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概念嗎、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張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及分類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一個更廣泛的現象——金融集團化中進行考察。隨著新經濟的興起、經濟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別是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金融機構間的跨行業、跨國界收購、合並,以及金融機構的多樣化經營,金融集團化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性的潮流。
金融集團是一種以金融業為主的企業聯合體,它具有完整的內部組織和管理架構,一般表現為由一個公司擁有或控股若干個子公司,集團的業務在每個子公司之間分配。金融集團化則是指金融集團興起的現象。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則是指:集團以金融業為主;一般以一個金融企業為控股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股)專門從事某些具體業務(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的各個子公司;這些子公司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有相關的營業執照,都可獨立對外開展相關的業務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集團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或影響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層的任免決定及重大決策。通過內部的資源配置,集團實際上可以從事多樣化經營(包括全能制經營)。很多金融控股集團在金融業之外,還兼營其他產業,如信用卡、網路通訊、房地產、貿易、建築、機械等其他實業和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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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經營商貿流通業務、類金融業務以及少量房地產業務的公司。公司主要產品或提供的勞務:紡織品及原料、商品房、大宗商品、代理進口設備、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資產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藍翔
成立時間:1994-10-26
注冊資本:87438.8093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000000047262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號
㈢ 縣區的金融控股公司有必要嗎真的符合當地的發展路徑及經濟規模嗎真實的業務又是什麼融資擔保嗎
政策引導,國家或者地方政策引導成立各種金融機構,最終目的還是通過這些方式將資金引導實體經濟上,發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嗎,新的自然需要錢去推動。各地政府都在干這活。
㈣ 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業實現綜合經營的一種組織形式,也是一種追求資本投資最優化、資本利潤最大化的資本運作形式。在金控集團中,控股公司可視為集團公司,其它金融企業可視為成員企業。集團公司與成員企業間通過產權關系或管理關系相互聯系。各成員企業雖受集團公司的控制和影響,但要承擔獨立的民事責任。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Financial company that handles a variety of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whose services are monitored by the Federal Reserve Board. The lists of financial services that a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can provide were formulated under the Gramm-Leach-Billey Act of 1999. An institution whose services encompass at least 85% of those of a banking institution may apply to be a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2008, American Express, a credit card company, was changed into a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金融控股公司一詞最早起源於美國,在美國《金融服務業法案》有關銀行控股公司組織結構的條款中首次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F inancial H olding C om pany﹚這一法律術語,但是並沒有給予明確的定義。我國台灣地區「金融控股公司法」在第4 條第1 項第2 款,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對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所持有的股份具有控制性,並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設立的公司。
㈤ 請問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版,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權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