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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難融資

發布時間:2022-01-13 16:54:21

A. 都在說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中小企業融資都有什麼風險啊對抗

中小企業融資主要風險

1.政策風險-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動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影響企業的收益,影響企業到期債務償還的風險。例如國家的稅率調整、匯率的變動、利率的變化以及針對不同產業的相關政策的出台都會大大地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特別是對自身實力較為薄弱的中小型企業沖擊尤其大。

2.經營風險-中小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風險,因為經營不善而使企業的現金流量減少、資金鏈斷裂、到期債務不能償還的風險。經營風險程度主要與中小企業經營目標取向、企業文化以及管理者的才能息息相關。

3.籌資方式不當帶來的風險-目前在我國,可供中小企業選擇的籌資方式主要有銀行貸款、發行股票、發行債券、融資租賃和商業性用。不同的籌資方式在不同的時間會有各自的優點和弊端,如果選擇不恰當,就會增加企業的額外費用,減少企業的應得利益,影響企業的資金周轉而形成財務風險。

4.道德風險-中小企業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損害投資者利益,從而導致的投資風險,這是中小企業融資中較大的風險,不僅使投資人供與融資的風險加大,也對於市場經濟正常有序的運行造成了重大障礙。

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的防範

1.政策風險防範-為了促進我國中小企業健康、穩定地發展,我國政府、金融機構以及社會各界都應該為中小企業融資共同營造良好的經濟金融環境。所以政府應給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國家應多出台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在技術、創新、管理、融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建議國家創新體系,讓大學、科研院所都來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支持、聯合研發,並通過一些稅收優惠來鼓勵這些行為;可聘請專家不定期地對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進行分析,幫助企業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的變化及時制定公司的相應對策,既要抓住機遇促進發展,不斷提高自身的管理、技術水平,又要避免和減少因政策變動而對公司產生的風險,為中小企業與融資機構牽線搭橋,提供平台,促進相互溝通。

2.經營風險防範-中小企業有一個特點,法定代表人的資產不是很清晰,分布在什麼地方很難把握,比如他在甲地方辦的企業因經營不善倒閉了,可能在乙地辦的企業做得很好。雖說在甲地的企業倒閉了,但是他個人的資產可能是在不斷地累計的,他個人的身價對他的信用支撐是非常大的。因此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可讓法人代表承擔個人無限連帶責任,讓責任始終跟著他個人走,這就叫跑得了廟跑不了和尚、跑不了住持,進一步加強了他的責任心和風險意識。

3.籌資風險防範-應確定一個最佳資本結構,在籌資風險和籌資成本之間進行權衡,使企業價值最大化。其次要合理安排籌資期限組合方式。籌措長期資本,成本較大,彈性小、風險小,而短期資本則與之相反。 4.道德風險防範-要加大誠信宣傳與教育力度,加快全國徵信系統的建設,整合社會各方面的資源,如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對那些誠實守信的中小企業及其股東在融資中應給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傾斜,對那些有不講誠信或有違法亂紀記錄的中小企業及其股東不僅不能支持而且要在各方面進行限制,進一步防範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道德風險。

B. 政府及金融機構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做了哪些,正在做哪些,還有哪些未做

v上交所、天交所、齊魯股交所和青島藍海股交所補助,青島政府為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等(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對企業在掛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中介費用,按不超過7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v新三板補助 對高新區管委和市發展改革委確認的進入擬上新三板企業,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並經券商審核但尚未獲得推薦進入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40萬元,已完成改制並通過券商內核推薦掛牌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以上全都是青島地區)

C. 中小企業融資難最根本原因是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發展狀況與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經過較長時間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逐步建立了一套在完善信用體系基礎上的包括信用機構、擔保機構、中小銀行、創業投資體系和創業板市場在內的中小企業直接、間接融資的市場體系和政府政策支持和扶持體系,給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支持服務,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意識到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並開始借鑒國外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經驗,先後頒布一系列政策法規,於20世紀末開始嘗試在中國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創業投資體系、中小企業板等間接和直接的融資體系。這一系列工作,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推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的信用構建缺失和企業發展的外部競爭環境惡化,使得初步建立起來的信用擔保、創業投資體系和中小企業板在近幾年的運行效果與當初的設計初衷存在相當背離,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仍然遠未解決。

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底,我國各類擔保機構的數量超過了4000家,其中2004年新注冊超過了100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約占整個擔保機構數目的1/3,到2004年底,中國已設立的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近1200家,籌集擔保資金超過350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家可用擔保金額在2900萬,累計為5萬多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金額超過1千億元,累計放大比例為1:2.5左右,2004年約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貸款400億元,而2004年我國各類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為17.7萬億元,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貸款僅占當年全國貸款余額的2.2%。中小企業擔保戶僅佔中小企業總數12%左右。擔保公司運營的實踐表明,公司貸款擔保的的風險一般在第三年以後開始出現。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從2000年開始建立,大部分公司的歷史在3-4年,目前已經到了風險的高發期,根據我們對一些擔保公司的調查,許多擔保公司的代償率在第三年超過15%,由於經營和財務上的困難,擔保公司不得不涉足多種業務,如進入股市投資,或更多集中在非中小企業融資領域,部分擔保公司的擔保基金被大股東移用等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運營方向與設計初衷出現了較大的偏離。

根據科技部統計,2004年,我國共有253家企業獲得了中外創投機構12.69億美元的投資,僅佔2004年全國8,463億美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人民幣70073億元,摺合8463億美元)的0.15%。投資的對象主要是處於發展中後期的中小企業,其中,33.4%的投資集中在IC高新技術企業,約為4.24億美元,30家傳統行業的企業獲得投資1.78億美元,佔14%。同時,本土創業投資公司發展也因為缺乏退出機制而發展緩慢,我國2004年創投投資總額中,僅有不到25%的投資來自本土創業投資。

在資本市場建設方面,我國在2004年推出了中小企業板,目前,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從市場融資額超過120億元。其中,33家公司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累計從證券市場募集資金超過90億元,佔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募集資金總額的75%。

因此,從實際運營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立的時間較短,要有效地實現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參照西方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搭建的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建立和初步運營3-5年後的實際效果,並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和融資政策進行再思考,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找到更加有效和現實的途徑。

現有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國內外比較

對國外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研究發現,即使在當今發達國家中,通過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和政府倡導下建立起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在整個中小企業融資中所佔的比例仍然較低。以美國為例,政府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除了從政府服務機制和資金提供支持外,更多的通過中小企業管理局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並支持和鼓勵民間借貸。因此,自身儲蓄和親朋好友借貸仍然是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占總體的58%,商業貸款、政府支持的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資金佔比為29%,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中小企業提供的直接貸款只佔到1%。而被我們所看重的證券市場融資(創業板市場)只有4%左右。

根據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在2002年的調研表明,300個樣本中小企業創業和持續經營融資中65.2%以上來自自身儲蓄,31.3%來自親朋好友借款。真正從銀行獲得貸款只有3.5%。一方面,我們有必要提高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資本市場的融資比例,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希望單單依靠銀行體系改革、擔保公司的快速發展,以及資本市場的健全,依靠中小企業外源性的融資體系建立,在近期是無法根本解決我國中小企業創業與發展融資問題的。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很多探討,根據我們的研究,造成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或直接融資難(即外源性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融信用問題。金融信用可以定義為履行還款承諾的願望、能力和行動。

履行還款的願望更接近於我國傳統文化對信用的理解,即誠實守信,在實際接觸的大多數中小企業無疑都具有誠信的優良傳統品質。

然而,良好的還款願望並不總能轉化為實際的還款能力或行動。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絕大部分屬於簡單的加工、製造和服務業,缺乏核心競爭力,其中一大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基礎是對環境的較大污染和便宜的勞動力,處於產業鏈的下端。一旦國家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調控政策,最先受傷的企業就是中小企業。同時,中小企業發展對外部經濟大環境、對經濟周期的依賴較強,我國和國外的經驗表明,每一次經濟衰退,受到沖擊最大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在日本1980-1990年代的經濟衰退過程中,雖然許多大企業也遇到巨大影響,但是受到沖擊最大的是中小企業,約有70-80%中小企業遇到經營困境,無法償還貸款,最後導致日本全國信用擔保協會也於2001年宣布破產。

在我國,中小企業的破產率也較高,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2003年對國內某地區的中小企業狀況進行統計,其中連續存在3年以上的企業不超過企業總數的20%。在我國經濟改革開放早期,由於市場短缺現象十分嚴重,因此中小企業創業成功率較高,而最大的約束來自資金約束。目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全面的以賣方市場為特點的相對過剩經濟,中小企業創業的成本、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都大大提高,中小企業創業失敗比率也在提高。因此,即使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的還款意願,受到以上因素影響,在還款能力上也存在客觀的制約。

判斷履行還款行動的最好依據是過去還款記錄,由於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發展的滯後,金融機構在考察企業信用行動方面,缺乏必要的數據支持,這也成為金融機構無法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原因。

缺乏信用(嚴格來說是缺乏相關信用信息),是商業信貸要求高抵押的基本原因,由於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無法在信用的願望、能力和行動上充分了解貸款企業所有信息,在項目鑒定上,金融機構沒有判斷項目好壞的能力,或者判斷項目好壞對金融機構來說是不經濟的。而唯一經濟簡便的方法就是抵押,加上受到外部經濟環境和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影響,商業銀行不得不加強對擔保抵押品的要求,而在中小企業融資上更是如此。由於中小企業在擔保品方面的缺乏(更深的原因是缺乏確定資產所有權屬性的相關法律體系),許多擔保公司在運行過程中不得不將個人的信用與公司信用連接起來,規定一旦公司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個人將承擔無限責任,這有悖於現代企業制度中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一旦企業到達一定規模,就無法運行下去。

因此,許多學者提出的所謂發展中小銀行推動中小企業融資的建議,在目前的信用現狀下,中小銀行也無法完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其生存和運營狀況,就像現在的許多擔保公司一樣(其實,從廣義上理解,現有的擔保公司就是沒有吸收存款功能的貸款銀行),會走入目前擔保公司面臨的兩難困境。

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政策建議

一方面,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外源性中小企業融資仍然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畢竟我國中小企業創業和融資中個人儲蓄和私人借貸比例過高。另一方面,由於目前信用體系的缺陷,開放民營中小銀行的辦法不是目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方法。

因此,我們建議,根據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我們在繼續完善現有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同時,政府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盡快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立和放寬政策限制,制訂相關法規,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這是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1、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設

在信用體系建設上,我國已經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多年,之所以成效不大的原因是在於沒有一個完善的法律基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徵信。我國許多信用記錄是分散在各個部門,由於沒有統一的法律和操作規范,相關部門無法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同時,在信用信息分享過程中,也在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上缺乏相應的法律制度。所以,相關的立法必須盡快完善,否則徵信體系無法建立。同時,在徵信信息的構成中,由於企業存在破產保護,會導致企業主進行逆向選擇,利用相關法律制度進行故意破產逃避債務。因此應當首先建立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上的企業信用信息。個人是整個信用體系的基本細胞,企業相當於生物體的組織,所有信用信息系統都應當基於個人基礎之上。在過去幾年的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實踐中,有的城市選擇首先建立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有的城市選擇建立企業信息徵信系統,實際效果表明前者比後者更好。

2、放寬政策限制,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

政府需要放寬對民間借貸、民間融資的限制,制訂相關法律明確對民間借貸中債權人的保護和債務人的法律約束和懲罰機制,允許、保護合法的非正規融資渠道的存在和發展。從融資理論上看,以親友鏈、社區鏈為特徵的關系型貸款和關系借貸能夠更好地適應和滿足中小企業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融資模式,從而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而其中廣泛使用的互相保證和個人財產完全抵押,也是一種解決信用缺失和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形式,雖然較為原始,但是很有效。

在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勞動密集型模式在減輕中小企業對外部資金依賴的同時,也弱化了它們對社會資金的吸納能力。加上我國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環境適應能力和生存能力,淡化了包括融資難等外部不利因素對它們的負面影響。在我國現實經濟發展中的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理論界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呼聲日漸高漲的同時,中小企業並沒有因外源融資難而放慢其發展的腳步。憑借對經濟增長、就業、財稅等方面的巨大貢獻,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非正規、內源性的民間金融的大量存在。盡管我國現有的金融法規和金融政策是禁止民間商業性借貸的。但是在現實經濟運行中,許多發達經濟地區民間借貸、高息借貸是公開的秘密,許多民營中小企業、地區的經濟發展就是依賴這種融資方式發展起來的。這也是在我國目前缺乏外源性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大量的中小企業能夠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由於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法規,許多民營企業出現法律糾紛問題也是因為民間借貸原因,其中近年比較有影響的案例就是大午集團的融資案。從法院判決的結果看,國家已經變相承認和允許盈利性的民間借貸。當然,在過去民間借貸中也出現了許多金融惡性詐騙的案件,這些案件之所以造成較大的損失,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款對非法借貸的定義和民間合法借貸的保護。所以,民間借貸融資的規范放開,有助於消除其中的風險,是當前在信用體系和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緩解我國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D. 破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到底難在哪

從外部因素看,我們國家金融體系發展本身有缺陷,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不健全,政府在法律和制度層面對中小企業融資扶持的設計還不夠。(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政府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視程度和參與程度非常高,有很多經驗我們可以借鑒,我們會做一個他山之石的系列)。不夠發達的金融體系,資金提供方通常是供給關系的強勢方,可以按自己的風險偏好設定門檻、挑選業務做。資金渠道在面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時,往往被調侃為只會做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會干雪中送炭的活。

雖然近年中小企業融資創新產品已經很多,但實踐的中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況:資金提供方在設計融資產品時,通常只關注風控,不關注服務;在企業融資申請過程中只提供門檻,不提供幫助。導致企業融資過程總是摸著石頭過河,不管走傳統機構還是創新渠道,申請失敗乃至成功融資,最後產品對企業來說還是覺得霧里看花,搞不明白。導致大部分的融資渠道融資創新也不被中小企業知曉。

從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看,企業法人自理結構不完善、缺乏長遠規劃和目標,決策短視、管理能力不強導致抗風險能力弱、生命周期短暫;企業自身行為不當,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有的設置幾套賬目、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資金管理較為混亂、融資不按約定使用和償還,這些不當行為導致企業信用水平低下。企業作為融資主體透明度低,不確定因素多,信息不對稱抑制了資金提供者的放貸意願,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提供者為了減少風險提高融資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融資貴。

了解了原因,我們來看看各方面已經在採取的解決措施:政府近年大力加強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緊出台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同時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認可普惠金融、允許互聯網金融創新都是為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傳統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如加強信用貸款的發放,嘗試各種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產品等等。很多中小企業頁認識到自身問題,開始努力提高經營能力,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管理,維護好企業信用,甚至研究宏觀經濟形勢變動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好企業發展規劃。

E. 如何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對任何公司而言,都有融資的需求,資金是公司的命根,越大的公司越有這種需求,關鍵是要看規模。

所以,融資的現象就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了,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些中小企業融資需要有幾個前提條件:

一是要有好產品,產品要有成長性,具備快速流通的能力;其次,要有好的團隊,團隊又有凝聚力和戰鬥力;第三則是要有穩健的財務制度。

具備了這幾個前提條件,吸納來的資金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和意義。

二、中小渠道商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融資,比較難。在市場影響下,銀行也為了控制自己的放貸風險,放貸率不大了。通過銀行的融資的門檻更多了,公司資質、財務狀況等等各級審批都很嚴格,卡的很死。

所以,目前看來,中小渠道公司通過銀行融資比較難。

中小渠道商向上游廠商或者代理商尋求融資幫助的現象還是存在的,尤其是那些核心渠道商,上游還是願意通過延長賬期和加大鋪貨率的方式來解決其資金的困難,畢竟核心渠道的忠誠度和信譽度都是自己認可的。

除了延長賬期的方式外,合作投資也是當前解決中小渠道商融資的一個方式。上游代理商或者廠商以注資的方式給下游渠道商以資金支持,注資方只派駐財務監控現金流。

應該說,這些方式是需要有條件的,一是,要有銷量,要有分銷能力,能夠幫助廠商扛銷售任務;其次,渠道商的對資金的管控能力要強,對資金的流向和用途有一個清晰的規劃,不能模糊不清,避免資金的浪費,要使資金產生盡可能大的回報價值。

三、對於中小渠道商家來說,目前在社會上又有哪些融資渠道?有哪些方式與條件?

我個人認為,當前社會上的融資渠道主要有三種:銀行融資、風投融資、民間借貸。

其中銀行借貸和風投融資,對公司的各種條件要求比較苛刻,各方面都需要有一個良性的發展運營狀況,需要渠道商有一個清晰的發展規模和目標。

民間借貸,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高利貸機構,需要抵押物,它們融資的門檻應該比較低,唯一的條件需要有抵押物,比如房產證、結婚證等等。

只要能確實證明借貸方有償還能力和抵押資質就可以,所以說如果借貸成功,但是失去償還能力,那你所有借貸的抵押物就會被收歸他有,看似民間借貸容易,實質要擔當更大風險

四、於是一些資金處於流動性困難的商家,開始把眼光投向典當行、財務公司(俗稱高利貸)等社會融資渠道。

這確實是一個現象。在經營壓力之下,一些公司向典當行或者拍賣行進行融資。

這種借貸方式,對急需資金的公司來說,這個方式可以快速緩解資金緊張的問題,加快公司資金流轉的速度,使資金運轉起來,幫助公司度過眼前的難關和處境。但這種行為還是屬於高利貸行為,對公司的發展也存在一些風險。

這種融資方式,要根據公司自身狀況和老闆個人實際能力來決定是否採取這種方式。這種方式可以說只能救急,卻不能救貧。如果公司自身發展存在太多非資金因素的困難障礙的話,單靠高利貸方式融資,其作用可能會是負面的,最後落個傾家盪產。
當前最安全的融資渠道還是銀行和風投。如果中小渠道能夠有好項目吸納風投的參與的話,將對公司的發展非常有益。

五、當然,最方面的融資方式就是民間借貸,但是應該規避那些惡性的民間借貸行為,這樣的借貸行為風險太高了。

F.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有上面解決辦法

小微企業以其數量眾多,在解決就業、稅收貢獻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小微企業又是經濟生活中的毛細血管,潤滑著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行,因此,受到政府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原因多種多樣,其中有一個原因:小微企業的信用累積和記載沒有得到較好地實施,影響了小微企業持續融資的機會,需要引起有關部門和社會的重視。
為了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財政部《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文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8年4月2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推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的7項減稅措施,其中包括: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為激勵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明確,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銀監會也先後出台「三個不低於」、「兩增兩控「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傾斜信貸支持力度,「三個不低於」是指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增」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廣義小微企業貸款總余額達30.7萬億(含小型、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經營性貸款),比2016年新增4.0萬億,增速15.1%,較上一年提高了1.3個百分點。總體來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在經歷2015年的相對低點後,逐年逐步回升。2017年全國小微企業貸款戶數達1520.92萬戶,較上一年增加172.8萬戶,增速13%,較2016年大幅提高了11.1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整體穩步上升,貸款余額增速與貸款戶數增速雙雙回升。(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發展報告(2018)》)

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以及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和農商銀行,互聯網貸款公司、小貸公司、部分消費金融公司、P2P公司和民間借貸,其中銀行類機構服務的小微企業,一般偏向小,而非銀行類機構貸款客戶會進一步下沉,偏向微,包括個體工商戶、非執照的個體經營者。銀行在向法人主體、個人主體發放的用於經營的貸款,一般都能夠進入人民銀行的企業或個人徵信系統,而非銀行機構大多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或已經接入,但並沒有上報,或雖上報了,但沒有準確分類。目前市場上已有的徵信服務機構,重點關注小微企業主在不同貸款機構申請貸款的查詢次數統計,由於沒有後期的貸款質量表現記錄,這些統計數據就成為拒絕貸款的判斷理由。由於部分小貸公司貸款的不規范,部分銀行金融機構將客戶通過小貸公司的融資次數設定為准入門檻,但假使這些銀行金融機構同時可以獲得客戶可信的貸後表現信息,他們將有可能不再設定這種帶有一定「歧視」的政策。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的信用狀況,在大多非銀行貸款公司難以接入人民銀行企業、個人信用資料庫的情況下,新設立的信聯理應承擔起責任,督促信聯所接入機構嚴格按照數據報送要求報送相關數據,同時要求各接入機構履行社會責任,對貸款進行科學准確的分類,確保在信聯信用資料庫系統中的經營性貸款的准確識別和統計,實現數據共享,讓更多的機構敢於為小微企業融資。對於已經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銀行、非銀行機構,要仔細甄別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確保上報的貸款分類准確,為小微企業信用數據的應用提供有力支持。

G. 如何破解融資難

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首先需要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並充分認識到阻礙融資難、融資貴解決的限制性信念。現實中,我們容易傾向於用替代的辦法來應對,如政府(政策性銀行、財政部和央行)替代市場,通過國際市場替代國內市場直接提供低廉資金供給,用另一種行政性要求替代原有的行政性要求,如要求金融機構為特定群體提供低廉資金等。替代性應對,並沒有直面問題根源,只是改變了問題的表現形式。問題是一面鏡子,正面應對有助於提升自身的實力。美國忍受了20世紀80年代的高利率,日本直面70年代高油價,德國經歷了90年代的低工資,推動本國艱難轉型,建立經濟「新常態」。解決我國當前的融資難、融資貴,根本上要允許必要的經濟調整,允許市場機制正常發揮作用,減少非市場因素在利率決定中發揮作用的程度。
一是要區分好的、合理的和壞的融資難、融資貴。應對融資難、融資貴,首先需要區分好的和壞的融資難、融資貴。有利於市場出清、有利於市場化的隱性成本外顯,是市場機制的必要組成部分,是好的融資難、融資貴,主要反映經濟下行風險、金融機構業務下沉風險的融資難、融資貴,是合理的,應以平常心對待,允許市場的必要調整。主要反映體制機制缺陷的,尤其是行政干預、隱性擔保介入價格調整,是壞的融資難、融資貴,應堅決從體制機制上改進。
二是理清政府債務、及時市場退出和必要的債務重組。一是宜借理清政府債務,打破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影子銀行自循環,重構政府和市場關系。二是鼓勵市場及時出清。嚴格預算約束,在合理控制惡意「逃廢債」前提下,允許不具清償能力的企業及時退出市場。三是推動必要的企業債務重組。考慮到我國處於經濟轉型和階段轉換的關鍵期,為避免陷入僅靠市場力量導致「泥沙俱下」的過於慘烈的調整方式,有必要藉助我國政府的行政優勢,在負債方清算前,在資產方做好分類處置,區分好壞企業、好壞資產,推動銀行主導的必要的企業債務重組。
三是統一監管,規范國有企業行為,推動金融市場化。一是統一監管。盡快打破監管的部門分割。相同的市場行為,應適用相同的監管原則,避免畫地為牢式的監管競爭。短期內,可針對資產管理業務出台各個部門都適用的基本原則。根據需要,可推動監管部門的機構改革,實現統一的、功能和機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二是規范國有企業行為。我國宜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的財務行為,對其從事的金融行為(包括通過財務公司等下屬金融機構,通過商業信用進行的資金融通行為),加強反壟斷管理,防止實體經濟的壟斷力量滲透到金融領域。三是進一步推動金融市場化。放寬機構、產品和市場的准入,推動金融市場化,加速市場的交叉、融合和分層,在金融實踐中,真正區分股權、債券及夾層融資。逐步減少政府行政管理帶來的資金配給和成本效應,通過改革消除存貸比、合意貸款規模、資本充足率及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等給金融機構帶來的超過國際平均的運營成本。
四是有序打破剛性兌付,完善國家穩定體系。首先,打破剛性兌付應先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剛性兌付幾乎是事實上沒有上限的100%隱性擔保,而且還可以享受風險資產的高收益。按照目前設計的存款保險制度,只能對50萬元以下存款提供100%的顯性擔保。如果兩者共存,存款可能會大規模轉移出銀行體系,帶來巨大宏觀風險。其次,應盡快有序打破剛性兌付。打破剛性兌付,可從民企開始,逐步過渡到不納入地方政府預算的私募產品,再到信託和非銀行理財產品,最後是公募債券。要管理好市場預期,通過利息損失、債務重組等方式,逐步提高市場對信用風險的切實體會。再次,我國應完善社會穩定體系。我國宜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證券、保險三個行業的中小投資者保護基金和信託業的保障基金,理順央行的流動性救助、財政危機救助、社會救助和救濟等經濟社會穩定體系。近期應盡快建立必要的流動性資金池,解開由擔保、債務形成的不合理資金鏈困局。
五是加速經濟轉型。以原有經濟結構為基礎的資產泡沫(自循環)不斷膨脹,像一個黑洞似的不斷吸引著社會資源,通過成本和風險的抬升,擠出其他企業,增加系統的脆弱性。加快推進改革,加速經濟轉型,直面系統切換過程中「破」和「立」的關系,完成階段轉換,是融資難、融資貴的根本出路。

H. 融資難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民營尤其是中小抄企業,很多時候會面襲臨現金流亞健康問題,有時周轉不靈時,企業就會陷入困境,這時就加重了企業的運營成本、經營困難等等等;
如果是為了新項目而融資的話,融資失敗就意味著項目只能死於腹中,大多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1.企業信用、財務狀況不佳 2.項目可行性報告無法吸引銀行或投資者 3.企業團隊人員能力欠佳,不被出資方看好 4.企業融資手段單一

I. 為什麼中國金融機構融資比比的國家困哪

一直以來中國金融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融資貴融資難」,但是最近看了微金所發布的《中國民間利率市場化報告》,發現中國民間借貸市場平均利率水平居然在27%左右,還是讓我很震驚。要知道中國企業平均利潤率只有5%,是無法維持這么高的融資成本的,這說明中國經濟整體上已成了名副其實的龐氏融資的紅海。

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擔心美聯儲加息會成為壓斷中國債務鏈條的最後一根稻草的原因。若無意外,美聯儲在今夏就會加息,說的寬裕一點,那就是市場普遍預期今年美聯儲鐵定是要加息的。美聯儲一旦加息,資金就會逃離中國,迴流美國,中國的融資成本會進一步飆升,樓市,股市崩塌等等,諸如此類的話相信大家已看過無數次。

一直以來大家都對資金在以中國為首的新興市場和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之間的流動規律頗感興趣,解釋的理論也層出不窮。倫敦經濟學院經濟學教授金刻羽的論文《instrial structure and capital flows》對此提出了獨到的見解:國際資本流動由兩股力量主導,一股是傳統力量(standard force),其使資金流向那些比較稀缺的地方;而另一股是新興力量(novel force),其使資金流向生產並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富有國家。當前一種力量佔主導,資金就從發達國家流向新興市場;當後一種力量佔主導時,資金就從新興市場流向發達國家。如此說來,當初海量資金涌進中國是因為傳統力量;現在新常態了,資金大量逃離中國就是因為新興力量佔主導。這解釋感覺四平八穩,但實際上毫無意義。

中國的「融資貴融資難」問題是否因為中國是資金比較稀缺的國家?資金大量逃離中國真的是因為新興力量佔主導嗎?用數據如何衡量和預測新興力量是否佔主導呢?如何解釋德國和日本這兩個生產並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富有國家,不論新興力量還是傳統力量力量主導,都長期向外輸出資本呢?金教授的理論很適用於美國這樣的以金融為代表的服務業掛帥的發達國家,而不是很適用於像德國日本這樣以製造業驅動貿易的外向型發達國家。

中國真的資金稀缺嗎?截至2014年底,政府財政存款余額3.6萬億元、機關團體存款余額18.7萬億元,合計22.3萬億;非金融企業存款余額40萬億元,其中國有事企業存款超過20萬億元。我國儲蓄佔世界的比重分別從2005年和2009年開始超過全球一成和兩成,2013年會首次超過四分之一,表明近年來中國儲蓄全球佔比比我國GDP全球佔比高出一倍多。中國巨額儲蓄表明其資金充足,「融資貴融資難」本不應該出現。

打開中國資金困局的不解之謎的鑰匙其實就是超級去杠桿化:中國是分三步走到今天這個金融僵局的。

J. 最近在網上經常看到關天金融機構融資的新聞,不知道要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

金融機構為了資金安全以及獲得回報利潤,對於融資的企業硬性條件要求很多,這讓很多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但是也有一些實力金融機構,條條框框相對少一些,例如鏈家金融對於中小企業的扶持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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