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專業人員幫忙解釋一下 持股公司制銀行,銀行控股公司還有金融控股公司的區別
銀行持股公司制是指由某一集團成立一持股公司,再由該公司控制或收購兩家以上銀行的股票,又稱「集團銀行制」。
銀行控股公司簡稱BHC,為美國金融體制之一,指掌控一家或兩家以上銀行或其他銀行控股公司的企業。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擁有實質控制權,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② 中國商業銀行 現在的經營模式
中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模式。
為了適應中國分業經營的現時特點和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新《商業銀行法》對原來商業銀行法不得混業經營的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該修正案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作了兩處修改:一是刪去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二是刪去第七十五條第三項中的「存貸比例」。特別是第二處,刪除了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中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盡管各國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內容和重點各異,但就其經營的主要業務來說,一般均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以及表外業務。隨著銀行業國際化的發展,國內這些業務還可以延伸為國際業務。
分支銀行制又稱總分行制。實行這一制度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總行以外,普遍設立分支機構,分支銀行的各項業務統一遵照總行的指示辦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進一步劃分為總行制和總管理處制。總行制即總行除了領導和管理分支行處以外,本身也對外營業;而在總管理處制下,總行只負責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對外營業,在總行所在地另設分支行或營業部開展業務活動。
優點
實行這一制度的商業銀行規模巨大,分支機構眾多,便於銀行拓展業務范圍,降低經營風險;在總行與分行之間,可以實行專業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銀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間的資金調撥也十分方便;易於採用先進的計算機設備,廣泛開展金融服務,取得規模效益。
缺點
容易加速壟斷的形成,實行這一制度的銀行規模大,內部層次多,從而增加了銀行管理的難度。但就總體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適應現代化經濟發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國銀行界的普遍認可,已成為當代商業銀行的主要組織形式。
③ 我國銀行發展方向是什麼——全能銀行還是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只是全能化的一個前奏。
「近代商業銀行有兩大類型,一是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模式;二是以德國和瑞士為代表的混業經營模式。然而到了現代,世界商業銀行業務出現了向混業經營、全能型銀行發展的趨勢。這種趨勢起因於70年代的金融創新,完成於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實現於90年代金融法規的修改和完善。隨著1986年英國的「金融大爆炸」、1998年日本頒布的《金融體系一攬子法》和1999年11月美國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實施,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商業銀行業務經營全能化獲得了國家法律認可。可以預見,隨著世界各國中央銀行監管水平的提高、商業銀行的自律能力提高和金融法律框架健全,世界商業銀行業務最終必將全能化。」
「(1)對資產貸款率高,產品有市場,經濟效益好的企業,應促進其進行股份制改造和上以收回沉澱貸款。
(2)對那些債務負擔重,產品有銷路,經濟效益差的企業,應引導企業通過兼並重組、等形式,把貸款債權轉移給兼並方或收購方,由兼並方或收購方承擔還貸義務;
(3)對經營狀況一般,但設備良好或位置優越的企業,促進其資產置換,以盤活銀行債
(4)對因政策性,或政府決策失誤造成的呆帳,政府應予核銷;
(5)把「撥改貸」、「投改貸」改為「貸改投」從銀行劃出,由資產管理公司持股或持有債權
(6)對由於銀行自己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資產,經批准後沖減呆帳准備金;
(7)對有望收回的貸款,可採取展期、停息掛帳、減息掛帳等方法,重整債務;
(8)對資不抵債而部分產品有市場的企業,可發放「封閉貸款」適當支持,以盤活不良資
(五)落實風險責任制,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努力提高員工的創新能力與動力
商業銀行要對行長實行綜合目標責任制,對其任職期間銀行的資產質量、支付能力、水平及發生案件情況等指標進行全面考核,並且與其任職資格考核、升遷、任免掛鉤;對中部在落實風險責任制的同時實行末位淘汰制,鼓勵能者上、庸者下,促使其提高責任心、努力工作;對員工實行效益工資制,獎勤罰懶,能進能出,提高職工的創新能力與活力。」
④ 市場主導型模式與銀行主導型模式各有什麼優缺點中國目前的金融結構是怎樣的
一,市場主導優點是:可以直接融資,且配置效率高。
缺點是要求該區市場的證券化程度要高,流動性要好。
銀行主導優點是:銀企關系非常密切,銀行可以直接從根本上控制企業命脈。缺點:是間接融資,資源配置的效率低。容易增加銀行壞賬,增加金融系統風險。(如:日本金融危機)
目前中國是銀行主導模式。
二,我國金融市場結構的現狀
主要是金融市場結構失衡的矛盾比較突出,制約了金融市場整體功能的充分發揮和核心競爭力的進一步提高,使得金融市場結構的廣度、深度和強度效應沒有得到應有的體現.當前我國金融市場結構存在的突出問題是:
一方面,從靜態上表現為各個金融子市場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不平衡和各金融子市場內部組成要素結構的不均衡。
另一方面.從動態上表現為我國金融市場結構存在著變遷上的被動適應性、升級上的低層次性以及創新上的外生性等問題。
導致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偏重硬體建設.忽視觀念的樹立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健全與完善;二是偏重數量擴張,忽視金融市場整體功能的發揮與協調:三是偏重局部利益.忽視金融市場全局利益的平衡與兼顧;四是偏重眼前發展,忽視金融市場可持續發展環境的培育與改善。
三,銀行主導型債轉股的優點在於:(1)銀行自身主體設立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子公司,能夠將銀行與企業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項目的主控權將由銀行掌控,能更好地將債轉股的利益保留在本行體系內,還能有效地進行風險隔離,企業風險不會直接向商業銀行轉移。(2)銀行主導型債轉股更加符合「市場化」的要求,可以由實施機構撬動社會資本,向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應用到整個債轉股過程中,從而增強資本實力。承擔相關風險的也不是國家信用與政府資金,而是自願從事高風險投資的相關個人與機構。銀行主導型債轉股的缺點在於:如果商業銀行缺乏對轉股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力,成為股東後很難讓企業價值提升,商業銀行所承擔的風險也並未減小。
⑤ 金融控股公司的特點
作為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點: (1)監管壓力
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監管體制下,設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銀行和其他金融資產的股權,各金融業務子公司各自持有相關業務牌照,獨立經營,接受各自監管部門的監管,符合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精神。同時減少單一金融機構同時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帶來的監管壓力。
(2)公司治理
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不用滿足各金融業務監管當局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銀行業條例》,金融監管局有權審批銀行董事會的委任,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約束將大於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過收購、兼並不同種類的金融機構,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協同效應的優勢。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業發展戰略時,可以將不同地區、不同金融品種之間的優勢加以組合利用。在金融業激烈競爭的環境下,可以有兩種選擇:
(1)增加單一金融服務產品的數量,如擴大銀行地區分行和營業網點,可以多吸收存款。這樣作法的意義是大銀行只要收購一家小銀行,就可以降低小銀行的高額成本,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帶來了規模經濟。
(2)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如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銀行的一個網點,可以同時銷售證券、基金、保險等不同金融服務產品,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別設立網點要節省許多人力和設立網點的費用。通過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帶來了范圍經濟。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管理風險。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權投資的職能,不同業務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獨立,可以保證較高的業務管理能力,避免單一金融機構同時管理其他金融業務的巨大壓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市場風險。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銀行與其他業務間的交叉銷售等商業活動處於市場的監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風險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於提高風險承受能力。各項金融業務分別在獨立的子公司里進行,一家子公司無需為其他業務的風險承擔損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現經營危機,其他子公司還可照常經營,無需以自身的資金去承擔責任,從而有利於保障其自身的資金安全。 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控股公司在資金調配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例如,當銀行因資本金過剩要降低資本金水平時,需要得到有關監管當局的認可,這一過程可能會耗時較長,而控股公司則沒有上述限制,有利於提高資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時,控股公司模式在後續融資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關規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資產,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條例》及《收購合並守則》,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資產注入上市銀行時,都要接受證券監管機構和金管局的雙重監管。
⑥ 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概念嗎、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張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及分類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一個更廣泛的現象——金融集團化中進行考察。隨著新經濟的興起、經濟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別是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金融機構間的跨行業、跨國界收購、合並,以及金融機構的多樣化經營,金融集團化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性的潮流。
金融集團是一種以金融業為主的企業聯合體,它具有完整的內部組織和管理架構,一般表現為由一個公司擁有或控股若干個子公司,集團的業務在每個子公司之間分配。金融集團化則是指金融集團興起的現象。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則是指:集團以金融業為主;一般以一個金融企業為控股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股)專門從事某些具體業務(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的各個子公司;這些子公司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有相關的營業執照,都可獨立對外開展相關的業務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集團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或影響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層的任免決定及重大決策。通過內部的資源配置,集團實際上可以從事多樣化經營(包括全能制經營)。很多金融控股集團在金融業之外,還兼營其他產業,如信用卡、網路通訊、房地產、貿易、建築、機械等其他實業和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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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復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制稱中信金、中信金控,是台灣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之一,由鹿港辜家所創辦,現由辜濂松家族握有經營權。中信金控的成立,主要是因應台灣加入WTO後金融體系邁向國際化、多角化的趨勢。初期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主體,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逐步納入中信銀證券、中信保險經紀人、中信票券等子公司。初期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主體,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逐步納入中信銀證券、中信保險經紀人、中信票券等子公司。其資本額為新台幣壹仟億元。
注冊資本:23000000萬新台幣
⑧ 我國投資銀行應採取哪種模式為什麼
我國的投資銀行經歷了1997年以前的混業經營時期。1997年以後,我國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原則,即證券業務、銀行業務、保險業務必須分離,由此,中信證券、光大證券、招商證券等被分離出來。這些證券公司可稱為傳統體制下的投資銀行,以商業銀行的營業網點開展粗放式經營,以經紀業務為主,承銷業務比重不大。
我國首家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是於1995年8月,中外合資組建的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簡稱中金公司)。這標志著我國有了按國際慣例組建的真正意義的投資銀行,是我國資本市場上的一種組織創新。它由中國建設銀行、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與美國摩根·斯坦利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香港名利集團合資組建,其中中國建行控股比例達42.5%,它完全按國際慣例運作,並旨在把公司辦成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投資銀行。中金公司正在利用其獨特的優勢逐步把國際規范的、成熟的投資銀行操作經驗引入國內,為客戶提供一流的投資銀行服務。2002年,中國銀行成立了中銀國際證券,這是我國又一家投資銀行。它們以承銷、並購業務為主,是我國真正的投資銀行。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我國投資銀行發展模式採取的是獨立發展模式(目前大部分證券公司均採用這種方式)和銀行控股公司模式(中金公司、中銀國際屬於這種模式)。我國的金融業目前和未來一定時期內仍將採取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這決定了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模式在目前和未來一定時期將採用獨立發展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另外,在2003年度全球1000家大銀行中,中國銀行排名第15位,中國建設銀行排名第37位。這兩大銀行在全球的規模優勢,使得按現代投資銀行制度建立的中金公司和中銀國際具備發展成為全球一流投資銀行的條件。但是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必須轉化其經營模式,完成銀行控股公司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轉變,這樣才能加快中金公司、中銀國際成為全球一流投資銀行的進程。
近年來,隨著國際金融業的並購與重組,金融業由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化。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如英、美、日等國家紛紛向全能銀行演變。而就我國而言,入世後,我國的金融業在五年內將全面對外開放。我國實行的分業經營體制對業務范圍的限制使得我國商業銀行在規模、利潤方面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因此,要發展壯大我國的投資行業,我國的投資銀行最終將會選擇混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