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產評估報告編制與出具的具體要求
要內容
第一部分 「指南」的功能作用
第二部分 關於報告聲明、摘要的編寫
第三部分 關於報告正文的編寫
第四部分 關於報告附件
第五部分 關於評估說明的編寫
第六部分 關於評估明細表
第一部分 「指南」的功能作用
一、與其他准則的關系
(一)從准則體系層面上理解,指南與《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准則是」母子關系
根據我國資產評估准則體系的規劃,評估指南包括對特定評估目的、特定資產類別(細化)評估業務以及對評估中某些重要事項的規范。
2007年11月28日,中評協發布、並於2008年7月1日執行的《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是根據市場變化和執業實踐不斷完善評估報告的技術規范,是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根據監管部門的不同要求,從其監管角度對評估報告提出更細的要求,作為《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的「子准則」,是更好服務於國有資產評估領域的重要舉措,也是資產評估准則體系不斷完善的必要步驟。國有資產評估關繫到國有資產權益,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管理不可能脫離對資產評估報告的管理。
《資產評估准則----報告准則》是資產評估報告的最低要求,其主要內容是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和一般內容構成。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是在資產評估報告最低要求的基礎上,為滿足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需要,根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相關規定,針對性地對五部分內容做出更為詳盡的規定,充分反映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管的要求。
(二)與各「實體性」准則的關系
1、實體性准則、甚至其他程序性準是指南的依據。
實體性准則、其他程序性准則主要規范評估操作要求的,
如:
u
《資產評估准則——機器設備》第一條,「為規范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機器設備評估業務行為…… 」;
u
《資產評估准則——不動產》第一條,「為規范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不動產評估業務行為……」
u
《資產評估准則——評估程序》第一條 為規范注冊資產評估師履行評估程序行為 ,
u
《資產評估准則——業務約定書》第一條為規范業務約定書的簽訂、履行等行為 ……,
報告指南必須以這些准則的要求,提出披露的規范。
2、評估報告指南不討論如何操作的問題。
評估報告規范,是反映如何編寫、如何出具評估報告的規范性問題,不反應也不討論具體的評估操作技術問題。
(三)國資報告指南與評估報告准則的構成銜接
指南提出評估報告由標題及文號、聲明、摘要、正文、附件、評估明細表、評估說明等構成。與《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相比,增加了評估明細表、評估說明。
《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未強制要求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出具評估報告的同時,另行出具資產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表。中評協編制出版的《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講解中提出「對於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根據所屬的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另行提供相關評估說明和明細表,作為國有資產評估核准備案專用材料的一部分」。
實際上,本指南中提出的評估明細表相當於《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附件內容中「評估對象涉及的資產清單或資產匯總表」的細化。
二、關於評估報告准則與現行國有資產評估報告規范的關系
(一)評估實踐中,已經對現規范進行「取捨」使用
現行國有資產評估項目,主要依據《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財評字【1999】91號)、《資產評估報告內容與格式的補充規定》(財評字【1999】302號)、《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國資局國資辦發【1996】23號)等規定的內容與格式編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由於:
u
國有資產管理方式和要求內容的變化;
u
新會計准則的發布執行;
u
評估准則的陸續出台
原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內容與格式不適應相關法規准則的變化。評估實踐中,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方式和要求內容的變化、新會計准則的發布執行、新出台的評估准則,對評估說明、評估明細表進行了相應調整做法已經大量出現。這也是制定指南的必要性所在。
財政部關於實行資產評估准則有關制度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8]343號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實施後,除金融企業以外的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應當執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金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他的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另行制定。在相關指南實施前,金融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暫參照執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的相關要求。《財政部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評字[1999]91號)即予廢止。
(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重點予以規范的方面:
1.
增加了收益法、市場法運用的要求和指導;
2.
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准則,調整了評估明細表的格式和內容;
3.
固化實踐中的有效做法,澄清了部分模糊的做法,最大限度地體現可操作性;比如:明確了引用土地使用權、礦業權評估結論的方式和要求等;針對實踐中兩種方法評估結論差異原因的復雜性,強化評估范圍、委託評估資產分析等方面內容;作為評估的基礎工作,資產清查應當首先由企業進行,然後根據清查的結果申報資產,將所有評估明細表中「調整後賬面值」取消;
4.
將一些重復的內容進行了合並,調整,以進一步方便注冊資產評估師編制報告,同時方便國資監管部門對評估項目的審核。
第二部分 關於聲明和摘要
一、關於報告聲明
(一)國有資產評估報告聲明提出的依據
《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對評估結論的合理性承擔責任。第二十三條規定,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是注冊資產評估師的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恰當使用評估報告是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的責任。《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第五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誠實正直,勤勉盡責,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第六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第十三條規定,評估報告的聲明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注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的規定,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提醒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和使用限制;(三)其他需要聲明的內容。
為了使注冊資產評估師有效地防範評估風險,防止評估報告被濫用,並使報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報告的內容,注冊資產評估師在評估報告中應當重點提醒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特別事項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的影響,提醒報告使用者注意評估結論所對應的使用限制條件,如評估目的與評估用途、評估報告的使用者等。
本指南全面反映了《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和《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
(二)國有資產評估報告聲明的內容
《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第十三條規定,評估報告的聲明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注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的規定,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提醒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聲明的內容。
根據《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和《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結合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特點,「指南」提出聲明的基本內容,並提供了可以參考的聲明的通用內容。聲明的基本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遵循法律法規,恪守資產評估准則,並對評估結論合理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提醒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評估報告特別事項和使用限制等內容。
2. 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1.企業名稱及簡稱、注冊地址及總部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2.企業性質、企業歷史沿革包括隸屬關系的演變,股份企業設立重組情況或擬進行的重組情況;
3.經營業務范圍及主要經營業績;
4.近3年來企業的資產、財務、負債狀況和經營業績,已經審計或正在進行審計的,應說明注冊會計師發表的意見;
5.主要產品品種、生產能力,近年實際生產量、銷售量,主要市場及其市場佔有率,本企業產品在同類產品市場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應情況,環境污染及治理情況;
6.形成企業主要生產能力的狀況,正在或計劃進行的投資項目簡況;
7.執行的主要會計政策,生產經營是否存在國家政策、法規的限制或優惠,生產經營的優勢分析、各種因素的風險。
內容格式
(一)凡按現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規定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各類資產評估項目,應當按本基本內容與格式的要求撰寫評估說明,其目的在於通過注冊資產評估師和評估機構描述其評估程序、方法、依據、參數選取與計算過程。
通過委託方、資產佔有方充分揭示對資產評估行為和結果構成重大影響的事項等,說明評估操作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業規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證實評估結果的公允性。
(二)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委託方、資產佔有方應保證其撰寫或提供的構成評估說明各組成部分的內容真實完整,未作虛假陳述,也未遺漏重大事項。
(三)評估說明是資產評估報告申請審查確認材料的必備部分,評估說明中所揭示的內容應同評估報告所闡述的內容一致。
(四)評估說明是財產評估主管機關審查確認評估報告的重要文件,原則上評估說明不提交給其他有關當事人。
3. 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如何才能出具一份高質量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首先,需要有健全的項目管理制度,從洽談、現場、到資料收集、編制底稿、撰寫報告、內部復核到出具報告、底稿歸檔;
其次,有經驗豐富的項目負責人,能夠把握重點和控制風險;
再次,具有責任心的評估人員,在各項工作過程中能夠認真負責,因為光項目負責人不可能把握所有的問題,尤其是當項目比較大的時候;
還有就是內部復核制度,任何一個人做的工作、寫的報告不可能保證完全正確,總有出錯的時候,這時就需要有專業的復核人員來把關。
當然,報告的質量還跟報告的文字、排版等相關,「賣相」不好同樣會影響客戶對報告質量的評價。另外:
(一)規范評估執業行為,促進評估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評估報告是資產評估的最終產品,評估報告的質量影響到資產評估行業被市場的認可程度,影響行業的信譽,直接關繫到資產評估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因此,需要根據市場變化和執業實踐不斷完善評估報告的技術規范,解決評估機構和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執業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其執業行為,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適應市場變化,滿足報告使用者及有關監管部門對評估報告的合理需求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評估行業服務領域不斷擴大,新的經濟行為、新的評估業務類型不斷出現,評估服務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各相關當事方對評估報告的要求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都從各自監管角度對評估報告提出新的要求,不同委託方和評估報告使用者也對評估報告的功能寄予不同的期望。在這種情況下,結合評估准則體系建設的要求,制定一部平衡各方利益、滿足各方需求的共同遵守的評估報告准則已成為必須。
(三)建立基本的溝通和理解平台,更好地維護經濟秩序,保障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評估報告是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和委託方、相關當事方、監管部門、社會公眾之間的橋梁,通過制定專門的評估報告准則,有利於統一評估報告的專業語言和內容要素,便於各方在使用評估報告過程中,加強溝通和交流,合理理解和使用評估報告,建立溝通和理解的專業平台,更好地維護經濟秩序,保障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4. 什麼是資產評估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具有哪些特點
資產評估報告是接受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在完成評估項目後,向委託方出具的關於項目評估過程及其結果等基本情況的具有公證性的工作報告,是評估機構履行評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評估機構為資產評估項目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明文件。評估報告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是評估機構完成評估工作後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結論報告,該報告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生效。"
一、公正性
公正性是指資產評估行為對於評估當事人具有獨立性,它服務於資產業務的需要,而不是服務於資產業務當事人的任何單獨一方的需要。
二、現實性
現實性是指以評估基準日為時間參照,按這一時點的資產實際狀況對資產進行的評定估算。
三、咨詢性
咨詢性是指資產評估結論是為資產業務提供專業化估價意見,這個意見本身並無強制執行的效力,評估者只對結論本身合乎職業規范要求負責,而不對資產業務定價決策負責。
四、市場性
市場性是指資產評估區別於其他會計活動的顯著特徵。
五、預測性
預測性是指用資產的未來時空的潛能說明現實。資產評估是在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以後才出現的。是指專門的機構或專門評估人員,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標准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以貨幣作為計算權益的統一尺度,對在一定時點上的資產進行評定估算的行為。
5. 撰寫資產評估報告應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一)評估說明封面應載明下列內容
1.(評估項目名稱)資產評估說明;
2.評估報告書編號;
3.評估機構名稱;
4.評估報告書提出時間;
5.評估說明如分冊裝訂,應在封面上註明共幾冊此冊為第幾冊。
(二)評估說明目錄
1.目錄應在封面的下一頁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標題和相應的起止頁號,評估說明每一頁頁碼標注應與目錄相符;
2.評估說明中收錄的備查文件或資料的復印件,須統一標注頁碼(原文件或資料的頁碼可以保留)。
聲明應寫明評估說明僅供財產評估主管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審查資產評估報告書和檢查評估機構工作之用,非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提供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見諸於公開媒體。
(三)《關於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由下列內容構成:
1.委託方與資產佔有方概況;
2.關於評估目的的說明;
3.關於評估范圍的說明;
4.關於評估基準日的說明;
5.可能影響評估工作的重大事項說明;
6.資產及負債清查情況的說明;
7.資料清單;
(四)委託方與資產佔有方概況,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基本內容:
1.企業名稱及簡稱、注冊地址及總部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2.企業性質、企業歷史沿革包括隸屬關系的演變,股份企業設立重組情況或擬進行的重組情況;
3.經營業務范圍及主要經營業績;
4.近3年來企業的資產、財務、負債狀況和經營業績,已經審計或正在進行審計的,應說明注冊會計師發表的意見;
5.主要產品品種、生產能力,近年實際生產量、銷售量,主要市場及其市場佔有率,本企業產品在同類產品市場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應情況,環境污染及治理情況;
6.形成企業主要生產能力的狀況,正在或計劃進行的投資項目簡況;
7.執行的主要會計政策,生產經營是否存在國家政策、法規的限制或優惠,生產經營的優勢分析、各種因素的風險。
(五)關於評估目的說明
1.說明評估目的及與評估目的對應經濟行為的進展狀況,評估目的實現後預計產生的影響;
2.已經獲得有關部門批準的,應載明批件名稱、批准日期及文號,並收錄於評估說明附錄的資料清單之中。
(六)關於評估范圍的說明
1.說明需要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的具體資產范圍,明確載明需要評估的資產和負債的類型、賬面金額及資產狀況;
2.對於租賃或特許使用的資產以及沒有會計記錄的無形資產應特別說明;
3.如在評估目的實現前有不同的資產佔有者,應列表載明各資產佔用者待評估資產的類型、賬面金額等。
(七)關於評估基準日的說明
1.明確所選取的評估基準日,評估基準日表述為:#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
2.適當說明選取評估基準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評估基準日受特定的經濟行為文件所約束,應載明該文件的名稱、批准日期及文號。
(八)可能影響評估工作的重大事項說明
1.委託方和資產佔有方有責任寫明所有對評估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2.如委託評估的資產曾經進行過清產核資或資產評估,應說明曾經進行的評估情況和調賬情況;
3.如存在影響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重大合同、重大訴訟事項,應逐一介紹;
4.對存在的抵押、質押、擔保及其它或有負債、或有資產應說明事項的性質、金額及與列入評估范圍的資產和負債的關系。
(九)資產及負債清查情況的說明
資產委託方和佔有方須應對本企業因進行資產評估而組織開展的資產及負債清查的情況和結果作出說明,主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列入清查范圍的資產及負債的種類、賬面金額,產權狀況,實物資產分布地點及特點;
2.清查工作的組織,時間計劃、實施方案;
3.清查核實所採取的措施,待處理、待報廢,高、精、尖設備和特殊建築物以及毀損、變質存貨檢測、鑒定的情況;
4.清查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呆壞賬、無需償付的負債情況及其原因分析;
5.根據有關規定對發現問題進行賬務調整的情況,並列示調整前後比較表。
(十)資料清單
列示資產委託方、資產佔有方提供的資產評估資料名稱,主要包括:
1.資產評估、清查登記表(由評估機構出具樣式);
2.資產與負債清查結果;
3.相關經濟行為的批文;
4.會計報表;
5.產權證明文件;
6.重大合同、協議等;
7.生產經營統計資料;
8.其他與評估資產相關的資料。
6. 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
第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清晰、准確地陳述評估報告內容,不得使用誤導性的表述。
第六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在評估報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評估報告使用者能夠合理理解評估結論。
第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可以根據評估對象的復雜程度、委託方要求,合理確定評估報告的詳略程度。
第八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評估程序受到限制且無法排除,經與委託方協商後仍需出具評估報告的,應當在評估報告中說明評估程序受限情況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並明確評估報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條 評估報告應當由兩名以上注冊資產評估師簽字蓋章,並由評估機構蓋章。有限責任公司制評估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夥制評估機構負責該評估業務的合夥人應當在評估報告上簽字。
第十條 評估報告應當使用中文撰寫。需要同時出具外文評估報告的,以中文評估報告為准。
評估報告一般以人民幣為計量幣種,使用其他幣種計量的,應當註明該幣種與人民幣的匯率。
第十一條 評估報告應當明確評估報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當評估基準日與經濟行為實現日相距不超過一年時,才可以使用評估報告。
7. 請資產評估公司做一個資產評估報告,需要多少錢
首先要確定評估范圍、內容、目的。
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1992]價費字625號,1992年12月10日發布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關於資產評估實行有償服務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或臨時資格證書的機構,承擔資產評估業務,均可按本規定收取評估費用。
第三條 資產評估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收費辦法,即按資產金額大小劃分收費檔次,分檔計算收費額,各檔累加為收費總額。
第四條 資產評估收費標准分為五檔,各檔差額計費率如下表:
檔 次 計 費 額 度(萬元) 差額計費率(千分率)
1 100以下(含100) 6
2 100以上~1000(含1000) 2.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0.8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5
5 10000以上 0.1
上述標准為最高限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
收費標准,經濟特區可適當高於上述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30%。
第五條 資產評估收費一般依據帳面原值,沒有帳面原值或沒有作價入帳的資產可以按評估值計算。
第六條 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公司、企業、其他機構、個人委託評估,參照國際慣例由評估機構自定收費標准,並應收取等額外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結算。
第七條 資產評估機構可以按照評估項目的繁簡程度、時間要求、評估人員專業技能水平、評估工作的服務質量等,在規定收費標准范圍以內,與委託單位商定收費額。企業委託評估付費確實有困難的,通過雙方協商,評估機構可減收費用。
第八條 資產評估收費實行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委託方與受委託方應依據本《暫行辦法》和國家有關評估規定簽定資產評估項目合作合同或協議書,明確評估項目收費額或計費方法。評估費一般可預收百分之五十,其餘部分待評估確認後結清。
第九條 各級物價部門應加強資產評估收費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理》及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十條 資產評估收費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制定,並報國家物價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備案。
附:計算方式(假設委估資產評估值為10000萬元)
100萬元以下部分: 100×6‰=0.6萬元
100萬元-1000萬元部分: 900×2.5‰=2.25萬元
1000萬元-5000萬元部分: 4000×0.8‰=3.2萬元
5000萬元-10000萬元部分: 5000×0.5‰=2.5萬元
合計:0.6+2.25+3.2+2.5= 8.55萬
評估值超過一個億的,每增加一個億,增加一萬!
8. 資產評估報告編制的要求
資產評估報告編制的要求:
(1)評估范圍和評估對象的基本情況,評估目的的表述應當清晰、具體、不得引起誤導。
(2)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並重點說明:
1)評估業務承接過程和情況
2)進行資產勘查、收集評估資料的過程和情況
3)分析、整理評估資料的過程和情況
4)選擇評估方法的過程和依據、評估方法的基本原理、相關參數的選取和運用評估方法進行計算、分析、判斷過程
5)對初步評估結論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最終評估結論的過程
簡明評估報告:在簡明評估報告中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簡要說明:
(1)評估范圍和評估對象的基本情況,評估目的的表述應當清晰、具體,不得引起誤導
(2)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9. 銀行貸款,評估報告部分作假,需要怎麼承擔法律責任量刑標準是什麼
看你的行為、目的來定,可能涉及二個罪名,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
如光就做假帳牟取貨款的為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