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市場案例分析。。。急。。求解答
1,貨幣的發行權由政府掌握。
2,開放的貨幣政策。
3、浮動匯率機制。
4、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
但是中國目前可以借鑒的經驗不多。國際環境不同了。
❷ 急!!《金融市場》的案例分析
有套匯機會
根據此式GBP1=HKD14.4395=GBP1=USD1.8726
可以算出USD1=7.7109HKD
而香港外匯市場UDS1=HKD7.7474
二者的差就是單位套匯利潤0.0365HKD
註:這樣計算的單位是HKD
也可以換算為USD或者GBP
❸ 緊急!金融案例分析
perfect competition的理論是講,市場內的公司生產相同的產品,對應相同的消費者,相對的都是小公司,所以他們無法控制產品價格(price taker),產品價格隨著市場變化而浮動。這些公司很容易進出市場,同樣類型的產品盈利,就會有很多公司加入這個市場,生產這種產品。一個產品虧損,很多公司就會退出這個市場。所有公司生產的產品價格都是相同的。(這些是perfect competition理論的相關內容)
這個題就是講在報紙上讀到生產嬰兒牛奶的公司are not doing well。所以我們會預計市場上所有嬰兒牛奶的價格都會降低。
不管是什麽樣的case,發生了什麽樣的事。只要關繫到perfect competition theory,the firm will NOT make profit in the LONG run.
在perfect competion下,從長期考慮,公司都是不會盈利的。這是個理論定理。
❹ 金融市場單位套匯利潤案例分析題
判斷:
轉換成同一標價法,(直接標價法)
香港外匯市場USD1=HKD7.7474
倫敦外匯市場HKD1= GBP1/14.4395
紐約外匯市場GBP1=USD1.8726
匯率相乘: 7.7474*1/14.4395*1.8726=1
只有匯率相乘不等於1時才有套匯機會,現在匯率相乘等於1,沒有套利機會
❺ 急求:金融案例分析題!要有分析
股民因劵上工作失誤而致配股未能成交,能否索賠
案例:趙某於2008年6月10日在某證劵交易所認購配股,但由於證劵交易所的過失,致使配股未能成交,給趙某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余元。那麼,趙某能向證劵商賠償嗎?
法律解析:上市公司股東認購配股時股東的法定權利。這項權力具有財產性質,任何組織和個人引起作為或不作為致使股東配股權利未能得以有效實現,都要承擔因此造成股東財產損失後果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論劵商故意還是過失(包括交易傳輸系統管理或維修不善),致使股民下達的配股委託為實施或未成交,都應賠償股民因配股未成造成的損失。
法條鏈接:《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❻ 金融市場主體客體分析案例
1、金融市場主體是指包括金融企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非金融企業(工商企業等)、政府財政及個人或家庭在內的金融市場資金或金融工具的供應者與需求者。 2、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
❼ 金融案例分析 急求
代理人也就是受託人 合同有約 這樣結案 黃某至少應該向馮某賠償至最初投入的50萬元本金. 屬於合法合同關系.
❽ 關於金融的案例分析
我的中文專業名詞用的不好,請見諒!
我覺得首先是對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這種金融衍生品要慎用,甚至不用。這種證劵/投資產品簡單來說就是把還沒有被銀行拿到的按揭款經過復雜的拆分和重組,變成可以被投資的金融產品。而投資者並不知道他們投資的具體是什麼(其實是很多房奴的按揭款),到底是誰會在未來付款,這種金融產品只有一個風險等級。但是這種產品把銀行的按揭風險(也就是說買房人不能按時付款的風險)轉移給了投資者。在中國,如果有這種金融衍生品,很可能造成銀行瘋狂實行住房放貸,而不考慮借貸人的償還能力。同時,由於中國人對一輩子有個房子看得很重,勢必造成瘋狂的借貸買房。這就會造成房價產生巨大的泡沫。當泡沫破滅時(也就是房價暴跌時),這種金融衍生品(MBS)會暴跌,銀行將無法從這些證劵中獲得流動性(也就是現金),那麼銀行就會收緊放貸,或者提高房貸利率,而這會使很多房奴突然還不起按揭款,而又由於房價下跌而不能把房子脫手,很多換不起貸款的人就會被強令遷出,甚至有無家可歸的可能。所以,這種衍生品在中國如果監管不嚴,很可能有比美國次貸危機更嚴重的後果。因為中國人現在的錢不是在炒房就是在炒股,MBS的危險性就是他把這兩個投資市場的風險聯系在了一起。不過我覺得國家現在對房市的控制還是很特意的,所以這種產品應該會被禁止。
對美國金融危機付主要責任的第二種金融衍生品叫做credit default swap(信貸違約掉期)。 他的主要目的或者說是初始目的是為了避免風險,說白了他就是一種保險。比如說你買了萊曼的股票,你可以從保險公司(像AIG)買CDS這種保險,如果萊曼的股價跌倒¥10一下,那麼CDS會給你賠償。這種保險的目的是好的,但是錯就錯在這種保險是可以被交易的,就比如說你覺得萊曼的股價馬上就會跌倒¥10一下,你就可以從市場上買別人的CDS,然後等真的跌倒¥10一下去領取賠償金。換句話說,這種金融衍生品可以被用來投機。這在熊市的時候只能有推波助瀾的作用。我認為在中國,金融保險這種東西可以實施,但是不應該被交易。 在中國這種不完善的股市,絕大部分人在投機,在升的時候買,降的時候賣(這種尤其危險),CDS只會進一步製造恐慌,從而拖垮市場。
我認為從發展的角度來講,應該切實的從保護投資者的角度去採用可以降低風險的金融衍生品。可以投機的金融產品只會使少數人獲利。
這只是我個人的分析,有什麼不對的請指正。很抱歉,我對一些金融名詞翻譯的可能不太正確!
❾ 金融的案例分析 大俠們 懂的進啊!!!
這題出的很可笑,出題人根本不理解金銀復本位,建議罵他。人民幣受到歡迎是因為中國資本項目不能自由流通,人民幣存在低估且參照一攬子貨幣定價幣值穩定,無法用格雷欣法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