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衍生工具中,哪些是場內交易,哪些是場外交易
絕大多數的期權和期貨交易屬於場內交易,擁有標准化的合約。
遠期和互換屬於場外交易,雙方單獨協商,簽定協議。
B. 我國目前有的場外金融產品有哪些
根據交易場所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可分為場外衍生品和場外衍生品。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是指所有供求雙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模式具有交易流程更加規范、交易技術更加成熟先進、交易品種更加固定、交易清算集中、監管嚴格等特點,因此普遍認為其法律風險較低。期貨交易和一些標准化的期權合約交易都屬於場內交易。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私下直接談判成為交易對手的方式。
現貨一般是指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兩者是相對的。指證券交易所以外的交易。兩者的區別在於,最重要的場內交易一般是標准化的合同,而場外交易可以是固定的和非標準的,這是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的。如果沒有固定的場外理財產品,則在交易所產品上投放一款產品,即現券理財產品。但我會稍微裝飾一下,然後直接和別人交易。如果不在交易所交易,則為場外金融產品。例如,歷史上曾在場外交易的股票最終將成為場內交易,或者在市場上交易的股票將退市並進入場外交易市場。全球市場是一個外貿易地遠大於現場交易的市場。畢竟,定製化的東西比較流行,但過網站的交易規模也會造成太大的風險。比如2008年的次貸危機,CDs在場外交易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C. 獲得信用衍生品券商有多少家
近日,浙商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申請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據了解,今年3月份以來,連續2個交易日有4家券商獲批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至此,已有11家券商獲批此項業務。
「信用衍生品業務的發展,是風險管理由消極、被動轉向積極、主動的必然選擇;是增強信貸資產定價有效性,分離信用風險與其他風險的內在要求;更是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民營經濟、小微經濟的有效舉措。」浙商證券FICC(固定收益、外匯和大宗商品業務)部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越來越多金融機構的加入,信用衍生品市場一定能發展壯大,成為服務實體經濟、紓困債務融資的重要平台。」
11家券商已獲批
除浙商證券外,國金證券、長城證券和方正證券也於近日獲批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
此前,一位券商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監管層向券商下發《關於支持證券公司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服務民營企業債券融資的通知》(下稱「《通知》」),鼓勵具備場外期權交易商資質的券商申請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
根據《通知》內容,具備場外期權交易商資質(包括一級交易商和二級交易商),且近一年開展場外期權業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風險的證券公司,可向監管層相關部門申請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
在2018年底,包括國泰君安、廣發證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華泰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7家大券商先後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信用衍生品業務的批復函。該7家券商也是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場外期權一級交易商。
據了解,中證協先後公布了三批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包括7家一級交易商、21家二級交易商。根據名單,此次獲批的皆為二級交易商。
在上述名單之列尚未獲批信用衍生品業務的多家券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正在申請開展信用衍生品業務。
上述券商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預計接下來會有更多的券商取得信用衍生品業務開展資質。不過,根據《通知》中對於二級交易商的限制(二級交易商可賣出以自己承銷的債券為標的債券的信用衍生品,不得為其他市場主體承銷的債券,或者其他賣出信用衍生品的證券公司,提供信用保護服務),相信個別二級交
D. 證券公司為對沖風險可以參與的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股指期貨,融資融券都可
E. 急求:金融衍生品市場分為場內市場和場外,求場內外的交易品種都有什麼,希望詳細點的。
品種包括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票據發行便利等幾種。場外監管的一行三會具體分管為:
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三家的監管職能區別比較明確,分別對銀行類金融業,保險及相關行業,證券、期貨業進行監管。很容易查到他們各自的職能,沒有什麼重復的地方。
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之間是較復雜的,理論上來說,人行主要是管理貨幣、貨幣政策和國庫,銀監會是監管各家銀行。
但現實中,人行行使貨幣政策時,繞不開銀監會的,而且有時還牽扯到財政部,所以面臨很多協調問題。
F. 證券公司從事場外衍生品業務時,場外金融衍生品的備案和監測機構是
公司從事場外賢生品業務時,場外金融衍生品的備案和這是一個證券和金融的問題,證券和金融是市場現在最暢銷的
G. 什麼是場外金融衍生品
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場外金融衍生品,就是上述這些東西現在沒有規范交易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交易。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1]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H. 私募管理人可以開展場外證券金融衍生品業務嗎
有證可以無證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