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9]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資本管理、市場准入、責任追究和聯動監管約束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大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2萬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和中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5千億元人民幣及以上、2萬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風險金額占核心資本比例(百分比)的兩倍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對新資本協議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其他商業銀行,該部分資本要求計入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對不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機構,該部分資本要求在8%的基礎上累加作為發案機構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上述資本要求原則上由監管機構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案件後,應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列支的,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按照涉案金額(以下如無特別說明,金額均指涉案金額)扣減其核心資本凈額。
二、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單起案件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1年期從案件暴露之日起計算;年度內多起案件累計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從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下同)不得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等監管資本工具補充附屬資本。
三、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2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1.5億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2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內分支機構。
四、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外分支機構及開展境外並購活動,不得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非銀行金融機構。
五、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2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 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1年內不得開辦新業務。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條所列情形的,銀監會根據相關要求暫停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並在1年後對發案機構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慎性評估後,視情況恢復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七、嚴格追究銀行案件領導責任,對大型機構比照《中國銀監會關於2008年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意見》(銀監發[2008]7號)的內容執行;對中型機構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比照同城同級大型銀行分支機構標准執行,其中對法人機構可視情況採取更嚴格的責任追究標准;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8號)的內容執行。
八、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5起千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銀監會將把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向其主管的黨委組織部門、地方政府及控股股東通報,作為銀行領導班子考核和薪酬調整的依據。對外資銀行可參照上述規定將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通報其總行、母公司和母國監管機構。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自查發現案件的,可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發現案件責任追究實行區別對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148號)的內容適當予以區別對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銀監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B. 疫情防控五步法指什麼
「走、看、訪、談、報」的監督「五步法」。
走,主要是傾聽民意,深入到居民小區、市場超市、企業商戶了解實際疫情防控工作實情;看,主要是有的放矢,著重對社區、經濟聯社防疫物資的分配、發放、使用等環節加以監督,檢查是否存在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等問題。
訪,主要是配合工作,與「三人小組」一同上門探訪居家隔離人員,通過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發現防控漏洞和不足。
談,主要是抓早抓小,對於群眾反映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個別談話,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報,主要是及時報告,對於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反饋到派街監察組,採取有效措施推動解決。
同時,指導各社區監察站根據「五步法」做到「必檢、必查、必問、必核、必報」,從而提高監察站站長們的監督工作水平。通過運用「五步法」,各社區監察站一方面突出在防控一線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監察站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
C. 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
疫情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盡量減少外出活動,外出佩戴口罩。
2、主動做好健康監測,自覺發熱時主動測量體溫。若出現可疑症狀,應主動戴上口罩及時就近就醫。
3、辦公場所要注意加強通風清潔,配備洗手液、消毒劑等防護用品。食堂也是人群密集的場所,建議錯峰吃飯,減少聚集。
4、注意營養,適度運動。
5、出行前若無可疑症狀,可正常出行。若出現可疑症狀,建議居家休息和就地就醫,待症狀消失後再啟程。
(3)金融機構防控疫情防控方案擴展閱讀:
縱觀國內外疫情形勢,常態化疫情防控是一項艱巨繁重又較為持久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必須有充分的思想准備和工作準備。
突如其來的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只有把疫情防控這根弦綳緊,把常態化疫情防控抓緊抓實抓細,不麻痹、不厭戰、不松勁,不斷鞏固發展疫情持續向好形勢,才能為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D. 疫情防控的措施有哪些
疫情防控的措施:
1、盡量減少外出活動,外出佩戴口罩;
2、主動做好健康監測,自覺發熱時主動測量體溫。若出現可疑症狀,應主動戴上口罩及時就近就醫;
3、辦公場所要注意加強通風清潔,配備洗手液、消毒劑等防護用品。食堂也是人群密集的場所,建議錯峰吃飯,減少聚集;
4、注意營養,適度運動;
5、出行前若無可疑症狀,可正常出行。若出現可疑症狀,建議居家休息和就地就醫,待症狀消失後再啟程。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被污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採取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第四十一條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E. 疫情防控五個措施
疫情防控五個措施如下:
1、確保營業商戶符合達到相關要求並簽訂承諾書,達到合格一家開業一家;
2、建立員工健康台賬,記錄健康狀況,加強分類,動態管理;
3、確保所有開業場所設置體溫監測崗,對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
4、確保開業場所每天消毒,特殊場所增加消毒頻次;
5、確保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一米安全距離排隊線,合理安排進店人數,科學控制人流規模和密度。
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不得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
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採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F. 疫情期間採取什麼的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在疫情期間,防疫措施最好的有效和時效的就是對易感人群的保護,包括給大家傳宣傳防禦知識勤洗手,戴口罩不參加人群聚集的活動。
G. 疫情防控措施怎麼寫
疫情防控措施:
從控制傳染源、救治被傳染者,到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正是科學態度、科學方法,讓人類面對傳染病不再束手無策,擁有了守護健康的法寶。
科學技術是社會進步的強大支撐,也是戰勝困難挑戰的有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從「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的叮囑,到「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管理措施越科學,精準防控越到位,阻斷疫情就越有力有效。
把科學有序的防控要求落到實處,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就能得到有力保障。
疾病與人類始終相伴隨,威脅著人類健康,但人類只要恰當使用科學武器,就能程度降低生命代價。無論是非典、甲流還是新冠肺炎,我們對它們的科學認知有一個過程。抗擊非典時一些人最初認為致病因素是衣原體,最終發現是冠狀病毒。
對付衣原體,抗生素就管用,而對付病毒,則需要進行綜合治療。由此而言,防控疫情不能偏離科學的軌道,不能脫離對生物規律的把控。
戰勝新冠肺炎疫情,必須依靠科學、運用科學。目前的出院患者在不斷增加,我們完全可以戰勝新冠肺炎疫情。廣大醫護人員不辭勞苦、科學救治,努力完善診療方案,提高收治率治癒率;廣大科技人員不畏艱難、勇於攻關,加快病毒溯源等研究;各條戰線扎實做好預防、控制和保障工作,切實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這些都將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實科學支撐。
戰勝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尊重科學、相信科學。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對大多數人而言,關鍵在「防」。加強病例排查,做好居家隔離觀察,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把防控力量向社區下沉,加強社區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就有必勝把握。
科普宣傳有助於克服因疫情導致的不安焦慮情緒。讓科學防疫知識走進千家萬戶,使人民群眾懂得用科學態度對待疫病、用科學手段防治疫情,有助於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的能力,增強人民群眾戰勝疫情的信心。
「病毒固然可怕,但比病毒更可怕的是謠言和恐慌。」不信謠、不傳謠,堅持做到科學抗疫,切實加強科學防控,我們必將取得戰「疫」的勝利!
H. 疫情防控措施和做法
合易認為:疫情之下,企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控。
1)關心員工的健康。企業在疫情發生時,應做好對員工、客戶的保護工作,體現出非常時期的人性關懷。鑒於此次肺炎疫情具有較強的傳染性,各企業應把員工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對員工進行傳染病預防及治療知識教育的同時,在內部採取嚴格的衛生防範措施,定期對辦公區域、生產區域進行全面消毒。
2)成立專門機構,安排專項資金。疫情來臨時,企業應成立應急應變指揮小組,並安排應對疫情的專項資金,解決非常時刻的臨時緊急問題。
3)保持企業內部的穩定,努力練好「內功」。受疫情影響,企業的部分業務可能難以正常開展。此時,企業不妨將目光內轉,在系統戰略思考的同時,將以往沒有精力顧及和放鬆了的基礎管理工作抓起來,練好內功,為疫情過後的發展積蓄力量。
4)建立健全危機預防機制。我國大部分企業目前還沒有建立危機管理機制,有的盡管有企業危機管理機制的一些要素,但並沒有制度化。肺炎疫情的爆發再一次給中國企業界上了一堂沉重而有價值的危機管理課,中國企業應當以此為契機,建立完備的危機預防制度。
I. 疫情防控演練方案及流程是什麼
方案:每日晨檢演練,發現1名學生出現發熱等疑似症狀。
流程:
1、參與晨檢的老師提前到達學校,進行消毒、體溫檢測等環節處理,做好學生晨檢准備。
2、學生到達校門處,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預案》中規定的各班級入校次序,在規定通道按1米以上間隔距離有序進入校園。
3、值班老師對到校學生依次進行手部消毒、健康情況詢問等,待學生進入指定通道口,晨檢老師檢測學生體溫,檢測體溫正常的學生迅速按照指定通道進入教室。
疫情應急處置流程
1、報告,一旦發現疑似病人,值班老師或班主任立即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啟動應急處置流程,綜合協調、疫情監測、現場處置、對外聯絡、消毒防疫、宣傳教育各組當班教職工迅速進入崗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2、隔離,迅速將患病學生帶到隔離室觀察,穩定學生情緒後,再次測量體溫,並對疫情學生進行初步救治。患病學生所在班級其他學生停止校內常態活動,轉移到備用教室,消毒防疫組對該班教室進行消毒。
3、送醫,立即通知學生家長,由家長自駕接學生去醫院就醫, 如果家長不能及時趕到就撥打120,如120遇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趕到,迅速調用其它車輛將其送往定點醫院發熱門診。
J. 北京市政府出台19項重磅措施,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
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加強防控能力建設,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促進城市平穩有序運行,更好服務市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
1.對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加快審批,各區圍繞防控物資和配套部件、材料項目生產建設、認證等方面,開辟一站式、全鏈條並行、48小時內辦結的審批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2.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對用於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葯品、醫療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確保通關「零延時」。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責任單位:北京海關、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衛生健康委)
3.建立采購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提高資金撥付匯劃效率。引導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與防控疫情相關的銀行賬戶服務工作,簡化開戶流程,加快業務辦理。積極開辟捐款綠色通道,確保疫情防控款項第一時間到達指定收款人賬戶。減免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防控疫情相關款項匯劃費用。(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5.簡化外匯辦理手續。
對於市政府有關部門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進口,可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與材料。對於境內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銀行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
暫停實施需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的要求。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向銀行提交單證材料,經辦銀行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後抽查。(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外匯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二、加大防控資金支持力度
6.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主要用於全市醫葯物資儲備、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所需醫用設備設施和防護物資等。
市區兩級財政加大疫情防控庫款保障力度,優先調度,協同財政代理銀行主動做好與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的對接,確保預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對於庫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區級財政,市財政將及時增加資金調度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7.加強醫療費用保障。
落實國家有關政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救治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源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助。
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按規定認定為工傷;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葯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
8.加大對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引導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針對疫情防控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葯產品製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企業提供專項信貸服務,對涉及疫情防控的企業信貸申請「特事特辦」,簡化流程,盡快發放。
通過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相關直接參與防控的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運輸和銷售重點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
鼓勵轄區內各金融機構向疫情防控一線的相關單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療或隔離的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提供更優惠的金融服務,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三、精心做好企業服務
9.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質增效增加產能,支持其他企業通過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線快速形成產能,對相關有效釋放產能的項目提供投資補貼或者貸款貼息。(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0.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
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市商務局、市葯品監管局、市交通委、北京鐵路局、北京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11.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
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
啟動線上續貸機制。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於因受疫情影響在股票質押、公司債兌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企業,指導其用好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相關政策,通過適當展期、發新還舊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動性危機,渡過難關。(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
12.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
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於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7月底。
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委、市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
13.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各區對採取減免租金措施的租賃企業可給予適度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四、發揮科技創新對疫情防控支撐作用
14.加強防疫葯品研發和技術攻關。
出台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關促進醫葯健康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支持醫療機構積極開展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臨床研究,推動創新醫療器械、創新葯盡快進入臨床應用,支持醫葯類企業加快抗病毒葯物、檢測試劑研發和排產。
及時、足額、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生產相關葯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
15.加強與疫情防控所需葯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對接,鼓勵在中關村相關分園落地。充分發揮第三方技術服務平台作用,加速相關葯品、醫療器械等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支持企業進入防控產品應急審評審批綠色通道。(責任單位:中關村管委會)
16.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應用。深入實施北京大數據行動計劃,鼓勵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互動互用,聯合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線醫生咨詢平台」,支持醫療人工智慧關鍵技術研發及產品示範。(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
五、加強城市運行服務保障
17.做好返京人員服務管理。
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到京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人員,在到京之日應當主動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區(村)報告健康狀況,並於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監測體溫,不得外出,負責監督性醫學觀察的社區(村)應當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對國內其他地區人員到京14日內,應早晚進行體溫和健康監測,體溫正常的可以上班,鼓勵企業實行彈性工作時間、錯峰上下班,有條件的可以實行網路辦公。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分類管理要求,指導社區採取科學防控辦法,避免一刀切。(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18.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按照「市管批發、區管零售」原則,加大對生活必需品供應企業協調和服務保障力度,統籌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重點流通企業,強化政府儲備和貨源組織;嚴格落實各區屬地責任,做好屬地生活必需品零售供應。
啟動實施「點對點」監測補貨保障機制,提升缺貨商品補貨效率。將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資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嚴格價格監管,加強價格監測,每日通報各區食品價格變動情況。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19.加大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力度。
落實重點企業「服務包」制度,充分發揮12345市民服務熱線作用,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務。
全面加強智慧政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既便利群眾辦事,又避免人員聚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局、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有關部門)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