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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監事變更備案

發布時間:2022-02-04 05:07:50

❶ 如何變更監事

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監事、經理的發生變動的文件。

1、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1)金融機構監事變更備案擴展閱讀

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❷ 監事變更的流程

法律分析:監事變更的流程:

1、召開股東會討論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

2、形成會議決議,決定更換監事;

3、就監事變更事項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二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❸ 如何變更監事

法律分析:公司變更股東監事人的程序是:1、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監事的變更的提議;2、股東大會表決;3、股東會做出變更決議後,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❹ 變更監事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一般變更監事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4.根據《公司法》的規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規定,提交需要變動監事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則需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以及董事會決議(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簽字)。

5.新任監事身份證件復印件。

6.注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❺ 關於監事變更需到工商局辦理備案嗎

應該。
監事屬於公司監督層人員。
是屬於工商登記的內容。
監事分為職工監事和非職工監事。
職工監事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非職工代表大會由股東會、股東大會、股東選舉產生。
當變更後,需要到工商局進行備案。

❻ 銀監會派出機構制定規范性文件,由什麼負責統一審查

銀監會派出機構制定規范性文件,由派出機構法律部門負責統一審查。

1、這個規定的出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工作規定》已經2005年8月26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36次主席會議通過。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這是第五十八條的條例規定內容。

2、規范性文件應在銀監會公報和銀監會網站上予以公布。

3、銀監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

4、銀監會的主要職責

(1)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資本管理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

(3)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4)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6)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7)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8)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9)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10)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1)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12)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13)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14)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15)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16)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5、銀監會派出機構

銀監會在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5個計劃單列市共設36個銀監局,在36個銀監局下設銀監分局及監管辦事處(派出機構結構圖):

(1)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職責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機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負責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2)計劃單列市銀監局職責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在上報銀監會的同時抄報所在省銀監局,負責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3)銀監分局職責

根據中國銀監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的授權,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未設監管辦事處的縣市的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及聯社的監管工作,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負責分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監管辦事處主要根據銀監局或銀監分局的授權,負責所在縣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及聯社的監管工作,收集所在縣市有關金融風險的信息並向上級機構報告。

6、銀監會派出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

(1)銀監會派出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由派出機構法律部門負責報上級機構備案。

(2)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符合本規定的,銀監會及其省級派出機構的法律部門予以備案登記;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規定的,或者其規定不適當的,上級機構不予備案登記,並可以撤銷該規范性文件或者要求修改。

(3)金融機構、其它單位和個人認為銀監會派出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相抵觸的,可以向銀監會或其省級派出機構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銀監會或其省級派出機構的法律部門研究處理。

❼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辦理流程是什麼

1、搜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帶官網字樣)」或輸入網址進入。

❽ 公司監事變更需要什麼手續

監事人變更所需材料大全1、變更監事人企業法人簽署《公司備案申請書》並加蓋公章;2、變更監事人企業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此證明需要變更監事人公司所有股東簽名並加蓋公章,此證明需要明確標注代理人或者委託人辦理事項記憶許可權和授權期,另外還需要提供委託人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3、變更監事人企業出具包括董事、監事、經理信息的公司登記附表,需要加蓋公章;4、變更監事人企業提交監事人變更申請書,變更監事人企業出具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出具董事會決議書,需要有董事以及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字,且此決議書必須有50%級以上的董事會成員簽字同意方可;5、變更監事人企業新人監事身份證復印件;6、變更監事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事項; (三)審議批準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增加或者減少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以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直接作出決定,並由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❾ 監事變更的流程

原監事無需到場,能要提供身份信息就行。
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監事、經理的發生變動的文件;有限責任公司監事變更事宜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新任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復印件; 董事、監事、經理備案與公司有關變更登記同時申請時,可一並提交有關材料,不再填寫《公司備案申請表》; 備案登記在七個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
一 流程如下:
1、召開股東會
(1)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2)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第(二)項,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2、形成會議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或其他相關材料、新任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二 監事備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4.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監事的發生變動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簽字)。
5.新任監事身份證件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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