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因為疫情還不了信用卡怎麼辦
法律分析:央行銀監會已發布通知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如果是新型冠狀病毒而引起的無法上班,導致信用卡無法按時還款,央行以及銀監會,已經在2020年1月26日發布了,《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業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在第三條當中明確說明,對受疫情影響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貸款,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法律依據:《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業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第三條明確說明,對受疫情影響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貸款,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⑵ 受新型肺炎影響,銀行不營業,存的錢到期了到底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是完全沒有必要去擔心的,你能想到的國家銀行也會想到的,四大行前一段也關於這個問題出台了一些相關的政策,對於即將到期的銀行存款,銀行會按照當時約定的存款利率延期的。
目前正是全國上下同心協力共同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一定要響應國家的號召,好好的待在家裡,能不出門就不出門,其實現在各大銀行也都給出了許多人性化的措施,像存款到期自動延期,房貸也可以推遲,所以就算有困難我們也要克服一下,安安靜靜的等待疫情的結束。
⑶ 人突然病故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小區封控現要該如何辦取錢
摘要 取現方式分為社區工作人員代居民取現、居民本人取現兩種 。對於居民願意將存摺委託代辦取現的,由社區制定在職在編的、辦事可靠的工作人員作為代辦人,在附近銀行網點櫃面辦理取現;對於居民不願意將存摺委託社區工作人員代辦取現的,由社區指定工作人員組織交通工具,陪同居民在附近銀行網點櫃面辦理取現。
⑷ 對於當前的新患肺炎,香港銀行推出了哪些應對疫情的金融支援措施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每個地區都在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嚴重打擊香港經濟,香港大部分銀行已經宣布推出臨時紓緩措施,其中包括包括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個人及工商客戶按揭貸款可以暫時“還息不還本”。 同時金管局已協調香港銀行業為企業和個人用戶提供支持措施,協助其抵禦疫情沖擊。
總的來說,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個人,香港銀行都做出來相應的金融措施,減輕了大家的負擔,同時讓很多小型企業以及個人度過了難關。
⑸ 太暖心了!銀保監會應對新型冠狀病毒出了什麼政策
銀保監會為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出了延遲還款、減免手續費和簡化辦事流程等政策。讓大家安心在待在家裡,不用擔心暫時沒有收入還不上錢。
最後,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政府鼓勵大家不要出門,可是銀行有些業務是需要櫃台辦理,而銀保監會考慮到這個情況,就讓大家能在線上辦理就盡量通過銀行APP進行辦理。關鍵銀保監會還有一個暖心的措施就是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小夥伴,不要擔心自己還不上貸款會如何,放心政策是照顧這部同學,銀保監會會合理延遲最後還款期限。
⑹ 銀保監局如何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
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營業時間,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對於臨時調整停業網點情況,應提前做好宣傳說明及客戶分流,並向我局對口監管處室進行報備。轄內機構總、分行(司)相關管理部門及業務條線應實行假期關鍵崗位帶班值班機制,確保及時響應並有效滿足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等領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強對醫療及科研機構、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一線醫護人員等方面的各項金融服務,積極主動對接,開通綠色通道,全力支持抗擊疫情。要高度重視因疫情暫時受困的行業、企業和人群,調整完善相關信貸、理賠政策,支持其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三、加強場所與員工管理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認真落實上海市「三個覆蓋」「三個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相關信息申報。要配置必要的衛生防疫設備,為大堂、櫃台、安保等一線崗位服務人員提供相關防護用品,落實辦公場所和營業網點的消毒、通風、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要推動科技賦能,加大自助設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的宣傳力度,提升銀行保險服務的便捷性和可得性,減少人員聚集。要通過減少現場會議,鼓勵電話及線上溝通等各種方式,有效降低人員交叉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壓力。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按照要求迅速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四、推動形成行業合力
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保險同業公會要結合地方實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通過官網、官微加強防疫知識教育,做好政策宣傳,積極倡議和組織會員單位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要切實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嚴禁借機炒作、曲解政策、誤導銷售、同業詆毀、哄抬金融產品定價等行為,為本市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放心、衛生的金融消費環境
⑺ 北京市政府出台19項重磅措施,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
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加強防控能力建設,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促進城市平穩有序運行,更好服務市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
1.對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加快審批,各區圍繞防控物資和配套部件、材料項目生產建設、認證等方面,開辟一站式、全鏈條並行、48小時內辦結的審批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2.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對用於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葯品、醫療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確保通關「零延時」。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責任單位:北京海關、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衛生健康委)
3.建立采購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提高資金撥付匯劃效率。引導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與防控疫情相關的銀行賬戶服務工作,簡化開戶流程,加快業務辦理。積極開辟捐款綠色通道,確保疫情防控款項第一時間到達指定收款人賬戶。減免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防控疫情相關款項匯劃費用。(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5.簡化外匯辦理手續。
對於市政府有關部門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進口,可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與材料。對於境內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銀行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
暫停實施需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的要求。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向銀行提交單證材料,經辦銀行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後抽查。(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外匯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二、加大防控資金支持力度
6.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主要用於全市醫葯物資儲備、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所需醫用設備設施和防護物資等。
市區兩級財政加大疫情防控庫款保障力度,優先調度,協同財政代理銀行主動做好與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的對接,確保預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對於庫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區級財政,市財政將及時增加資金調度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7.加強醫療費用保障。
落實國家有關政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救治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源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助。
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按規定認定為工傷;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葯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
8.加大對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引導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針對疫情防控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葯產品製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企業提供專項信貸服務,對涉及疫情防控的企業信貸申請「特事特辦」,簡化流程,盡快發放。
通過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相關直接參與防控的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運輸和銷售重點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
鼓勵轄區內各金融機構向疫情防控一線的相關單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療或隔離的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提供更優惠的金融服務,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三、精心做好企業服務
9.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質增效增加產能,支持其他企業通過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線快速形成產能,對相關有效釋放產能的項目提供投資補貼或者貸款貼息。(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0.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
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市商務局、市葯品監管局、市交通委、北京鐵路局、北京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11.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
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
啟動線上續貸機制。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於因受疫情影響在股票質押、公司債兌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企業,指導其用好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相關政策,通過適當展期、發新還舊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動性危機,渡過難關。(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
12.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
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於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7月底。
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委、市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
13.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各區對採取減免租金措施的租賃企業可給予適度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四、發揮科技創新對疫情防控支撐作用
14.加強防疫葯品研發和技術攻關。
出台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關促進醫葯健康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支持醫療機構積極開展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臨床研究,推動創新醫療器械、創新葯盡快進入臨床應用,支持醫葯類企業加快抗病毒葯物、檢測試劑研發和排產。
及時、足額、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生產相關葯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
15.加強與疫情防控所需葯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對接,鼓勵在中關村相關分園落地。充分發揮第三方技術服務平台作用,加速相關葯品、醫療器械等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支持企業進入防控產品應急審評審批綠色通道。(責任單位:中關村管委會)
16.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應用。深入實施北京大數據行動計劃,鼓勵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互動互用,聯合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線醫生咨詢平台」,支持醫療人工智慧關鍵技術研發及產品示範。(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
五、加強城市運行服務保障
17.做好返京人員服務管理。
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到京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人員,在到京之日應當主動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區(村)報告健康狀況,並於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監測體溫,不得外出,負責監督性醫學觀察的社區(村)應當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對國內其他地區人員到京14日內,應早晚進行體溫和健康監測,體溫正常的可以上班,鼓勵企業實行彈性工作時間、錯峰上下班,有條件的可以實行網路辦公。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分類管理要求,指導社區採取科學防控辦法,避免一刀切。(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18.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按照「市管批發、區管零售」原則,加大對生活必需品供應企業協調和服務保障力度,統籌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重點流通企業,強化政府儲備和貨源組織;嚴格落實各區屬地責任,做好屬地生活必需品零售供應。
啟動實施「點對點」監測補貨保障機制,提升缺貨商品補貨效率。將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資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嚴格價格監管,加強價格監測,每日通報各區食品價格變動情況。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19.加大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力度。
落實重點企業「服務包」制度,充分發揮12345市民服務熱線作用,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務。
全面加強智慧政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既便利群眾辦事,又避免人員聚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局、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有關部門)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3日
⑻ 公司管理不當感染新冠病毒了有相應的賠償嗎
摘要 您好啊親,很高興為您服務,對於您所提出的問題,參考答案如下哦員工上班感染新冠肺炎,不屬於工傷
⑼ 銀保監會發不起工資的情況什麼時候能解決
2071年解決了,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各會管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全力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堅決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加大員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員工防疫安排。定期對櫃台、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強化營業網點、辦公場所的衛生防疫管理。適當調整工作計劃和考核要求,減少人員聚集和客戶集中拜訪。
二、保障金融服務順暢。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時間,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對受疫情影響臨時停業或調整營業時間的網點,要主動做好解釋說明,提供替代解決方案。鼓勵積極運用技術手段,在全國范圍特別是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加強線上業務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得性。
三、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疫區的支持,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辟快速通道。要充分發揮銀行信貸、保險保障、融資擔保等多方合力,加強對社會民生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
四、強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企業的服務對接,積極滿足衛生防疫、醫葯產品製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方面的合理融資需求。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綜合金融服務。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金融產品。
五、做好受困企業金融服務。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金融供給能力。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