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投資金融 >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受讓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受讓

發布時間:2022-01-10 10:13:31

⑴ 信貸資產轉讓的現狀

1、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因貸款規模大,貸款期限長, 因而提高資產的流動性、迴流資金的需求強烈。現在,國家開發銀行已經成為信貸資產轉讓市場中主要的信貸資產的轉出方和批發商,和大部分商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建立了信貸資產轉讓合作關系,目前正在構建全行統一的信貸資產轉讓平台。
從2002年起,國家開發銀行已經與多家商業銀行開展了信貸資產轉讓業務。2004年國家開發銀行大力推行了管理資產業務,即國家開發銀行將貸款份額轉讓後仍對貸款公司進行管理,並對轉讓的貸款項目收取管理費,成為信貸資產轉讓的一種主要模式。
2004年,國家開發銀行和5家金融機構簽署了間接銀團貸款和資產管理服務合同。2005年,國家開發銀行作為牽頭行簽署了528個銀團貸款項目,總額達1,357億元人民幣,出售197個貸款項目的部分份額,總額達530億元人民幣。截止2005年末,管理資產總額(表外部分)達4,438億元人民幣,實現8.7億元人民幣資產管理服務收入。
2、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方式除了直接回收以外,另一種重要手段是通過不良債權轉讓。不良資產的受讓方主要為外資投行和信託投資公司,採用招標、拍賣、協議轉讓等方式。
外資介入國內不良資產處置的正式批文是2001年10月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以及當時的外經貿部發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外資參與資產重組與處置的暫行規定》,該規定明確指出: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通過吸收外資對其所擁有的資產進行重組和處置。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03年末,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先後13次利用外資處置不良資產,涉及貸款本金及表內利息達825.27億元,回收現金25.33億元。其中,向外資出售不良資產428.39億元,回收現金10.7億元,與外資合作處置不良資產396.88億元,已回收現金14.63億元。這意味著,外資參與處置不良資產的平均回現率僅為3%,遠低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自身20%左右的總體平均回現率。
信託方式處置不良債權資產為另外一種重要方式,一般為資產管理公司將不良債權信託給信託公司設立財產信託,並將其中的優先順序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資產管理公司保留劣後收益權。如2003年6月,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將一百三十二點五億元的不良債權資產,委託中信信託投資公司設立三年期的財產信託,並將其中的優先順序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這一「准資產證券化」舉措首創了國內資產處置業務全新交易方式。
信託方式使不具有資產管理專業能力的投資者有機會實現對不良資產的投資,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新的投資品種,同時信託結構設計還有利於資產管理公司加快資產變現進度,提前收回不良資產變現資金,實現資產回收價值的最大化。但信託處置方式受制於信託公司私募資金的能力,一般規模不大。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因為體量巨大、各家資金狀況、貸款規模、貸款質量差異很大,因此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表現出一定的復雜性:信貸資產轉讓既有回購型,又有買斷型,採取了協議轉讓、招標轉讓、不良資產轉讓、間接銀團、聯合貸款等多種方式。
商業銀行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根據動機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1)為規避銀監局監管在期末發生的短期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其特點是:一般採用回購型式,信貸資產轉讓的期限短,轉讓協議達成的時間往往是商業銀行上報非現場監管資料的前幾天甚至當天。(2)存貸比過高與存貸比低、信貸項目多資金少的商業銀行與信貸項目少,資金富餘的商業銀行之間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呈現出一定的地區特性;(3)一部分存貸比超標,貸款資源豐富的商業銀行為完成中間業務收入而將一部分貸款份額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將貸款利息收入轉化成投行業務收入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
4、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與農信社等金融機構
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農信社等金融機構開展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既有轉出方,也有受讓方。因總體資金規模小在信貸資產轉讓市場上占據的規模不大,但呈現蓬勃發展的勢頭。
信託公司開展信貸資產受讓業務,受讓資產的主要是國開行信貸資產,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債權、存貸比超標或集中度超標的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包括間接銀團份額)等,通過發行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資金。其中,中誠信託、中泰信託、天津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均開展了國家開發銀行的信貸資產受讓業務,而中誠信託開展的國開行信託貸款業務較多;中信信託受讓了較多的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工行寧波分行不良信貸資產。
近兩年信託公司開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轉出信貸資產。信託公司利用自身項目資源優勢發放了對優質企業貸款,但信託公司受制於自身有限的資金規模,出於加大資產的流轉速度,加快資金流轉的目的,將其優質企業貸款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此類業務開展得較大的信託公司有中海信託、中信信託等(具體分析見第二章)。 監管層對該類業務的監管分為准入監管和業務監管兩個層次,各家商業銀行在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前需要向銀監局申請業務資格。監管當局出於發展金融市場,加快金融開發的角度出發,啟動和放開了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目前絕大多數金融機構都具備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資格。
業務監管。對於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監管層沒有出台專門的規章制度對該類業務進行規范。實際工作中,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因轉出方對該筆資產並沒有剝離報表,監管層對該筆業務作為融資業務來監管。買斷性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因該筆資產剝離了轉出方報表進入受讓方資產負債表,監管層對該筆業務界定為信貸業務,監管政策參照有關信貸業務的監管政策。
當前,信貸資產轉讓管理成為監管層限制銀行調整流動性、限制貸款規模的手段。在目前宏觀經濟出現過熱勢頭,國家加強宏觀調控的大背景下,銀監會出台了限制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產轉讓的文件。監管層通過限制一些金融機構轉出信貸資產,限制了一些資產負債比例已經較高的金融機構進一步開展信貸業務的手段,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
(三)信貸資產轉讓相關平台的建設及意義
信貸資產轉讓市場很大,並出現了幾個信貸資產轉讓平台。深圳已成立國內首個由官方籌辦並運營的信貸資產轉讓平台,上海銀監局也在努力推動銀團貸款交易系統平台建設。這種交易平台的推出,最大的意義是方便信貸資產轉讓。一方面,主辦方希望方便銀行獲取其他銀行的信貸資產轉讓、受讓信息,另一個方面,交易平台的重要功能是價格發現,即設置了「信貸資產轉讓、受讓」信息公告欄,公布出相關信貸資產的價格行情。此外,目前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非官方的信貸資產交易平台,如上海的國力,北京的中國貸款交易網。

⑵ 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是什麼意思

第一條 為盤活信貸存量,加快資金周轉,促進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辦發〔2016〕82號,以下簡稱《通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業務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中信貸資產收益權是指獲取信貸資產所對應的本金、利息和其他約定款項的權利。

第三條 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須依法合規,遵循市場化原則,穩步推進,防範風險。

第四條 銀監會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以下簡稱「銀登中心」)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具體負責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產品備案審核、集中登記、交易結算、信息披露和統計監測等工作,並及時向銀監會報告重要情況。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條 出讓方銀行應當按照《通知》要求,在銀登中心辦理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的集中登記。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由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受讓商業銀行信貸資產收益權的模式進行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

票友君:此處已明確只能有信託計劃接信貸支持收益權,這和前期傳的理財業務管理辦法一致!

第八條 信貸資產收益權的投資者應當持續滿足監管部門關於合格投資者的相關要求。不良資產收益權的投資者限於合格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參與認購的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和資產管理計劃不得投資;對機構投資者資金來源應當實行穿透原則,不得通過嵌套等方式直接或變相引入個人投資者資金。
票友君:明確穿透原則,個人不得投資,只能合規投資者進行!

第九條 信貸資產及其收益權登記通過銀登中心集中登記系統辦理,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通過資產流轉平台辦理。合格投資者認購的銀行理財產品投資信貸資產收益權,按《通知》要求在銀登中心完成轉讓和集中登記的,相關資產不計入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統計,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中單獨列示。

票友君:這條是對信貸收益權轉讓的大殺器,轉給了合格投資者即不計入非標資產!

第十條 擬開展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出讓方銀行與信託公司均須按照《通知》和《銀行業信貸資產流轉集中登記規則》(銀登字〔2015〕9號)的要求,在銀登中心開立信貸資產登記賬戶。已在銀登中心開戶的,無須再次申請開戶。
票友君:注意目前已簽訂協議的信託有18家:四川信託、廈門國際信託、西藏信託、民生信託、華能貴成、華信信託、平安信託、交銀信託、興業信託、華鑫國際、上海國際、華融國際、建信信託、國投康泰信託、杭州工商信託、國民信託、紫金信託、長安國際、百瑞信託;

第十一條 出讓方銀行在對貸款風險收益進行充分評估的基礎上,構建信貸資產包。出讓方銀行應當謹慎遴選基礎資產,優先選擇預期回收現金流期限分布與信託計劃償還期限相匹配,以及抵質押物估值方法比較成熟的信貸資產。正常類信貸資產收益權與不良信貸資產收益權應分別轉讓,出讓方銀行不能構建混合信貸資產包。

⑶ 銀行信貸資產能否轉讓給個人或某一個企 業

(1)理論上,銀行信貸資產在自願、平等、公正的基礎上可以轉讓給自然人和一般企業。(2)但是,由於目前國家對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尚未出台專門的法律法規明確規范轉讓對象,因此,目前在實踐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僅僅是指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國內外金融機構等)之間,根據協議約定轉讓在其經營范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尚未到期信貸資產的融資業務。 (3)所以,目前銀行信貸資產不能轉讓給個人或一般企業。 (4)還有一些其它方面的原因: 銀行信貸資產轉讓分為買斷型和回購型兩種。 買斷型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轉讓信貸資產,信貸資產轉讓後發生貸款債權的實質性轉移,受讓方將貸款持有直至到期。在貸款到期日,借款人向直接受讓方償還貸款本息並由受讓方負責貸後的資金管理,借款逾期由受讓方追討本息。而個人與一般企業並無貸後的資金管理能力與許可權。 現在,一種新的金融工具又誕生了——信貸資產證券化。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收入的銀行信貸資產,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獲取融資。 隨著信貸資產證券化進程的加速,銀行信貸資產轉讓給個人或一般企業將得以實現。

————點金人

⑷ 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 官網 沒有

等等吧通知

⑸ 信貸資產對應定向資管收益權受讓業務 是什麼意思求解!

資管計劃投資銀行信貸資產。投資這個資管計劃的人有收益權,他可以轉讓給別人。

⑹ 銀行信貸資產轉讓的意義是什麼求答案

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之所以在國內迅速鋪開,規模迅速擴大,根本原因在於其對於信貸資產轉出方和轉入方都有突出的優勢。
信貸資產轉讓
(一)、對買斷型信貸資產的轉出方,信貸資產轉讓的意義在於:
改善資產流動性。轉讓方金融機構將期限較長的貸款
,比如住房抵押貸款、銀團貸款等通過信貸資產轉讓市場出讓,取得最具流動性的現金,直接改善了銀行資產的整體流動性,便於實現資產與負債資金期限結構的匹配。
提高資本充足率
。一般工商業貸款都具有100%的風險權重,根據規定必須要保有不低於8%的資本凈額與之對應。而通過轉讓業務將部分貸款出讓後,這部分資產的風險權重降為零,可以有效減少對資本金的需求,從而提高資本充足率。在當前銀行資本金稀缺的情況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對於銀行來說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化解不良貸款,處置抵貸資產。銀行通過內部化解不良貸款的時間和空間有限,通過資產轉讓的方式進行外部處置,將不良貸款和抵貸資產以適當的組合和定價進行出售,能夠在較短的時期內大幅降低銀行資產的不良率。
減少信貸集中,調整貸款結構。傳統的調節信貸集中度和貸款結構的方式是壓縮和推出,加大了客戶資金鏈波動和信用風險,並造成了客戶流失。信貸資產轉讓提供了貸款集中度和結構管理的新手段,可以用不對客戶產生影響的方式實現銀行自身的貸款優化管理。
增加盈利渠道。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進行科學的安排可以使銀行在實現某項調整的同時兼顧盈利。比如通過合理的貸款轉讓定價,能夠直接獲得業務收益;通過貸款出讓加速資金周轉,提高信貸業務總體收益;通過利率趨勢預測,在升息前出讓低息貸款並升息後重新放貸,取得利率變動收益等。
對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受讓方而言,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優勢有:
擴展客戶基礎。受讓同業的信貸資產,相當於利用了同業的客戶資源發展自身業務,將業務內容進行推廣則可以發展成為業務聯營
。比如銀行受讓某財務公司的貸款,同時利用自身在網路、結算、資金、業務功能等優勢,與財務公司一起為其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便於受讓方發揮專業優勢。
信貸資產受讓業務有助於銀行在專業領域建立競爭優勢。專業領域是銀行在其提供服務的業務領域內,根據自身特點所形成的、具有較好的業務經驗和專業優勢的行業、區域的特定領域。在專業領域內,銀行不僅可以直接開發客戶發展信貸業務,還可以通過資產受讓從同業取得這類信貸,從而鞏固和擴大業務份額和實力。
(二)對於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的轉出方,其轉出的意義在於:
獲得流動性。比如國家開發銀行等開展回購型間接銀團業務,將貸款份額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獲得流動性。
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如一些貸款項目多的商業銀行,在貸款業務開展後以回購型間接銀團的方式將該貸款份額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其貸款利率與其他金融機構受讓貸款份額之間存在一個差價,即為貸款轉讓費收入。轉出方在獲得流動性的同時

⑺ 信貸資產轉讓的意義

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之所以在國內迅速鋪開,規模迅速擴大,根本原因在於其對於信貸資產轉出方和轉入方都有突出的優勢。
(一)、對買斷型信貸資產的轉出方,信貸資產轉讓的意義在於:
改善資產流動性。轉讓方金融機構將期限較長的貸款,比如住房抵押貸款、銀團貸款等通過信貸資產轉讓市場出讓,取得最具流動性的現金,直接改善了銀行資產的整體流動性,便於實現資產與負債資金期限結構的匹配。
提高資本充足率。一般工商業貸款都具有100%的風險權重,根據規定必須要保有不低於8%的資本凈額與之對應。而通過轉讓業務將部分貸款出讓後,這部分資產的風險權重降為零,可以有效減少對資本金的需求,從而提高資本充足率。在當前銀行資本金稀缺的情況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對於銀行來說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化解不良貸款,處置抵貸資產。銀行通過內部化解不良貸款的時間和空間有限,通過資產轉讓的方式進行外部處置,將不良貸款和抵貸資產以適當的組合和定價進行出售,能夠在較短的時期內大幅降低銀行資產的不良率。
減少信貸集中,調整貸款結構。傳統的調節信貸集中度和貸款結構的方式是壓縮和推出,加大了客戶資金鏈波動和信用風險,並造成了客戶流失。信貸資產轉讓提供了貸款集中度和結構管理的新手段,可以用不對客戶產生影響的方式實現銀行自身的貸款優化管理。
增加盈利渠道。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進行科學的安排可以使銀行在實現某項調整的同時兼顧盈利。比如通過合理的貸款轉讓定價,能夠直接獲得業務收益;通過貸款出讓加速資金周轉,提高信貸業務總體收益;通過利率趨勢預測,在升息前出讓低息貸款並升息後重新放貸,取得利率變動收益等。
對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受讓方而言,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優勢有:
擴展客戶基礎。受讓同業的信貸資產,相當於利用了同業的客戶資源發展自身業務,將業務內容進行推廣則可以發展成為業務聯營。比如銀行受讓某財務公司的貸款,同時利用自身在網路、結算、資金、業務功能等優勢,與財務公司一起為其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便於受讓方發揮專業優勢。
信貸資產受讓業務有助於銀行在專業領域建立競爭優勢。專業領域是銀行在其提供服務的業務領域內,根據自身特點所形成的、具有較好的業務經驗和專業優勢的行業、區域的特定領域。在專業領域內,銀行不僅可以直接開發客戶發展信貸業務,還可以通過資產受讓從同業取得這類信貸,從而鞏固和擴大業務份額和實力。
(二)對於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的轉出方,其轉出的意義在於:
獲得流動性。比如國家開發銀行等開展回購型間接銀團業務,將貸款份額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獲得流動性。
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如一些貸款項目多的商業銀行,在貸款業務開展後以回購型間接銀團的方式將該貸款份額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其貸款利率與其他金融機構受讓貸款份額之間存在一個差價,即為貸款轉讓費收入。轉出方在獲得流動性的同時,增加了中間業務收入。
對於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的受讓方,其受讓的意義在於:
為受讓方提供了一個風險較低、收益較高的資金使用渠道。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性質類似於資金業務,但比較同業拆借和票據轉貼現,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的受讓方獲得的利率更高,為受讓方提供了一個附銀行信用收益相對更高的資金使用渠道。

⑻ 信貸資產的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是指金融機構(如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之間,根據協議約定轉讓在其經營范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尚未到期信貸資產的融資業務,其中,金融機構將其持有的信貸資產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並一次融入資金被稱為信貸資產出讓業務;金融機構受讓其他金融機構出售的信貸資產並融出資金被稱為信貸資產受讓業務。
功能及優勢:
(1)可以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整體力量,實現優勢互補,達到改善信貸資產結構、合理規避資產負債監管指標、提高信貸資產流動性和經營效益最大化等目的;
(2)可以豐富客戶資源,分散貸款風險。

⑼ 信貸資產轉讓的適用范圍

信貸資產轉讓對象限於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

⑽ 什麼是信貸資產轉讓業務

信貸資產轉讓是指金融機構(如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之間,根據協議約定轉讓在其經營范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尚未到期信貸資產的融資業務,其中,金融機構將其持有的信貸資產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並一次融入資金被稱為信貸資產出讓業務;金融機構受讓其他金融機構出售的信貸資產並融出資金被稱為信貸資產受讓業務。

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是指本行與其他金融同業之間,根據協議約定相互轉讓在其經營范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且未到期的信貸資產的融資業務。

閱讀全文

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受讓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證券清算交收流程 瀏覽:580
政府融資平台化解 瀏覽:618
印幣對美金匯率 瀏覽:355
上海期貨交易所福利待遇 瀏覽:818
弘宇股份股票吧 瀏覽:598
國債期貨基礎知識及股指期貨實戰思路培訓 瀏覽:521
金融機構法律 瀏覽:27
京東金融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官網 瀏覽:226
股市杠桿和房貸杠桿 瀏覽:616
天津恆隆廣場的金融公司 瀏覽:732
外匯主要用於 瀏覽:964
投資理財課程收獲 瀏覽:543
特斯拉歷次融資 瀏覽:642
非銀行金融機構匯總 瀏覽:98
正規微期貨聚寶盆 瀏覽:942
金山谷指標公式 瀏覽:727
廣東盈海貴金屬交易軟體下載 瀏覽:791
融資合同常見擔保方式 瀏覽:445
廣發證券楊子江 瀏覽:94
親人之間出借股票賬戶 瀏覽: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