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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開展業務

發布時間:2022-01-23 09:14:45

1. 外國金融機構的外國金融機構業務范圍

外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合資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范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經營下列種類的業務:
外匯存款。 外匯放款。 外匯票據貼現。 經批準的外匯投資。 外匯匯款。 外匯擔保。 進出口結算。 自營和代客戶買賣外匯。 代理外幣及外匯票據兌換。 代理外幣信用卡付款。 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資信調查和咨詢。 經批準的本幣業務和其他外幣業務。 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范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經營下列種類的業務:
每筆不少於10萬美元,期限不少於3個月的外匯存款。 外匯放款。 外匯票據貼現。 經批準的外匯投資。 外匯擔保。 自營和代客戶買賣外匯。 資信調查和咨詢。 外匯信託。 經批準的本幣業務和其他外幣業務。 此處所稱外匯存款,是指以外幣表示的下列存款:
中國境內、境外同業存款。 中國境外非同業存款。 中國境內外國人的存款。 華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的存款。 外商投資企業存款。 外資金融機構對非外商投資企業放款的轉存款。 經批準的其他外匯存款。 此處所稱外匯匯款,是指境外匯入匯款和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人、華僑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同胞的匯出匯款。此處所稱進出口結算,是指外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合資銀行辦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結算和經批準的非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結算以及放款項下的進口結算

2. 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發展遇到了哪些阻礙

據報道,近年來,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發展遇阻,目前,外資金融機構在華開展業務掣肘較多,持股比例、設立形式、股東資質、業務范圍、牌照數量等方面均有限制。

下一步應更多開放外資銀行在境內業務的行政許可,減少行政審批,健全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加快資本市場開放步伐,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境內市場融資,完善外匯儲備管理制度,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

希望中國可以成為世界嚮往的發展地!

3. 外資銀行在中國主要經營哪些業務

第三章 業務范圍

第二十九條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按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業務范圍,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四)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

(五)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六)辦理國內外結算;

(七)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八)代理保險;

(九)從事同業拆借;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二)提供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十三)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第三十條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分支機構在總行授權范圍內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外國銀行分行按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業務范圍,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匯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四)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

(五)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六)辦理國內外結算;

(七)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八)代理保險;

(九)從事同業拆借;

(十)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一)提供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十二)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外國銀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

外國銀行分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第三十二條外國銀行分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其總行承擔。

第三十三條外國銀行代表處可以從事與其代表的外國銀行業務相關的聯絡、市場調查、咨詢等非經營性活動。

外國銀行代表處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其所代表的外國銀行承擔。

第三十四條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營本條例第二十九條或者第三十一條規定業務范圍內的人民幣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提出申請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業3年以上;

(二)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由其總行單獨出資的外商獨資銀行的,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期限自外國銀行分行設立之日起計算。

4. 外資銀行可以在中國竟內從事存貸款業務嗎

根據WTO協議,中國將在加入WTO一年後,在廣州、珠海、青島、南京、武漢五大城市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人民幣業務。接下來幾個月,其他四個城市也將陸續向外資開放。隨著外資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區域和業務范圍的擴大,人民幣業務將成為外資銀行重點拓展的領域。 
今後若干年中,一方面會有新來的外國銀行在華開設分行,另一方面已在華的外國銀行會進一步增加在華分行數目。就發展新興業務或專業性較強的業務來說,設立獨資銀行或合資銀行仍將會成為外國銀行以及一定程度上中國國內銀行可以考慮選擇的形式。中國國內銀行機構也對與外資銀行建立合資夥伴關系有興趣。

5. 什麼是境外銀行,境外銀行在我國可以開展哪些業務

銀行總公司注冊地點不在中國大陸的就叫境外銀行
比如東亞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銀行等,隨著中國加入WTO多年,金融機構進入許可已經放開,境外銀行可以進行人民幣通存通兌,外幣兌換,理財產品等一系列業務,現在東亞銀行已經發行了銀聯操作借記卡,信用卡也發行了

6. 外國金融機構進入我國市場是好事還是壞事

是好事,優點超過了缺點。
國外金融機構提到國外注冊的金融機構,並由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認可。自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外國銀行已經開始進入中國市場,這在改善中國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經濟轉型過程中,國外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風險控制,風險管理,信貸文化,決策程序,激勵機制和資產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外國銀行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特別是在促進金融市場和產品的發展方面。
拓展資料;
當外國金融機構建立代表處時,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的國家或地區具有完善的金融監管系統;
(2)申請人是他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監管機構批準的金融機構,或金融業協會的成員;
(3)申請人處於良好的業務狀態,沒有重大侵犯法律法規的記錄;
(4)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審慎條件。
1、對於在中國注冊的外商資助金融機構建立代表處,申請人應符合上述條件(3)和(4)。
2、申請建立代表處,申請人應從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獲得擬議辦公室所在的分支機構,並將填妥的申請表與以下材料提交給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擬議辦公室所在的中國:
(1)由主席或總統簽署的中國人民銀行主席(總經理)簽署的申請;
(2)公司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主管當局發布的營業執照(復制)或副本);
(3)協會章程,董事會成員及十大股東名單或主要合作夥伴名單;
(4)申請前三年的年度報告;
(5)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機構發布的意見書,它位於其在中國的代表處建立,或由其所在的行業協會發布的建議書;
(6)身份證明,學術證書,擬議的首席代表簡歷以及擬議人士簽署的發言,是否有任何壞記錄;
(7)任命由主席或總統(總經理)或其授權簽字人簽署的首席代表的律師權力;
(8)中國人民銀行所需的其他材料。

7. 中國有哪些外國銀行

目前我國共有238家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

銀監會已批准20家外國銀行將其中國境內分行改制為外資法人銀行,其中12家外資法人銀行已完成改制並開業,從事全面外匯和人民幣業務,包括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

十大中國外資銀行排名

1、匯豐HSBC銀行;匯豐集團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銀行及金融機構之一,在全球各地的發達市場和新興市場擁有約6,900間附屬分支機構。我們盡握市場的發展潛力,建立聯系幫助客戶開拓商機,促進商業繁榮與經濟發展,幫助人們成就夢想。匯豐通過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工商金融服務、環球銀行及資本市場服務、以及環球私人銀行服務,為約6,000萬客戶提供服務。我們的服務網路遍布歐洲、亞太地區、美洲、中東及非洲80多個國家和地區。我們的目標是成為公認的領先國際銀行。匯豐在倫敦、香港、紐約、巴黎及百慕達等證券交易所上市,全球股東超過221,000名,分布於124個國家和地區。

2、渣打銀行;渣打是一家國際領先的銀行集團。集團在全球一些最有活力的市場上已經營超過150年,其90%以上的營運收入和利潤來自亞洲,非洲和中東市場。集團選擇性地投入市場以及堅持發展與客戶深厚關系的承諾推動銀行在近年來取得強勁增長。渣打集團有限公司除在倫敦及香港的交易所上市外,還在印度的孟買以及印度國家證券交易所上市。渣打集團在70個國家設有1,700多個分支機構,為超過85,000名員工提供多彩並富有挑戰性的全球化事業發展機會。集團致力於建設具長效的可持續業務,並通過堅持高水平的公司管治、履行社會責任、實踐環境保護及員工多樣化等行動贏得了世界的信任。渣打的文化傳承和企業價值都在其品牌承諾"一心做好,始終如一(Hereforgood)"中得到充分體現。渣打銀行在中國自1858年在上海開設首家分行以來,在華經營從未間斷。2007年4月,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為第一批本地法人銀行之一。這充分顯示了渣打對中國市場的承諾。

3、東亞銀行;東亞銀行於1918年在香港成立,一直致力為香港、中國內地,及世界其他主要市場的客戶,提供全面的零售及商業銀行服務。東亞銀行是香港最大的獨立本地銀行,於2012年6月30日的綜合資產總額達港幣6,415億元(827億美元)。東亞銀行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為恆生指數成份股之一。在中國內地,東亞銀行早於1920年已在上海開設分行為客戶服務。目前,東亞銀行集團為內地網路最龐大的外資銀行之一,於全國各主要城市設有約109個網點。多年來,東亞銀行在內地市場聲譽卓著,在多方面均屢創先河,為內地客戶提供創新和增值的銀行服務。近年,其卓越成就包括:成立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是首批獲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內地注冊成立的全資附屬外資法人銀行之一(2007年),為廣泛客戶群--包括內地居民及企業--提供全面的銀行和金融服務;首家在內地發行人民幣借記卡及信用卡的外資銀行(2008年);及首家在香港發行人民幣零售債券的外資銀行(2009年)。

4、花旗Citibank銀行;花旗集團的歷史可追溯到當時數家從事金融服務業的機構。首先是1812年於美國成立的紐約城市銀行,它是貿易融資的先驅。集團其他主要的前身是1873年CharlesD.Barney在費城成立的證券經紀公司,以及1892年EdwardB.Smith在費城成立的一家證券公司。1910年,花旗的另一前身——所羅門作為一家工業債券交易商在紐約成立,後來發展成一家業內領先的債券交易所。1998年,花旗銀行集團與旅行者集團以700億美元合並,在花旗紅雨傘商標下也聚集了眾多品牌,包括花旗銀行、旅行者、美邦、CitiFinancial(前身為:商業信貸)和Primerica。這些經久不衰的品牌互相整合,使集團能夠提供全方位銀行服務,從個人銀行服務到企業和投資銀行服務、保險、證券經紀、私人銀行和資產管理等。花旗集團是當今世界資產規模最大、利潤最多、全球連鎖性最高、業務門類最齊全的金融服務集團。它是由花旗公司與旅行者集團於1998年合並而成、並於同期換牌上市的。換牌上市後,花旗集團運用增發新股集資於股市收購、或定向股權置換等方式進行大規模股權運作與擴張,並對收購的企業進行花旗式戰略輸出和全球化業務整合,成為美國第一家集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共同基金、證券交易等諸多金融服務業務於一身的金融集團。合並後的花旗集團總資產達7000億美元,凈收入為500億美元,在100個國家有1億客戶,擁有6000萬張信用卡的消費客戶。

5、星展DBS銀行;星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集團公司。星展銀行是星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總部位於新加坡,業務遍及全球15個市場,擁有超過200家分支行營業網點。星展銀行的前身為新加坡發展銀行,擁有強穩的資本實力,所取得的AA-和Aa1級信貸評級屬亞太地區最高之一,自2009年起至2012年,連續四年被《全球金融》(GlobalFinance)雜志評選為亞洲最安全銀行。在當今風雲變化的金融環境之下,作為亞洲最安全,新加坡最佳的銀行,將讓我們全區域的客戶感到更心安和有保障。星展銀行在亞洲提供全方位的個人銀行、中小型企業銀行和企業銀行服務。作為一家生於亞洲,長於亞洲的銀行,星展銀行充分了解在這個區域最活躍的城市裡做業務的細節。星展銀行憑借對亞洲市場的獨到深刻理解,以及廣泛的區域網路,推動業務增長,逐步成為亞洲首選銀行。星展銀行深信,與客戶建立持久的關系是亞洲銀行服務的關鍵。

6、恆生銀行;恆生銀行是世界級的金融機構,以市值計為香港最大本地注冊上市公司之一。「恆生」二字含有「永恆生長」之意,象徵我們與客戶一同成長。我們的目標,是在香港及內地成為富裕和中產客戶之首選個人及私人銀行,以及大中華地區之領先商業銀行。恆生資本雄厚,主要業務包括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企業及商業銀行、財資服務,以及私人銀行。恆生亦同時提供全面人民幣服務。恆生於1933年創立,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一直是我們的服務宗旨。在香港,我們擁有約220個服務網點,網路龐大,幾乎遍布全港每一角落─目的是為你提供更優良的服務。本行於2007年5月28日成立之全資附屬公司恆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東莞、福州、南京、杭州、寧波、天津、昆明、佛山、中山、惠州及廈門共設43個網點。此外,本行於深圳設有一間分行從事外匯批發業務,並於澳門及新加坡設有分行,以及於廈門及台北設有代表處。

7、瑞士銀行;瑞士銀行1998年由瑞士聯合銀行及瑞士銀行集團合並而成。2001年年底總資產1.18萬億瑞士法郎,資產負債表外管理資產超過2.0萬億瑞士法郎。2002年凈利潤35億瑞士法郎。瑞士聯合銀行是著名的金融服務企業,是世界最大的資產管理企業,最大的投資擔保銀行,在私人服務方面也居於領先地位,為四百多萬個人和企業提供服務。旗下由瑞銀華寶、瑞銀機構資產管理與瑞銀瑞士私人銀行三大分支機構組成,瑞銀機構資產管理目前擁有的客戶資產超過1萬億美元。2000年瑞士銀行收購了美國第四大證券經紀商普惠公司。瑞士的銀行體系由州立銀行(Kantonalbanks)、大銀行(Bigbanks)、地方和儲蓄銀行(Regionalbanks&savesbanks)、信用合作銀行(Raiffeisenbanks)和包括外資銀行在內的其它銀行(Otherbanks)組成。2003年,瑞士全國銀行總數達378家。

8、華僑銀行;華僑銀行是新加坡成立時間最早的本土銀行,在1932年由三大華資銀行合並而成,當中最早的成立於1912年。以資產規模來說,華僑銀行目前是東南亞第二大的金融服務集團,也是世界上最高度評價的銀行之一,擁有穆迪Aa1級評級。在2011和2012年,華僑銀行被《彭博市場》雜志評為全球最強銀行。華僑銀行及其子公司向客戶提供全方位專業金融和財富管理服務,包括個人業務、公司業務、投資業務、私人銀行業務、交易銀行業務、資金業務、保險、資產管理和股票經紀業務。華僑銀行的主要市場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和大中國。華僑銀行在15個國家和地區擁有超過500個分行和代表處。這其中包括華僑銀行在印度尼西亞的子公司OCBCNISP大約400家分行和辦事處。

9、德意志銀行;德意志銀行早在於1872年就在上海設立了首間辦事處,並於2008年1月1日在北京正式注冊成立法人銀行--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德銀中國」)。德銀中國是德意志銀行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總部在北京,並在北京、上海、廣州和天津開有分支行機構。目前德銀中國員工已經超過500人。私人和工商企業銀行部為客戶提供不同的金融產品,盡量滿足其私人和企業需求。德意志銀行充分利用環球精英的專業知識,並結合對本地市場的了解,全方位深層次地分析客戶的現狀和財務目標,為其量身定製財務方案,助其成功。10、南洋商業銀行。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簡稱「南商(中國)」】是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簡稱"中銀香港")通過其全資附屬機構--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簡稱「南商」)--全資擁有的外商獨資商業銀行,總部設在上海,目前在國內各大城市設有分支機構,為客戶提供全面優質的銀行服務。南商於1949年12月14日在香港開業。開業60餘年來,南商始終秉承「以客為先、以禮待人」的服務宗旨,堅持「信譽第一、服務至上」的原則,立足香港,面向世界,以服務客戶為己任。經過60餘年的發展,南商已成為一傢具有相當經營規模和實力的香港注冊銀行,服務網點不僅遍布香港,還延伸至美國三藩市。1982年,南商在深圳經濟特區開設分行,成為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家在內地經營的外資銀行。以上是十大中國外資銀行一覽表,中國外資銀行如匯豐HSBC,匯豐集團,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中國十大外資銀行,1865創立於香港,全球規模比較大的銀行及金融機構之一,中國內地比較大的外資銀行之一,香港比較大的注冊銀行,以及香港三大發鈔銀行之一。

8. 外資金融的大量進入將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機構產生什麼樣的沖擊

是我國經濟受外部影響變大,甚至受控於他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現狀政策趨勢
一,中國金融業當前對外開放的進展
(一)外資金融機構已經成為中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1,銀行業
從中國加入WTO以來,外資銀行在2002~2003兩年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總資產佔比呈下降趨勢,盈利情況不穩定,信貸風險突出,分支機構收縮.但其後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總資產佔比穩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貸款率穩步下降,營業性機構數量快速增長(圖1,圖2).
從整體上看,外資銀行呈現出穩健發展的態勢,業務經營較為活躍,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貸市場上,人民幣和外匯存貸款增長速度均相對較快,市場份額在近兩年也逐漸增加,不良貸款率逐步降低.特別是在一些開放程度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匯貸款佔比已達54.8%,人民幣業務資產總額5年增長253.6%.在業務開拓方面,外資銀行在規定的12項基本業務范圍內,經營的業務品種達到100多個,特別是在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零售業務,資金管理和衍生產品等業務方面的優勢進一步顯現.
2,保險業
從不同領域的比較看,中國的保險業則是中國金融行業中開放力度最大的一個行業.到2004年12月11日,中國保險業全面對外資開放,對外資的地域限制和業務范圍限製取消,中外資保險公司基本上處於同一平台進行競爭,因而保險業也成為在開放推動下競爭最為活躍的金融市場.
2005年,中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同比增長8.52%,而外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同比增長248.45%,增幅明顯高於同期中資保險公司的增長速度;從市場份額看,2005年外資保險公司的壽險保費和財產保險保費在全國保費收入中的佔比分別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個百分點(參見圖5,圖6).在北京,上海等外資公司相對更為集中的區域保險市場中,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廣東地區,外資壽險的份額分別為51.86%,19.79%,12.24%.
3,證券業
由於中國資本市場改革和人民幣在資本項目的可兌換進程的制約,中國在證券業開放上的力度相對要謹慎一些.到目前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銀國際,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和,高盛高華以及瑞銀北證等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獲准成立.與證券業的謹慎開放相比,合資基金公司的建立則成為證券市場上一大亮點.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國安基金管理公司獲准籌建以來,2年半的時間內,中國證監會先後批准了22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遠遠超過了合資證券公司的數量.合資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優勢,技術能力,全球網路和資金實力,正成為中國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動了中國基金市場的快速成長(圖7).
另外,中國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資直接參與中國A股市場的機會.2003年7月9日,瑞士銀行完成QFII第一單,QFII正式進入中國A股市場.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機構獲得QFII資格,QFII總額度已經達到126億美元.
(二)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金融業的形式趨向多元化
從投資形式來看,隨著金融業開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資參與國內市場的模式日益多樣化,除了設立分支機構以外,合資,獨資,參股等形式也日益為外資金融機構所採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國內銀行業就曾掀起一場外資金融機構參股中資銀行的浪潮,隨後在特定的市場環境和政策導引下,外資參股中資機構成為國外大型金融集團進入中國的首選方式,特別是2003年中國銀監會頒布了《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為外資參股創造了有利的監管環境,巨大的市場潛力吸引著眾多外資金融機構加入到這一特殊的並購市場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了中資18家銀行,入股的總金額為179億美元,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達到22家,並且建立了23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資證券公司.(參見附表).外資金融機構對參股目標的選擇范圍擴大,除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國有銀行也[FS:PAGE]隨著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為外資新的爭奪熱點,地域上也不僅限於東南沿海,開始涉足西部地區.
(三)對於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
中國目前實行的是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即由"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監管金融業.其中,銀監會統一監管全國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證監會對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保監會統一監管全國保險市場.
在過渡期內,中國根據入世承諾和外資銀行的實際發展情況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進行多次的修改和補充.在銀行業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自1994年2月25日發布以來,已進行了兩次修改,特別是從2004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維持原框架下進一步突出了審慎監管的原則,簡化了審批程序,並按照國際慣例,使其盡可能與中資監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這一條例成為現階段中國對外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最主要依據.另外,《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外資銀行並表監管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及2006年起實施的《外資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共同構成了對外資銀行進行有效監管的法規體系.在證券業中,2002年發布並開始實行《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和《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規則》,2006年9月開始實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以及新修訂的《證券法》成為對外資證券基金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主要依據.在保險業中,主要針對外資監管的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同時,隨著開放的推進和監管對象的多元化,中國的監管技術標准不斷進步.入世後,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將由以前的過多強調的市場准入監管轉向市場運營的監管,尋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國際標準的規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銀行業的監管方面,中國沿用國際慣例,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外資銀行實施並表監管,對外資銀行分行的業務進行風險和資本充足性管理.銀監會目前對各家外資銀行在華分行分別制定了ROCA評價體系和並表風險評價體系,對分行進行合並的考核評價,對其總行及其在全球的業務安全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外資銀行頒發3類不同的營業執照,在監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同時,監管部門加強了溝通和協調,通過簽署備忘錄和監管聯席會議的方式加強監管當局之間的信息傳遞,此外,中國還重視國際協調在對外資銀行的監管中發揮的作用,加強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國際合作.
二,後過渡期各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銀行業
1,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
根據WTO有關協議,中國將逐步取消對於涉及到外資銀行"商業存在"的保護性措施,即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開放的25個城市擴展到全國;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對象限制,向外資銀行開放國內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取消現有的限制所有權,經營及外國金融機構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審慎性措施.
2,政策焦點
(1)法人導向政策
中國正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預計將在12月份正式頒布.該條例的初稿中明確指出,"適應外資銀行在華機構和業務發展需要,在允許外資銀行自由選擇在華商業形式的前提下,實施當地注冊法人銀行導向."該條例初稿中明確:對於法人銀行與外國銀行將實行差別政策.①允許法人銀行從事全面人民幣業務,外國銀行分行只允許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許法人銀行從事銀行卡業務,外國銀行分行由於非法人主體,不能發行信用卡;③法人銀行及其下設分行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的要求[FS:PAGE]與中資銀行保持一致,外國銀行分行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率繼續保持單家考核等.
雖然目前該條例仍然沒有正式頒布,但法人導向的監管政策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在全面開放時代對於外資銀行監管的主基調.對於外資金融機構來說,設置獨立法人機構意味著必須接受與中資銀行同等嚴格的監管.按目前《商業銀行法》規定的關於銀行運營的一些具體要求,例如存貸比率,外債額度,同業拆借金額,資本充足率,大客戶集中度比率等標准,外資銀行現有水平與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階段會制約其業務發展.比如,按照國內監管要求,中資銀行的存貸比率不得高於75%,而外資行目前的存貸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機構的設立將會增加外資金融機構一定的成本.按條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冊資本為10億元,下設分行運營資金為1億元,資本充足率本外幣合並考核.對於外資金融機構來說,增加資本等事宜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程序.
(2)人民幣業務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初稿中指出:根據承諾中國將在2006年底開放人民幣零售業務,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獲准經營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可自動獲得人民幣業務的許可.對法人銀行,允許其從事全面的人民幣業務,其總行初次獲得人民幣業務許可仍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對其下設的分行,可在總行獲準的業務范圍內授權,在滿足營業網點,專業人才配備,制度建設等審慎性條件後,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而對於外國銀行分行,開展人民幣業務除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還需單家審批,另外,擴大外國銀行分行人民幣資金來源,允許其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
從目前的政策趨勢來看,外資金融機構大面積開展人民幣業務還需要做一段時間的准備,並將設定了一定的門檻.銀監會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貿規則和其允許的審慎原則,對向外資銀行開放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設置審慎性條件,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安全.從國際情況來看,各個國家對於外國銀行開展零售業務都有相應的限制.例如在美國,大多數外國銀行分行只能吸收10萬美元以上的存款,從事批發業務,外國銀行要在美國從事零售業務,首先要加入聯邦存款保險,而加入聯邦存款保險必須是法人銀行.
在實施法人導向政策以前,外資銀行的實質風險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為本國獨立的法人機構後,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冊資本金外,沒有其他責任和義務,假如銀行遭遇經營危機,承擔後果的將是當地的存款人.在中國當前存款保險制度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將外資銀行的存款門檻提高,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這和中國的國情是相適應的,與對外開放的原則並不相悖.
(3)投資入股中資銀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據現行規定,單個外資機構在一家中資銀行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一家中資銀行的外資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25%.當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針對非上市銀行的,上市銀行不受此限.
由於入世承諾中並未對此做出規定,因而何時放開外資在非上市銀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政府將會堅定的保持對於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以及交通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的絕對控股,對於其他類型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做適當程度的放寬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參照國際經驗,中國政府可能仍然會對外資持股國內銀行比例上限做出規定,慎用自主開放政策.
(二)證券業
1,證券業對外開放承諾
根據有關協議,中國證券業的開放包括以下內容:(1)允許外國證券機構直接從事B股交易,加入後3年內,允許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從事A股承銷,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外資比例不超過1/3.(2)允許設立中外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在加入時不超過33%,加入後3年內不超過49%.
2,政策焦點
(1)設立合資證券公司
中國目前不允許外資通過建立獨資證券經營機構進行經營,因而通[FS:PAGE]過建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成為外資進入證券業的主要方式.到目前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銀國際,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和,高盛高華以及瑞銀北證等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獲准成立,但瑞銀重組北證的方案雖然在2005年9月獲批,但是目前為止仍然沒有開業.
從時間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國證監會2005年7月開始實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政策以來,為了防止一些質量較差,風險較大的證券公司希望通過合資來躲避責任等行為,停止了批設新的證券公司以及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事宜.從目前形勢來看,2007年10月底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基本完成後,中國重新開啟合資證券公司的審批事項.但是,在後過渡期,中國證券業的開放的步伐仍然將視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進程,中國證券公司行業的治理與運行的狀況循序進行.中國證券市場仍然具有明顯的"新興加轉軌"的特徵,雖然股權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諸多基礎制度的建設仍然在推進之中,規范化,市場化的進程要先於國際化,國際化的進程亦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與資本市場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時間內可能仍然會設置一些保護性條款.
(2)交易和買賣A股
中國尚未承諾開放A股市場,外資進入A股市場主要有三條路徑: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二是允許外資直接以戰略投資者身份投資股權分置改革後的A股市場.可以看出,由於受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程度以及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制約,中國A股市場開放仍將是個漸進的過程,這幾條路徑仍然一段時間內外資介入A股市場的主要渠道.

9. 外國在中國開設 第一家銀行

麗如銀行
(東方銀行)前身為西印度銀行,總行設於印度孟買。是英國政府特許銀行。1845年改名為東方銀行,總行遷至英國倫敦,並在香港設立分行。1847年在上海設立分行,是上海最早出現的一家銀行,也是我國出現的第一家現代商業銀行。麗如是該行在上海的中文名稱。早期麗如銀行在華的業務活動,主要是匯兌,包括自身買賣匯票和充當供求雙方匯票的中介者。1892年,因放款和投資不慎而倒閉。
鴉片戰爭前期
鴉片戰爭前,除了錢庄、票號等舊式的金融機構外,可以說上海乃至整個中國都還沒有銀行。直到《南京條約》簽訂,清政府允許五口通商,上海也被迫開埠後,外國的銀行才開始進入我國。
撤出中國
直到1884年,麗如銀行因在錫蘭的投資失敗而撤出了中國,其在中國的地位也由後來的匯豐銀行所取代。1892年6月,麗如銀行因總行的營業虧損而在倫敦宣告壽終正寢。

10. 外資銀行可以在中國竟內從事存貸款業務嗎

目前還沒全面放開,從2006年開始市場逐漸敞開
根據WTO協議,中國將在加入WTO一年後,在廣州、珠海、青島、南京、武漢五大城市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人民幣業務。接下來幾個月,其他四個城市也將陸續向外資開放。隨著外資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區域和業務范圍的擴大,人民幣業務將成為外資銀行重點拓展的領域。

今後若干年中,一方面會有新來的外國銀行在華開設分行,另一方面已在華的外國銀行會進一步增加在華分行數目。就發展新興業務或專業性較強的業務來說,設立獨資銀行或合資銀行仍將會成為外國銀行以及一定程度上中國國內銀行可以考慮選擇的形式。中國國內銀行機構也對與外資銀行建立合資夥伴關系有興趣。

對未來更長的時間,即全面開放人民幣國內市場後,中國銀行機構將繼續保持在國內銀行市場上的主導地位,而外資銀行機構則可能穩步提高它們的市場份額。外資銀行機構要顯著地提高它們在中國國內銀行業中的市場份額,將其地位提升到與現有的若乾股份制商業銀行相類似的水平,它們還需要進行多方面的准備和開發工作。這包括,在更多的中國城市開設分行,在已經開設分行的城市中開設更多的經營網點,在推銷成熟的銀行服務產品的同時針對中國客戶需求特點進行調整和創新,實行融合中外文化因素的經營和管理策略,推行人力資源上的本土化戰略,與國內銀行機構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多樣化的密切合作。也就是說,外資銀行需要成為被中國國內客戶廣泛認可的經營機構,為中國國內企業帶來並增加直接經濟效益,幫助中國經濟改善資源配置,促進資金合理流動,降低金融風險,使外資銀行真正成為中國經濟體系和中國金融體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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