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機構的債務資本稱為什麼
銀行借款
優點:1籌資速度快2籌資成本低3借款彈性好,即比較靈活,可以根據具體請款更改合同
缺點:1財務風險較大2限制條款較多3籌資數額有限
2. 金融機構起訴債務人欠款不還,一般是什麼罪名
法律分析:借款不還通常涉及三個罪名,貸款詐騙罪,騙取金融機構貸款罪,合同詐騙罪,這三個罪名分別適用於不同的案件,如果說債權人屬於金融機構,一般適用騙取金融機構貸款罪;如果債務人是個人欠款,個人欠金融機構的款,那一般適用於貸款詐騙罪,這條罪名的主體必須是個人,不適用於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 金融債務是什麼意思
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一)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二)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等。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九條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者股東權益,下同)分類分項列示。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資產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二)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負債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三)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者權益應當按照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項目分項列示。
4. 什麼是金融債
金融債,指保險公司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定期存款、協議存款、結構性存款、擁有的由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以及對金融機構的其他債權,包括金融機構發行的可轉換債券,但不包括保險公司對金融機構的應收保費、其他應收款等應收及預付款項。
5. 金融機構如何進行負債管理
資產負債管理是以資產負債表各科目之間的「對稱原則」為基礎,來緩解流動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間的矛盾,達到三性的協調平衡。所謂對稱原則,主要是指資產與負債科目之間期限和利率要對稱,以期限對稱和利率對稱的要求來不斷調整其資產結構和負債結構,以實現經營上風險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其基本原則主要有:
一、規模對稱原則
這是指資產規模與負債規模相互對稱,統一S 平衡,這里的對稱不是一種簡單的對等,而是建立在合理經濟增長基礎上的動態平衡。
二、結構對稱原則
又稱償還期對稱原則。銀行資金的分配應該依據資金來源的流通速度來決定,即銀行資產和負債的償還期應該保持一定程度的對稱關系,其相應的計算方法是平均流動率法,也就是說,用資產的平均到期日和負債的平均到期日相比,得出平均流動率。如果平均流動率大於1,則說明資產運用過度,相反,如果平均流動率小於1,則說明資產運用不足。
三、目標互補原則
這一原則認為三性的均衡不是絕對的,可以相互補充。比如說,在一定的經濟條件和經營環境中,流動性和安全性的降低,可通過盈利性的提高來補償。所以在實際工作中,不能固守某一目標,單純根據某一個目標來決定資產分配。而應該將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綜合起來考慮以全面保證銀行目標的實現,達到總效用的最大化。
四、資產分散化原則
銀行資產運用要注意在種類和客戶兩個方面適當分散,避免風險,減少壞帳損失。
6. 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是政府的什麼債務
金融機構不良資產 是 政府或有隱性債務
7. 金融機構的負債余額指什麼
金融機構的負債主要有:
①收到個人和企業客戶的存款。
②發行的債券。如銀行通過發債籌集資金吸收存款。
③簽發的各種承諾兌付票據。
④中央銀行作為最後貸款人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也是金融負債。
⑤其他需要支付利息的非權益性資金。
簡單的說,就是金融機構從其他方吸收的資金,將來需要償還的金額。
8. 中國的金融機構使用的債務工具有哪些
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銀行債券等各類債券。
9. 金融債是什麼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金融債券本質上是公司債券,只不過發行者是特殊的公司——金融機構罷了。
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10. 金融機構主動負債的是
主動負債指的是銀行金融操作的一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發行債券,指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從貨幣或資本市場融入資金。2、對央行負債,指商業銀行從央行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當前主要形式為再貸款、再貼現和央行公開市場逆回購。3、對同業負債、指商業銀行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4、協議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