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基金公司倒閉後,投資人的錢怎麼處理
每隻基金都有託管銀行。因為證監會規定的,基金必須有第三方託管銀行管理基金的投資資金。基金公司倒閉只是影響基金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會影響基金的投資基金。但是只有基金投資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會可能倒閉,那樣基金的投資業績肯定很差,投資人會虧本的風險。
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倒閉,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沒達到清盤的條件,證監會會協調其他基金公司並購或者接盤管理;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了,款項退回投資人的銀行帳戶。
B. 公司破產投資人怎麼處理
國家有破產企業法,企業申請破產程序有嚴格的規定,企業破產後要依照法律進行償還相應債權人,然後才是投資人的利益。如果是有限公司投資人不承擔無限責任。如果是合夥企業,那就要承擔無線責任了。
C. 網貸平台倒閉,投資人的錢怎麼要回來
電子合同不同於書面合同,為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建議你還是妥善保留好能夠證明電子合同的相關證據。這樣,等到以後發生糾紛了,投資人就可以拿著這個證據證明你們雙方之間達成的合同條款。
1,網貸平台倒閉,借款人仍需還款
作為借款人,如果遇到網貸公司倒閉跑路的問題,錢是必須要還的。因為P2P平台作為中介平台,有義務向債權人(投資者)披露債務人(借款人)的詳細信息,P2P平台必須承擔這樣的告知義務,債權人也是享有這樣的知情權。
2,網貸平台倒閉,網貸平台承擔相應的責任
實際中,網貸平台一般對借貸雙方不承擔什麼責任的。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平台如果依法經營,沒有設立資金池,也沒有幫助投資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進行集資詐騙,也沒有進行虛假廣告宣傳,沒有違法金融監管法律法規擅自發行股票、債券,沒有故意參與洗錢等,平台則就沒有觸犯刑法,平台就不構成犯罪。
3,網貸平台倒閉,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網上簽的網路p2p借貸中,因為都是在虛擬的網路環境中,一般人們確定交易的話,是通過簽訂電子合同達成。但是,電子合同也不是實物的東西,有些人就會擔心它的法律效力。
其實,在網上簽了網路p2p借貸電子合同,只要是雙方之間根據自己的真實意思達成,又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話,那你這個合同就是有效的,是要電子合同還是書面合同其實就是形式問題。而且根據《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規定,賦予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並且從立法上賦予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
D. 我投資理財投了35萬然後公司倒閉了我怎麼辦錢還能要回來么
應該馬上報警立案。
如果涉及非法集資,通過報警處理,警察立案後追查回來後,減少損失,如果是正規理財,且理財合同並不違法,儲戶的錢款屬於合法范圍無法追回。如果是購買的理財產品,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選擇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
(4)金融公司倒閉投資人怎樣維權擴展閱讀
法律處罰
1、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
3、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犯罪手段
具體手段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為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
2、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3、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4、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為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
E. 理財公司倒閉了錢怎麼辦
一般取締後的理財平台都會有清退的要求,要求平台會在幾年後把錢退還給投資者,但這其中並沒有利息,但也會有人事先把本金給要回來。
一、報警的先後順序決定著賠償的時間
根據理財平台取締後有不少人選擇沉默或者是去該注冊公司討要本金,與其這樣倒不如直接報警,因為每個被取締的公司都會有一些固定的資產,在盤算清楚以後清退小組會根據報警的先後順序給予補償,至於本金能夠全部追回這要看公司的固定資產和欠款人是否多來賠償。
二、投資本金多與少進行賠償
有些人投資理財千萬元,有些人幾千元,相對比之下這些投的錢不多,總之即使追回錢也是按照多與少給予結算,最好的辦法就是能夠做到正常的對比的賠付,所以想比較來說投資也會按照理財的多少給予補償,相比較來說投資越來的人也就損失越大。
三、走司法程序追回本金
有的負責人給抓回來後,並不會簡單的就進行罰錢,投資者可以找好證據起訴平台的負責人,其實大家不知道理財平台的負責人根本不會虧錢,即使被抓回來判幾年也就了事,但是背後的資產還有許多,說句不好聽的話那就是用幾年的自由換一大筆錢,如果投資者走司法程序,一些違規的錢就會被追回來,並且也能加大負責的承擔的責任。
對於現在金融監管正在大力的懲治違規的理財平台,投資者應保守不讓自身資產受到損失,不要認為理財沒有風險,理財的風險很大,切不可把雞蛋全放在一個籃子里!
F. 外匯公司跑路或者倒閉之後應該如何維權
你好,很高興幫助你為你解答問題,祝你生活愉快
外匯期貨都是黑平台,不正規不合法的,證監會根本查詢不到,謊稱是正規的,虛假宣傳等,老師喊單,承諾收益,高額利誘,等等套路,虧損的朋友,第一時間收集好資料證據,法律維權,追回損失,望採納,謝謝
G. 金融倒閉投資者的錢怎麼辦
金融倒閉,投資者十有八九很難拿回屬於自己的錢。多數平台卷錢逃到國外去,一方面給抓捕帶來了難度,另外一方面即便追回來,很多當初的款項也下落不明。
建議:(一)要盡可能投資短期項目,而不是為了追求利益而盲目投資長期項目。今年頻繁倒閉的長期金融項目就說明這點;(二)不要把全部的資產放在同個項目投資上,要分散投資,降低危險;(三)投資的時候要注意平台是否有第三方存款。
H. 在公司經營不散破產時,投資人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的經營有成功也有失敗,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賺錢,當公司因經營不善而面臨破產的時候,對於投資者來說自己的錢可能會打水漂,肯定要最大限度維護自己。那麼,在公司經營不散破產時,投資人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小編詳細告訴你有關知識。
在公司經營不散破產時,投資人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要注意留存相關交易材料、合同及憑條等,最好是電子版的,易保存且不易更改,比如金融工場 ,很好的保障了投資者權益。另外,要明晰資金動向,最好資金能通過銀行存管,這樣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資金安全,交易真實可查。
投資者的權益在不幸受到損害時,應該運用何種手段和途徑維權呢?
首先,對限制提現要高度警覺。第一時間要確定限制提現的原因,有的平台可能是因為系統升級或普通的項目逾期,暫時出現限制提現的情況。但是如果平台沒有對此做詳細情況說明的話,那平台跑路的幾率就很大了。可以先咨詢下平台的客服,如果客服表現出拖延敷衍的態度,那就凶多吉少了。
其次,要注意搜集投資證據。如果確定平台已經失聯了,那就要趕緊收集自身與平台的關系證據。包括投資記錄、充值提現記錄、銀行憑證等。除此之外平台網站的截圖、注冊及法人信息、管理團隊的介紹、網站上的宣傳資料都要進行截圖保存。這些未來都將作為維權的重要依據。
第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這一點很多受害的投資者都不夠重視,總覺得報警也沒什麼用,也拿不回多少資金,還不如自己直接上門討債解決來得快。這種想法就是大錯特錯,很多不法平台就是抓住了投資者這種不敢報警的心理,就想著一直「拖」下去。早點報案也是為追回資金增加了一些成功性。
最後,記得聯系其他受害人。俗話說人多力量大,一個人報警與一群人報警是有本質差別的,公安機關也會比較予以重視。可以與其他受害投資者共同建立qq群、微信群、貼吧等共同維權。
如果你或你朋友親人遇到公司經營不散破產的相關疑問,想要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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