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一般包括
大額交易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大額交易報告的范圍包括 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查看 http://ke..com/view/2618228.htm?fr=ala0_1_1
⑵ 國外加入同業拆借市場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哪些
美國友邦保險公司
上海分公司
安聯大眾
人壽保險公司
松下電器
(中國)財務有限公司
中立(中國)財務有限公司
福特汽車
金融(中國)有限公司
豐田汽車
金融(中國)有限公司
沃爾沃汽車
金融(中國)有限公司
我不是很了解,就知道這些了
⑶ 對哪些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七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交易或行為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包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辦理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3)金融機構不參與同業拆借市場交易的是擴展閱讀:
1、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2、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並對其有效性負責。交易監測標准包括並不限於客戶的身份、行為,交易的資金來源、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存在異常的情形,並應當參考以下因素:
(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二)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三)本機構的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四)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的其他因素。
⑷ 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各是如何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
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由於其機構性質的不同,從而將市場交易方式分為了兩個層次:
第一層:金融機構法人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方式。它有三種交易方式:1)直接與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交易,2)逐筆委託其結算代理人與其他市場參與者進行交易,3)直接與結算代理行進行交易。
第二層:非金融機構法人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方式。它只有一種交易方式,即只能與其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
⑸ (多選)下列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包括A. 證券公司 B. 保險公司 C. 信託公司 D. 財務公司 E. 金融租賃公司
答案選擇、證券公司和B、保險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金融機構類型包括:
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新金融機構、外資銀行、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金融機構的職能: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⑹ 同業拆借市場交易的是什麼
同業拆借市場是指金融機構之間以貨幣借貸方式進行短期資金融通活動的市場。同業拆借的資金主要用於彌補銀行短期資金的不足,票據清算的差額以及解決臨時性資金短缺需要。同業拆借市場最早出現於美國,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於法定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實施。
同業拆借市場交易的特點:
1. 融通資金的期限一般比較短;
2.參與拆借的機構基本上是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帳戶,交易資金主要是該帳戶上的多餘資金;
3. 同業拆借資金主要用於短期、臨時性需要;
4.同業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
拆借採用詢價交易方式。詢價交易方式是指交易雙方以雙邊授信為基礎,自行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的交易方式,包括報價、格式化詢價和確認成交三個步驟。
⑺ 銀行間同業拆借的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進行同業拆借活動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自主性原則。同業拆借是一種信用行為,在進行拆借資金交易時,必須承認 和尊重市場主體 (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循自願協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則,維護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平等競爭的有序環境,保證資金的合理流動。
2、償還性原則。對拆出方來說,由於拆出的是本行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須按期收回。對拆入方來說,拆入資金只是擁有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並不擁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也不改變資金的所有權,因而必須到期如數償還。
3、短期性原則。同業拆借的典型特徵之一是期限短,屬一種短期融資。從拆出方看,拆出的資金是銀行的暫時閑置的資金,從數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其資金運用必須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業拆入資金主要是解決臨時性儲備不足的資金需要,如因清算聯行匯差而出現的臨時性頭寸不足和頭寸調度方面的突發性資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應堅持拆入資金的短期性原則,一旦貸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應立即歸還這種借款。
⑻ 選項中的哪些大額交易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大額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的是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版保人發生賠付權或者辦理退保。
大額交易報告是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8)金融機構不參與同業拆借市場交易的是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⑼ 同業拆借市場運作的基本原理
同業拆借定義
同業拆借是指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之間為了調劑資金餘缺,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以及行際差來調劑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
我國金融機構間同業拆借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負責管理、組織、監督和稽核。
金融機構用於拆出的資金只限於交足准備金、留足5%備付金、歸還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後的閑置資金,拆入的資金只能用於彌補票據清算、先支後收等臨時性資金周轉的需要。嚴禁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參與同業拆借活動。
同業拆借市場的主要交易
頭寸拆借,一般為日拆。
同業借貸,它的期限比較長,從數天到一年不等。
一、融資雙方根據資金供求關系以及其他影響因素自主決定;
二、融資雙方藉助中介人經紀商,通過市場公開競標確定。
同業拆借作為臨時調劑性借貸行為的特點
1.期限短。同業拆借的交易期限較短,屬臨時性的資金融通。我國目前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
2.利率相對較低。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由於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
3.同業拆借的參與者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進行同業拆借活動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自主性原則。同業拆借是一種信用行為,在進行拆借資金交易時,必須承認和尊重市場主體(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循自願協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則,維護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平等競爭的有序環境,保證資金的合理流動。
2.償還性原則。對拆出方來說,由於拆出的是本行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有一定期限限制,因此必須按期收回。對拆入方來說,拆入資金只是擁有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並不擁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也不改變資金的所有權,因而必須到期如數償還。
3.短期性原則。同業拆借的典型特徵之一是期限短,屬一種短期融資。從拆出方看,拆出的資金是銀行的暫時閑置的資金,從數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其資金運用必須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業拆入資金主要是解決臨時性儲備不足的資金需要,如因清算聯行匯差而出現的臨時性頭寸不足和頭寸調度方面的突發性資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應堅持拆入資金的短期性原則,一旦貸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應立即歸還這種借款。
同業拆借慨述
同業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及經法人授權的金融分支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行為,一些國家特指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之間的短期資金融通,目的在於調劑頭寸和臨時性資金餘缺。金融機構在日常經營中,由於存放款的變化、匯兌收支增減等原因,在一個營業日終了時,往往出現資金收支不平衡的情況,一些金融機構收大於支,另一些金融機構支大於收,資金不足者要向資金多餘者融入資金以平衡收支,於是產生了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相互拆借的需求。資金多餘者向資金不足者貸出款項,稱為資金拆出;資金不足者向資金多餘者借入款項,稱為資金拆入。一個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入大於資金拆出叫凈拆入;反之,叫凈拆出。這種金融機構之間進行資金拆借活動的市場叫同業拆借市場,簡稱拆借市場。
同業拆借市場的特點
同業拆借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融通資金的期限比較短,我國同業拆借資金的最長期限為4個月,因為同業拆借資金主要用於金融機構短期、臨時性資金需要;二是參與拆借的機構基本上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拆借市場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存放在該賬戶上的多餘資金;三是同業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拆借活動在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市場准入條件較嚴格,金融機構主要以其信譽參與拆借活動。
同業拆借市場的類型
同業拆借市場有多種類型,一般可劃分為有形拆借市場和無形拆借市場。有形拆借市場是指有固定場所,交易雙方通過專門的中介機構進行交易的拆借市場,無形拆借市場是指交易雙方通過電話、電傳等方式直接進行交易的市場。同業拆借交易有多種多樣,按照交易方式劃分,有信用拆借和抵押拆借;按期限長短分,有隔夜、1天、7天、1個月、4個月等品種。
同業拆借市場的重要作用
同業拆借市場的重要作用在於,它使金融機構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額准備金的前提下,滿足存款支付及匯兌、清算的需要。在現代金融制度體系中,金融機構為了實現較高利潤和收益,必然要擴大資產規模,但同時會面臨准備金減少、可用資金不足的問題,甚至出現暫時性支付困難。但准備金過多、可用資金閑置過多又使金融機構利潤減少,收益降低。金融機構需要在不影響支付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降低准備金水平,以擴大能獲取高收益的資產規模,使利潤最大化。同業拆借市場使准備金多餘的金融機構可以及時拆出資金,保證獲得較高收益,准備金不足的金融機構可以及時借入資金保證支付,有利於金融機構實現其經營目標。
同業拆借市場還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進行金融宏觀調控的重要場所。同業拆借市場的交易價格即同業拆借市場利率,是資金市場上短期資金供求狀況的反映。中央銀行根據其利率水平,了解市場資金的松緊狀況,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進行金融宏觀調控,調節銀根松緊和貨幣供應量,實現貨幣政策目標。
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的歷史沿革及經驗教訓
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經歷了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後,鼓勵金融機構利用資金的行際差、地區差和時間差進行同業拆借。1986年1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專業銀行之間的資金可以相互拆借。其後,同業拆借市場開始發展起來,並在廣州、武漢、上海等大中城市成立了資金市場、融資公司等同業拆借中介機構。1988年,由於部分地區金融機構違反有關資金拆借的規定,用拆借資金搞固定資產投資,拆借資金到期無法收回,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的指示,對同業拆借市場的違規行為進行了整頓,撤銷了各地的融資公司,對融資中介機構進行了整頓。1990年,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第一次用專門的法規形式對同業拆借市場管理做了比較系統的規定,拆借市場有了一定的規范和發展。
1992年下半年到1993年上半年,受當時經濟金融環境的影響,同業拆借市場又出現了嚴重的違規拆借現象,大量拆借資金被用於房地產投資、固定資產投資、開發區項目及炒賣炒買股票,一些市場中介機構亂提高拆借資金利率,一些商業銀行繞過中國人民銀行對貸款規模的控制,超負荷拆借資金。這種狀況造成了銀行信貸資金大量外流,干擾了金融宏觀調控,使國家重點資金需要無法保證,影響了銀行的正常運營,擾亂了金融秩序。為了扭轉這一混亂狀況,1993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整頓拆借市場的要求,把規范拆借市場作為整頓金融秩序的一個突破口,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再一次對同業拆借市場進行整頓,撤銷了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的同業拆借市場中介機構,規定了同業拆借最高利率,拆借市場秩序開始好轉。為了從根本上消除同業拆借市場的混亂現象,1996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同年6月放開了對同業拆借利率的管制,拆借利率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自行決定,初步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利率(CHIBOR)。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包括金融機構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統進行的同業拆借(稱一級網),以及通過各地融資中心進行的同業拆借(稱二級網)。隨著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金融機構直接進行拆借交易的渠道已經開通,1997年下半年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停辦各地融資中心業務,清理收回逾期拆出資金,撤銷相應的機構。
隨著同業拆借市場不斷完善,同業拆借市場交易量逐年擴大,2000年成交6728億元,比1999年增加了1.04倍。從貨幣市場交易的期限結構看,1997年7天以內(包括隔夜)的同業拆借的比重為32.5%;而2000年同業拆借的期限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7天以內(包括隔夜)的同業拆借比重已上升為71.4%。這一指標的變化表明,同業拆借市場已成為金融機構之間調節短期頭寸的重要場所。
作為貨幣政策支持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於1999年8月19日下發了《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定》。到2000年底,已有12家證券公司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累計拆入資金2981億元,拆出資金6.4億元。
同業拆借市場曲折發展的經驗教訓是深刻的,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同業拆借是金融機構法人之間的融資行為,不能把單個法人內部分支機構之間的資金調度(包括有償調度)即內部往來當作同業拆借。不允許未經法定代表授權的分支機構對外拆借,過去正是沒有強調法人管理,一個機構內部相互之間,以及法人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授權多頭對外,導致無序競爭,增加融資成本和市場風險
二、同業拆借是短期、臨時性資金調劑,不能短拆長用,過去,特別是1993年前,各類機構超期限拆借資金,將拆借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上開發區項目,造成金融機構資金流動性困難,許多資金難以收回。
三、對於每個金融機構而言,同業拆借金額要有合理的限度,必須有風險控制比例加以約束,過去沒有實行風險控制比例限制,有些金融機構超負荷拆借,給拆借資金帶來很大風險。
四、市場組織者定位要明確,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要樹立服務意識,為市場參與者提供資金拆借場所、技術支撐、信息和一線監管,絕不可一手借進一手放出,自身承擔風險,不能從事所謂自營。
五、資金拆借活動是金融機構的市場行為,有其自身的運動規律,行政干預會對市場產生不良影響。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特點
一、同業拆借市場運作體系基本確立。我國的同業拆借市場根據金融機構的規模和信譽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管理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市場成員普遍有較大的規模和實力。第二個層次是非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的金融機構,可以與任何一個有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同業拆借交易。
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不斷增加。從1997年下半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有計劃地擴大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到2000年底,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由最初的17家大商業銀行增加到661家金融機構,包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城市商業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農村信用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拓寬了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資金的渠道,活躍了交易,方便了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調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對整個金融運作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三、同業拆借利率(CHIBOR)已成為金融市場、貨幣政策乃至全社會經濟活動關注的重要指標。隨著拆借市場放開,拆借利率越來越真實地反映市場資金的供求狀況,成為金融市場最有影響力的一個指標。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時要考慮它,投資者買進、賣出有價證券時要考慮它,保險公司確定保費時也要考慮它。
四、同業拆借已成為商業銀行短期資金管理的首選方式。商業銀行在短期資金短缺或寬松時,首先考慮的是在同業拆借市場上融入或融出資金,改變了以往資金依賴中國人民銀行的做法,積極在同業拆借市場運作。同業拆借市場的發展,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和商業化經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加快了商業銀行商業化的進程,提高了商業銀行資金的營運效益。
⑽ 什麼是金融機構;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一般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