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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監管態勢

發布時間:2022-02-04 04:41:18

① 目前金融營銷環境有哪些變化和趨勢,對於地方金融機構來說有哪些機會

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監管補齊短板。近一年來,金融強監管保持高壓態勢,從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到資管新規,再到消費金融、現金貸的治理,監管觸角全覆蓋,這種態勢仍會延續。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比任何時候都需要處理好發展與規范、創新和防範風險的關系,提高自身強健性。在強監管背景下,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有所提升,對股東資質要求更嚴格。銀監會、保監會先後發文,加強金融機構股東資格管理,明確股東條件、持有期限與轉讓要求。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提升,有利於行業競爭更健康有序;同時會增加金融機構並購、股改和上市的難度,同時也提高了進入新業務領域的門檻。

② 簡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的 三道防線

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

1、預防性風險管理:

無論是監管部門的規定,還是商業銀行的管理實踐,均將直接進行業務操作,面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一線崗位、機構作為內部控制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線」。通過建立營業機構不同崗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形成由「自我約束」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製作業偏差的「第一道防線」。

2、存款保險制度:

由於委託代理中存在信息不對稱,「一道防線」的自我約束和崗位制約可能因內部人的串通而流於形式。為此,各商業銀行還設置了內控「第二道防線」。各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與「盡職監督」控制,是商業銀行的「第二道防線」。

3、緊急救援制度:

由於商業銀行具有經營多元化和組織層級制的特點,各分支機構、部門的多元利益並存,更易出現因本位主義使經營管理活動偏離戰略目標和整體目標的問題。因此,需要對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和盡職監督進行監督。

(2)金融機構監管態勢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三道防線的必要性:

目前,對商業銀行如何設置「三道防線」,已無明確的監管要求。但是,經營管理中各項活動對既定目標的偏離和偏差無時不有、無處不在,不但可能形成風險、造成損失,還可能釀成刑事案件,甚至導致商業銀行破產。

加之,經濟金融形勢風雲變幻,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風險日趨復雜多樣,案件防控壓力不斷加大。設置內部控制防線已經成為商業銀行實現企業目標和強化內控管理的客觀需要,其目的就是保證經營管理按計劃進行並及時糾正各種重要偏差,防控風險,遏制舞弊、杜絕案件。

實踐中,各家商業銀行基於對三道防線的不同理解,設置了不同的防線。由於合理配置有限的資源是企業管理永恆的主題,內部控制「防線」的設置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哪些環節偏差頻率高、風險危害大就應該在哪裡設置防線。

商業銀行的管理和控制圍繞著業務經營展開,因此,筆者認為,只有從商業銀行業務流程角度出發設置「三道防線」才能夠最有效地防控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偏差和風險。

③ 房地產金融監管不斷加碼 圍剿違規流向樓市經營貸

在「房住不炒」基調下,監管部門抑制房地產過熱的努力不僅體現在頻出的限購政策上,如今的重心也日漸轉向加強流向房地產的資金監管。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日的發言再次對此予以強調。在國務院新聞辦日前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郭樹清表示,房地產目前金融化傾向較強,如果未來房地產熱度消散,持有眾多房產的炒房者個人財產會有極大損失,貸款無法償還,推高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經濟生活將發生極大混亂。因此,必須積極又穩妥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事實上,自去年下半年以來,監管層已經在金融端對房地產領域泡沫化打出一套相互配合的「組合拳」,2020年房地產貸款增速8年來首次低於各項貸款增速。
2020年底,央行等有關部門對銀行進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從資金佔比上嚴控流入房地產領域的資金。而在近期,各地銀保監局更是加強「經營貸」流向監管,嚴打其流向房地產市場。
集中度管理「張弛有度」
2020年的最後一天,房地產行業在「三條紅線」之後再次迎來金融端的強力監管。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房地產行業貸款集中管理制度的機構覆蓋范圍、管理要求及調整機製作出明確規定。
某房地產企業資深管理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稱,新規對市場影響度有限,尤其是剛需群體,但對於近期的一線城市炒房熱度有一定打擊。而對房企來說,則更利好頭部品牌房企,銀行戰略會把稀缺額度留給這些房企,中小房企貸款難度增大,現金流壓力也會提高。
《通知》提及,此次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據銀行類型一共分為五檔。中資大型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中資中型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17.5%;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1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12.5%;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1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7.5%。這也意味著,銀行規模越大,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越高。
據業內人士介紹,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是大行在做,因為其吸儲量較大,資金成本相對低,做房貸「劃算」。而地方小銀行則相反,若非與房地產開發商建立一定程度的合作,基本不會大力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這也可以解釋為何《通知》中針對銀行規模的不同制定出不同房地產業務佔比上限。
Wind數據顯示,2013~2019年,A股上市的35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總額占總貸款余額的比例由17%逐年上漲,至2019年末已達到27%。
增速方面,2013~2019年,35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總額快速上漲,由17%增至35%,隨後逐年回落至15%。央行每年發布的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也對此趨勢有所印證,2017年,個人住房貸款余額21.9萬億元,同比增長22.2%,增速比上年末低14.5個百分點。2018、2019年增速均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放緩。2020年末,全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4.5%,增速進一步放緩。
郭樹清近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中就明確提及:「房地產的核心問題就是泡沫比較大,很多人買房子不是為了居住,而是為了投資或者投機,這是很危險的。」他同時表示,目前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2020年房地產貸款增速8年來首次低於各項貸款增速。這個成績來之不易,相信房地產問題可以逐步緩解。
2020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數據顯示,2020年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49.58萬億元,同比增長11.7%,比上年末增速低3.1個百分點,連續29個月回落;同時,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11.91萬億元,同比增長6.1%,增速比上年末低4個百分點。
此次央行及銀保監會對於房地產貸款的集中度管理同時堅定「一城一策」的管理方式,極力避免制度僵化可能造成的金融風險。《通知》顯示,地方監管可以結合所在地具體情況和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進行2.5個百分點的增減。
《通知》下發後,上海、四川、山東、遼寧等地皆針對本地區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下發相應通知,其中對區域內部房地產貸款考核部分指標上限進行調整。
例如,遼寧方面將第三檔的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調整為18.5%,較央行數據上調1個百分點;第四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調整為14.5%,較央行數據上調兩個百分點;第五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調整為8.5%,較央行數據上調1個百分點。四川方面也類似,將第四檔個人住房貸款集中度佔比上限上調1.5個百分點至14%。
山東銀保監局則將轄內城商行、民營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標准上限調高2.5個百分點至25%。對此,山東銀保監局對外表示,該安排是考慮後續規范非標投資業務和表外理財業務,為資金實際投向房地產領域,但短期內無法收回,確需回表處理的留出必要空間。福建方面出台的細則則表示,對於調整確有困難的超標機構業務調整過渡期,經申請允許過渡期最長為6年,確保超標機構平穩過渡。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緊縮調整,或將會對某些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比例產生影響。3月8日,鄭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關於徵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不變,但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相較此前的60%有所下調。
鄭州市住房管理中心信貸管理處處長陳建功對媒體解讀稱,首套住房貸款比例不變意在保障在鄭州長期繳存公積金的剛需的貸款需求。但由於目前不少銀行已經縮緊貸款,將會給公積金部門帶來不小的壓力,因此對於非剛需、二套房、異地貸款者,貸款比例未來可能會有所降低。
嚴打經營貸流向樓市
除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和住房貸款的調整外,監管層遏制房地產泡沫化的決心體現在金融端,還包括對「經營貸」的嚴格監管。
有銀行業內人士對記者分析稱,經營貸流向樓市有兩大原因:首先,經營貸流向監管困難,銀行方面僅能獲悉錢款流向,但買賣交易是否構成難以確認,這種情況下,如果資金空轉幾手流入樓市,監管難度也會隨之加大,對於購房者而言可操作空間很大。其次,經營貸能貸出的資金量比消費貸大很多,對於炒房者來說誘惑更大。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則提及,由於政策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目前經營貸利率普遍低於消費貸,或也成為經營貸流入樓市的一大原因。
上述銀行業內人士同時表示,出於對不良貸款率的考慮,銀行方面主觀上並不想擴大中小企業貸款發放力度,但政策扶植下,銀行方面壓力較大。趙秀池則進一步表示,資本逐利的特性使得中小微貸款未必有實際效果。
2021年3月10日,在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最後一場「委員通道」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提及,2021年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小微貸款將會增長30%以上。如何使政策對中小企業的扶植落向實處,而非流向房地產領域,助長其泡沫化程度? 對「經營貸」流向的嚴格監管顯得尤為重要。
1月底,北京、上海、廣州等重點城市率先開始嚴打經營貸流入樓市。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布消息稱,為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近期北京市區住建部門多次約談和持續檢查房地產中介機構,要求不得參與「經營貸」「首付貸」「消費貸」等任何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金融活動。同時,新華社消息稱,北京多家股份制銀行上調經營貸利率。
某國有四大行北京地區從業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該行並未上調經營貸利率,在資金去向監管方面,大行始終相對嚴格。
2021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對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某股份制銀行上海地區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該行經營貸利率還未上調,但對貸款去向審核的確更加嚴格。
除此之外,廣州、大連、重慶、蘇州等地銀保監局皆對當地銀行經營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領域作出處罰。近日流傳的一份來自上海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則顯示,由於借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貸款用途」的相關規定,銀行宣布合同下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時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目前全國樓市的運行態勢和2015~2016年很類似:從深滬蔓延到廣州、北京以及其他熱點二線城市,整個都市圈的熱度都在明顯回升。不控制經營貸的流向將可能助推新一輪泡沫。對這一點監管層認識是很清楚的,所以嚴打經營貸和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將是今年房地產調控的主要工作,也關繫到今年的樓市能不能穩定下來。

④ 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呈現五大趨勢是什麼

金融危機以來,國際金融監管改革主要任務是修復引發危機的「斷層線」,增強全球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健性,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金融需求。金融穩定體系包括: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穩健經營的金融機構、有深度廣度的金融市場、有效的金融安全網及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加強金融監管有三個層面:一是微觀審慎層面,主要是增強單個銀行機構的穩健性,具體包括資本充足性、流動性、杠桿率、大額風險集中度、公司治理、風險文化等方面。二是宏觀審慎層面,主要是防止系統性風險傳導、緩解順周期問題,包括解決「大而不倒」、化解影子銀行風險和加強逆周期資本補充。三是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主要是完善會計、審計、外部評級、危機處置、OTC、中央交易對手、基準利率等。
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呈現五個趨勢。第一,以巴塞爾協議Ⅲ資本監管為核心,覆蓋各類風險,對模型計量的態度更加謹慎,引入簡單的杠桿率作為兜底。第二,識別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提高監管強度,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第三,從關注銀行到關注非銀行,包括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G-SII)、全球系統重要性非銀行非保險金融公司(G-NBNI)和影子銀行。影子銀行包括5種經濟功能:基金、信託等集合類投資,財務公司、租賃、保理等批發融資發放貸款,券商、貨幣經紀等融資融券,融資性擔保、信用保證等信用擔保,SIV、ABCP等資產證券化實體功能。第四,強調標准實施的國際一致性,標准要有統一的適用范圍、統一的時間表,評估要同步實施、規則一致、實施一致。第五,尋求多元目標,平衡簡單性,提高可比性和風險敏感性。
建議我國金融監管要時刻把握風險的動態變化,指導機構建立良好的風險文化、合理的公司治理架構工具和適當的激勵。要提高宏觀視野,注重監管措施的先後順序和內在邏輯一致性。關注政策的疊加效應,境外加強監管協調,境內加強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其他宏觀政策的配合,整體提高宏觀經濟穩定性。在加強監管規則建設的同時,提高有效監管能力,避免因規則過於復雜而誘發監管套利行為、加重監管負擔。重視傳統監管手段的作用,通過有效監管施壓於銀行董事會和高管層。應進一步發揮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作用。

⑤ 金融科技行業目前的監管態勢如何

資金不足是一個殺手,它通常比毫無防備的創業公司想像的要快得多。

一旦創業公司意識到需要額外的資金,他們就不會考慮公司實際開始從投資者手中收到資金之前的時間。

時間滯後可能是三個月到一年,投資者注入不會一次性完成。與此同時,不管產品有多好,沒有潛在客戶會從一家財務支持的公司購買。在審核過程中,金融機構將要求保證該公司強大和可行。

⑥ 2021年央行將主要金融活動、金融機構等納入宏觀審慎管理,這意欲何為

主要還是為了防範金融風險,避免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導致的各種金融風險。近日,央行召開2021年的工作會議,會議上,指出未來一年央行將保持貨幣的穩健和精準,確保貨幣服務於實體經濟是合理並且適度的。同時加強社會經濟的宏觀管理,保證人民幣對外匯率炸和合理范圍之內。之外要繼續加強信貸的精準程度,讓金融制度准確為中小企業提供幫助,加大直接融資的比例,最後對碳中和的目標,要進行政策部署,完善相關激勵的制度,保障金融的資源是向著綠色經濟傾斜的。

有相關投資者表示,在國家強調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之下,新能源行業,電動車行業都面臨著不小的增長空間,可再生能源領域將獲得一個比較好的行情。其中光伏行業尤其明顯,隨著裝機量的上升,其市場將會迎來飛速擴張。

⑦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

《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擔保法》、《保險法》、《證券法》、《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金融法規主要有:

《儲蓄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人民幣管理條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

(7)金融機構監管態勢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業內簡稱「資管新規」。

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禁止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等主要政策標準的確立將推動資管行業發展重回本源,以穩健投資策略為主的持牌機構將迎來重大戰略利好。

國家想發展經濟,首先就是錢的問題,有了錢,政府機關就能給公務員發工資,國家各項政策能夠落實,跟錢有關系的國家機構分為兩類——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

1、金融機構

在金融機構,國務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個金融機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發鈔票、對貨幣流通進行調控、指導銀行業務。其中,指導銀行業務很重要,因為各大銀行都是直接碰到錢的,銀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

政策性銀行——非盈利機構,國家想搞建設就要找它貸款;

商業銀行——盈利機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四大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以上機構的主要管理幣種是人民幣,外幣也是央行管,不過她把這份工作交給了外匯管理局,專門管外匯。

(2)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靠給銀行派活兒調控經濟,那監管銀行的機構就要提到銀保監會了,他主要管銀行日常運營,比如銀行想開分行、銀行內部高管人員變動等等。銀保監會還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

2018年,兩會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成銀保監會,因為我國的金融模式已經改變,步入混業經營的發展時代,各個業務間的交叉經營極為頻繁,監管重疊、監管真空等問題嚴重,部分新式金融機構,如財富公司,需要兩個監管主體的協調,不然就會產生監管盲區。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很多業務交集,平常經常配合,但是具體的活兒還是不同,央行是業務指導,銀保監會是監管運營。

(3)證監會

股票、基金、期貨這些詞彙對於投資人恐怕再熟悉不過,能夠主營這些業務的機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簡稱「精中英」。管不好這些機構,金融市場穩定將受到空前影響。管理他們的,就是證監會。

舉個例子:如果某企業想上市,他需要到證監會審批,只有得到證監會審批,證券交易所才會做好准備,企業才能發行股票。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各司其職、各管一攤,都是平級關系。他們,就是國家金融機構體系。

2、政府機構

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錢的部門,不然收上來的稅怎麼處理?公務員工資怎麼發放?管它的叫財政部,主要職責是:定稅收政策、發國債、管政府收支。

財政部因為是國家機構,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徵——省會設立財政廳,地方市級設立財政局。

他們的工作模式也很簡單:財政部定政策,財政廳執行,財政局貫徹落實。

3、央行和財政部的關系

央行和財政部都受國務院領導,央行管貨幣政策,財政部管財政政策。

當國家想管理經濟的時候,需要兩個機構配合,比如近年來的「去杠桿」,央行讓銀行」收緊」,就是少借錢給企業,財政部也要跟進」收緊」,就是讓政府也要少花錢。

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匯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5年7月28日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

目前我國合法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

除傳統各項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和政策外,專門針對新型業態的監管規定主要是從2010年的人民銀行2號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開始的(一般認為,支付業務的發展及監管也是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標志性事件)。

2015年十部委發布的221號文(《指導意見》)既是對近幾年互聯網金融業態的全面總結、梳理和確認,同時也是未來監管政策落地的綱領性、「指導性」文件。

1、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

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

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

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2、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3、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

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

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4、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

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

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

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

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

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

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5、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

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

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

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6、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

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

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⑧ 銀行千萬級罰單8成涉房 金融強監管態勢延續

經濟參考報5月25日消息,近期,央行、銀保監會等部門多次「喊話」,對房地產金融保持監管高壓。地方層面,廣東、合肥、深圳等多地金融監管部門針對涉房信貸政策持續「打補丁」,進一步圍堵資金漏洞。在「房住不炒」基調下,銀保監系統對信貸資金違規輸血房地產毫不手軟。據同花順iFind統計,今年以來,銀保監系統披露銀行業機構罰單546張,罰金8.37億元,近半數罰單為涉房、涉地信貸違規。業內人士預計,在房地產金融受到監管當局高度關注的背景下,加強貸款全流程管控、防止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等領域仍是未來監管重點。

房地產金融監管政策密集落地

近期中央和地方層面密集發聲,加大房地產調控力度,深圳、合肥等多個熱門城市多次給政策「打補丁」,圍堵資金漏洞、規范市場秩序已成為多地樓市調控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近一個月內,金融監管部門針對房地產金融多次發聲。央行副行長李波5月22日在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表示,要充分發揮宏觀審慎政策結構性靶向調控的作用,針對房地產金融等特定領域的潛在風險,及時採取宏觀審慎措施,防範系統性風險。銀保監會5月20日發文表示,對頂風而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干擾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的投機行為給予嚴肅處理。央行5月11日發布的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重申「房住不炒」,明確表示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

此外,銀保監會農村銀行部日前就加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團貸款監管向各地徵求意見,其中強調社團貸款不得投向房地產業。基金業協會近期也已叫停基金子公司備案房地產供應鏈類產品。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持續加大監管力度。例如,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廣東省)第一次例會表示,廣東協調機制各成員單位將強化風險監測與防控,持續督促金融機構加強信貸合規管理。浙江銀保監局近日表示,將與地方有關部門加強協作,聯合成立工作專班,共同查處打擊各類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文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在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下,對銀行進行了自查,個別城市還在一定范圍組織了監管檢查。

在「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政策導向下,監管機構針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商業銀行違規向房企放貸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多家銀行高管都重申,今年將持續加強房地產貸款的管控力度。

交行行長劉珺透露,個人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市的排查情況是今年重點工作之一。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強個人經營貸用途管理。加強貿易背景審核和用途監控,嚴防信貸資金流入違規領域。建行副行長呂家進表示,將對房地產開發貸繼續實施從嚴的名單制管理,積極開展項目合規性審查,嚴格把關項目投向和資金用途。

多銀行違規操作領高額罰單

隨著政策持續收緊,對於房地產金融的監管力度也保持高壓。據同花順iFind統計,今年以來,銀保監會針對銀行業機構披露罰單546張,千萬級以上罰單10張,其中8張罰單涉及房地產貸款,涉房貸款相關罰金總額超過3億元。

其中,華夏銀行被罰9830萬元,罰金最高,違規案由涉及「違規向土地儲備項目提供融資」「部分理財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渤海銀行罰金9720萬元緊隨其後,案由包括「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等。中國銀行因「理財資金違規用於支付土地款或置換股東購地借款」「理財資金違規用於土地儲備項目」等被罰8761萬元。

「近期銀保監會密集披露罰單,表明國內金融強監管常態化、對金融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態度。」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表示。

監管部門一再重申銀行貸款嚴禁違規挪用,為何總有銀行明知故犯?周茂華表示,這要從供求兩端找原因,一方面,國內房地產貸款額度大、信用鎖定期限長、利率較高、銀行收入穩定,房價穩步增長令抵押品相對安全,房地產不良率低,銀行房貸風控管理成本低;另一方面,部分購房者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加杠桿」投機炒房,資金具體使用流向存在監控難度大、成本高等問題。

一位銀行信貸部人士告訴記者,監管機構始終嚴格監管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但貸後進行資金用途干預並不容易,「試圖將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的企業往往存在多頭開戶,資金在多個賬戶間轉移,這就導致原放款銀行難以監督資金流向。」

涉房信貸監管仍是「重頭戲」

業內人士表示,下半年銀行領域監管重點將繼續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預計在信貸投放等領域的督查力度會進一步提升,處罰警示力度將加大。

周茂華認為,下半年銀行監管重點還是信貸業務領域,「商業銀行盈利貢獻的重頭業務仍是信貸業務,此外,國內部分銀行違規開展業務問題治理難,需要一個過程。」

廈門國際銀行投行分析員任濤稱,下一步,監管層除了繼續防範各種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還可能嚴格控制房地產貸款增速,同時提高房地產貸款風險權重。此外,在嚴格約束房地產企業信貸融資、供應鏈融資的基礎上,對地產企業股權融資以及普通債券融資(含美元債)進行一定限制。

對於嚴監管背景下商業銀行的發展,周茂華表示,穩健經營、提升風控能力、不斷增強金融創新能力和服務質量是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銀行應健全管理制度,培育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穩健經營的企業文化,同時進一步優化現代結構。

任濤建議,銀行應積極順應監管導向,將信貸資源投向普惠小微、製造業、科創類、綠色信貸企業,保持在監管導向較為明確領域的信貸投放權重平穩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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