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注冊內部審計師的簡介
據財政部與審計署發布的相關消息,中國內地已有正式在冊的會計人員達1400萬人,而我國現有內部審計機構8.6萬家,大多企業對內部審計人員實行3-5年輪崗制,因此我國內部審計人才缺口會達到900萬人左右,而目前我國內部審計人員只有35萬人左右。近幾年,普通或初級財務人員出現供大於求的現象,而內部審計師人才卻呈現供不應求的態勢。一些企業不惜開出天價年薪。內部審計在國外發展較好,但在國內卻一直處於空白,隨著中國企業經濟環境的變化,全球性競爭日益激烈,企業面臨著越來越新的挑戰,其市場觀念、企業整體觀念也隨之發生改變,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中國市場內部審計卻處於一片空白,內部審計師因此應運而生。我國大多數內部審計人員僅僅還只處於財務審計的角色。前任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強調指出:「僅僅開展以查錯防弊為主要目的的財務收支審計,已不能適應當代經濟發展的需要,內部審計工作重點應該從效益審計出發,最後落實到管理審計。只有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師的新技能、新理念,才能實現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的轉變」。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等有關規定指出內部審計師必須具備熟練與全新的從業技能才能符合崗位需求;而我國取得相應資格的內部審計師才不足3萬人,人才缺口非常大。為了打造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 、及《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 為指導的崗位能力培訓考核體系,鑄就符合我國本土企業現階段需求的高級內部審計綜合型人才,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崗位培訓認證管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與社會勞動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共同開展「注冊內部審計師」(CCIA)培訓試點認證。「注冊內部審計師」採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用全新的內部審計的理念和方法,發現企業內部的財務流程漏洞、內部稅收管理漏洞和內部控制管理漏洞,梳理企業的運作流程,找到企業經營不理想的根本所在;在風險、問題未來臨之前,就預先指出制度的疏漏,避免更大的損失出現,從而幫助財務審計人員真正實現企業所有者、管理者可以信任的「管家婆」的功能。
❷ 內部審計機構的機構設置
根據審計法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入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依法實行內部審計制度,並在下列單位,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
1.審計機關未設派出機構,財政、財務收支金額較大或者所屬單位較多的政府部門;
2.縣級以上國有金融機構;
3.國有大中型企業;
4.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
5.國家大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
6.財政、財務收支金額較大或者所屬單位較多的國家事業單位;
7.其他需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
上述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立總審計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29條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制度,是部門、單位健全內部控制,審查財政、財務收支,改善經營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提高經濟效益或者工作績效的一項重要的管理控制制度。
在中國實行內部審計制度,有利於企業通過內部審計來檢查和評價內部各單位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競爭能力,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其他佔有和使用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單位,通過內部審計來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效果和效率;有利於國家通過內部審計促使各部門、各單位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經營或管理,以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
其他審計業務較少的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范圍,我國內部審計機構包括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部門內部審計機構,指國務院和縣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按行業劃分的業務主管部門設置的專門審計機構。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指國有金融機構、國家企業事業等單位設置的專門機構。
我國內部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部門、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對本單位領導負責並報告工作。關於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領導體制,國內外基本有三種類型:一是受本單位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領導;二是受本單位總經理(廠長)或總裁領導;三是受本單位董事會或其下屬的審計委員會領導。事業單位及行政機關的內審機構則由最高管理者領導或其他副職領導。
❸ 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計劃可否直接上董事會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1
❹ 如何編金融機構內部審計部門的預算報告
一、機構職能 (一)參與制定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規定;制定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直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指導、監督全市內部審計工作;對全市社會審計中介組織出具的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四)根據市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的工作重點和要求,確定本市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意見,編制審計項目計劃。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對本級審計管轄范圍內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3、與市財政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拔款關系的市級各部門(含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黨政組織和社會團體,下同)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4、市直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及其使用情況。 5、市級地方商業銀行、非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6、市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管理的經濟實體和市直各部門管理的財務獨立經濟實體的盈虧真實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 9、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全市性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向市政府提交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八)組織實施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九)根據中央、省和南平市等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分別對其駐潭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潭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審計。 (十)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對意見建議的整改情況。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建陽市審計局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草擬、修改局機關行政文書;負責辦理幹部、職工的調配、任免、考核、獎懲及工資、福利;組織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報名工作;負責審計隊伍的廉政工作,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審計事業費、局機關行政經費的管理及預決算的編報;承辦文電處理;負責局機關文書材料打字、印刷和立卷、審計檔案管理、保密保衛、來信來訪、車輛管理、辦公室上傳下達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等後勤工作。 負責全市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管理,研究擬定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負責對全市審計成果進行統計、分析和情況綜合、通報;擬定全
❺ 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內部審計由什麼部門完成
金融機構的部門兒都不一樣有內控部門兒有合規部門兒也有會計財務嗎。
❻ 金融機構內部審計可由什麼部門承擔
為了衡量內部財務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必須制定並執行完善的內部財務控制自我評價體系和內部審計制度。
一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可行的財務內部控制衡量標准,將內控制度的自我評價制度化,對內控制度的檢查有章可循,減少主觀性和隨意性。
設立具有相對獨立許可權的來負責財務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評價各級管理部門是否嚴格執行內控制度並提出獎懲意見,完善和健全相關制度漏洞,糾正可能存在的內部控制失效問題。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內部審計,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增強內審部門的獨立性,充分發揮其內部監督的職能,對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進行有效監督。良好的自我評價和監督機制能夠確保切實、良好地執行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效果。
❼ 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內部審計由什麼部門完成
第一條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
❽ 注冊會計師審計與政府審計,內部審計的區別是什麼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客戶委託,對客戶財務報表進行獨立檢查並發表意見。政府審計主要是指政府審計機關,例如審計署和地方審計廳局,依法對政府部門的財政收支進行的檢查監督,此外,還包括對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的檢查監督。注冊會計師審計和政府審計共同發揮作用,是國家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強化經濟監督的有利手段,但兩者也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區別:
1、審計目標和對象不同。
2、審計的標准不同。
3、經費或收入來源不同。
4、取證許可權不同。
5、對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不同。
二、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對稱。由部門、單位內部專職審計人員進行的審計。目的在於幫助部門、單位的管理人員實行最有效的管理。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配合並互為補充,是現代審計的一大特色。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可為外部審計提供可信賴的資料,減少外部審計的工作量。在中國,內部審計不僅是部門、單位內部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作為國家審計的基礎,被納入審計監督體系。
與外部審計相比,共同點為掌握基本的審計技術,審計結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鑒。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區別在於:
1、獨立性不同。
根據II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2011年發布的IPPF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第1100、1110章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外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匯報關系的獨立。相比外部審計常用的《獨立審計准則》,因兩者的目標不同和服務對象不同,導致兩者獨立性不相同。
2、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外部審計的目標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務合同的限制,如常見業務——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3、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不同。
外部審計的關注重點領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財務報表審計中,外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對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目標達成、經營效率等方面。
4、業務范圍不同。
外部審計的業務范圍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鑒證審計、盡職調查等業務。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5、審計標准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非法定的公認方針和程序,如IPPF;外部審計的標準是法定的獨立審計准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運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