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詳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或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租賃業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實物租賃公司,一類是金融租賃公司。兩個的區別點主要在,前者最終只轉移使用權,後來最終要轉移所有權。
因此,金融租賃公司實際是一家金融機構,與銀行不同在於,銀行貸款給企業,企業用於購買設備,以先付息後歸還本金。金融租賃公司是先購買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企業,企業付租賃費,比如付五年的租賃費,五年租賃費的總和等於基金加利息。
(1)金融租賃公司收益擴展閱讀:
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的發展
起源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起源於1981年4月,最早的租賃公司以中外合資企業的形式出現,其原始動機是引進外資。自1981年7月成立的首家由中資組成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到1997年經原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共16家。
1997年後,海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廣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武漢國際租賃公司和中國華陽金融租賃有限公司(2000年關閉)先後退出市場。目前,經過增資擴股後正常經營的金融租賃公司有18家,它們主要從事公交、城建、醫療、航空、IT等產業。
發展
融資租賃是不同資本市場之間進行資源傳導和資本形態轉化的有效機制。由於融資租賃具有其他籌資方式所不可比擬的優點,所以國際上已普遍使用之,其發展速度也首屈一指。八十年代初,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被引進中國,在近20年來中國租賃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因各種原因。
金融租賃公司普遍存在著經營范圍較為混亂、在高風險領域投資規模過多過大又疏於風險控制與資產管理,加之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健全,租賃業發展的四大支柱(法律、監督、會計准則和稅收)不配套,導致了一些金融租賃公司面臨著資產質量惡化,出現嚴重的支付困難、正常的業務經營已難以為繼的狀況。
完善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育完善,法律、監督、會計准則和稅收環境對租賃業的支持力度越來越大,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要求。
十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組織商務部、中國銀監會等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結合國情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數易其稿,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二次徵求意見稿)。
融資租賃立法將推進融資租賃業市場化進程,盤活固定資產、優化資源配置,滿足企業技術改造的要求,提高企業技術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引導消費。
增加行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融資租賃的立法將促進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發展,在加快折舊、呆帳准備,流轉稅繳納、關稅繳納、外匯結算資金來源等方面給予了重大政策扶持,宏觀政治環境十分有利於中國租賃業的發展。
前景
未來的幾十年是中國經濟發展上台階的時期,國家將繼續對能源交通和基礎設施大力投資,中國企業經過幾十年市場化運作和積累後急需產業更新和技術改造。
這些都會帶來大量的成套設備,交通工具,專用機械的需求,,而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已經證明了租賃是解決這些需求的最有效途徑。今後市場的巨大需求是租賃業務發展的最好時機。
『貳』 中國有多少家金融租賃公司
現在我國的金融租恁起步不久,據我所知,各大銀行都在成立金融租恁公司,如建行、農行、交通銀行等
『叄』 金融租賃公司如何賺取利潤
首先金融公司會把資產租賃給另一個公司。另一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每年會付給金融租賃公司一定的報酬。而且另一公司有可能會在一定的時期以後把這項租賃資產折價買入。所有固定報酬收益和一定時期後賣掉資產的收入的總和然後去掉租賃資產的成本和機會損失就是金融租賃公司的利潤。 當然應該是毛利潤,因為可能還有其他的費用以及稅款。
『肆』 金融租賃 收入 是否是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是金融機構作為受託人為客戶提供的與資產負債無關的業務。金融租賃公司的收入中,主要分為三類:租金和利息收入、手續費和傭金收入、各種咨詢收入。前二類是與資產負債有關,不屬於中間業務收入,第三類應當屬於中間業務收入。
『伍』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發行債券;
(二)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三)資產證券化;
(四)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五)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陸』 金融租賃公司薪酬
金融租賃公司的薪酬大多是由底薪+提成構成的,底薪一般較少,根據不同的公司,大概2000-5000元不等,提成是主要的薪資來源,業績好,就提成多,薪酬也相應的高,相反的就低。
『柒』 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放款單位,融資租賃是非金融機構,借款單位。
1、經營范圍不同:經銀監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融資租賃業務;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咨詢。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定位應定位:服務於金融、貿易、產業的資產管理機構。是服務貿易中更多技術服務含量的服務。雖然也涉及資金,主線是為出資人服務,而不是把自有資金全部占壓、套牢在項目中的風險投資業務。
2、監管部門不同: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租賃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3、財稅政策不同: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而融資租賃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己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4、性質不同: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前者是放款單位,後者則是借款單位。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是被國家下發的相關條例給限制住了,目的是為了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5、監督管理方式不同: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捌』 金融租賃的賬務處理
恩,如果屬於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它的經濟實質是相當於用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向金融公司借款,而非正常的賣舊設備,所以損益(虧損)不能在當期確認而需要在融資租賃期間分攤。
賬務處理:
①先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出凈值: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②然後根據協議等,處置:未考慮處置稅費,如有,正常做賬即可,除增值稅外最終影響的是遞延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也可以在借方,未來各期跟著租金攤銷)
③售後租回:如果符合融資租賃准則:未考慮購置稅費,如有,正常做賬即可,除增值稅外最終影響的是未確認融資收益(費用)。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也可以在貸方,即「未確認融資收益」)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④支付租金時,遞延損益分攤至成本費用或遞減成本費用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未確認融資收益(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分攤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貸:製造費用——×車間(折舊費)
或
借:製造費用——×車間(折舊費)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2.融資租賃有協議或合同就可以了,所有權轉移,可以把之前買設備的發票轉移給金融公司也可以不轉移。每期租金金融公司應該開租金發票,讓渡使用權(租金)收入按理說是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票的,實務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與對方協商解決,既可以分期開也可以統一開一張,但是要談好,謹防稅務稽查出麻煩。
『玖』 融資租賃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情況
鄉里或鎮里或市裡的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