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和作用
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應具備扶持性、倡導性、輔導性和調控性四大職能,其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作用大致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支持農產品價格,防止「谷賤傷農」,為農業生產和經營提供必要的流動資金貸款;二是支持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現代化,如為興修水利、土壤改良、道路建設、購買農業機械、技術開發與培訓等提供中長期開發性貸款。
㈡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特殊職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具有相當的專業性,在其服務的領域內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能,聚集了一大批精通業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為企業提供各方面的服務.如中小企業銀行為企業分析財務結構,診斷經營情況,提供經濟信息,溝通外部聯系;農業發展銀行收購農副產品,並為農業提供技術服務;進出口銀行為進出口信用提供償付保證,提供國際商情,分析匯率風險;開發銀行為各種重大投資項目提供經濟及社會效益評估等等.同時,政策性金融機構因長期在某一領域從事活動,成為政府在該領域事務的助手或顧問,它參與政府有關計劃的制定,甚至代表政府組織實施該方面的政策計劃或產業計劃.
㈢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概念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產生於一國政府提升經濟發展水平和安排社會經濟發展戰略或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要求。一般來說,處在現代化建設起步階段的經濟欠發達國家,由於國家財力有限,不能滿足基礎設施建設和戰略性資源開發所需的巨額、長期投資需求,最需要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一些經濟結構需要進行戰略性調整或升級,薄弱部門和行業需要重點扶持或強力推進的國家,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其特殊的融資機制,將政府和社會資金引導到重點部門、行業和企業,可以彌補單一政府導向的財政的不足和單一市場導向的商業性金融的不足。
㈣ 金融機構的職能是什麼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版銀行和信用合作社、權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㈤ 什麼是政策性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由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或出資,以某種特定政策性金融業務為其基本業務活動的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機構和政策性非銀行金融機構。
更確切地說,它是指那些由一國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出資創立、參股、保證或扶植的,不以利潤最大化為其經營目標,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特定的社會經濟政策和意圖,在法律限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某種特殊政策性融資活動,從而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穩定、進行宏觀經濟調節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㈥ 政策性金融機構除了具有金融機構的一般職能外,還具有哪四個特有職能。
倡導性職能,補充性職能,選擇性職能,服務性職能
㈦ 政策性銀行的職能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執行國家貨幣政策,發行並控制貨幣,為其他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作為最後貸款人來穩定金融市場
銀監會-對整個銀行業實行監管
三大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行使國家政策性貸款的職能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工商銀行:中國最大的商業銀行
中國銀行:成立最早,海外機構最多,外匯業務最發達
建設銀行:自從「建行破牆「以來,現在什麼業務都搞了
農業銀行:機構分布廣泛,效益四家銀行裡面倒數第一
股份制商業銀行
最大的:交通銀行
上市的(按資產規模從大到小):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華夏銀行(前幾天剛上市,資產規模不祥)
其他: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不一一列舉
投資銀行-中金國際:主要扮演證券發行(security
issuing)時候的承銷財團(underwriting
syndicate)中的牽頭經理(lead
manager)角色
這就是我國幾個主要銀行的名稱和他們的組織體系,這里還要提到一個組織-中國銀聯,它屬於行業協會的性質,制定一些大家要共同遵守的行業標准,但對各家銀行沒有強制約束力。
㈧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意義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創立、參股、支持或擔保的、不完全以營利為目的的專門為貫徹政府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直接或間接從事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的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的特點,其放款對象和產業體現了政府的經濟發展意圖。政策性金融機構對重大的基礎性設施的投資具有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家產業政策的貫徹有重要的作用。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介入的收益低或者投資期限長但關繫到國計民生的一些重要產業具有重要的扶助作用,如農業、外貿及一些基本建設項目等。
㈨ 名詞解釋:.政策性金融的性質是什麼
政策性金融:為了實現產業政策等特定的政策目標而採取的金融手段,即為了培養特定的戰略性的產業,在利率等方面予以優惠,並有選擇地提供資金。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結構中,市場機制和原則雖然構成社會經濟資源配置和經濟運行協調的基礎,但卻不能解決經濟社會中的所有問題。這不僅因為市場機制本身有其作用的邊界,而且若干非經濟因素也使市場機制產生許多失效的現象,即所謂的「市場失靈」。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由於金融市場的不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本身的特性,導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即亦存在著「金融市場失靈」。對於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
因此,政策性金融機制並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盡管隨著各國經濟與社會向更高層次發展,政策性金融的種類、業務方式和運行范圍與領域可能有種種變化,但它的基本機制與功能將長久存在並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將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定為永久性機構,正是從長期實踐中深思熟慮的結果。
中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自
1994年4月開始運行到現在已經7年多了,成立時間不長,而貸款的余額已達數千億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於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政策性功能、誘導性功能、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補充性功能。
㈩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性質包括哪些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由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出資創立、參股或保證的,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以貫徹和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的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