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權質押和過橋貸款是指啥
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後,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
⑵ 股權質押融資模式有哪些
按照標的物的不同,股權質押融資主要分為兩類: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和版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
中小權企業直接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股權質押融資
2.由公司股東採用股權質押形式,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進行股權質押融資
3.在公司與公司之間,基於股權轉讓款項交付條件進行擔保,實施股權質押融資
⑶ 股權質押是什麼融資方式
法律分析:按照標的物的不同,股權質押融資主要分為兩類: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和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
1.中小企業直接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股權質押融資
2.由公司股東採用股權質押形式,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進行股權質押融資
3.在公司與公司之間,基於股權轉讓款項交付條件進行擔保,實施股權質押融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⑷ 股票質押回購和股權質押融資的異同有哪些
系統的回答網路上面有,你自己查就可以了。我來個通俗點的回答吧,可能幫得上你。
如果我是某上市公司股東,持有2000萬股股票,占股比例是10%。那麼我拿其中的500萬股股票抵押給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來獲得貸款,基本原則是我需要多少資金,要用多少股票來做資產抵押的問題,如果我需要的資金多一點,我要抵押的股票就多一點,到期後我能如期歸還銀行本金和利息就是股票質押回購了,我要是不能如期歸還,可以增加抵押或者用另外的股票抵押來歸還,或者被銀行拿去拍賣,所得資金用來填補銀行的本金和利息。
那麼,股權質押融資就是一次性拿我的全部股票抵押給銀行,銀行貸款給我,如果能順利還款付息的話就沒什麼,要是不能如期還款付息,銀行要拿我股權拍賣來還款。這樣的話,我不但股票沒了,股權也沒了。
兩者差別不大,只是量的差別,後者更適合沒上市的公司的大股東使用,前者適合已經上市的公司股東使用。
⑸ 企業間的借款行為可以辦理股權質押嗎一定要是金融機構的才可以嗎
1、法律規定不限於金融機構,企業間借款仍可以辦理股權質押。
2、但是,由於長期以來民間接待較少,在操作中,往往登記機關不理解。
⑹ 如何識別金融機構股權質押類信託產品
金融機構股權質押或將收益權轉讓給信託公司融資,包括上市金融機構的流通股和未上市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股權,一般採取收益權轉讓並由融資方到期回購的模式。由於還未上市,估值方面主要參考市凈率。要識別金融股權類信託產品,其核心要對委託人資格及信託財產資質進行審查:一、要審查委託人是否是標的金融企業股權的財產持有人或者財產受益人;二、要審查信託財產是否是委託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是否具有合法公開轉讓股權的資格等,並且到公證處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三、要對受託金融企業股權質量做判斷,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有良好的品牌和渠道優勢;二是有好的盈利預期或未來市場發展潛力;三是有效管理;四是公司治理。
以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本周發行的「陽光3號股權收益權投資信託計劃」為例,期限18個月,認購金額100萬起,年化收益率9.6%-10.2%,信託資金用於受讓陽光保險集團5560萬股股權的收益權。
⑺ 請問向非金融機構借款時以「股權出質」抵押的,工商局是否給予登記呢有沒有相關規定呀!
我國物權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非上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機關。
股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為質物向銀行申請的貸款,它是在融資擔保方式上的一種創新。
股權質押貸款的基本條件:1、申請質押的股權依法可以流通,即上市公司章程等內部規章、法律文件對公司股權的質押、轉讓未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規定。2、申請質押的股權在此次質押之前必須是未設立質押或有效質押已解除,即借款人對所質押的股權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3、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實行特別處理、限制轉讓或暫停上市。
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以公司股權進行質押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法律專家對後者作出修改如下: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被質押股份所在公司的工商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00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股權質押貸款優勢表現在:第一,企業貸款成本低、時間快。以武漢某公司為例,公司若使用抵押房地產的方法貸款2500萬,房地產評估費、權證費及保險費用保守估計要花30萬以上,且需要2-3個月時間。而該公司此次股權質押貸款只花了數千元評估費用,登記和審批完全免費。算上前後籌備時間也只花了一個月時間。第二,銀行風險降低。從前基本沒有銀行會接受股權質押貸款,因為風險太大。企業還可以在抵押期間將股權轉讓,銀行如果找不到股東,將承受很大損失。而根據新《規定》,企業股權在質押期間,將被工商部門鎖定,無法進行轉讓,風險大大降低。
不過,單純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也不容忽視。這主要是因為股權價值很難評估,且無法預料其保值性如何。一般來講,金融機構主要是根據企業的凈資產以及每股凈資產來確認企業股份的價值,然後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給予授信。所以銀行在開展業務的時候,仍需要選擇現金流充足、貸款期限較短、企業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企業。商業銀行在開展股權質押貸款業務時,應注意兩點:首先要清醒認識到股權質押存在的風險。股權質押屬於權利質押,相對於實物質押,股權質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股權變現時,其價值的實現取決於該權利對應的財產價值。股權質押的風險在於股權的價格很有可能因公司經營不善而下跌。當股權價格下跌後,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擔保法》規定變價收入不足抵償債務時,債務人需要就不足部分繼續進行償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債務人時常因缺少能力而使進一步償還成為泡影。因此,商業銀行在接受股權質押時,還要對企業資產加以鎖定,即限制企業某些經營行為,以免股權價值被掏空。其次在接受股權質押時,須對該股權質押情況及質押成立條件進行充分了解。《擔保法》對股份和股票設定質權採取不同的生效條件:以股份質押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以股票質押的,質押合同以出質人和質權人向證券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因此,接受股權質押時,商業銀行一定要實際查看股東名冊或向證券登記機構查詢股權質押情況。
⑻ 股權質押貸款的質押比例
股權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質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以及質物保管和處分的費用。股權質押折貸比例根據股權發行公司經營情況、每股凈資產值及行業性質等因素,由貸款人與借款人、出質人協商確定,最高質押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股權票面額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