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科技時代的強監管時代就要來臨,金融科技公司如何積極應對
互聯網快速地迭代,也促使各行各業不斷加速升級。從1.0版本到4.0時代,互聯網引領全行業走過是一個“進化”過程。
而招銀雲創是招商銀行全資子公司,其服務范圍是將招商銀行IT系統30年穩定運行成功經驗和金融IT成熟解決方案開放給金融同業。憑借團隊在互聯網應用架構和企業級IT豐富經驗,紮根銀行企業,再做深做透客戶業務特性,這無疑是招銀雲創優勢。
更准確說,招商銀行是銀行業創新的標桿,招商銀行金融科技輸出也是銀行業在科技層面孜孜不倦創新楷模。
B. 金融科技對銀行的影響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不管是互聯網金融公司還是金融科技企業,他們這種利用互聯網和科技手段高度融入金融業務的企業形態已經對現有的傳統金融行業造成了不小的沖擊。雖然各家銀行都在積極探索互聯網以及新技術在金融業務領域的突破和應用,但在新的互聯網金融公司面前,依然倍感壓力,銀行業轉型的路上危機四伏。
而在此之前,銀行業面臨許多懸而未決的難題。比如,在如何掘金大數據方面依然面臨窘境,整體解決方案缺失,商業化的路線不明晰;人工智慧相關的智投顧問的發展空間尚不明確?一度火熱的VR概念為何不能在金融科技領域被廣泛應用?哪些科技應用值得金融科技去追捧?為什麼科技一直在飛速發展,而銀行業卻一直處於飢渴狀態?怎樣領會金融科技的核心含義?
我們一直認為,科技成果應用於金融行業的本源應該是解決金融服務業務中的發展問題。那麼問題來了,金融科技到底要解決一個什麼樣的核心問題呢?維基網路對金融科技的釋義甚是好:金融科技,一種運用高科技來促使金融服務更加富有效率的商業模式。
從維基網路的釋義中,我們可以看到,金融科技要強調的不單單是技術應用,而是要形成一種商業模式。但它究竟如何形成模式?這種模式之中又有著哪些道理和講究呢?這就需要行業的專家和學者們更進一步的探討和交流。
在對比了中美互聯網金融與fintech的發展環境與內部機理,並與銀行同業交流了面對金融科技脫媒壓力而主動創新轉型的做法和經驗之後,中國銀行網路金融部副總經理董俊峰在專欄上撰文表示,「金融科技與銀行不是顛覆的關系,而是互為補充。」如何在互補的基礎上形成有效的商業模式,助推銀行業轉型是一個更為深刻的內容。
金融科技驅動銀行轉型
金融科技的發展不僅給銀行業帶來機遇和挑戰,也給金融科技公司帶來機遇和挑戰,機遇在於,他們的金融科技產品的特點將有機會在銀行業得以施展,實現金融與科技的互補。而挑戰在於,他們需要更加主動地接近金融市場,探查市場需求,以便更有效地支持銀行業在科技應用上的難題。因此,論壇也會有相關的科技企業就相關問題進行剖析和討論。
金融科技,在銀行業不應該僅僅是一個概念,而是一種武器,一種商業模式,解決金融與科技應用矛盾,解決銀行業戰略轉型的重要驅動力。新概念消滅舊概念只是表象,改變自己,做一個更完美的金融服務者才是銀行業真正應該關注的落腳點。
C. 金融科技究竟給金融體系帶來什麼風險
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定義,FinTech指的是技術進步推動的金融創新,它涵蓋了各種新型業務模式、應用、流程或產品,並對金融市場、機構、金融服務提供商產生重大影響
D. 金融科技發展中的挑戰與監管,金融科技公司將會面臨哪些挑戰
關於在現在的一個偉大時代當中,我們的很多產物都孕育而生,這些產物都是在我們人類的偉大智慧下所創造出來的產品,所以對於我們的人類而言,就是在不斷發展我的社會。那麼進去到現在2020面之後,21世紀已經過去了5分之一的時間了,在這個時間節點內,有很多的兩兩相互結合的產物,比如說金融與科技。那麼關於金融與科技發展狀況的來說,其中有挑戰與監管,金融科技公司會面臨到那些挑戰了?有以下幾點。
三、金融科技公司對於人員配置也存在問題。最後一點就是金融科技公司對於人員配置也存在的一個艱苦的挑戰,這樣的挑戰就是在風險管理,以及金融科技管理投資上面有很大的優秀的個人案例,這些案例以及經驗都是金融科技公司需要的人才。人才配比上面,現在好的金融科技公司對於人才需求十分苛刻,但是市場上的大魚,優秀的人才數量滿足不了。
E. 飛貸金融科技的風險控制體系是怎麼樣的
就沒有什麼風控
F. 目前的市場環境,對於嘉銀金科金融科技企業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
目前的市場環境對於絕大多數企業來說都是利空。
因為整體的經濟形勢比較不好。
G. 嘉銀金科作為金融科技企業,風控管理水平怎麼樣
它就是專注於大數據分析和金融科技研發的,並且運用大數據技術,豐富樣本數據機器學習,演進高級風控模型,並不斷完善。風控自然還不錯~
H. 金融機構如何識別應對金融科技帶來的潛在風險
金融科技發展應用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潛在風險
互聯網科技與金融的高度融合,使金融科技這種輕資產重服務的網路模式慢慢滲透到金融模型、業務類型中,逐漸對傳統金融業務產生了鯰魚效應和示範效應,並推動金融機構產生變革。然而,網路虛擬環境信息不對稱、交易過程透明度低、信息安全無法得到保障,使傳統金融機構在原有聲譽風險、系統性風險等宏觀風險的同時,容易引發道德風險、技術風險、信用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微觀風險。
金融科技是互聯網技術與傳統金融結合的產物,金融機構在發展金融科技和與互聯網公司合作時,面臨諸多的問題,總結金融機構金融科技風險的動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金融科技政策的模糊、法律的缺失、監管的滯後,容易引發法律風險、市場風險;如e租寶、大大集團等風險的頻發;其二,互聯網虛擬環境下的信息不對稱、交易不透明、身份不確定,容易引發道德風險;其三,金融科技對信息系統的依賴性、可篡改性、受攻擊性,容易引發技術風險;其四,金融科技與傳統金融業務的交叉性、綜合性、替代性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金融機構金融科技風險分類和風險識別
金融科技究其本質,它還是金融,其活動沒有脫離資金融通、信用創造、風險管理的范疇,沒有違背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客觀規律,也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突發性、傳染性和負外部性的特徵。不僅如此,現代網路空間的多維開放性和多向互動性,使得金融科技風險的波及面、擴散速度、外溢效應等影響都遠超出傳統金融。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科技業務主要風險類別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金融機構布局金融科技P2P業務,容易引發信用風險。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紛紛布局金融科技業務,由於我國信用環境不健全、信用錄入數據不完整,容易引發信用風險;另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為P2P平台提供資金託管服務,基於平台自身制定項目審核和資金管理,一旦平台出現信用問題,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容易引發對傳統金融機構資金託管的責任追究,導致信用風險爆發。
(二)是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眾籌和互聯網理財等合作,容易引發法律風險。傳統金融機構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投資網上貨幣市場基金,逐步拓展到定期理財、保險理財、指數基金等,支付機構會利用資金存管賬戶形成資金池,從而導致備付金數量劇增,支付機構違規操作挪用備付金引發客戶兌付困難,從而引發法律風險;與違規經營企業合作導致的非法集資、集資詐騙、洗錢等違法問題發生,容易引發法律風險。
(三)是金融機構搭建金融科技綜合經營平台,容易引發操作風險。傳統金融機構紛紛布局金融科技綜合服務平台,將金融投資、融資服務、證券交易、基金購買等金融業務植入網上平台,通過打通銀政保業務界限,提高綜合化經營水平,增強客戶粘性。金融科技平台的便捷性促使平台更新信息並便於用戶操作,然而,一方面由於網上開戶容易缺乏充分的投資者教育,容易引發投資者操作不當,另一方面,由於業務交叉容易引起內部控制和操作程序的設計不當,由此造成投資者資金損失或身份信息泄露,進而引發操作風險。
(四)是金融機構與P2P、互聯網理財、互聯網銀行合作,容易引發流動性風險。一方面,P2P、互聯網理財違規採用拆標形式對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息、集中兌付等,容易引發流動性風險。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賬戶活躍度較高並投身到金融科技領域,存在著資金期限錯配的風險因素,一旦貨幣市場出現大的波動,就會出現大規模的資金擠兌,從而引發流動性風險。
(五)是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與普及,容易引發信息技術風險。移動通信技術的安全性很大程度取決於網路平台的IT技術、風險識別技術、抵禦黑客和病毒攻擊技術。近年來,偽基站、偽造銀行服務信息、信息「拖庫」「撞庫」事件頻發,如果防備不當,極易發生信息技術風險。
(六)是金融機構涉及寶寶類貨幣基金業務,存在監管套利風險。一方面導致產品功能跨界。另一方面可能從監管標准不一中套利。例如,互聯網「寶寶」類產品投資與銀行協議存款資金不屬於一般性存款、不需要繳納存款准備金,被一些人士認為是一種監管套利行為。
金融機構金融科技風險應對機制
目前,監管部門已經著手金融科技行業跨界互聯網理財和跨界金融業務規范的制定,傳統金融風險應對機制已經不能適應互聯網的金融創新。一方面,互聯網業務在確立負面清單、行為監管和投資者適當性原則等方面通過創新科技監管防範風險;另一方面,加強對資產、資金端、投資者的分類保護強化風險控制能力勢在必行。此外,根據《商業銀行並表管理與監管指引》,無論是銀行集團各附屬機構之間、附屬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交叉產品和合作業務的協同,或是其所屬機構的公司治理、資本和財務等,都必須在現有體制下進行全面持續的並表管控。因此,傳統金融機構布局金融科技或者與相關企業合作時,為防範風險跨業傳染,同樣必須將金融科技的風險類別融入現行風險管理體系中,構建一體化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才能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並表後總體風險狀況。
(一)合理把控金融科技內控風險,首先,應建立完備的金融機構防範金融科技風險內控機制,提高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操作管理以及抵禦外部風險的能力,有效防範操作風險;其次,加強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風險防範意識,增強員工的道德教育和行為管控,提高員工的職業素養,有效防範道德風險;第三,加強賬戶和資金流轉監測,嚴格身份識別、交易審核、大額對賬等;第四,建立金融機構子公司風險承擔、風險轉移的差異化經營策略,有效防範和化解聲譽風險;最後,建立風險預警應急措施,對涉嫌非法集資、集資詐騙、洗錢等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預警、早處理、早報告,一旦發現採取清收措施,並快速啟動司法保護程序,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二)加強金融科技信息科技風險防範,首先,提升金融科技核心技術水平,運行安全防範體系,如維護操作系統安全、防火牆技術、虛擬專用網路技術、入侵檢測技術、金融信息和數據安全防範技術等,防範系統故障、黑客攻擊、病毒植入等技術風險;其次,自建信用信息徵集和應用系統,配合監管機構實現信息共享,運用信息科技技術實現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有效防範通過互聯網技術進行的非法集資、集資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最後,運用先進的、大數據挖掘、區塊鏈等技術,建立信用評估體系和風險預警模型,有效防範防止信息泄露等產生的法律風險。
(三)構建金融科技風險量化監測指標體系,首先,運用量化指標,分析金融科技運行、強化金融科技風險管理和宏觀決策,金融機構可在資產品質端另列金融科技板塊,定期提供金融科技產品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與操作風險資本等量化指標風險監測。其次,可依託現行風控指標模型選擇指標,例如經由橫跨銀行?證券與保險採用的流動性覆蓋率(LCR)與凈穩定資金比率(NSFR)防範兌付流動性風險,利用資產組合的五級分類監測防範信用風險,或者通過關鍵風險敞口提列資本來防範操作風險。最後,從綜合統計的視角構建風險數據採集的基本框架,通過匯集金融科技子平台相關信息構建指標體系,形成一套與現行風險管理制度融合統一的監測框架,作為傳統金融風險管理體系的補充。
(四)避免金融科技風險傳染發生,首先,金融科技在大量客戶的相互遷徙和交叉等日趨復雜化下,應制定單一用戶畫像?個別交易對象或關聯企業所屬集團?特定商品風險頭寸?特定信息服務提供商等風險集中型態的限額,抵禦交易過於集中而產生交叉傳染的風險。其次,對於金融機構所屬的不同網貸子平台可建立同一人、同一關聯人或同一關聯企業的信息系統,運用平台間借款金額閥值的動態風險調整機制,有效防範跨平台借貸行為可能產生的違約或者惡意詐欺風險。最後,建立金融科技板塊重大突發信用事件通報機制,及早防範危機發生時的交叉感染風險。
I. 金融科技行業目前的監管態勢如何
資金不足是一個殺手,它通常比毫無防備的創業公司想像的要快得多。
一旦創業公司意識到需要額外的資金,他們就不會考慮公司實際開始從投資者手中收到資金之前的時間。
時間滯後可能是三個月到一年,投資者注入不會一次性完成。與此同時,不管產品有多好,沒有潛在客戶會從一家財務支持的公司購買。在審核過程中,金融機構將要求保證該公司強大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