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央行對防控金融風險採取哪些措施
你好,央行為防控金融風險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在總量適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調節好貨幣信貸供給,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繼續優化流動性管理,根據經濟金融形勢和資本流動的變化,合理安排工具組合、期限結構和操作力度,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處於適當水平,合理引導貨幣市場利率。靈活運用利率等價格調控手段,調節資金需求和投資儲蓄行為,促進經濟和價格總水平穩定。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把貨幣信貸和流動性管理的總量調節與強化宏觀審慎管理結合起來,並根據經濟景氣變化、金融機構穩健狀況和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等對有關參數進行適度調整,發揮好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措施的逆周期調節功能。
二、著力優化信貸結構,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扎實推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引導金融機構把握好貸款投放節奏和結構,切實到有保有壓,有扶有控。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有效信貸投入。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技術改造等。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
三、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增強風險定價能力,積極探索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有效途徑。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推動匯率風險管理工具創新。順應市場需求,穩步擴大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品種和范圍。進一步做好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結算工作,做好人民幣跨境流動監測和監管工作,探索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繼續推進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交易。密切關注國際形勢變化對資本流動的影響,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預警。
四、推動金融市場規范發展,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優化融資結構,繼續鼓勵金融創新,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穩妥地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推動大型商業銀行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加快發方式轉型。扎實推進中國農業銀行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統籌考慮政策性金融總體發展,堅持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深化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穩步推進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
五、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加強對民間借貸、房地產、政府融資平台等的監測分析,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從全局的、系統的、長期的視角處理好信貸合理增長和銀行貸款質量提升之間的關系,做好風險提示和防範工作。防範跨行業、跨市場風險,防範非正規金融及其他相關領域風險向金融體系傳導。既要防止金融風險蔓延,也要防止出現道德風險,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2. 金融風險的防範原則
1什麼是金融風險防範編輯
在金融市場中,金融風險防範是指金融市場主體在對相關分析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方法合規性地防範風險發生或規避風險以實現預期目標的行為。[1]
2金融風險防範的含義編輯
金融風險防範包括四層含義:
第一,金融風險防範是針對一定主體而言的。不同主體在金融市場中的活動方式和活動目的是不同的,其面臨的風險態勢和風險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範的風險以及防範風險的措施也是不同的。
第二,防範風險的前提,是對風險有充分的分析和認識,即防範風險是一種自覺性行為。
第三,防範風險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選擇不合規的措施和行為。
第四,防範風險的目的在於實現預期的目標,因此金融風險防範的程度可用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來衡量。
3金融風險防範的特點編輯
(一)制度性
金融風險防範首先必須立足於完善法規,加強監管。我國金融機構的外部環境不完善,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而金融理財業務又處於快速發展時期,本身具有批量大、門檻低、業務范圍廣的特點,因而具有較大的風險卻常常被忽略。因此必須制定一套有效的控制風險的體系、制度和管理辦法。簡言之,就是要在規范的管理下促進理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切實使理財業務既成為金融理財機構提升綜合競爭力和經營效益的重要工具,也要成為貫徹科學發展觀,創建良好金融環境的有效手段。例如銀監會頒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從法律層面上加強對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的要求,並通過「業務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三項制度進行具體安排,充分體現了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的制度特點。
(二)系統性
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必須具備系統性。首先,理財業務風險應當納入金融機構的整體風險管理體系,形成風險管理部門、個人金融部門和理財中心各有側重、分工明確、相互支撐的風險管理架構。建立理財業務風險評估、監測和控制體系,做到對理財業務事前、事中、事後風險的全面控制。其次,加強業務管理,制定一系列理財業務的管理規定和崗位合規手冊,規范理財業務服務方式和內容,依法經營,切實保護金融機構及客戶的合法權益。此外,建立科學的產品研發、定價和監控機制。在產品研發的同時建立產品線內控制度,研究新產品潛在的風險和必要的風險管理措施,實施跟蹤和定期評估的制度。
(三)金融風險防範與發展創新並存
由於我國金融理財業務處於起步階段,規范管理十分重要,但是金融風險防範必須與發展、創新並重。在國外,金融機構十分重視風險和收益的匹配原則,但是我國金融機構往往錯誤地將風險管理擺在業務發展的對立面上,不能正確地看待和評價風險。我們應當通過發展和創新來加強金融理財的風險管理,同時良好的風險管理手段能更好地促進金融理財業務的發展和創新。
3.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及防範的措施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怪圈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似乎形成這樣一個怪圈:放權讓利→內部
人控制→不良貸款巨額遞增→加強監管→信貸緊縮→產生新的不良資產,即我
國政府在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處於一種兩難境地:既擔心過度監
管會造成信貸緊縮,又擔心權力過度下放會導致對內部人控制的失控,那麼,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國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呢?其原因之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產權主體虛置。現代企業理論要求所有人和債
1
權人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約束,而國有銀行的所有權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代錶行使的,銀行的債權人主要是儲蓄的居民,經營權掌握在銀行經理手中,
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結果必然存在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
等問題。銀行經理在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的主觀動機驅使下,為了自己或部門
利益可能違規經營,發放明知難以收回的貸款,而產生的呆帳最後由國家代表
的所有權人承擔;其原因之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鏈中各主體的權力
和義務不對等。中央政府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是通過中間人(中間人主要
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各級主管部門)來進行。中
間人相對於上一級來說是代理人,相對於下一級或銀行來說是委託人,這樣就
形成了一條委託——代理鏈。但是,在這個委託代理鏈中,各個主體的權利和
義務是不對稱的;其原因之三是獨特的銀行權力結構。國有銀行的權力結構比
較特殊,表現在行政干預下的內部人控制。政府對銀行的人事任免擁有絕對的
權威,其債權人幾乎沒有發言的權力,且政府對經理人員的任免、獎懲標准不
僅僅取決於銀行經濟績效,還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觀因素,這必然使得銀行經
理人員的行為目標效用函數偏離銀行財富最大化的准則。此外,商業銀行信貸管
理體制幾個階段的劃分正好構成我國金融體制漸進式改革步驟「次優選擇」的
集合,中國改革以來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以銀行信貸擴
張和不良資產的積累為代價的,而從次優選擇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的時點看,
信貸金融制度安排在時間表上確實存在著嚴重的錯位,次優拐點選擇把持不當。
三、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配置錯位
1、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投資偏向。如果以工業總產值或不同經濟類型的產值
為因變數Y ,以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金額做自變數X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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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性回歸求出 1984 年-2004 年因變數對自變數的彈性,結果表明國有工業產值
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最小,僅為 0.757,小於集體企業、城鄉個體及其他經濟
類型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這說明國有銀行強力扶植國有經濟是以降低金融
系統的信貸資金效率為代價的,即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
著明顯的「所有制歧視」和「信貸偏向」,金融抑制現象長期伴隨中國經濟生活
的現實之中。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漏損。我國經濟體制已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
2
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政府主要採取控制利率和信
貸配給手段對銀行進行調控,不同所有制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規模不同,導致
商業銀行信貸市場雙軌制,並由此產生出一塊租金市場,蘊藏著巨額信貸租金
成為金融機構尋租的源泉,吸引眾多利益集團參與分享租金,導致我國商業銀
行信貸市場資金的嚴重漏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市場每年巨額資金漏損嚴重又
傷害了企業的融資能力,其後果是經濟效益好的私營個體企業得不到貸款,或
貸款成本過高,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則可以通過賄賂或政府保護容易獲取商業
銀行信貸資金,這顯然是一種典型的逆向選擇行為。
3、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貸款問題突出。政策性貸款是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增
大的重要途經,政策性貸款實施結果嚴重降低了我國金融系統的營運效率。
4、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行為金融範式凸現。商業銀行信貸市場存在「羊
群行為」、「非貝葉斯法則」、「過度反應」等行為金融學現象;比如中國四大國
有商業銀行集中了銀行業 80%左右的信貸資金,且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80%的貸
款發放給了只佔經濟總量約 40%的國有大企業,而更奇怪是非國有商業銀行也將
貸款集中投向大企業,也就是說,國有大銀行將貸款投向大企業的行為對非國
有中小型銀行形成了群體壓力,非國有中小型銀行在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影
響下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幫助自己做決策判斷,就只好選擇從眾策略,將貸款
集中投向大企業,以致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資金配置羊群行為凸現。
5、國有商業銀行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存在規模經濟而股份
制銀行存在輕微的規模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其傳統業務(存款、貸款)上具有
規模經濟,在投資上具有規模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則相反;國有商業銀行及
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存在總體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貸款和存款上的范圍經
濟大於在投資上的范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上不具在范圍經濟,而在投
資和存款上具有顯著的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和投
資組合上都不具有成本互補性,而在貸款和存款及存款和投資組合上都具有輕
微的成本互補性。
四、防範與控制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加入 WTO 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開放,信貸市場將會形成這樣一個局
面:存款規模擴大、貸款利率降低、爭奪存款資源的「價格戰」異常激烈,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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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所獲利潤減少、社會總體利潤增加,中資銀行贏利能力弱、外資銀行贏利
能力強。這既給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帶來了很好的機遇,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
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
第一,建立競爭性的金融體系。我國經濟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並存、
多層次發展的所有制經濟結構;而金融體系基本上仍是以國有銀行壟斷為基礎
的一元體系,難以適應經濟成分多元化的市場經濟要求。因此,要逐步放鬆銀
行業市場准入的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國有與非
國有地區性的金融機構,鼓勵非國有產權主體的設立和發展,使金融市場上存
在獨立的、規模合理的、相當數量的中小金融機構,形成多種層次、多種類型
的金融機構並存的競爭局面,從而建立起競爭性的金融體系。這不僅有利於強
化信貸資金配置的市場性,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能力,促進金融市場有效競爭
的形成,而且還有利於促使信貸資金的供給能夠滿足我國非國有經濟持續快速
增長的客觀要求。
第二,建立長期的、有效的激勵制度。國有商業銀行在實行制度變遷和內
部組織結構調整時,應積極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經驗。比如,可採用股票期權方式激勵銀行高層管理者;設立限制性股權或通
過延期股票發行激勵中層管理人員;鼓勵普通員工投資入股,強化員工激勵機
制,推行「貨幣福利」激勵,從而加快推動國有銀行商業化進程。
第三,提升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們應該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
央銀行的監管方法和監管經驗,運用「不對稱原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利用
「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合理保護金融市場,使用「市場對等開放原則」
加快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支持和鼓勵我國金融機構走出國門、積極參與國際
競爭,從而不斷提高中資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妥善處理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國有銀行機制轉換是處理不良資產
的根本、加強監管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保證、發展經濟是處理不良資產的靈魂。
國有商業銀行在現有產權體制下作為債權人的國有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國有企
業之間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借貸關系,從而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
的產生,故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首先要從產權體制改革入手,建立現代企業制
度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次構築以「人民銀行從嚴監管、金融機構自我控制、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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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自律和強化社會監督」為框架的「四位一體」銀行監管體系,最後通過發展
國民經濟總量,稀釋、控制不良資產的比例, 最終使銀企之間走出困境,步入
正常發展軌道。
第五,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產權結構。產權不明晰的銀企關系為不良貸款提
供了滋生的土壤。國有商業銀行要擺脫目前經營困境,必須從產權結構改革入
手,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應認真吸取不徹底改制上市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
的經驗教訓,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一定要避免「一股獨大」現象,在組建股份公司
時要吸收足夠的民營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個人參加,把國有商業銀行改制為真
正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公司,建成產權明晰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多元
化股份制銀行。
第六,對商業銀行管理決策者實行聘任制。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資
本重組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深層次改革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而改革能否成功,在
一定程度上將取決於銀行治理方式和高級管理人員任命方式的變革。因此,應
引入競爭機制,對高級管理人員應實行聘任制,聘任那些既具有豐富的經營銀
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又具有戰略眼光、能把握產業動向及謀劃好銀行發展藍
圖的人才擔任上市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者。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和抑
制因行政主管部門派遣管理者而導致管理層的權力超越股東和董事會的現象,
使 「內部人控制」現象長期困擾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難題得以妥善
解決, 也使非理性配置信貸資金的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4. 金融機構負責人在防範和化解風險有什麼措施
金融風險是一定量金融資產在未來時期內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對於金融經營,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我們要做的就是學好如何去控制風險,規制金融風險隱患;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就要加強金融監管。
5. 信貸風險的防控措施有哪些
1、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強預警監控:風險預警是防範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舉措。良好的預警機制,可以前移風險關口,達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效果。要實現「多渠道」預警,創新信貸風險監測預警手段,綜合運用信貸管理系統、專業統計報表以及各類媒體獲取風險信息和數據,構建風險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形成「多角度觀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傳遞」的工作局面。要實現「零距離」預警,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監測指標體系,提高監測的真實性、時效性、准確性。
3、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經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中國,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4、加強貸後管理:貸後管理就是要不斷發現營銷機會和客戶風險預警信號,不斷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對策並付諸行動。要建立貸後管理考核體系,把客戶檢查過程、信息分析過程、預警預報過程、客戶退出過程等納入信貸工作整體考核范疇,針對每個管理環節和要素制定考核標准和依據,促使貸後管理人員經常、自覺、深入地實施貸後管理,讓概念化的管理具體化。要建立差別化的風險監控制度,在密切監測風險變化的同時,做好對邊緣貸款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制訂完善的風險監控方案,及時化解潛在風險。
5、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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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哪些措施來強化風險源頭遏制
依照監管制度、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信息披露、監管處罰和責任追究等監管工作流程,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了「六個強化」的要求:強化監管制度建設、強化風險源頭遏制、強化非現場和現場監管、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強化監管處罰和強化責任追究。
7. 如何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責任
銀監會日前對外發布《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有效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守「三道防線」,提示公眾強化「五個警惕」,以防止存款被欺詐丟失。
相信此《通知》的下發會對保護存款人權益起到一定效果。不過這里要注意的是,類似《通知》並不是監管部門第一次出台,這份新的《通知》大部分內容都是在重申過去已經下發的制度精神。在當前的金融形勢下,如果不抓緊出台更具應對性的舉措,只拿以前的東西來重申,對於防範欺詐風險的作用有多大?值得商榷。
更重要的是,防欺詐不能把重點放在公眾存款人這邊,而是應該放在銀行的主體責任上。
比如:提示公眾「警惕高息誘惑,警惕資金掮客,警惕他人代辦,警惕附加承諾,警惕信息泄露」的五個警惕中,前四個都涉及銀行內部人員。誰在銀行營業場所「高息誘惑」呢?
是銀行工作人員;誰是資金掮客呢?是銀行內部人員;誰是代辦的他人呢?同樣是銀行內部人員的可能性最大。因此,防範存款丟失、存款欺詐的重點必須放在銀行內部,強化銀行主體責任地位,防範銀行內部操作風險、誠信風險、道德風險、員工違法風險。依筆者看,最少要從兩個方面劃分和強化銀行的主體責任,即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可以從人和場所上界定責任,只要是銀行員工所為,銀行就難辭其咎。只要在銀行營業大廳或者營業窗口辦理的存款業務,銀行必須負全責。
保護存款人利益、杜絕存款欺詐的最有效辦法就是要強化當事人——銀行的責任,就是要讓銀行全部賠償存款人損失,讓其付出真金白銀的代價,才能使其細致入微地落實內部針對開戶、資金匯劃、對賬、印章憑證管理及賬戶監控五個櫃面業務關鍵環節的制度規定,也才能使其真正管好自己的員工,主動嚴格處罰當事人和責任人。
8. 合作機構管理的風險防範措施
中國人民銀行設13個職能司(廳):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條法司、貨幣政策司、金融市場司 、金融穩定局、調查統計司 、會計財務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貨幣金銀局、國庫局、國際司、內審司、人事司(黨委組織部)、研究局、徵信管理局、反洗錢局(保衛局)、黨委宣傳部。 辦公廳 組織協調總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發布、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 條法司 起草金融法律法規草案;依法承辦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組織金融法制教育和宣傳。 貨幣政策司 研究、擬定與實施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研究提出關於選擇和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實施;研究、擬定和實施信貸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銀行監管一司 承辦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銀行監管二司 承辦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 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保險除外)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合作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農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合作金融機構堅持「自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原則,規范合作金融機構的管理;研究並推動合作金融體制改革;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信貸資產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利率管理。結算管理等業務管理制度,對其經營風險進行監控,督促其完善內部監督和制約機制;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設置條件,業務經營范圍、法人代表任職資格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統計司 負責經濟金融信息的搜集。統計和分析;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經濟、金融統計制度,管理和協調金融系統的統計工作;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調查統計資料庫建設和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向金融系統和國務院綜合部門提供金融信息咨詢。 會計財務司 擬定金融業統一的會計和結算制度、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工作,編制並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財務收支計劃,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報表。 支付科技司 負責支付清算、聯行結算和帳戶的管理以及組織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和應用;編制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擬定金融科技政策、標准和管理辦法。 國際司 承辦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金融組織、香港特別行政區 及澳門、台灣地區金融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的官方聯系及 業務往來的有關工作;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的外事管理工作。 內審司 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各職能司(局)、直屬機構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情況,特別是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承辦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稽核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 人事教育司 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制度及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直屬院校;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員考試、測評和智力引進工作,擬定人員培訓規劃;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系統機構編制。 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的職責,保證科學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有效實行金融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研究局、貨幣金銀局、國庫局、保衛局、培訓中心,作為支持服務體系。上述單位的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的辦法管理,編制共260名。 研究局 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經濟增長及其運行進行分析與預測、跟蹤研究我國產業政策和工業、農業、財稅、外貿等部門經濟動態及貨幣信貸、利率、匯率、金融市場、金融風險等重大政策並向行領導提出政策建議。 貨幣金銀局 擬定有關貨幣發行和金銀管理的辦法;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人民幣的工作;安排現鈔和輔幣的生產、保管、儲運、更新、銷毀;管理現金的投放、回籠及庫款安全;管理全國的金銀收購配售庫存和國家黃金儲備;管理金銀開發基金;管理全國黃金市場。 國庫局 辦理國家金庫業務,對下級庫實行業務管理;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監督和維護國庫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保衛局 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保衛工作;對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制定防範措施;組織金銀、現鈔、有價證券的武裝押運工作。 培訓中心 承擔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和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工作。
9. 金融機構的流動風險防範主要包括哪幾項
金融機構的流動風險防範主要包括哪幾項金融機構的流動風險防範的話,主要包括金融機構的這種發展以及金融的合成等等一系列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