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作為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應該具備哪些職業
你的提問不完整,應為:作為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應該具備哪些職業素質?下面是答案:
一、加強學習,及時充電。辦公室人員首先要加強政治學習,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金融方針、政策、法規,樹立正確的人生觀。經常看書學習是掌握知識、熟悉業務、提高理論水平、增強自身本領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是加強修養、陶冶情操的一個基本環節和重要途徑。辦公室工作面廣、事務雜而多,要求綜合知識廣博,業務能力過硬,所以要學習、學習、再學習,及時充電,增強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時刻保持一種積極向上的求知慾望,努力養成求知的興趣、思考的習慣、鑽研的毅力;形成堅持學習、加強學習、改善學習的良好氛圍,力求達到學以立德、學以增智、學以致用的成效,真正做到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順應新形勢,實現新突破,與時俱進,貼緊領導、貼緊基層,鍛煉成為一職多任、一專多能的復合型辦公室人才,更好地肩負起銀行辦公室工作的繁重任務。
二、提高業務能力,工作不斷創新。辦公室人員要適應新形勢、新環境、新業務,當好領導的助手和參謀,就應不斷地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一是要經常學習辦公室的業務工作,如文件的起草、發放、管理等,一定要達到精通、熟練和得心應手。近幾年農業銀行總行、省行和二級分行每年都召開辦公室工作和宣傳工作會議就非常好,對辦公室的一切工作進行了規范,使與會者學到了很多業務知識。建議上級行經常舉辦培訓班,提高辦公室人員的業務素質。二是要有爭創一流的奮斗目標和工作要求,要下決心做出一流成績。首先要把工作標準定好。工作標準是否客觀合理、是否積極向上,也是考察辦公室人員是否有爭創一流的信心和勇氣的重要標志。三是要勇於創新。對辦公室工作而言,創新體現在日常事務工作要有預見性,要有政治敏感性,要有判
斷事物發展趨勢的洞察力,要有較強的協助領導搞好決策的能力,要深入到基層搞好調查研究,了解新情況、掌握新資料,做到胸有全局。對某一件事的處理,如何開局,如何收局,有哪些措施保證,要做到心中有數,使各項工作不斷創新。四是要學會統攬全局,善於抓「牛鼻子」,抓關鍵事情,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其他問題才能迎而解。在辦公室工作當中,面對復雜問題,就應考慮如何運用科學的有效方法妥善處理,而這種方法的運用又是基於對事物的宏觀把握和客觀世界的認知程度,那種只顧忙忙碌碌,不善於用人,不善於調動一切積極性的做法,都是辦公室主任素質不強的表現。五是要善於集思廣益,提高決策能力。在一個辦公室,不在於主任有多少點子,而在於大家出了多少點子,然後根據大家的意見選取科學的、有價值的東西進行綜合分析,形成實施方案,這就是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為此,就要求我們必須有分析事物、選擇最佳方案的眼光和能力。同時還要在內部形成集思廣益、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良好氛圍,要是大家都不發言、都不出點子,作為領導就很難做出科學決策。所以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協助領導搞好科學決策。六是搞好協調工作。辦公室處於機關上下、部門左右的中心樞紐,很多事情要進行協調,即使在辦公室內部也存在著分工與崗位之間的協調,這些都是無法迴避的,這就看我們如何把握問題,如何協調關系,如何化解矛盾,做到求同存異,換位思考,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齊心協力把工作做好。
三、維護大局,搞好團結。團結是大局,團結出效益。在工作中辦公室與其他部門之間難免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只要不是原則問題,就要有容人之心,容人之量。能不能團結,維護不維護團結,是辦公室主任的素質問題。要真正搞好團結,一要加強溝通,經常交流、談心,隨時互通情況,這樣既可以達到相互了解,消除誤會,還可以加深感情,於人於己都有利,沒有溝通,就沒有團結。二要處理好與領導的關系,維護領導的權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首長負責制。要得到領導的信任,關鍵是工作表現,只要處處為領導排擾解難,工作做出成績,部門有了成績,才能真正得到領導認可,只有這樣,工作起來才順手。三是處理好正、副職之間的關系,做到優勢互補。在工作中,副職要到位不越位,補位不缺位,而正職則要充分相信副職,大膽放手、放權,關鍵時刻要具備推功攬過、敢於承擔風險責任的品質。四是學會忍讓。所謂忍讓,不是在原則問題上忍讓,而是講方法、講藝術、講雙贏,忍一時風平浪靜,讓一步海闊天空,達到互相讓步,才能接近工作目標,把辦公室的工作做好。
四、誠實做人,干好工作。干好工作的前提是做人,怎樣做人?一是為人要誠實,要做老實人,辦老實事,表裡如一,人前背後一樣,這樣才會有感召力,為共好事創造良好的氛圍。二是為人要善良,與人為善是一個人綜合素質的體現。在工作上、生活中每個人都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缺點和不足,善意的批評和提醒能得到別人的理解和尊重,而揪住不放,則會造成關系緊張,不利於工作開展。三是要搞互湖四海,不搞小集團。搞小集團是缺乏大志和風格的表現,不僅傷人,也會自傷,對工作害處很大。所以要光明正大,光明磊落,坦盪做事,坦誠待人。四是要胸懷大度,容事容人。胸懷寬廣,容人之短,取人之長,既提高了自己傲,也為別人創造了自由發揮的空間。五是要謙虛謹慎。個人的智慧、力量畢竟有限,要學會集眾人之長,防止居功自,孤芳自賞。社會之大,不知道的事情太多,看不明白的事情還有,因此要虛心向上下、左右學習,時刻保持一種平常心態,積累各種知識經驗,為搞好辦公室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Ⅱ 金融業機構撤並,人員如何分配
摘要 親您好久等了為您查詢到以下幾種方式1、隨職能劃轉。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在本人自願的情況下,承擔該職能的人員隨職劃轉到新機構,新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Ⅲ 持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指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人員,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聘用或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協議從事輔助性金融服務的其他人員。
Ⅳ 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從事公務的人員的區別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性質是黨政機關,位在三會(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之上。
除總行部分職位招錄納入國考外,其餘全部是內部人事司自行統一組織全國招錄。
人行總行是公務員編制
通過國考統一招錄,各分支機構全部是參公管理的行員編制,出發點一是保持央行獨立性,二是為內部員工謀福利。
人行分支機構不歸地方政府管,垂直系統。
人行分支機構員工雖然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但會進行集中大型招聘,進入後也屬銀行正式工,待遇自然也不會差。
人行待遇怎樣?
首先人民銀行行員制大多地方的工資比一般的公務員工資高,由於沒有公務員的政策限制,地方人行職工的待遇中績效工資空間較大,受政策限制較少,這也是人行目前待遇普遍高於公務員的主要原因,同時人民銀行的考試壓力相比公務員較小,相比商業銀行競爭較大,往年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總招3000+人,報名人數破8W萬。所有有意向參加人民銀行招聘的同學要及早准備,錢多活少離家近,高薪體面無壓力的工作一定不要錯過。
中國人民銀行招聘對象既包括應屆生,也包括社會人員。詳細地說,包含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當年畢業生,以及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延緩派遣的前兩年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畢業生)、具有2年以上商業性金融機構、經濟部門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
Ⅳ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該幾年輪崗一年回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答案】A【答案解析】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機構、業務和內高級管理人員。機構容准入是指批准金融機構法人或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業務准入是指批准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以及開辦新的產品和服務,高級管理人員准入是指對金融機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核准。?
Ⅵ 金融從事的崗位有哪些
金融專業可從事的崗位有
1.銀行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以及外資金融機構的櫃台、客服、結算、財務、貸審等。
2.證券業:主要由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協會組成,工作有投資顧問、行政工作、證券經紀人等。
3.保險業:壽險經紀人、保險業務員、核保人員、理賠人員、保險代理人等。
4.基金業:基金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基金助理、基金經理
5.信託業:信託經理、客戶經理、、銷售經理、資金監管、投資經理等。
6.資產管理業:高學歷的資產評估人員和資產經營管理人員。
金融專業主要用計算機來實現數學模型,從而解決金融相關的問題。所以,金融專業不同於MBA和MSP,它主要是培養金融界的技術工作者,也稱作金融專業師。它的職位主要集中在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負責的主要工作根據職位也有很大區別,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pricing、model validation、research、develop and risk management,分別負責衍生品定價模型的建立和應用、模型驗證、模型研究、程序開發和風險管理。總體來說工作相對辛苦,收入比其他行業高很多。
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Ⅶ 金融行業上崗必備的證件有哪些
我也是金融系的,現在在讀研,我給你粘貼個東西,你看看啊!然後參照自己的能力,看看有哪些通過努力能做到,希望你學有所成!
你學金融,估計以後也有機會進銀行、證券公司啥的,銀行從業資格證和證券從業資格證是最簡單的,對於金融系的學生而言,准備一下就是小菜一碟!
下面我說很有分量的證書吧
注冊金融分析師(CFA)
擁有全球金融第一考的CFA考試在國內的知名度已經很高了,它是證券投資與管理界的一種職業資格認證,由美國「投資管理與研究協會」(AIMR)授予。自CFA考試進入中國後,CFA每年的報考人數在成倍的增長,僅今年6月份的考試,報考人員已經達到近5000人。但是考生通過率很低,據了解CFA在全球的認證通過率是五分之一,在中國這個比例更低。
證書含金量:
鑒於CFA考試的正規性、專業性和權威性,其資格在全球金融領域內受到廣泛的認可,成為銀行、投資、證券、保險、咨詢行業的從業通行證。CFA證書持有者包括世界知名金融投資機構的高級工作人員,薪資也相當可觀,CFA在美國年薪多在20萬美元左右。
考試內容:
CFA要求持有人建立嚴格而廣泛的金融知識體系,掌握金融投資行業各個核心領域理論與實踐知識,包括從投資組合管理到金融資產估價,從衍生證券到固定收益證券以及定量分析。考試以全英文的方式進行,須通過3個級別,每級考試時間為6小時。每年的6月、12月在全球近百個國家進行同步考試。中國考生可在上海、北京參加CFA考試。
報考條件:
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相關從業人員。通過CFA高級水平考試者,還需要具備金融、投資、管理等領域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同時又是AIMR的成員,才有資格獲得CFA證書。報考費用:CFA考試報名費約400至900美元不等,包括原版的教材資料費、培訓費,平均考一次得花費兩三萬元。
注冊金融策劃師(CFP)
隨著國內理財熱越來越旺,各行各業對理財專業化程度的需要也越來越高,理財意識的提高,呼籲著更多具備專業技能的理財師。注冊金融策劃師(CFP),就是目前國際上金融服務領域最權威的個人理財職業資格,它是由國際財務策劃人員協會(IAFP)主辦,其人才培養方向是為客戶進行理財的理財規劃師,根據客戶的資產狀況與風險偏好,提供包括客戶生活方方面面的全面財務建議,為他尋找一個最適合的理財方式,以確保其資產的保值與增值。目前中國已經成立了金融理財師標准委員會,把CFP相關考試和標准引入到中國,它採用兩級認證制度,即金融理財師(簡稱AFP)和國際金融理財師(簡稱CFP),更切合中國本土特色。
證書含金量:
CFP證書是目前世界上權威的理財顧問認證項目之一,對個人來說,CFP證書是理財專家的身份證明,更是獲得高薪和高職的有力保證。在美國一個CFP年收入都在10幾萬美元以上,而在國內,金融理財規劃師也能達到年薪50萬。目前我國保險業、銀行業等領域的理財規劃從業人員的年收入一般都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如果拿到CFP證書,薪資還會上漲。隨著WTO市場的開放,銀行對於CFP的需求還會大大增加。
考試內容:
CFP認證包括培訓、專業考試、職業道德考核等幾個步驟。其中,專業考試包括理財規劃概論、投資計劃、保險計劃、稅收計劃、退休計劃與職工福利、高級理財規劃6個模塊,且全部採用英文試卷。
報考條件:
報考者需要具有一定的財經知識和英語基礎,而且還要具備在銀行、基金、保險、證券等相關金融行業的工作經歷。
報考費用:目前CFP國內培訓與考試費用大約在1.5萬至2.5萬之間。
金融風險管理師(FRM)
風險管理涵蓋眾多領域,在日益復雜和全球一體化的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中,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風險的作用越來越大,無論是投資銀行、商業銀行還是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都對加強風險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隨之帶來的結果就是:金融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金融風險管理師(Financial Risk Manager,FRM)就是針對金融風險管理領域的一種資格認證稱號,該認證確定了專業風險管理人員應掌握的風險管理分析和決策的必要知識體系,由美國「全球風險協會」GARP組織考試並頒發證書。GARP是一個擁有來自超過130個國家3萬多名會員的金融協會組織,主要由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從業者和研究者組成。證書含金量:FRM認證體系得到歐美跨國企業、監管機構及全球金融中心華爾街的認可,成為許多跨國機構風險管理部門的從業要求之一,目前金融風險管理師的平均年薪已達15萬元,通過FRM考證者被國內金融機構的認可度也越來越高。
考試內容:
FRM進行全英文考試,考試只有一級,時間為5小時,全部是標准化試題,140道左右的多項選擇題。考試內容包括市場風險衡量與管理、信用風險衡量與管理、操作與整體風險管理、法律、會計與倫理等,復習備考時間約為14周。每年11月中旬舉行一次考試,在國內北京和上海設有考點。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較為寬松,對報考者的學歷、行業沒有限制,在校大學生也可報考。目前在考人員主要有金融機構風控人員,金融單位稽核、資產管理者、基金經理人、金融交易員(經紀人)、投資銀行業者、商業銀行、風險科技業者、風險顧問業者、企業財會與稽核部門、CFO、MIS、CIO。其中大部分為服務於大型企業與金融業工作者為主。
證書獲得:
應考人員FRM考試分數線達標,在金融風險管理或貿易、投資管理、經濟、審計等相關領域至少具有兩年的工作經驗,同時又是GARP會員方能被授予FRM資格證書。
考試費用:參加FRM認證考試的費用成本較高,每次考試收費不低於500美元,國內相關培訓費用也動輒萬元人民幣
保險精算師(FIA)
在中國屬稀缺資源的精算師,其薪酬因所聘精算師成本和國際慣例也變得內外有別。如現在中國身價最高的精算師——平安保險公司的Steven.Mile,據估計,他的身價至少為每年300萬人民幣,國內精算師的身價僅為50萬至60萬人民幣。能否支付精算師高昂的薪水並且公平地僱用精算師,這
是薄衛民和他的朋友們經常討論的問題,突破這一問題的瓶頸在於人們對精算師的認識。
■職業描述
精算師是運用精算方法和技術解決經濟問題的專業人士。精算師傳統的工作領域為商業保險業,主要從事產品開發、責任准備金核算、利源分析及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等重要工作。
■職業資格
1999年7月16日,中國舉行首次精算師資格考試。考試分為准精算師和精算師兩部分。考生通過全部九門課程考試後,將獲得准精算師資格。獲得准精算師資格的考生,通過五門精算師課程的考試並滿足有關精算專業培訓要求,答辯合格後,才能取得《精算師考試合格證書》。
■職業現狀
目前,國內已有40名學員獲得了准精算師資格。據了解,上海10家人壽保險公司僅有精算專業人員30多人,遠不能滿足保險業發展的需求。專家認為,精算在中國發展存在的一個問題是能否支付精算師高昂的薪水並且公平地僱用精算師。另外,精算師在利用現有條件提高技能水平的同時,更應注重職業標準的維護。
■職業趨勢
精算師的誘人之處首先表現在精算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有人說,按英國標准來講,中國只有兩個精算師,而按美國精算師學會的名單,中國尚不存在一個合格的精算師。事實上,中國有些具有不同資格的精算師,但整體水平仍需加強。據預測,我國未來五年急需5000名精算人才。
注冊會計師(CPA)證書
主考機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適合人群:准備在國內從事會計職業的高級人才。
考試內容: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費用:考試報名費10元,考務費55元/科。培訓費用每科約300元。
點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後,具有2年以上從事獨立審計業務工作實踐經驗的人員,可申請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方有權簽署審計報告。因此,該證書是取得執業資格必不可少的敲門磚,很多企業在招聘中高級財會人員時,明確要求具有CPA證書。
難度指數:★★★★★ ■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
考試是由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CIIA)為金融和投資領域從業人員量身訂制的一項高級國際認證資格考試。通過CIIA考試的人員,如果擁有在財務分析,資產管理和/或投資等領域三年以上相關的工作經歷,即可獲得由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協會授予的CIIA稱號。自CIIA考試於2001年正式推出以來,全球已經有5000多人參加了終級考試,迄今為止,2800多名專業人士已經獲得CIIA稱號。隨著各個區域和國家/地區協會的推廣,CIIA將會吸引更多的專業人員參考,並擴大其在國際范圍內的影響;一個更加廣泛的全球CIIA聯盟也將逐漸形成。
考試費用: 注冊費為800元/人(含一套指定教材) 考試報名費為2500元/卷 完成終級考試費用合計 :800+2500*2= 5800 RMB (含教材)
財務顧問師(RFC)
財務顧問師和我國目前提出的理財規劃師相近,但財務顧問師(RFC)是被世界各國認可的具有很高知名度的認證體系。其主要職責是幫助家庭和個人進行合理的消費、儲蓄、投資、投保以及作未來財務規劃。目前全球有3000多人取得了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的認證資格(RFC),我國大陸的財務顧問師只有幾十人,屬於極短缺人才。財務顧問師由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IARFC)頒發IARFC資格證書。
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證書
特許財富管理師(CWM)
今年8月初,一個來自美國的金融職業資格認證——特許財富管理師(CWM)首批學員畢業。這批主要從銀行、投資顧問公司和保險公司三大行業來的學員獲得CWM後將有資格以獨立理財顧問的身份,為客戶的財務問題出謀劃策。特許財富管理師被認為是美國本土三大理財規劃管理師之一。特許財富管理師(CWM)有別於先期進入中國的理財規劃師(CFP),它們之間採取的是不同的定位,在市場的推行上不會發生什麼矛盾或者沖突。特許財富管理師主要是通過掌握與個人理財相關的各種不同的金融產品的特點和科學的理財方法,特許財富管理師為個人提供全方位的理財建議,根據客戶的財產規模、收益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一套理財方案,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作出調整。目前在美國已有兩萬名金融人士獲得此證書,他們主要分布在銀行、保險、基金、證券、會計、獨立理財顧問等行業。
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CIA)證書
主考機構: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
適合人群:報考CIA需具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證書或非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書。特定專業高校師生也可報名。
考試內容:包括內部審計程序、內部審計技術、管理控制與信息技術、審計環境四個部分。
點評:CIA得到世界各國普遍認可的內部審計職業認證。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對高水平、專業化內部審計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大。因此,通過CIA考試者往往備受用人單位的青睞。
難度指數:★★★★
美國管理會計師 (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 CMA) 資格認證
CMA考試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IMA)創立的專業資格,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是從美國國家會計協會(NAA)派生出來的,已有103年的歷史,是美國最大的會計師協會之一。IMA目前共有會員約11000人,主要分布在美國和加拿大及世界經濟發達國家,CMA與AICPA是美國兩個最主要、最權威的會計師資格,也是全球最權威的會計資格,國際上的會計准則和管理標准,主要是以AICPA和CMA的為准。
在中國由中國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進行考試。
要參加CMA考試,須先申請成為IMA普通會員,對於中國考生,可以通過IMA授權的中國培訓機構的推薦申請入會。通過四門考試後,你必須要符合IMA的規定的資格、操行及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申請注冊成正式會員。
報考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CMA/CFM:
1、持有學士學位(任何專業均可);
2、持有各國注冊會計師CPA證書;
3、大學高年級學生;
4、能在一定時間內取得GRE或GMAT 考試50%分值的人士。
考試費用:一般考生,每科目每次考試費用為60美元;美國大學四年級或研究生,每科目30美元;美國大學專任教師,第一次考試不收費,第二次以後各科目收費30美元。在美國境外地點應考者,不論應考科目多寡,共加收25美元。目前,中國境內考試費每門為165美元。
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CQF)
CQF(Certificate in Quantitative Finance)——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是由牛津大學博士、英國皇家科學院研究學者、對沖基金創始人Paul Wilmott等組成的國際知名的數量金融專家團隊設計推出的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CQF總部設在英國倫敦金融城,美國紐約、中國北京等分別設立培訓中心。CQF以國際領先的師資力量、高端前沿的知識體系、實用高效的教學模式,打造國際金融英才!目前,許多取得CFA證書的專業人士,都來參加CQF培訓。CQF在國際上贏得了一致的認可和高度贊譽,其學員絕大部分就職於高盛、美林、摩根、匯豐、花旗、巴克萊、荷蘭銀行、美洲銀行、國際清算銀行、畢馬威等.
目前已有CQF含金量超越CFA趨勢,而其入門條件也十分苛刻,不僅英語水平要達到非常高的水平,高等數學的基礎也要非常扎實,概率微積分等都要能運用自如.
管理會計師考試CIMA
CIMA是世界上最大的管理會計師考試、管理與認證機構,同時它也是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的創始成員之一,目前擁有15萬會員和學員,遍布156個國家。CIMA成立於1919年,總部設在英國倫敦,在澳大利亞、紐西蘭、愛爾蘭、斯里蘭卡、南非、尚比亞、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以及中國香港和大陸均設有分支機構或聯絡處。
CIMA資格在國際商界享有近百年盛譽,世界知名跨國企業,如聯合利華、殼牌、福特等,都對其推崇備至,它們除了招聘CIMA會員外,還定期選派雇員參加CIMA的培訓課程。CIMA資格不同於普通會計認證,它以會計為基礎,涵蓋了管理、戰略、市場、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等方方面面的商業知識和技能。CIMA會員不僅精通財務而且擅長管理,除了在企業中擔任財務總監、CFO等,還有許多會員成為了跨國企業的總經理和CEO。
主考機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
適合人群:准備出國進修或者准備進入大型跨國企業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需要有一定英語基礎。
考試內容:ACCA有14門考試科目,包括財務報表編制、財務信息與管理、公司法與商法、財務管理與控制、財務報告等。
點評:ACCA證書在國際上得到廣泛認可,被全球許多國家確定為法定的會計師資格,會員可從事審計、稅務、破產執行及投資顧問等專業會計師的工作。
同時,ACCA因其課程的全面性、完善性和綜合性,而被譽為「財會專業的MBA課程」。對希望就職跨國公司財務部門的人員來說,參加ACCA學習,可大大提高財會專業英語水平,熟知相關的國際會計准則,並擁有優秀的財務背景和實務操作能力。
Ⅷ 金融機構哪些崗位屬於高級管理崗位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編輯本段第一條為加強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保證金融業的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其他金融機構。
上述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子公司和控股機構,境內其他中資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境外設立的銀行類機構,適用本辦法。
上述金融機構不包括在華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對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員。
第四條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應接受和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審核。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分核准制和備案制兩種。適用核准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核准文件;適用備案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任職資格取消及任職資格檔案管理。 第二章任職資格編輯本段第六條擔任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第七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能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金融方針政策;
(二)熟悉並遵守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
(三)具有與擔任職務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四)具備與擔任職務相稱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業務能力;
(五)具有公正、誠實、廉潔的品質,工作作風正派。
第八條擔任以下職務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適用核准制,除應滿足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擔任政策性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一級分行行長、副行長,境內代表機構、辦事處主任、副主任、首席代表,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一級分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二級分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二)擔任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10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主任、副主任),一級分行(包括直屬分行,下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一級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主任、副主任),二級分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4年以上);
擔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范圍和條件,比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辦理。
(三)擔任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分行行長、副行長,異地直屬支行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4年以上);
擔任股份制商業銀行其他支行行長、城市商業銀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對住房儲蓄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范圍和條件,比照股份制商業銀行辦理。
(四)擔任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五)擔任城鄉信用社市(地)聯社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主任、副主任,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縣(市)聯社理事長、副理事長、主任、副主任,應具備中專以上(包括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城鄉信用社理事長、主任,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六)擔任境外中資銀行類機構中方派出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行長(總經理)、副行長(副總經理),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能較熟練地運用一門與所任職務相適應的外語;
擔任境外中資銀行類機構總代表、首席代表,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能較熟練地運用一門與所任職務相適應的外語。
(七)對其他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范圍和條件,比照同類金融機構辦理。
第九條對確屬工作需要,但不完全符合第八條要求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職務的擬任人,如具備擬任職務所需的專業技能,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具體情況個案審核。
第十條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屬於中共中央、國務院管理的幹部的任職資格審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對擔任國家派駐金融機構監事會的監事長、副監事長,其任職資格依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確定。
第十一條擔任以下職位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適用備案制:
(一)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董事、行長助理、總稽核、總會計師,信貸、會計、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一級分行行長助理、總稽核、總會計師,支行副行長,國有商業銀行支行以下(不包括支行)機構第一負責人。
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范圍,比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辦理。
(二)股份制商業銀行副監事長、董事、行長助理、總稽核、總會計師,信貸、會計、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支行(包括異地直屬支行)副行長;城市商業銀行副監事長、董事,信貸、財務會計、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支行副行長。
對住房儲蓄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范圍,比照股份制商業銀行辦理。
(三)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副監事長、分支機構(包括代表機構)總經理(主任、首席代表)。
(四)城鄉信用社縣(市)聯社監事長,城鄉信用社副理事長和副主任。
(五)境外中資銀行類機構中方派出的副監事長、董事。
(六)中國人民銀行認為需要備案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對以上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除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外,還應參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執行。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臨時主持工作超過三個月的副職,應按正職任職資格審核程序和條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一)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二)曾經擔任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並對此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三)對因工作失誤或經濟案件給所任職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四)個人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且到期未清償的;
(五)提供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有賭博、吸毒、嫖娼等違反社會公德不良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已累計兩次被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監管當局取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家有權部門批准,不得在黨政機關任職,不得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除本職工作以外的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第三章任職資格審核與管理編輯本段第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行根據金融監管責任制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實行分級審核、分級管理,並及時報上級行備案。
(一)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審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1、政策性銀行法人機構;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機構;
4、股份制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5、住房儲蓄銀行;
6、屬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7、境外中資銀行類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負責審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1、政策性銀行一級、二級分支機構;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一級、二級分支機構;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
4、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總行營業部、直屬支行;
5、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6、城鄉信用社市(地)聯社;
7、屬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三)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負責審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1、政策性銀行二級以下分支機構(不包括二級分行);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二級以下分支機構(不包括二級分行);
3、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以下(不包括分行、直屬支行)分支機構;
4、城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
5、城市信用社及其縣(市)聯社、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
6、由其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初審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分行審核;初審城鄉信用社市(地)聯社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分行審核。
(四)中國人民銀行支行負責審核或取消農村信用社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初審城市信用社及其縣(市)聯社、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中心支行審核。
金融機構(包括分支機構)新設立時,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由中國人民銀行機構審批行負責。
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進行個案審核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經中國人民銀行監管行初審後,報上一級行審核。
第十六條金融機構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審核適用核准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由任免機構直接向承擔任職資格審核責任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行(以下簡稱審核行)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一式三份,包括:
(一)對擬任人進行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
(二)任職資格申請表(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
(三)對擬任人品行、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的綜合鑒定;
(四)擬任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擬任人國家認可學歷證明復印件、專業技術證明復印件;
(六)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上述所有書面材料必須真實、可靠。
對需要初審的,任免機構應先向承擔任職資格初審責任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以上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中國人民銀行初審行應盡快完成初審,轉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
第十七條對適用核准制的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在接到任職資格申請表等書面材料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完整性審查,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視為申報資料完整。
在確認申報資料完整、並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獲得有關監管部門的反饋意見後,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任職資格審核。對未通過任職資格審核的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應及時向申報機構發出《任職資格否決通知書》。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需要對適用於核准制的擬任人進行考試、考察或談話。
中國人民銀行對適用於核准制的擬任人進行談話,應安排相應的人員。
第十九條金融機構報送適用備案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由任免機構直接向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提交書面報備材料。報備材料應一式三份,包括:
(一)任職資格備案表(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
(二)擬任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擬任人國家認可學歷證明復印件、專業技術證明復印件;
(四)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條對適用備案制的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到完整的報備材料後,對需否決擬任人任職資格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報機構發出《任職資格否決通知書》。
擬任人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應否決其任職資格: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
(二)有本辦法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第二十一條金融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決定,應同時抄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和監管行。
第二十二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其任職機構的上級機構或幹部管理機構應對該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離任審計,並對其工作業績作出綜合評價。金融機構上級機構或幹部管理機構不能進行離任審計的,金融機構應聘請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外部審計師進行。
離任審計應全面、客觀、真實地評價離任高級管理人員。對離任後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申報機構在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應提交離任審計報告;對因工作原因不能同時提交離任審計報告的,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第二十三條離任審計報告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分管業務經營狀況,包括資產質量、贏利水平等;
(二)分管業務合規合法情況;
(三)分管業務內控建設和風險管理情況;
(四)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重大經濟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應承擔的責任;
(五)審計結論。
第二十四條對金融機構系統內同級機構、同類性質崗位之間作平行調動的,需要核準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若已經經過任職資格審核,原有任職資格仍然有效,不需重新進行核准,可在任職後提交離任審計報告,但仍需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對存在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原有任職資格失效,中國人民銀行將重新審核其任職資格:
(一)金融機構不能在擬任人任職後40天內提交離任審計報告、也未提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做出說明;
(二)離任審計報告結論不實;
(三)經離任審計,離任審計對象存在本辦法所規定不宜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
第二十五條對跨系統任職、跨地區任職或本系統內升職、需要核準的擬任人,如果原任職機構的監管部門不是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在審核其任職資格時,可就擬任人的品行徵求擬任人原任職機構的監管部門的意見,該意見和金融機構的申報材料一並作為任職資格的審核依據。
第二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應建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檔案。任職資格檔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任職資格申請材料;
(二)中國人民銀行憑以審核的有關文件、資料;
(三)中國人民銀行核准或取消任職資格的文件;
(四)金融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作出的處分決定;
(五)其他重要資料。
第二十七條中國人民銀行應對具有不良記錄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建立專檔,這些人員包括:
(一)被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任職資格的;
(二)被中國證券業監管部門或中國保險業監管部門取消任職資格的;
(三)境外監管當局認為不適合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
(四)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五)中國人民銀行認為需要建立專檔管理的具有其他不良記錄的金融從業人員。
檔案內容應包括個人履歷、身份證件復印件、相關文件資料、不良記錄書面材料等信息。 第四章任職資格取消編輯本段第二十八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有權依法取消其一定時期直至終身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對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受到撤職處分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將取消其5至10年(包括10年)直至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受到開除處分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將取消其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本機構董事會(理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根據本機構內部規章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和開除處分的同時,必須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和監管行備案。中國人民銀行可視情節輕重,取消其1至10年直至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二十九條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情節輕重及後果,取消1至10年(包括1年)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
(一)因長期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性的嚴重虧損;
(二)發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後,不及時報案並採取相應措施,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案、辦案,干擾或妨礙案件查處;
(三)金融機構內部管理與控制制度長期不健全或執行監督不力,造成重大資產損失,或導致發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四)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監管;
(五)因嚴重違規違章經營、內部制度不健全或長期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金融機構被接管、被迫合並或宣告破產,或者引發區域性或系統性金融危機;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中國人民銀行認定應取消任職資格的情形。
第三十條對已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如發現在前任機構任職期間存在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及其他不宜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中國人民銀行可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
第三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對取消任職資格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採用適當形式,進行公開或內部通報。
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做出取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決定後,如果被處理者或其所在金融機構不服,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行政復議。 第五章附則編輯本段第三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可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其他有關法規、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按規定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申報任職資格審核;
(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未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抄報高級管理人員任免決定;
(四)未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抄報對高級管理人員紀律處分決定;
(五)其他違反本辦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