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貸款,擔保公司破產,我的保證金可先退回嗎
擔保公司都倒閉了,這個錢你去哪退啊?保證金又不是銀行收你的,是擔保公司收的。既然都破產了,那麼說明他們公司都窮得打鬼了,你就別去自投羅網了,說不定還要罰你的款,因為你未按照當年簽訂的合同履行。如果你記得當年你簽訂的所有擔保合同和協議,而且未違約,可以去浪費點時間去碰碰運氣。
② 擔保公司是否要向金融辦承諾不收取客戶保證金
金融辦,僅僅是一個金融協調部門,除了一些省賦予了小額貸款公司准入和監管職能 。
擔保公司收不收取客戶保證經和金融辦沒關系。
③ 納稅人在金融機構設立的保證金,可作為"存款"採取稅收強制執行嗎
可以的。納稅人在金融機構設立的保證金不是法律層次規定的。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末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末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④ 擔保公司收取保證金合法嗎
一般擔保公司為融資企業做擔保時,收取保證金10-15%,利用自身擔保資質,運用保證金杠桿原理,開展業務的一種形式,此行為也是擔保公司控制風險的方法之一,最起碼企業發生不法償還貸款時,擔保公司代償風險發生時,可以減少一部分損失!
最新規定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里,無禁止擔保公司收取保證金的規定,但一般收取的保證金比例在20%以內,比較合理。超過此比例就難說。
⑤ 擔保公司收保證金是什麼意思
二○一○年三月八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只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放貸款。
(三)受託發放貸款。
(四)受託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並沒有規定擔保公司不能收取擔保保證金,按照「法無明令禁止即為可行」這條原則,這種做法不違法,其實所有的銀行在和擔保公司合作中都收取擔保公司的高額保證金。實際工作中可以與擔保公司協商。
所以不合理
⑥ 擔保公司收取客戶的保證金存入銀行專戶後由此產生的利息不返還客戶合法合規嗎
擔保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主要業務是受委託為單位或個人提供信用保證,如貸款擔保貿易擔保等。擔保公司在從事上述業務時,一方面按約定的費率向委託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另一方面向委託方收取一定的擔保保證金。對擔保公司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和擔保保證金應按「金融業」5%稅率計算徵收營業稅,其收取的擔保保證金,凡到期全額退還,並在帳務上直接沖減營業收入的,可以從當期的營業額中扣除不計算徵收營業稅。
因此,擔保公司存入銀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不屬於價外收費,應當不作為擔保收入,而應當沖減當期的財務費用處理。
在擔保業的損益表中沒有財務費用這一科目,收到的存款利息,能不能進利息收入
可以記入「利息收入」。
⑦ 金融擔保公司計提的擔保保證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需要看擔保的保證金金額 是多少,不能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擔保賠償回准備
一、中小企業信用答擔保機構可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擔保賠償准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按照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50%的比例計提未到期責任准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責任准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A5 n/ j* Q0 C/ x, S! A s2 Z
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應依次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准備和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⑧ 擔保公司放在銀行的保證金如何使用
保證金是指用於核算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版。
保證金的具體使用要根據企權業與銀行之間的約定來進行。並且保證金是有利息的,保證金買銀行的投資成品屬於融資,要與銀行進行商量。
專業擔保公司如果與貸款銀行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那麼,擔保貸款就要向貸款銀行存入擔保保證金,一般來講,保證金按貸款的10%—20%存入,具體存入多少保證金,取決於擔保公司和銀行的合作協議,定多少存多少。如果客戶還不了,那麼銀行是要在擔保公司的保證金里扣的。不足部分銀行除追收貸款戶外,同時也要向擔保公司追償。
如果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沒有建立合作關系,銀行可能要求擔保公司全額質押。
⑨ 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是什麼
融資性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企業提供擔保,收取一定的費用(服務費),叫保費,而向貸款人處存放一定數量的貨幣,作為其實現擔保的一種方式,以得到貸款人的認可,俗稱保證金。
當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時,依據相關合同約定,貸款人可以直接劃轉擔保公司在其處存放的保證金,以確保債權安全,有效清償,在對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性質進行認定,主要要看是否有具體的關於這筆保證金的相關合同,如沒有合同約定,應該理解為擔保服務費,在正常按約履行還款職責後,不會予以返還。
擔保公司為融資企業做擔保時,收取保證金10-15%,利用自身擔保資質,運用保證金杠桿原理,開展業務的一種形式,此行為也是擔保公司控制風險的方法之一,最起碼企業發生不法償還貸款時,擔保公司代償風險發生時,可以減少一部分損失。
(9)金融機構擔保保證金還能收取嗎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公司注意事項:
1、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股東需符合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200以下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發起人(出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2、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設立,其中採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
3、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按照因地制宜、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原則,建立和設置公司組織架構,要科學設置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簡設置職能部門,確保機構高效、安全、穩健運行。
4、對融資性擔保公司負責人進行必要的任職資格審查,相關人員應具有從事金融或經濟管理的職業經歷,具備一定的銀行金融知識,沒有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6、外商投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須經外經貿部門批准後,按照本指引規定的程序審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
⑩ 在銀行辦理貸款,銀行要收取保證金,這合理么
預收貸款保證金制度違反了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我國《貸款通則》第18條第2款規定,借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而金融機構實行貸款預收保證金制度,使借款人實際得到的貸款總額減少,不能滿足借款人急需資金的需要,侵犯了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第8條明確規定:「嚴禁各金融機構擅自提高存、貸利率或以手續費、協儲代辦費、吸儲獎、有獎儲蓄以及貸款保證金、利息備付金,加收手續費、咨詢費等名目變相提高存貸利率。」預收貸款保證金正是一種變相提高貸款利率的行為。
《貸款通則》第4條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行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銀行為加強貸款管理,預防貸款風險而單方規定了預收貸款保證金制度,不論借款人是否願意都強迫其接受並加重了借款人的負擔,造成了不公平、不合理的結果,這顯然違背了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盡管金融機構認為,借款人只要到本機構貸款,該條款就必然成為貸款合同條款,但依據《民法通則》及《貸款通則》的規定,該條款顯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於擔保貸款的,由擔保人存入擔保保證金,而不是由銀行直接從貸款中扣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