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公司注冊資金是否要實繳
金融公司注冊資金需要實繳。雖然現行《公司法》規定,對於公司的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而金融公司就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注冊資本實繳的公司類型,所以金融公司注冊資金需要實繳。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貳』 現在注冊一家金融信息公司要多少錢
西安地區 光執照在2W左右
『叄』 現在注冊信息服務公司(金融方面)的注冊資金一樣嗎
肯定是不一樣的,科技投資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元 ; 投資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000萬元 ; 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000萬元 ;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0萬元。
『肆』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有什麼要求
國務院批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以來,公司注冊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不再限制公司最低注冊資本。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證券類公司
1、經營下列業務的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
(1)證券經紀;
(2)證券投資咨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法第127條)
2、經營下列任一業務的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且為實收資本;經營兩項以上的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且為實收資本:
(1)證券承銷與保薦;
(2)證券自營;
(3)證券資產管理;
(4)其他證券業務。(證券法第127條)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億元。(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65條)
4、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最低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萬元。(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6條)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基金類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冊限額為1億元,且為實收資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6、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實收資本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且為實收資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9條第2項)
7、社保基金託管人應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人民幣。(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18條第2項)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信託公司
8、信託投資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3億元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收貨幣資本。(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10條)
9、期貨經紀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商業銀行
10、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且為實繳資本。(商業銀行法第13條)
11、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且為實繳資本。(商業銀行法第13條)
12、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千萬元,且為實繳資本。(商業銀行法第13條)
13、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收資本。(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第8條)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金融租賃、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收貨幣資本。(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11條)
15、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00萬美元。(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16、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億元,由財政部撥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5條)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保險類公司
17、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且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法第69條)
18、公司形式的保險公估機構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萬元,且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第9條)
19、保險經紀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第8條)
20、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7條)
21、人壽再保險公司和非人壽再保險公司的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再保險公司設立規定第5條)
22、綜合再保險公司的實收貨幣資本應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再保險公司設立規定第5條)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外商投資類公司
23、外商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不少於3000萬美元。(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第3條第1款第3項)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創投企業,股東認繳的資本不低於500萬美元。(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6條)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規定:文化產業類公司
25、外商投資電影院應當符合注冊資本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第4條第2項)
26、出版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萬元。(出版管理條例第11條第1款第4項)
27、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暫行規定第6條第1款第4項)
28、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暫行規定第6條第1款第4項)
拓展資料: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繳納時間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繳納形式
2、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最低限額
3、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1)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2)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注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4、驗資
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九條「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網路-注冊資本
『伍』 深圳注冊金融信息服務公司資金多少
一般都會在500w起,但是現在這樣的公司想注冊比較難的了
『陸』 金融公司注冊資金一般為多少
『柒』 上海海鴻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多少,法人名字,經營性質
上海海鴻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000000 萬人民幣
,法人名字:陳鴻龍,經營經營范圍:金融信息服務(金融業務除外),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從事計算機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資產管理,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試),投資信息咨詢(除經紀),企業管理咨詢,投資管理,商務信息咨詢,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捌』 金融類公司注冊資金有什麼要求嗎
投資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000萬元 ,投資管理咨詢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
不同類型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而且,注冊資本需一次性出資,不能分期出資。
2、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3萬元,需要2個(或以上)股東;
咨詢服務類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
投資管理咨詢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
貿易類(商貿,物貿,經貿)最低注冊資本零售30萬元;
貿易類(商貿,物貿,經貿) 最低注冊資本批零50萬元; 工貿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必須是加工生產型) ; 實業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必須跨5個行業,2005年新規定也可50萬) ; 企業發展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必須跨5個行業) ;
科技投資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元 ; 投資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000萬元 ; 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000萬元 ;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0萬元(必須5個股東以上) 。
3、集團公司注冊資本要求
集團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其注冊資本最低要求為5000萬人民幣。
4、特殊行業注冊資本要求
特殊行業的注冊資本有明確規定,比如國際貨運代理最低注冊資本為500萬人民幣,二級建築工程公司要求為2000萬人民幣。
『玖』 金融投資公司的最低注冊資金是多少
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金1000萬,擔保公司最低注冊資金500萬,可以分期繳付,分5年繳清,首次回出資不少於總注冊資金的答20%。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做分期繳付。
金融租賃、管理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收貨幣資本。(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11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00萬美元。(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億元,由財政部撥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5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一)追償債務;
(二)對所收購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三)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四)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五)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