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存款類金融機構的主要負債業務有哪些拜託各位了 3Q
存款是金融機構的主要負債 查看更多答案>>
❷ 金融創新的原因有哪些
金融創新:突破多年傳統局面、在金融的工具、方式、技術、機構及金融市場等方面進行明顯的創新、變革。原因:避免風險、技術變革、規避行政管理。福久教育 祝您成功
❸ 金融制度創新對西方發展的影響是什麼
融工具的創新是金融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將在介紹西方發達國家金融創新工具的基礎上,分析新型金融工具的運用對金融發展和貨幣需求的影響,提出加快我國金融工具創新的思路。
一、金融工具創新的概述
金融工具一般指在信用活動中產生的、能夠證明金融交易金額、期限、價格的書面文件。金融工具的種類繁多,可以按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按發行者是否是金融機構分為直接金融工具和間接金融工具兩大類;按期限長短分為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和資本市場的金融工具;按投資者的權利分為債券憑證和股權憑證。
金融工具的創新是指金融業突破傳統經營的范圍和方式在新的金融運新機制中所創造的新型金融工具。
新型金融工具主要來源於金融業務創新和金融市場創新,集中表現在間接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場工具方面。在間接金融工具中既有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工具創新,也有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工具創新;在金融市場工具中既有國際金融市場工具創新,又有國內金融市場工具的創新。鑒於美國的金融創新在西方國家中最為發達,下面主要介紹美國的新型金融工具。
銀行金融機構在負債業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創新工具是:(1)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它是1961年由美國花旗銀行首先推出的定期存款創新。針對定期存款的金額方面的無限制性和流動方面被限制的狀況,該銀行創造了金融起點為10萬元、可在二級市場流通轉讓的新型定期存款,這一新型的金融工具增加了定期存款的流動性。(2)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又稱可轉讓提款通知書賬戶。它是美國儲蓄貸款協會和互助儲蓄銀行針對當時法律禁止為支票存款賬戶支付利息,當利率上升時為競爭資金來源進行的支付工具創新。1970年馬賽諸州的一定互助儲蓄銀行對支票進行了創新,創造了「可轉讓支付命令」新型的支付工具,可轉讓支付命令完全代替了支票的功能,這樣,可鑒發支付命令的賬戶從法律意義上講就不是支票賬戶,對其存款支付利息就不應算作違法行為。在法制健全的國家,不違法就是合法。1972年9月法院正式明確了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的合法性。類似上述由銀行金融機構在負債業務方面的創新工具還有:自動轉帳服務(簡稱
ATS)、貨幣市場存款賬戶(MMDA)、協定賬戶(NA)、清掃賬戶(SA)、股金匯票賬戶(SDA)、個人退休金賬戶、和貨幣市場存單(MMC)等等。相對而言,銀行金融機構在資產業務方面的創新不如負債業務創新那麼活躍,新增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消費信用、住宅貸款、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金融創新中創造了各類新型保險單、各類新式基金的股份等金融工具。如創造於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的貨幣市場互助基金,就是一種成功的金融創新工具。貨幣市場互助基金(MMMF)是互助基金(又稱投資基金或共同基金)的一種,貨幣市場互助基金是投資於具有較高流動性的貨幣市場的一種短期債務工具,該基金發行一種「股份」,這種股份可按固定價格以開支票的方式兌現。貨幣市場互助基金的股份實際上是有利息的支票存款,但其在法律意義上並不是存款。這種新型的金融工具成功的規避了繳納准備金和禁止付息的法規限制。
金融市場的創新工具包括相對於傳統國際金融市場的離岸金融市場工具和相對於基礎市場衍生市場工具。
離岸金融市場的產生和發展是金融創新的結果,離岸金融市場所創造的新型金融工具主要有票據發行便利、遠期利率協議和互換交易業務等。
票據發行便利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期周轉性票據發行融資的承諾。借款人通過周轉性發行短期票據,取得中長期的資金融通效果;
遠期利率協議是一種雙方以降低收益為代價,通過協議預先固定遠期利率以減少利率波動的負面影響,它是實現穩定負債成本或資產保值的一種金融工具;
互換交易包括貨幣互換交易和利率互換交易,曾被西方金融界譽為20世紀80年代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互換作為資金融通工具和風險防範工具,使不同幣種金融工具之間的差別和浮動利率與固定利率之間的差別都趨於縮小。
金融衍生市場創造的新型金融工具,統稱衍生金融工具(又稱衍生證券、衍生產品),如金融遠期、金融期貨、金融期權等,是一類其價值依賴於基本標的資產價格的金融工具。總的來說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種雙邊合約,按合約買方是否具有選擇權可以分為遠期類和期權類。遠期類衍生工具中合約的持有人又權力執行合約,即他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的變化決定執行或放棄合約。其功能主要是轉移價格風險。
二、金融工具創新的效應分析
金融工具創新的效應是指新型金融工具的運用所產生的影響。金融工具創新的效應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觀影響,也有微觀影響,既有積極的影響、又有消極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一)推動了金融發展
金融結構理論認為:金融發展是指金融結構的變遷,包括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種類、規模的變遷。金融工具創新通過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兩個方面推動了金融發展。
金融工具創新推動了金融工具品種和數量的擴張,金融創新創造了許多新型金融工具,包括銀行金融機構創造的新型金融工具,例如CDS、NOW、
ATS、MMMF、MMDA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創造的各類新型保險單、各類新式基金的股份等;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如金融期貨、期權、互換等等,國際金融市場的衍生工具憶達1200餘種。此外,還有技術創新在經營管理中特定的需要,提高了業務競爭力,另一方面擴大了投資者的選擇空間,使投資者較容易地實現投資組合,實現在一定風險水平下的收益最大化,或一定收益水平下的風險最小化。
金融工具的創新還引致金融機構的種類和規模的變遷。如在美國的金融創新中,具有可變利率和控制通貨膨脹風險等功能的金融創新工具的運用,使得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迅速崛起。在美國,1990年投資基金在各類金融機構的資產總額中佔比由1970年的3.6%提高到10.5%;在非銀行金融機構迅速崛起的同時,商業銀行在金融業的地位卻相對下降,即其金融資產在各類金融中介機構資產總額中的比重下降,1990年於1970年相比上述比重由59.3%下降到44.9%,即下降了15.4個百分點,就是說銀行體系下降的份額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中的養老基金、投資基金提高的份額基本持平。比率的一升一降正是金融結構由中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的重要標志之一。
(二)沖擊了傳統的銀行制度
美國1933年《銀行法》被視為西盿國家金融分業管理制度的里程碑,該《銀行法》規定,活期存款不付利息、儲蓄存款不能開支票、定期存款利率上限限制、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分離等。負債業務的創新使上述規定逐個被擊破。NOW賬戶和ATS突破了活期存款不付息和儲蓄賬戶不開支票的規定,
MMDA和MMC突破了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的規定,並使商業銀行的存款賬戶與金融市場的投資賬戶聯系起來。在負債業務創新的沖擊下,美國金融當局不得不對銀行法進行修改,1980年通過的《存款機構和放鬆貨幣控製法》放鬆了對金融機構的業務限制,並由此逐步取消了利率上限的規定。
(三)促進了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論的發展
CDS問世前,西方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停留在傳統的資產管理階段,通過被動的的資產管理來應對穩定性較差的銀行負債。以CDS為代表的新型金融工具的問世,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理論發生了質的飛躍,商業銀行可以主動地通過負債業務的增加,推動資產業務的擴張,並主動利用新型工具協調和控制資金的配置狀態,使商業銀行的經管理從傳統的資產管理轉向全面的資產負債管理。負債業務工具的創新推動了銀行經營管理理論的發展。
(四)降低了貨幣政策的效力
金融工具創新使得貨幣定義和計量復雜化,貨幣外延盡管在擴展,由M1、M2擴張到M3、M4等等。但在確立貨幣控制目標時,一般仍採用狹義貨幣概念即M1。因為M1具有強力貨幣的特徵,是作為媒介的貨幣和作為資產的貨幣的明顯分界,以此為基礎制定的貨幣政策的實際效果是比較好的。但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現使得貨幣外延的明顯分界變得模糊,許多賬戶兼有交易功能和投資功能,對於公眾而言,貨幣與其它金融工具之間的差異不具有顯著意義,兩者之間有高度的替代性。在交易賬戶與投資賬戶之間,廣義貨幣與狹義之間,甚至在本國貨幣和外國貨幣之間的差異也正在迅速消失。
由於貨幣定義和計量的日益困難,中央銀行越來越難以把握貨幣總量的變化,傳統貨幣政策的效力正在降低。於是中央銀行可能的選擇是從控制貨幣走向控制流動性資產,這個過渡使貨幣供給的層次在不斷修改。盡管如此,新型金融工具帶來的這方面的問題並未解決,電子貨幣、多功能信用卡究竟屬於哪一個層次,有待深入探索。
(五)改變化貨幣需求的結構
在凱恩斯的貨幣需求理論中,根據人們保持貨幣的動機將貨幣需求分為交易性需求、預防性需求和投機性需求,前兩者都主要取決於收入水平,投機性需求則主要取決於利率。新型金融工具改變了貨幣需求的結構,使交易性和預防性貨幣需求下降,投機性貨幣需求上升。金融工具的創新涌現了大量貨幣性極強的新型信用工具和存款賬戶、如NOW賬戶、貨幣市場互助基金、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自動轉賬服務等等新型的金融工具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人們的流動性需要,從而減弱了人們對貨幣的流動性偏好,導致交易性貨幣需求的下降;金融創新工具使許多交易賬戶具有了投資賬戶的部分功能,在投資性金融資產相對增加的情況下,人們的投機性需求上升。
由於金融工具創新使貨幣與其它金融工具之間的替代性增強,資產流動的交易成本又很低,因而在短期內經濟形勢稍有變化,就會引起資金在各類金融資產之間的大規模轉移。由於新型金融工具既有交易的功能,又能支付較高的利息或隨市場利率浮動,對公眾較有吸引力,通過財富效應的作用,往往導致狹義貨幣需求變動頻繁,且無規律可循。
(六)增加了金融業的系統風險
具有規避風險功能的金融創新工具,如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互換交易等,就個別金融機構和投資者而言,這些創新工具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轉移和分散風險的作用,但就整個金融系統而言,並不能從總體上減少風險。因為風險的轉移和分散風險載體的改變,並不意味著金融業系統風險的消失或減輕。非但如此,某此新型金融工具的運用反而使金融業在傳統風險的基礎上面臨新的風險。作為表外業務的四大金融創新工具,票據發行便利、遠期利率協議、期權交易和互換交易,一般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透明度較差,其風險具有潛伏性和放大性、一旦爆發,就會給有關金融機構造成巨大損失甚至致命性打擊,嚴重的還會引起金融恐慌
❹ 論述金融創新的內容。
(1)金融制度的創新金融制度的創新是指金融體系與金融結構的大量新變化。主要表現在:分業管理制度的改變、對商業銀行與非商業銀行機構實行不同管理制度的改變、金融市場准入制度趨向國民待遇等。(2)金融業務的創新包括負債業務的創新、資產業務的創新和中間業務的創新(3)金融機構的創新非銀行金融機構種類和范圍迅速增加和跨國公司的發展。(4)金融市場的創新包括歐洲貨幣市場上金融工具的創新和衍生金融市場上金融工具的創新。(5)金融工具的創新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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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商業銀行為什麼要進行業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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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銀行業務創新從本質上說屬於金融創新的范疇,但迄今為止對金融創新尚無統一的解釋,大多根據熊彼特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在他1912年出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生產要素實行新的組合。它包括五種情形:(1)新產品的出現;(2)新生產方法或技術的採用;(3)新市場的開拓;(4)新原材料供應來源的發現;(5)新企業管理方法或組織形式的推行。由此大致可以推衍出金融創新的三個主要層次:金融業務創新、金融市場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本文所要論述的銀行業務創新主要是指金融業務創新這一微觀層次,它包括金融工具和服務品種的創新,被視為金融創新的核心。
銀行業務創新能力在國外銀行業的管理體系中已成為其核心競爭能力的突出表現,而我國的銀行業由於長期處於計劃經濟的體制下,致使銀行活力不足,更談不上業務的創新發展。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銀行業逐步開始了商業化、企業化的進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以及對外開放的深化,業務創新可以說是一條銀行發展和壯大的必由之路。本文試從商業銀行如何在新的經濟條件下開展業務創新和更好地發揮銀行對經濟的推動作用角度進行闡述。
二、銀行業務創新的理論基礎
(一)宏觀基礎-金融深化論
美國經濟學家麥金農和愛德華•肖在《經濟發展中的貨幣與資本》、《金融深化與經濟發展兩部》著作中,系統地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
金融深化理論的核心觀點是:一國的金融體制與該國經濟發展之間存在著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在政府放棄對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過分干預、讓市場機制特別是利率機制自由運行的前提下,一方面健全的金融體系和活躍的金融市場能充分有效地將社會閑置資金轉化為生產性投資,並通過市場機制引導資金流向高收益部門和地區,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經濟的不斷發展,通過國民收入的增加又會刺激金融的擴張,由此形成金融與經濟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這便是金融深化。
衡量金融深化的尺度主要有:第一,存量指標。比如金融資產的種類和存量,金融資產存量與收入之比,金融資產存量與有形財富(真實財富)存量之比等等。這些絕對指標或相對指標的上升就意味著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第二,流量指標。金融流量易於表現金融深化的特徵,例如,對國外儲蓄要求的降低,資本外流的減少,金融職能和金融機構的專業化,場外非法金融交易活動的減少,有組織的金融市場的發展等等。第三,金融資產的價格。這是金融深化與否最明顯的表現,即利率的升降,從而各種金融資產的價格能正確地反映金融市場上的資金供求關系,或者說,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以及各種利率結構的合理性。第四,匯率指標。官方匯率與黑市匯率差距的縮小程度即意味著金融深化的程度。
金融深化理論的主要政策主張有:(1)推進貨幣深化,即通過運用更多的貨幣政策工具,刺激實際貨幣需求的增加來實現貨幣深化。(2)推進金融體制深化。在貨幣深化的基礎上,改革金融體制的落後低效率狀況,打破銀行業間的壟斷,提高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並且消除人為因素對金融市場的分割和干預,讓各個金融機構在競爭中逐步發揮專業分工優勢。而且還應逐步增加各種金融資產的種類,擴展金融工具的期限結構。(3)在推進金融深化的同時要進行財稅改革和外貿改革,否則將會阻礙、破壞金融深化。
這些政策主張,其基本點是想通過利率自由化來促進金融業的發展,帶動經濟增長。
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的過程是一個逐步消除金融抑制與放鬆金融管制的過程,這必將極大地促進創新的發展。金融深化表現為經濟貨幣化程度不斷提高、取消利率與匯率管制、允許多層次多類型金融機構並存競爭。隨著經濟貨幣化程度的提高,金融市場會得到發展,市場工具的創新有了發展空間,而利率、匯率管制的取消會導致金融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加之金融體系競爭性的加強,形成了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進行創新的內部和外部壓力,銀行業務創新勢在必行。
另一方面金融創新反過來會加深金融深化的程度。金融業務和市場的創新將直接提高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分配資金的效率,有效地促進儲蓄轉化為投資,使整個金融體制效率更高,最終促進金融相關系數的穩步提高。而這正是金融深化的目的。
這樣就形成了「金融深化---創新---再深化---再創新」的良性循環並且貫穿於整個金融業的發展過程。
我國過去在計劃經濟時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金融抑制,如匯率、價格等的雙軌制、利率非自由化等。銀行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財政的附庸,沒有遵循市場規律。自我國開始市場化改革以來,價格已實現了主要由市場調節,匯率也取消了雙軌制,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自由兌換,利率杠桿作用也受到了人們的重視。 在《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存、貸款利率上下限,進一步理順存款利率、貸款利率和有價證券利率之間的關系;各類利率要反映期限、成本、風險的區別,保持合理利差;逐步形成以中央銀行利率為基礎的市場利率體系。」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銀行利率為基準利率,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為基礎利率,資本市場利率圍繞貨幣市場利率變動的利率。由此可見,我國利率的市場化進程已經開始。在利率市場化即金融深化的過程中,必然要求作為經濟活動中介者的銀行進行業務創新,否則將無法適應新經濟形勢的要求,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這也正是我國商業銀行要進行業務創新的深層次原因與制度背景。
(二)微觀基礎-市場細分與目標營銷
現代戰略營銷的核心可以被描述為目標營銷(STP營銷)---即細分 (Segmenting)、 目標 (Targeting) 和定位 (Positioning),這種營銷戰略產生是因為顧客個性化的需求致使大規模營銷變得愈來愈困難,大規模市場正經歷著「細分華」。市場被分割成不同層次的目標細分市場,其特徵是:具有不同風格的群體在不同的分銷渠道中流通。面對特定的細分市場,目標營銷便應運而生,共有3個步驟:第一步是市場細分,即按照購買者所需要的個別產品或營銷組合,將一個市場分為若干不同的購買者群體的行為;第二步是目標市場的選定,即判斷和選擇要進入的一個或多個細分市場的行為;第三步是市場定位,即在目標市場顧客心中建立以產品特徵為核心的心理階梯的利益的行為。
我國金融市場正經歷著「細分化」,銀行必須轉變營銷觀念開展業務創新以適應目標營銷的要求。
首先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營銷正成為可能。以往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民收人的分配中以國家為主,個人只佔很少的部分。因此相對而言個人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較少。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國民收入的分配開始向個人傾斜。個人所掌握的金融資產逐漸增多並且呈現出階層化。這樣就形成了人們對金融服務的多層次的需求,使得銀行針對細分市場開展目標營銷成為可能。
其次細分市場的確定,要求作為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銀行不能僅憑一項業務去同時滿足多個不同偏好的市場的需求。例如利率水平較低的儲蓄可以滿足一般居民對所持金融資產保值的要求。但對於中高收人階層來說他們可能更關注金融資產的增值問題。這種情況的出現勢必要求銀行對其原有業務進行創新,以更好的滿足市場變化的需求。
如果說金融深化是銀行業務創新的制度背景,那麼目標營銷的出現則是銀行業務創新的現實基礎,為其創新指明了方向。
三、當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必要性
(一)加快業務創新是銀行自身發展的迫切需求
商業銀行以「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為自身經營的原則,其中的「盈利性」
原則體現了商業銀行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以公平競爭的手段、合法的經營、誠信的聲譽、較少的投入來換取最佳的效益是商家的渴求目標。以確保自身的優勢為基礎,不斷的拓展經營領域是所有商業化企業的經營之道。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化,外資銀行、股份制銀行的蓬勃發展,同業間競爭不斷加劇。各家商業銀行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競相以優惠條件吸收存款,造成成本不斷上升。與此同時,貸款業務發面由於客戶企業的經營不善,加之以銀行內部管理體系不完善,造成信貸資產質量下降,銀行效益下滑。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不斷開拓新的業務領域,不斷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金融產品,培植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加快業務創新是銀行適應經濟金融環境及市場需求的客觀要求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民經濟的整體環境發展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要求銀行不斷加快新產品的開發,加速資金在國民經濟中的融通,推動社會整體效益的改善;另一方面要求銀行在業務創新的同時注重風險的防範。二月四日,中國首部針對金融衍生產品的法規《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台,此辦法為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創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法規條件,降低了政策風險。隨後,二月二十三日《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出台,對銀行開展業務的風險控制提出了新要求。
❻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主要包括什麼
負債業務是銀行藉以形成其資產的業務。銀行信用業務的一種。在西方國家,負債由自有資本和外來資金兩部分組成。銀行自有資本按其組織形式,可以是個人資本、合夥資本或股份資本;外來資金主要是存款。存款一般分為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兩類。此外,外來資金還包括向其他銀行或中央銀行的借入資金,同業往來佔用資金及開展中間業務時的臨時資金佔用等。銀行的自有資本與吸收的外來資金之間應保持一定的比例,一般是以較為雄厚的自有資本,爭取吸收較多的外來資金。
1.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相對於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預先通知可隨時提取或支付的存款。活期存款構成了商業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也是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重要條件。但成本較高。商業銀行只向客戶免費或低費提供服務,一般不支付或較少支付利息。
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相對於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種由存戶預先約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銀行存款比重較高。因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較長,從而為商業銀行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來源,對商業銀行長期放款與投資具有重要意義。
3.儲蓄存款儲蓄存款是個人為積蓄貨幣和取得利息收入而開立的存款賬戶,儲蓄存款又可分為活期和定期。儲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稱為活期儲蓄存款,存取無一定期期限,只憑存摺便可提現。存摺一般不能轉讓流通,存戶不能透支款項。
4.可轉讓定期存單(CDs)可轉讓定期存單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種主要形式,但與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區別。可轉讓存單存款的明顯特點是:存單面額固定,不記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動,存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不等。存單能夠流通轉讓,以能夠滿足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雙重要求。
5.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賬戶它實際上是一種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賬戶。它以支付命令書取代了支票。通過此賬戶,商業銀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從而吸引儲戶,擴大存款。開立這種存款賬戶,存戶可以隨時開出支付命令書,或直接提現,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額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滿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時也滿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自動轉賬服務存款賬戶這一賬戶與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賬戶類似,是在電話轉賬服務基礎上發展而來。發展到自動轉賬服務時,存戶可以同時在銀行開立兩個賬戶:儲蓄賬戶和活期存款賬戶。銀行收到存戶所開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時,可隨即將支付款項從儲蓄賬戶上轉到活期存款賬戶上,自動轉賬,即時支付支票上的款項。
7.掉期存款掉期存款指的是顧客在存款時把手上的由名義上兌換成其所選擇的外幣,作為外幣定期存款存入銀行。到期滿時顧客先將外幣存款連本帶息兌回本幣後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個月至一年不等。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❼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經營管理的目標是什麼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經營管理的目標是銀行經營的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反映。其具體目標包括降低負債成本、把握合理的負債結構、提高存款負債的穩定性、調節負債資金的運用和維持銀行負債的增長率。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組織資金來源的業務活動,是商業銀行資產業務和其他業務營運的起點和基礎。商業銀行的負債包括自有資金和吸引外來資金兩大部分,外來資金的形成渠道包括存款負債和非存款負債。商業銀行最基本的業務之一。主要包括三大類。
①吸收存款。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負債業務,是銀行從事資產業務的基礎。最早的存款形式是活期存款,後逐步發展到定期存款和特殊約定存款。現代商業銀行的存款種類、方式已有許多,在存款賬戶設置、期限及利率約定、存戶受益方式等方面的創新不斷出現。
②結算資金佔用。雖然科技發展和電子計算機的普遍應用使銀行結算速度大大加快,但由於結算規模的擴大,銀行辦理結算過程中仍然有大量的短期資金暫時停留在銀行賬戶上。
③主動性借入資金。商業銀行最初只是把它作為臨時性資金調劑的應急措施,後隨著銀行經營管理理論對主動性負債的肯定和銀行競爭的加劇,商業銀行日益重視通過同業拆借、向中央銀行借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方式借入資金。20世紀70年代之後,商業銀行主動借入資金在總負債中的比重有了很大提高。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❽ 商業銀行的創新業務為什麼放在負債業務上
因為存款是銀行的負債業務,有了存款,銀行才能經營資產業務,如發放各類貸款。現在我國的大部分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還是靠存貸差,也就是貸款的收益減去存款付給客戶的利息支出。
但是銀行不能將所有的存款都拿去放貸款,因為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有存款准備金的制度。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所以客戶的存款越多,商業銀行能放出的貸款才越多,也就是能掙更多的收益。所以最近商業銀行對存款這么渴求,就是因為貸款額度在政策的調控下(比如央行上調存款准備金率)變得非常緊張,商業銀行需要更多的存款來擴充自己的貸款額度。
❾ 簡述金融創新的主要類型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並認為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七類:
(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市場創新(3)金融產品創新(4)金融機構創新(5)金融資源創新(6)金融科技創新(7)金融管理創新
(1)金融制度創新
一國的金融制度總是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如政治、經濟、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這種演變不僅是結構性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本質上的變化。
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金融組織體系、調控體系、市場體系的變革及發展。它影響和決定著金融產權、信用制度、各金融主體的行為及金融市場機制等方面的狀況和運作質量。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是指銀行經營者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環境所造成的機會開發出新的市場。現代金融市場大致包括:
1、差異性市場,如按不同的內容劃分的貨幣市場、外匯市場、資本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抵押市場、保險市場等。
2、時間性市場,按期限長短劃分,短期的有資金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借貸市場、短期債券市場等;長期的有資本市場,如長期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
3、地區性市場,如國內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等。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指的是微觀經濟主體開辟新的金融市場或宏觀經濟主體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場。
由於金融市場向更高級金融市場的過渡和轉化,由封閉型金融市場向開放金融市場的進入和拓展。
(3)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4)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創新,是從金融創新經營的內容和特徵出發,以創造出新型的經營機構為目的,建立完整的機構體系。
(5)金融資源創新
金融資源是指人才、資金、財務、信息等,它是保證銀行正常經營的必要前提,金融資源創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金融資源的來源創新。首先,金融業經營的正常進行必須有專門的人才,人才來源包括自己培養、吸收其他機構高級人才和引進國外高級專業人才;
其次,必須有資金來源的充分保證,它要求金融機構經營者隨時掌握資金供應市場的動態,挖掘和尋求新的資金供應渠道,開辟新的負債業務。
2、金融資源的結構創新。金融資源結構包括及時、准確地掌握各種信息,高級專業人才比重大,負債結構合理,財務管理先進。它能創造出比同行領先的經營效率和方法。
3、金融資源聚集方式創新。對不同的金融資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銀行經營者要不斷創造新的手段,用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經營資源,合理地配置這些資源,以求得經營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創新
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技術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講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學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對金融業務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
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縮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務多元化、國際化。
(7)金融管理創新
金融業管理創新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國家通過立法間接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目標是穩定通貨和發展經濟;
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包括機構管理、信貸資金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
目前,金融機構管理,其著眼點都是通過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實現銀行資產和負債雙方總量和結構的動態平衡,不斷創造新的管理方法。
(9)金融機構負債業務創新擴展閱讀:
形式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致生產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
新產品的出現;新工藝的應用;新資源的開發;新市場的開拓;新的生產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確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
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
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
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
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