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銀行角度如何寫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報告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強宣傳,營造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氛圍
1.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宣傳。營業管理部領導充分利用出席市委、市政府會議,舉行金融形勢分析會等各種契機,廣泛宣講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主要內容和重大意義,並結合重慶實際提出了開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具體建議,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有關建議正在分步實施之中。此外,還充分利用主流媒體進行宣傳,營業管理部楊國中主任多次接受《金融時報》、《重慶日報》等媒體的采訪,闡述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
2.加強金融法律法規和誠信宣傳。我營業管理部及轄內各級支行每年均要集中時間、人力、財力,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介,以舉辦牆報、接受記者訪談、集中設點咨詢、散發宣傳資料、召開聯席會議等多種形式,深入普及社會誠信意識,宣傳反假人民幣知識和反洗錢法規,宣傳人民銀行新職能,促進社會各界更加關心金融、重視金融、理解金融,更加遵循金融運行規律。黔江中心支行通過制定並宣傳轄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指引》,使金融生態度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認真傳導貨幣政策,推動轄區經濟發展
緊密結合轄區經濟發展目標,按照「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要求,及時傳導貨幣政策,提出信貸限制、扶持與重點支持的對象和措施,加大「窗口指導」力度,引導金融機構保持貸款適度增長,加強結構調整,防止「一刀切」。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探索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管理方式,加大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及有地方資源優勢企業的信貸支持,促進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發展,為金融與企業形成良性互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三)努力推進金融改革,維護轄區金融穩定
作為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重慶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中行、建行分支機構不斷優化貸款結構,進一步降低不良資產佔比,為改革創造了良好條件,工行股份制改造正在穩步推進。
(四)完善服務體系,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供服務保證
一是實現了支付系統成功上線運行,確保資金清算匯劃高效和安全,提高了資金清算效率,促進加速社會資金周轉,提高了支付結算現代化水平。二是認真履行貨幣發行職責,結合轄區經濟特點,靈活調撥發行基金,確保總量供應和結構合理,提高現金管理水平。三是積極推進「財稅庫行聯網」,改善對政府部門的金融服務,防範資金風險,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四是做好開戶證、貸款證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四是大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推動「三農」經濟發展,為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做出了應有貢獻。
(五)切實做好反洗錢工作
1、反洗錢內控機制初步建立。一是調整充實反洗錢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規范反洗錢崗位設置;二是進一步明確本單位開展反洗錢工作的牽頭部門、具體職能部門和反洗錢工作崗位職責;三是反洗錢內部協調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四是建立大額、可疑交易報告信息員制度,確定反洗錢專職信息員,使大額、可疑交易報告逐步規范;五是部分銀行根據工作實際,擬訂了相應的反洗錢工作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
2、合作打擊洗錢犯罪取得重大進展。為有效打擊重慶市地下錢庄違法犯罪活動,營業管理部加大與公安機關合作打擊力度。一是重慶外匯管理部與市公安局簽訂了《打擊重慶市外匯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合作備忘錄》,並於2004年10月與市公安局共同開展了一次集中打擊非法外匯交易的專項行動;二是在甄別分析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的基礎上,向公安機關發送了12份《可疑資金交易協查函》,加大對洗錢行為的打擊力度;三是各商業銀行密切配合營業管理部反洗錢工作部門,完成了總行反洗錢局交辦的3份《可疑資金交易協查函》的核查工作任務。
3、大額、可疑資金交易報告質量和可疑交易識別水平有所提高。各銀行機構按照反洗錢工作要求對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進行匯總、篩選和監測,營業管理部對各銀行機構報送的可疑交易數據及時進行篩選、分析和核查,通過跟蹤核查,查出「德隆系」關聯企業10家,交易筆數2066筆。2004年,重慶市銀行系統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的大額交易量為1538.4億元;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30份,其中有3份可疑交易報告被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移送到人總行反洗錢局進行調查處理。
(六)全面推進反假貨幣工作
一是反假貨幣組織體系日益健全,運行良好。截至2004年底,重慶市已有22個區市縣相應成立了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或反假貨幣工作領導小組,為形成立體的、堅強有力的反假貨幣統一陣線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二是反假貨幣宣傳和培訓不斷加強。重慶市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始終把反假宣傳的重心放在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反假貨幣的意識和甄別假貨幣的能力上,通過每年舉行的「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引導各類金融機構以多種形式進行深入持久的宣傳,提高公眾防範假幣的意識和能力,形成全社會防範和打擊假幣犯罪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防範和打擊各種假幣犯罪取得明顯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機制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地區還未正式建立以政府部門為主導、有關方面共同參與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機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缺乏必要的組織、指揮、協調。(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宣傳不到位,支持和保障機制不健全
金融監管部門和各金融機構對其有所了解,但認識還不夠全面、深入,而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公眾對此更是知之甚少,相應的支持和保障機制不夠健全。
(三)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調研力度不夠,缺乏建設規劃與實施方案
由於金融生態環境是一個新概念,因此有關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專題調查和研究還很少,而有限的成果也主要局限於金融生態的概念以及內容等淺層次的問題,對於其組織體系、機制建設、工作重點等深層次的問題調研力度還遠遠不夠,適合本地區的具體的可操作的建設規劃與實施方案更是缺乏。
(四)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佳
一是縣域農村金融體系不完整,金融組織功能不健全。
二是農村金融資源外流嚴重,資金迴流農村渠道不暢。
三是尚未形成有效的金融競爭機制。由於商業性金融的收縮、政策性金融的缺位、民間金融的不成熟和不規范、以及郵政儲蓄的只存不貸,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絕對主體,在部分區縣其市場份額高達80%。這種「壟斷」格局必然導致競爭的不充分,降低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削弱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的創新,不利於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
(五)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銀行信貸中介尚待規范
從投向看,主要呈現「兩高兩低」的特點:規模以上企業和近年來加速發展的重工業企業貸款佔比高,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貸款佔比低。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始終得不到有效解決,除了與其自身的資金實力和信用狀況有關外,銀行信貸中介服務體系不健全、不規范也是重要原因。
(六)社會信用體系仍然不健全
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居民的誠信意識還不強,逃廢金融債務、惡意欠債的情況時有發生,而且個別地方及部分公務員拖欠銀行債務的情況還較為嚴重,極大地影響了社會信用環境的改善,
三、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宣傳力度
建議各級人民銀行、金融機構要積極行動起來,加強金融知識、信貸政策的宣傳,積極向政府、企業、社會各界宣傳金融知識、金融法律法規和信貸政策,爭取社會各界對金融部門的理解和支持,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圍、法制氛圍,培養健康的信貸文化,有效傳導貨幣信貸政策,增強貨幣信貸政策執行效果。
(二)建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聯席會議制度
一是要建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與金融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提高社會信用度、密切政銀企會商制度、順暢信貸投入、提高全社會金融風險意識。二是要建立轄內金融信息共享機制,充分運用聯席會議平台,定期進行信息通報,做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政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動轄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三)加強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一是加快培育中介服務業。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加快培育中介產業,積極引進證信公司、資信公司、信用評級公司等,依法實行信用服務的第三方管理,提高信用信息的真實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全社會工作效率。二是建立中小企業擔保中心。目前中小企業,尤其是一些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其問題的核心就是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堪憂。因此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能有效地提高現有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增強其融資能力。
(四)重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切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一是開展創建「信用村鎮」活動。建立農村信貸戶信用等級評定製度,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完善信用信息記錄,逐步建立農村信用體系。二是擴大農村小額貸款。從宣傳幫助村民及時還貸入手,積極探索公司加農戶、「聯戶聯保」的新型貸款方式,建立起客戶經理、客戶聯保小組、信貸員「三位一體」的信貸營銷網路,推行信用貸款期限承諾制,擴大農戶小額貸款。三是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四是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爭取市人行和市信用聯社等方面的支持,加快農村信用聯社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區級法人實體。
(五)建立健全信用懲戒、激勵機制
根據信用信息和評級結果,建立信用檔案,在信用信息網路和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布評級的結果。對不守信的企業、單位和個人,採取社會、行政、組織、經濟、法律等綜合懲治措施,從嚴從重從快處理,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償失。對不守信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採取組織和經濟並舉的手段,嚴肅處理有關的領導和人員。對守信的企業頒發信用卡,納入重點扶持企業范疇,在信貸、工商注冊、稅務等方面給予優惠,並由政府和各行業協會進行表彰獎勵。
(六)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法制保障
法律是信用機制的有效補充和保障,沒有法律的支持,信用機制就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的。一是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保證司法公正。特別是應當防止政府及職能部門的地方保護主義行為。二是大力加強執行力度,維護法律的權威,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受到保護,提高企業及其他信用主體的違約成本,使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一開始就建立在法制化的軌道上。
Ⅱ 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措施
(一) 積極推進金融業產權改革,構建多元化發展的金融業
金融生態的生命力就在於金融生態中存在自由競爭的機制,使金融生態主體在自由競爭中優勝劣汰。建立和完善自由競爭機制的一條重要途徑就是使金融生態中的參與主體多元化。這正是目前我國完善金融產權制度的主要內容。其目標是構建以「產權明晰、權責分明、管理科學、高效運轉」為基本特徵的,兼有國有和外資,全國性和地方性,大銀行和中小銀行,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多元金融主體的金融市場。
首先,要繼續推進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造。使國有銀行產權明晰化,各級經營者對其經營成果真正負起責來。杜絕一切將經營失敗成本轉嫁給國家的可能,讓國有銀行預算約束全面硬化,以實現完全意義上的金融產權。其次,規范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同時,積極探索對農信社、城信社等產權改革的方案。放低民營資本進入金融行業的門檻,這樣才有利於營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
(二) 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法律環境是金融生態主體最為重要的外部環境之一。構建和諧金融生態要以完善的金融法律體系為前提。現階段,當務之急是要對《破產法》、《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從而使銀行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使銀行在面對違法違規行為時能有最後的「殺手鐧」。
另一方面,為了保護金融機構債權人的利益,督促金融機構穩健經營,有效引導金融資源合理配置,應盡快出台一部《金融機構破產法》。金融機構的破產要以市場原則為基礎,使金融機構的破產成本由其股東和相關利益人來承擔,而不能再由國家財政來「兜底」。當然,為了保護廣大民眾儲蓄者的利益,還要建立一套存款保險制度與其配套。
這樣,金融機構對於欠債不還的企業和個人享有無條件破產起訴權,同樣,金融機構的債權人也具有對金融機構的破產起訴權。
(三)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現代市場經濟是建立在錯綜復雜的信用關系基礎上的信用經濟。一個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是金融生態有序運行的基本前提。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方面,重點要放在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上的建設。加快整和銀行和有關部門的信用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和信息分割。同時要加快信用立法進程,實現信用市場的有法可依,以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和規范的社會信用秩序。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大力發展專業化金融中介機構,嚴格行業准入和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素質。強化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促進金融機構提供高水平的服務。
Ⅲ 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宏觀環境是如何對金融活動產生影響的
眾機構所面臨的宏觀環境是如何對金融活動產生影響的?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宏觀環境對金融活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Ⅳ 創新驅動發展為什麼需要良好的環境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當前,應抓住以下重點著力推進。
細化戰略目標。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創新型國家,科技創新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一般在70%以上,研發投入佔GDP的比重超過2%,技術對外依存度低於20%。目前,應將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進行分解和細化,建立完成目標的組織架構和任務體系,讓各部門、各層面、各單位按照明確的目標任務推進。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我國很多產業處於國際產業鏈的中低端,消耗大、利潤低,受制於人。只有擁有強大的自主創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把握先機、贏得主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一是要瞄準國際創新趨勢、特點進行自主創新,使我國的自主創新站在國際技術發展前沿;二是要將優勢資源整合聚集到戰略目標上,力求在重點領域、關鍵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進行多種模式的創新,既可以在優勢領域進行原始創新,也可以對現有技術進行集成創新,還應加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
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首先,進一步確立企業的主體地位,讓企業成為技術需求選擇、技術項目確定的主體,成為技術創新投入和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主體。其次,高校、研發機構、中介機構以及政府、金融機構等應與企業一起構建分工協作、有機結合的創新鏈,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協同創新體系。
加快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科技創新資源合理流動的體制機制,促進創新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建立政府作用與市場機制有機結合的體制機制,讓市場充分發揮基礎性調節作用,政府充分發揮引導、調控、支持等作用;建立科技創新的協同機制,以解決科技資源配置過度行政化、封閉低效、研發和成果轉化效率不高等問題;建立科學的創新評價機制,使科技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出來。
2015年8月24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進行二審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轉化科技成果所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在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後,主要用於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工作。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經榮在作關於本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時說,按照中央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草案將對科研人員獎勵和報酬的最低標准由不低於職務科技成果轉讓或者許可收入,或者作價投資形成的股份、出資比例的20%提高至50%,並明確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規定或者與科技人員約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應當符合上述標准。
我國現行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1996年起實施。本次修法旨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規范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加速科學技術進步,推動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專家們認為,本次修法的亮點是科技成果轉化處置權下放和科研人員獎勵、報酬比例提高。
Ⅳ 當前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中缺乏和諧組織體系的問題應該如何應對
摘要 1.缺乏自我約束機制
Ⅵ 什麼是建設金融生態環境等金融助力鄉村振興年度工作任務
摘要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支撐。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強調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鄉村振興戰略給予了進一步部署,強調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
Ⅶ 一個好的金融環境需要哪些途徑
鞏固經濟基礎
良好的經濟環境是充分發揮金融體系功能,實現與金融良性互動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條件。金融是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我國銀行業是金融業的主體,是融資的主要渠道。銀行業擁有的資產是證券業和保險業的6倍多,融資比重占國內融資的90%以上,毋庸置疑,銀行業的發展對整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至關重要。反過來,銀行業的健康發展亦離不開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持續協調發展。經濟的高速增長使銀行業積累了巨額資產,改革開放20 多年的成就已證明了這一點;但經濟的轉軌、金融環境的惡化,也使銀行業承擔了大量改革成本,有資料展示,2003—2005年我國銀行業不良資產形成原因中,銀行內部管理原因造成的佔20%多,而外部金融生態環境的占近8 0%,金融生態環境最差地區和最好地區不良資產比率相差達10倍之多。金融也是經濟的助推器和晴雨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金流動取決於金融生態,金融生態好,就有更多的信貸資金向這里流動,形成資金聚集的「窪地效應」,反之,就會引發資金外流,削弱經濟的競爭力。因此,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促進經濟和諧健康發展,是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更好地發揮金融融通資金、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
打造誠信環境
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是建設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的基礎。提高整個社會的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氛圍,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更需輿論部門加大宣傳力度。讓守信光榮、失信可恥成為人們的共識。對守信者除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外,金融部門可以對守信者簡化貸款手續,實行優惠利率,適當增加授信額度,並保證貸款及其他金融服務及時到位。對失信者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或個人,要向社會公開曝光,並列入黑名單。各家銀行對列入黑名單者不給貸款,不給開戶,不給結算。用此辦法促使失信者主動守信,守信後可同樣享受守信者的待遇。
構建良好的法制環境保證
要不斷完善各項金融法律法規,盡快制定能夠保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司法部門要依法行政,依法辦案、加大威懾力度。對失信者的制裁更嚴厲些,讓失信者付出的代價更沉重些,盡量減少銀行的損失。讓失信者嘗到失信的苦頭,早日成為信者。
強化管理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銀行改革的目標,也是改善金融生態環境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機制不健全、考核機制不完善、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問題較為普遍,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突出,金融創新能力不足,對地方小企業發展支持力度不夠,農村金融服務單一和弱化等等,嚴重地制約著銀行業經濟核心作用的發揮。因此,必須加快銀行業自身的市場化改革步伐,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明晰產權關系,構建有效的內控機制,使銀行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落實依法經營理念,合法經營,審慎經營,使銀行成為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的排頭兵和受益者;積極進行金融創新,合理進行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促進對中小企業信貸的支持和三農經濟的扶持;利用有關政策,特別是國家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活化不良資產。
Ⅷ 請問什麼是金融生態環境
偶以前也沒聽過,查了一下:
「金融生態環境」這一全新概念是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於2004年首次提出並產生廣泛影 響的。將「自然生態」的概念引入金融領域,是對金融理論的一次創新,是對金融業尤其是 銀行業生存和發展環境的高度概括。什麼是金融生態環境呢?概括地說,金融生態環境是指 金融業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在一定意義上就 意味著和諧、統一的社會經濟生活。打造和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將有助於營造良好的 發展環境,降低金融風險,推進社會經濟全面健康持續發展。
Ⅸ 金融生態環境的存在問題
(一) 金融產權制度性缺陷阻礙了我國金融業的正常發展
我國正處於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的轉軌時期,現有的國有商業銀行都是在以計劃經濟為大的背景環境下建立並成長起來的。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國有商業銀行一直都肩負著支持國有企業發展與解困的重任。由於行政上的不當干預、政策性貸款等使得國有商業銀行積累了大量的不良資產。中國人民銀行曾作過專門的抽樣調查統計,統計結果顯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形成過程中,由於計劃和行政干預而造成的約佔30%,政策上要求國有銀行支持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違約的約佔30%,國家安排的關、停、並、轉等結構性調整約佔10%,地方干預,包括司法、執法方面對債權人保護不利的約佔10%,而真正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貸款佔全部不良貸款僅為20%(周小川,2004)。
我國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是一種以公有制為絕對主體的制度安排。按其表面形式,銀行經營者應代表國家對銀行進行管理、經營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事實是,由於產權主體權利缺失以致形成了「重權輕責」的怪現象。這嚴重削弱了我國銀行自主經營權利和抗風險能力。
目前我國的主要商業銀行已經進行了成功的股份制改造,明確了產權制度,提高了商業銀行的工作效率,保證了金融體系的穩定,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
(二) 法律環境不完善加大了我國金融業的信用風險
我國已經頒布實施的與金融生態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合同法》、《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基本上能與金融業的發展相互協調,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基本的法律框架。
然而,我國《破產法》是1986年頒布實施的,當時主要是針對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政策性破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相關規定已與時代不相適宜。由於其缺乏對債權人的合法保護,後果是導致大量的逃廢債事件發生,加大了銀行的信用風險。另外《刑法》在對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不夠,難以對違法亂紀行為產生足夠的威懾力。
(三) 社會信用缺失加劇了我國金融業的不穩定性
市場經濟應該是一種信用制度高度發達的經濟。但由於我國還處於經濟的轉軌時期,市場經濟法制還不成熟,社會信用水平仍很低下。正是由於社會信用缺失已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據統計,我國每年因企業和個人逃廢債務而蒙受直接經濟損失約1800億元,由於三角債務和為避免信用風險而進行的現金交易而增加交易成本約 2000億元。
信用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到金融創新效率和金融的穩定。目前我國社會信用信息徵集系統、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還得不到有效的歸集和評估,金融機構在作出相關決策時難度很大,使「騙貸」事件屢有發生。與此同時,失信懲戒機制尚未有效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