供銷合作社是合作經濟組織的集體性質;第四,供應合作社是集體性質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成員。關於供銷合作社的性質定義
「中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的基礎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意見」(中發文件[ 1995] 5號,簡稱「中五號文件」)。中央5號文件明確提出:「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標,也是關鍵,以改革的成功。 「中央強調,要實現這一目標,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三個堅持」,第一個就是「必須堅持供銷合作社的集體性質。」供銷合作社應以各種形式的內部管理責任落實,但「不管是什麼樣的實踐管理責任,都可以不改變其集體性質。」 「供銷合作社的級別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繳納稅款的,由經濟組織的群眾民主管理人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法律上有權進行獨立的經濟自主性和社會活動。」 「按照自願和原則爭取更加廣泛的農民入社,充分體現了它的質量」,「真實地反映了供銷合作社的性質,所以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從上面的語句,你可以清楚地看到該文件提供了第五屆中部供銷合作總社「農民」和「集體性質」,「質量」和「合作經濟組織」。
供銷合作社在政府,市場與農民之間,而且官方的,也供應商,也是人。
一,供銷合作社是一個「官辦」的群眾組織。供銷合作社擁有自己的「章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通過法律法規來確定的功能和規格。只有政黨和社會團體等(包括人民團體,群眾組織和各種協會,學會,基金會等),而該公司只有通過「公司章程」明確的職能和工作規范的發展需要。中央5號文件指出:「按照根據實際需要在各級政府行政機構退出序列的分離政府機構,供銷合作社的原則,可以採取由政府委託的任務,行使授權的某些職能政府,政府出席會議根據......法律和政策,指導,協調,支持和監督,「政府」國務院關於當前供銷合作社,以解決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國發[ 1999] 5號,由國務院5號文件),簡稱規定:「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省,市(地)級聯社會應大力精簡,裁員腫脹,納入財政預算的同時要求水平,不再做企業作為管理費,從指定的文件中提取「。可以清楚地看到,退出各級政府管理部門,供銷合作社的序列仍然可以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行使某些職能政府機關,並在納入財政預算同等水平的要求。最近,中央已經批准了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進入公務員管理的范圍。在「公務員法」的過程中,縣及縣以上供銷合作社實施公務員納入聯合管理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作為黨和政府與農民之間的橋梁和紐帶的聯合是緊密相連的,與功能,如工會,群眾組織,如科協,忍了下來接觸,協調,指導和其他責任,只能由政府預算,公務員管理,以履行自己的職責,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其次,供銷合作社是一個「官辦」的經濟組織。由於歷史原因和特殊功能,供銷合作社一般有自己的俱樂部下屬企業。而其他政府機構和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業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購銷農產品不再實行,而農產品「銷售難」已經成為不可否認的問題;而另一方面,農民是弱勢的市場競爭中,「降價」收購農產品的流通,等於鉗制住了農民增收的「瓶頸」。為了幫助農民增加收入,國務院已經採取了許多顯著的步驟。例如,減少農業稅,直接補貼種糧的實施,等等。然而,由於市場經濟的沖擊,這些措施對農業生產的農民的好處是由許多因素,如價格上漲抵消,農民不是很多真正實惠。因此,該國的農業政策帶來的好處被截獲的市場流通,沒有付諸農民。而由於生產等農資價格的手段,農業生產成本降不下來的農民的收入將無法實現。在市場經濟中,在當前形勢下,要想讓農民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府與農民之間必須有一個橋梁和紐帶,或「中等」。政府通過市場運作,富農落實惠農政策給農民;通過市場運作的農民,實現農業產品的市場價值,實現收入的目的。這是在政府和農民的供銷合作社運營商之間的市場。供銷社政府幫助農民實現自身利益的特殊載體。它像集體企業或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參與經濟。不同的是,在市場上的操作,而不是利潤最大化為目的。農村流通的政府監管作為一種特殊的運營商市場的價格,在市場運作的方式來補貼農業生產,「明補(補助)」到「暗補」變「輸血」為「造血」動員和發展自己的農貿市場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換句話說,供銷合作社依託一定的政府職能,而不是政府的參與和金融市場業務,規范市場價格,幫助農民增加收入的目的。
三,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中央5號文件明確指出:供銷合作社「必須堅持為農業提供綜合服務,農村和農民做的社會目的。」 「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為農業服務放在首位,一切活動應集中於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以及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工作。的建立和完善」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它必須形成農民的利益共同體,農民的迫切需求,農民有什麼想要的,需要做農民,以實現農民成員不以盈利為目的,向黨和政府農業政策到真正的農民。
四,供銷合作社是一個混合所有制以公有制為主導的經濟組織。由於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其中包括支出,以保護他們的政府履行某些職能的上面;它的專項資金,用於公共財政補貼農業和農民,農村流通市場監管的運作;俱樂部還擁有一家國有投資控股公司,並享受國家農業用品專營牌照。這些結果清楚地表明,國有供銷合作社的性質。同時,基層社區和專業社區的供銷吸納農民權益,支持農民發展生產,進入市場,增加收入的農民集體的目的,反映了所有農民的普通股,並持有合資合作人民,由人民,為人民的特性,無論是集體經濟,而且民營經濟的特點的特點,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一種特殊形式。
兩個功能
中心供銷合作社第五文檔中規定:「中國供銷合作總社,是由國家供銷合作總社組織,其職能和任務,國務院領導有:研究制定國家發展戰略和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的規劃,指導國家發展和改革,根據政府的重要的農業生產,農業經營組織,協調和管理授權;維護的合法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宣傳和貫徹黨中央和農村經濟工作的國務院的各項方針政策,與關系部門,供銷合作社,以指導全國的業務活動,促進交流和農村物資協調;中國代表參加國際合作社聯盟合作社「,這也是全國各供銷合作社的活動,以確定擬議的框架總水平的功能。
中央5號文件也明確指出:「目前,中國的農業和農村經濟向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農民迫切需要的各種經濟,技術,信息服務,凝聚進入市場,國家也需要農村經濟加強指導和監管。供銷合作社應該在這些領域發揮作用,承擔責任。「這也是供銷合作社的職能定義。供銷合作社在農村經濟在全國加強指導和監管的中央的要求,「發揮作用,承擔責任」,「積極提供全面的農業,農村和農民,在一系列的經濟和技術服務,引導組織進入市場的農民。「的文件明確指出,供銷合作社,以」真正成為黨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加強政府與農民親密接觸「。
中央5號文件指出:「按照根據實際需要在各級政府行政機構退出序列的分離政府機構,供銷合作社的原則,可以採取由政府委託的任務,行使政府授權的某些職能參加政府......按照法律和政府的政策會議,指導,協調,支持和監督「
中心還要求:」各級政府要重視電源的作用供銷社,考慮到其經濟利益。供銷合作社要積極承擔並完成了國家信託業務和社區服務工作的質量和數量。政府委託提供必要的資金應得到保障,由此產生的政策性虧損應該得到補償的任務。承擔重要的農業供銷社國家儲備和農業生產任務,按國家有關規定所需要的資金對農民收入的增加推動的政策咨詢號「
2004年中央1號文件」,「說:「深化供銷社改革,發揮其驅動農民進入市場的作用「中央1號文件,2005年」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某些評論政策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指出:」要注意供銷合作社在農產品生產流通的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2006年中央1號文件」的意見和供給的作用「,說:」供銷合作社要創新服務,廣泛的聯合業務合作,加快現代經營網路為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計的供應提供服務的建設「中央1號文件,200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積極現代農業,一些固體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意見的發展,「中說:」供銷合作社推進開放辦社,發展聯合合作,增強活力和市場競爭力的經營勢力「
這些文件集中對供銷合作社的職能強調了以下幾點:
1,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農業經營組織,協調和管理;
2,積極承擔和國家認監委的商業和社會服務工作的質量和數量;
3,積極提供綜合性,一系列的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經濟和技術服務,與農民生產農產品流通自給供應服務;
4,並組織成市場領先的農民;
5,以促進交流和農村物資。
根據上述文件,供應及營銷職能可以概括如下:
1,行使政府權力的某些職能,按照政府的重要的農業生產,農業經營組織,協調授權和管理;
2,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並積極承擔質量和國家認監委的商業和社會服務任務的數量;
3,為黨和農民在政府的密切聯系,積極農業,農村和農民之間的橋梁和紐帶,為客戶提供全面,系列農產品流通經濟和技術服務,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物資供應服務;
4,引導組織進入市場的農民,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三,供銷社
任務對供銷合作社的任務,於第五次以下文檔中心闡述:
「必須堅持為農業提供綜合服務,農村地區和農民們的社會目的。供銷合作社作為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任務是把重點放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以及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工作的建立和完善,不斷滿足農民在生活的許多方面,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的收入水平,一個一個更難的事情還是不要做的實際需求,千家萬戶的分散經營與大連接在一起市場。「
」供銷合作社各級應優先考慮的農業服務,一切活動應集中於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好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工作。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概念為農服務,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提高運營形成,在農產品銷售活動,以發展合同制度,系統聯營,代理和利潤遣送制度,建立與農民的購買和銷售的穩定關系,使農業生產更符合市場需求,讓農民得到更多實惠。要積極拓展服務領域,擴大經營范圍,只要幫助滿足農業,農村和農民需要有利於農村經濟活動的繁榮,根據供銷合作社法應採取積極措施,使有關部門應該給予積極的支持。 「
」供銷合作社要進一步轉變組織從農村經濟組織綜合服務一個簡單的購買和銷售,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加工和銷售企業為龍頭,生產,供應鏈管理,帶動連片基地並成立了農產品全市食品基地服務,農產品加工,儲藏,運輸等二,三產業,合作社的發展而發展,並積極提供全面的農業,農村和農民,系列化的經濟技術服務,引導組織進入市場的農民。 「
」基層供銷合作社應該被塑造成一個綜合性服務機構,根據農民的生產和生活,農民迫切需求的需要,農民有什麼想要的,需要做的農民,良好的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運行村級綜合服務站和莊稼醫院,及時,生產供應工作的質量和數量來做些什麼來幫助農民發展專業化生產,開拓市場,擴大經營,解決農民的困難問題銷售很難買到。適當的調整,以基層社區,她的建成規模,提高規模的區域經營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一個大型集鎮作為社會的中心,與社區保持店鋪的實施,擴大經營規模。應該採取縣聯社為龍頭,開展了廣泛的農產品「子購買聚合」和產業「聯購分銷」,提高規模效益。「
」負責提供系統的社會服務,供銷合作總社農村經濟,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重要任務,各級政府要給予保護和支持。供銷合作社,以保護財產權利,保護他們的組織的完整性。 「
四,供銷合作社的作用
供銷合作社是農村經濟的繁榮的重要力量,中央5號文件的肯定:」在過去的40年中,大量的工作在供銷社為農服務,城市和農村地區,以促進商品的交換,保證市場供應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實踐證明,農業和農村供銷合作社是基本的生存和發展,供銷合作社是農村經濟的繁榮的重要力量嚴重,加強供銷社,農業,農村和農民受益受益;。忽視,削弱供銷合作社,農業,農村和農民患上這種感覺。說,這個問題在本質上是農業,農村和農民的供銷合作社。 「,」國務院認為改革不是簡單地供銷社流通改革不只是一個供銷社自身的制度改革,但整個經濟體系的農村經濟改革尤為重要組成部分,涉及的關系的所有方面城市和農村,工業和農業生產等循環,影響范圍廣,政策性強。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整體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加強領導供銷合作社的改革,使這一改革組織,一步,積極穩妥地深化,實現「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的成果第五屆文件指出:「經濟合作的發展,就是要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需要隨著農村改革和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供銷合作社的作用應加強,不能削弱。 「」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從農村生產力的發展階段的實際大膽探索多形式的經濟合作。 「」中央5號文件提出辦成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供銷合作社,指出供銷合作社的改革方向這方面,我們必須堅定不移。 「
供銷合作社與農民密切聯系黨和政府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在市場經濟中,從直接管理到間接管理的市場主體和經營服務活動的政府,主要是依靠中介機構來管理非政府組織,適應客觀要求,按照分離的政府機構的原則,供銷合作社已退出政府行政機構,各級序列,政府與農民之間,成為一個特殊的市場主體,農村流通熊市的政府調控,使農民進入市場的特殊功能。供銷社政府服務「三農」的不可缺少的得力助手。根據實際需要,供銷合作社可以承擔任務委託由政府來行使政府授權,基層合作社的指導,協調,服務,管理和監督的特定功能,加強行業自律,成為政府與企業和紐帶政府之間的橋梁,可以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一個非政府組織,作為一種特殊的市場主體,供銷合作社還享有壟斷,國家專營賦予了它一些特殊的權利。與此相對應,在公平競爭的原則的堅持,它必須接受政府采購和銷售的義務。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供銷合作社,指導,協調,支持和監督。供銷社政府幫助農民實現自身利益的特殊載體。中央5號文件強調,供銷合作社的運行機制必須不以營利為主要成員企業實施其他經濟活動運行的目的的基礎上建立,提高了經濟效益,為農民繼續在提升服務能力。必須堅持為農業提供綜合服務,農村和農民做社會的目的,從而使真正體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供銷合作社的性質,真正為農業提供全面的服務,農村和農民的目的,切實加強黨和政府,並與橋梁和紐帶的農民親密接觸。供銷合作社的成員為服務宗旨,不以盈利為目的,在國外市場競爭中獲取經濟利益,是特殊的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與自然,以實現農民維護自身利益,促進自然共同富裕為目標。
國務院5號文件規定:「基層社區服務應直接體現在農業合作經濟目的和性質」 「基層社要努力開拓城鄉市場,擴大服務領域如農業,提高農業服務功能得到充分實現。優勢流通的農村地區,從當地的實際出發,圍繞農業生產的主導產業和重點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為一體,帶動農戶進入市場。應該尊重農民意願,所有農民需要的商品和服務,應當積極組織業務。商品的國家專營,專營部門應當委託在農村基層社區代購代銷。「?
供銷社發揮連結城市和農村市場,充分利用現有的城市網點的設施,良好的消費合作社。城市和農村地區,促進物資交流。
改革,發展和供銷社振興定位的功能,而無需政府批准。沒有相應的政府職能,供銷社失去存在的價值。爭取適當的政府職能,而不僅僅是依靠我們的積極工作,也要靠我們從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找出根據理論,提出從基礎實踐,走出供應定位的可行性和意見供銷合作社為政府和建議的職能。在市場經濟中,政府支持農民發展,幫助農民增加收入,應該而且必須由市場運作的方式進行。這不僅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也是提升的農貿市場和市場競爭力的現實要求的意識。因此,在政府的中間和農民需要能夠參與市場運作的中間環節,既承擔一定的政府職能,有責任支持農民,而且還參與了市場的合法經營,由政府的經濟措施,幫助農民惠農政策到農民手中。在市場經濟中,政府部門不直接參與市場運作。和其他經濟組織無法承擔這一任務。因為,作為一般的市場主體,以盈利為目的,不能以服務三農宗旨遵守。歷史與供銷合作社現狀決定了它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其他政府部門的中間部分,經濟組織和群眾組織所不能替代的。為了讓更多的這樣的宣傳,讓政府,國務院決定,特別是領導接受這個觀點,供銷合作社將有新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