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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金融機構在我國發展歷程

發布時間:2022-02-20 19:10:31

① 求外資銀行在中國發展歷史的資料,有急用,謝謝了

外資銀行搶灘中國市場的大幕今天正式拉開。在上周首批拿到本地注冊的法人營業執照後,匯豐、渣打、花旗、東亞等四家外資銀行在內地的100多家網點今天將正式同時開業。

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昨天在南京西路、常德路口看到,渣打浦西支行和東亞靜安支行因周末並未開門,在外觀上和之前也沒什麼變化,但事實上,外資行內部早已厲兵秣馬。

上周五,剛拿到執照的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便在滬召開了首次董事會。會上,擁有近30年銀行經驗的渣打集團執行董事南凱英,被任命為渣打(中國)的董事會主席。原渣打中國區總裁曾璟璇,將出任行政總裁。董事會的兩位副主席是曾擔任過香港金融管理局副總裁的陳德霖和駐華28年之久的英國商界名流博文傑。

為更好推進本土化,渣打特地邀來中國鋼鐵業「鐵娘子」謝企華,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這位前寶鋼集團董事長兼總裁的加盟,無疑為渣打的中國團隊增色不少。而謝企華在國際商界的影響力,絲毫不遜其在國內的知名度———2004年和2005年美國《財富》雜志的全球前50位商界女強人榜中,謝企華都名列第二;她還入選了福布斯雜志2005年世界前100名最具影響力女性。

事實上,為迎接與中資銀行同台競技的這一天,近一段時間來,這四家外資行在華的業務發展和網點拓展上均投入血本。

目前,匯豐在內地擁有35家網點,渣打擁有23家網點,花旗擁有16家,東亞擁有32家網點,四者相加超過100家網點,這些網點今天將同時開門迎客。而且,這些外資銀行均制訂了雄心勃勃的擴張計劃,多家外資行計劃今年內使網點數翻番。

不過,由於中國銀監會的驗收尚未完成,這些外資行今天還不能向普通居民提供人民幣存款、貸款等零售業務。但業內人士預計,這一最受關注的業務最快在4月中旬就能推出。匯豐中國發言人對上海東方早報記者表示,匯豐內部已准備就緒,一旦銀監會驗收完畢,其分行即可推出「吸收公眾存款」等面向普通居民的人民幣業務。

參考資料裡面的還有其他關於外資銀行的。

② 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發展遇到了哪些阻礙

據報道,近年來,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發展遇阻,目前,外資金融機構在華開展業務掣肘較多,持股比例、設立形式、股東資質、業務范圍、牌照數量等方面均有限制。

下一步應更多開放外資銀行在境內業務的行政許可,減少行政審批,健全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加快資本市場開放步伐,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境內市場融資,完善外匯儲備管理制度,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

希望中國可以成為世界嚮往的發展地!

③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④ 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屬於我國金融體系嗎

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包括以下機構:

一、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二、國有商業銀內行:

1.中國工容商銀行

2.中國農業銀行

3.中國銀行

4.中國建設銀行

三、股份制商業銀行:

1.交通銀行

2.中信實業銀行

3.中國光大銀行

4.深圳發展銀行

5.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6.招商銀行

7.民生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等

四、政策性銀行:

1.國家開發銀行

2.中國進出口銀行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五、主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2.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銀行

3.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4.國家外匯管理局

六、外資銀行和涉外金融機構。

⑤ 加入世貿組織後對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將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

加入WTO是我國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入WTO後,外資金融機構將能更多地參與我國的經濟建設和金融發展,對我國經濟金融發展帶來新的機遇。為境內貸款,這些貸款的70%年底,我國累計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36.4萬家,實際利用外資3486億美元。2000億元,佔全國工業增加值(現價)23685。一般說來,外資金融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的服務比中資金融機構更能滿足外商投資企業需要。我國加入WTO後,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將更加全面,這將進一步改善我國投資環境,吸引更多外商到我國投資後,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和客戶基礎將逐漸擴大,在我國金融市場上運用的新產品和新技術將隨之增加,中資金融機構將與外資金融機構展開全方位的競爭。這將推動中資金融機構採取切實措施,解決當前存在的各種問題,改善金融企業產權結構和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立審慎會計制度,提高經營效率和服務水平,擴大對外開放,不僅能「請進來」,擴大引進外資,而且還能鼓勵「走出去」,有效地推進我國金融業的國際化進程。
年底,中資銀行類機構在境外共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68億美元。加入WTO對於證券業,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和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將有利於引進和學習境外證券業成熟的管理經驗,促進國內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規范發展,逐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加入WTO,更多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將在優質客戶、優秀人才、新業務、新技術等方面與中資金融機構競爭。由於我國金融企業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加上歷史包袱沉重、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薄弱,與具有百年以上歷史的大部分外資金融機構相比,存在一定的劣勢,因此,加入WTO,也將給中資金融機構的經營和監管當局的監管帶來新的壓力和挑戰。同時,我們要繼續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步伐,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組織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監管體系和金融調控體系,完善金融法規,培養金融人才,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業競爭的能力。

⑥ 與外國銀行相比,我國銀行業有什麼優勢

首先,中資銀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形成了星羅棋布、覆蓋全國的機構網點,有巨大的市場佔有率,可以說有了自己的品牌。
其次,中資銀行已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戶,特別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戶,在長期合作中,它們已形成了互相依賴、互相支持、密切聯系的關系,這種長期共存的關系,不可能在短期內被外資銀行割斷。
第三,中資銀行對國內市場比較熟悉,對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比較了解,掌握有中國特色的市場游戲規則以及民族文化和風土人情等,而文化差別多少會對外資銀行的進入構成障礙。
最後我國銀行業有國家信譽的支持,可以長期獲得低成本資金,同時在國民心目中建立的銀行信用也不是外資銀行在短期內所能取得的。

⑦ 外資金融的大量進入將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機構產生什麼樣的沖擊

是我國經濟受外部影響變大,甚至受控於他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現狀政策趨勢
一,中國金融業當前對外開放的進展
(一)外資金融機構已經成為中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1,銀行業
從中國加入WTO以來,外資銀行在2002~2003兩年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總資產佔比呈下降趨勢,盈利情況不穩定,信貸風險突出,分支機構收縮.但其後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總資產佔比穩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貸款率穩步下降,營業性機構數量快速增長(圖1,圖2).
從整體上看,外資銀行呈現出穩健發展的態勢,業務經營較為活躍,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貸市場上,人民幣和外匯存貸款增長速度均相對較快,市場份額在近兩年也逐漸增加,不良貸款率逐步降低.特別是在一些開放程度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匯貸款佔比已達54.8%,人民幣業務資產總額5年增長253.6%.在業務開拓方面,外資銀行在規定的12項基本業務范圍內,經營的業務品種達到100多個,特別是在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零售業務,資金管理和衍生產品等業務方面的優勢進一步顯現.
2,保險業
從不同領域的比較看,中國的保險業則是中國金融行業中開放力度最大的一個行業.到2004年12月11日,中國保險業全面對外資開放,對外資的地域限制和業務范圍限製取消,中外資保險公司基本上處於同一平台進行競爭,因而保險業也成為在開放推動下競爭最為活躍的金融市場.
2005年,中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同比增長8.52%,而外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同比增長248.45%,增幅明顯高於同期中資保險公司的增長速度;從市場份額看,2005年外資保險公司的壽險保費和財產保險保費在全國保費收入中的佔比分別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個百分點(參見圖5,圖6).在北京,上海等外資公司相對更為集中的區域保險市場中,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廣東地區,外資壽險的份額分別為51.86%,19.79%,12.24%.
3,證券業
由於中國資本市場改革和人民幣在資本項目的可兌換進程的制約,中國在證券業開放上的力度相對要謹慎一些.到目前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銀國際,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和,高盛高華以及瑞銀北證等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獲准成立.與證券業的謹慎開放相比,合資基金公司的建立則成為證券市場上一大亮點.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國安基金管理公司獲准籌建以來,2年半的時間內,中國證監會先後批准了22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遠遠超過了合資證券公司的數量.合資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優勢,技術能力,全球網路和資金實力,正成為中國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動了中國基金市場的快速成長(圖7).
另外,中國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資直接參與中國A股市場的機會.2003年7月9日,瑞士銀行完成QFII第一單,QFII正式進入中國A股市場.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機構獲得QFII資格,QFII總額度已經達到126億美元.
(二)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金融業的形式趨向多元化
從投資形式來看,隨著金融業開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資參與國內市場的模式日益多樣化,除了設立分支機構以外,合資,獨資,參股等形式也日益為外資金融機構所採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國內銀行業就曾掀起一場外資金融機構參股中資銀行的浪潮,隨後在特定的市場環境和政策導引下,外資參股中資機構成為國外大型金融集團進入中國的首選方式,特別是2003年中國銀監會頒布了《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為外資參股創造了有利的監管環境,巨大的市場潛力吸引著眾多外資金融機構加入到這一特殊的並購市場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了中資18家銀行,入股的總金額為179億美元,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達到22家,並且建立了23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資證券公司.(參見附表).外資金融機構對參股目標的選擇范圍擴大,除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國有銀行也[FS:PAGE]隨著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為外資新的爭奪熱點,地域上也不僅限於東南沿海,開始涉足西部地區.
(三)對於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
中國目前實行的是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即由"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監管金融業.其中,銀監會統一監管全國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證監會對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保監會統一監管全國保險市場.
在過渡期內,中國根據入世承諾和外資銀行的實際發展情況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進行多次的修改和補充.在銀行業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自1994年2月25日發布以來,已進行了兩次修改,特別是從2004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維持原框架下進一步突出了審慎監管的原則,簡化了審批程序,並按照國際慣例,使其盡可能與中資監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這一條例成為現階段中國對外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最主要依據.另外,《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外資銀行並表監管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及2006年起實施的《外資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共同構成了對外資銀行進行有效監管的法規體系.在證券業中,2002年發布並開始實行《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和《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規則》,2006年9月開始實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以及新修訂的《證券法》成為對外資證券基金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主要依據.在保險業中,主要針對外資監管的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同時,隨著開放的推進和監管對象的多元化,中國的監管技術標准不斷進步.入世後,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將由以前的過多強調的市場准入監管轉向市場運營的監管,尋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國際標準的規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銀行業的監管方面,中國沿用國際慣例,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外資銀行實施並表監管,對外資銀行分行的業務進行風險和資本充足性管理.銀監會目前對各家外資銀行在華分行分別制定了ROCA評價體系和並表風險評價體系,對分行進行合並的考核評價,對其總行及其在全球的業務安全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外資銀行頒發3類不同的營業執照,在監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同時,監管部門加強了溝通和協調,通過簽署備忘錄和監管聯席會議的方式加強監管當局之間的信息傳遞,此外,中國還重視國際協調在對外資銀行的監管中發揮的作用,加強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國際合作.
二,後過渡期各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銀行業
1,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
根據WTO有關協議,中國將逐步取消對於涉及到外資銀行"商業存在"的保護性措施,即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開放的25個城市擴展到全國;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對象限制,向外資銀行開放國內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取消現有的限制所有權,經營及外國金融機構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審慎性措施.
2,政策焦點
(1)法人導向政策
中國正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預計將在12月份正式頒布.該條例的初稿中明確指出,"適應外資銀行在華機構和業務發展需要,在允許外資銀行自由選擇在華商業形式的前提下,實施當地注冊法人銀行導向."該條例初稿中明確:對於法人銀行與外國銀行將實行差別政策.①允許法人銀行從事全面人民幣業務,外國銀行分行只允許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許法人銀行從事銀行卡業務,外國銀行分行由於非法人主體,不能發行信用卡;③法人銀行及其下設分行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的要求[FS:PAGE]與中資銀行保持一致,外國銀行分行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率繼續保持單家考核等.
雖然目前該條例仍然沒有正式頒布,但法人導向的監管政策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在全面開放時代對於外資銀行監管的主基調.對於外資金融機構來說,設置獨立法人機構意味著必須接受與中資銀行同等嚴格的監管.按目前《商業銀行法》規定的關於銀行運營的一些具體要求,例如存貸比率,外債額度,同業拆借金額,資本充足率,大客戶集中度比率等標准,外資銀行現有水平與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階段會制約其業務發展.比如,按照國內監管要求,中資銀行的存貸比率不得高於75%,而外資行目前的存貸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機構的設立將會增加外資金融機構一定的成本.按條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冊資本為10億元,下設分行運營資金為1億元,資本充足率本外幣合並考核.對於外資金融機構來說,增加資本等事宜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程序.
(2)人民幣業務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初稿中指出:根據承諾中國將在2006年底開放人民幣零售業務,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獲准經營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可自動獲得人民幣業務的許可.對法人銀行,允許其從事全面的人民幣業務,其總行初次獲得人民幣業務許可仍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對其下設的分行,可在總行獲準的業務范圍內授權,在滿足營業網點,專業人才配備,制度建設等審慎性條件後,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而對於外國銀行分行,開展人民幣業務除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還需單家審批,另外,擴大外國銀行分行人民幣資金來源,允許其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
從目前的政策趨勢來看,外資金融機構大面積開展人民幣業務還需要做一段時間的准備,並將設定了一定的門檻.銀監會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貿規則和其允許的審慎原則,對向外資銀行開放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設置審慎性條件,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安全.從國際情況來看,各個國家對於外國銀行開展零售業務都有相應的限制.例如在美國,大多數外國銀行分行只能吸收10萬美元以上的存款,從事批發業務,外國銀行要在美國從事零售業務,首先要加入聯邦存款保險,而加入聯邦存款保險必須是法人銀行.
在實施法人導向政策以前,外資銀行的實質風險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為本國獨立的法人機構後,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冊資本金外,沒有其他責任和義務,假如銀行遭遇經營危機,承擔後果的將是當地的存款人.在中國當前存款保險制度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將外資銀行的存款門檻提高,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這和中國的國情是相適應的,與對外開放的原則並不相悖.
(3)投資入股中資銀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據現行規定,單個外資機構在一家中資銀行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一家中資銀行的外資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25%.當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針對非上市銀行的,上市銀行不受此限.
由於入世承諾中並未對此做出規定,因而何時放開外資在非上市銀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政府將會堅定的保持對於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以及交通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的絕對控股,對於其他類型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做適當程度的放寬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參照國際經驗,中國政府可能仍然會對外資持股國內銀行比例上限做出規定,慎用自主開放政策.
(二)證券業
1,證券業對外開放承諾
根據有關協議,中國證券業的開放包括以下內容:(1)允許外國證券機構直接從事B股交易,加入後3年內,允許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從事A股承銷,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外資比例不超過1/3.(2)允許設立中外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在加入時不超過33%,加入後3年內不超過49%.
2,政策焦點
(1)設立合資證券公司
中國目前不允許外資通過建立獨資證券經營機構進行經營,因而通[FS:PAGE]過建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成為外資進入證券業的主要方式.到目前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銀國際,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和,高盛高華以及瑞銀北證等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獲准成立,但瑞銀重組北證的方案雖然在2005年9月獲批,但是目前為止仍然沒有開業.
從時間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國證監會2005年7月開始實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政策以來,為了防止一些質量較差,風險較大的證券公司希望通過合資來躲避責任等行為,停止了批設新的證券公司以及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事宜.從目前形勢來看,2007年10月底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基本完成後,中國重新開啟合資證券公司的審批事項.但是,在後過渡期,中國證券業的開放的步伐仍然將視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進程,中國證券公司行業的治理與運行的狀況循序進行.中國證券市場仍然具有明顯的"新興加轉軌"的特徵,雖然股權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諸多基礎制度的建設仍然在推進之中,規范化,市場化的進程要先於國際化,國際化的進程亦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與資本市場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時間內可能仍然會設置一些保護性條款.
(2)交易和買賣A股
中國尚未承諾開放A股市場,外資進入A股市場主要有三條路徑: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二是允許外資直接以戰略投資者身份投資股權分置改革後的A股市場.可以看出,由於受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程度以及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制約,中國A股市場開放仍將是個漸進的過程,這幾條路徑仍然一段時間內外資介入A股市場的主要渠道.

⑧ 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過程是怎樣的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各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

深化改改階段(1997-2002年)
經過近20年的改革和發展,到1996年底,我國已形成了一個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骨乾的龐大的商業銀行體系,在支持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來的陳舊觀念和歷史包袱一時難以化解,再加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初期的制度缺陷,改革的任務十分繁重。
1997年年中發生的東亞金融危機,對我國的金融業敲響了警鍾,商業銀行的風險防範問題受到關注。當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問題在於:
一是信貸資金的融通仍有較強的計劃經濟色彩。
二是政府對銀行運營的干涉較多。
三是銀行管理層從其利益最大化出發,具有規模偏好和費用偏好。
四是銀行的內部管理薄弱,缺乏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
盡管自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不斷推進商業銀行的改革,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但是在2002年以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主要是在轉變經營機制、健全管理制度、變更業務范圍、調整營業網點等較淺的層次上,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管也比較薄弱。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經過十15年長期艱苦的談判,我國於2002年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承諾加入後5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幣業務客戶對象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允許外資銀行設立同城營業網點,審批條件與中資銀行相同。取消所有現存的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設立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限制的非審批性措施。允許設立的非外資銀行金融機構提供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享受中資同類金融機構的同等待遇;外資銀行可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業務。
在金融業開放及外資進入的威脅下,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在以下幾個方面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主要表現為:
(1)競爭能力較差。
(2)不良資產率高。
(3)資本充足率低。
為了應對上述嚴峻的挑戰,我國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推進商業銀行的改革。從2003年開始,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不斷向深層次發展,進入了攻堅階段。改革的重點已經轉移到制度(包括體制和機制)的變革,向建立現代金融企業的方向邁進。
根據2003年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於2003年4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行使原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的銀行監督管理職權。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三中全會特別強調了要「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健全金融調控機制,完善金融監管體制」。2003年12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明確規定了銀監會的職能,使其對銀行業的監督有法可依,同時也對中國人民銀行職能重新進行了定位,強化了其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

⑨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9)外資金融機構在我國發展歷程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⑩ 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化的發展戰略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走向世界是大勢所趨。金融作為商品經濟的產物,同時作為管理商品經濟的一個基本手段,必然要隨正逐步走向世界的中國經濟一道走向世界。
一、 金融國際化內涵
所謂金融國際化就是指金融活動超越國界,從局部地區性的傳統業務活動發展為全球性的創新性的業務活動。其具體內容包括:金融機構的國際化,金融市場的國際化,金融業務的國際化,金融資產和收益的國際化等方面。
1. 金融機構國際化是指一國的金融業在海外廣設分支機構,開展金融業務,形成信息靈敏,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的金融機構網路。在對等的條件下,允許外國金融機構進入本國,開放本國金融市場。
2. 金融市場國際化指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聯成一體,使國內金融市場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組成部分,使國內資金在更廣闊的市場上優化配置,同時吸收利用國外資金,參與國際資金大循環。
3. 金融業務國際化指國內金融業務向外進一步延伸和發展,從傳統的地區性業務,如存款、放款、投資,只不過其規模、性質和對象已有顯著差異。
4. 金融資產和收益的國際化指一國的金融業在海外的資產及所獲得的收益,占其整個資產和收益的比重達到一定規模,成為一國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有了國際金融業的某些特色。
二、 我國金融國際化進程
金融國際化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我國要實現與世界市場經濟接軌的唯一途徑就是實現改革開放政策、實行國際化經營。國際貿易、生產國際化的迅速發展必然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出口融資、貸款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提供相應的服務。三資企業日漸增多,外匯業務增多也要求國內金融業務與國際金融市場聯為一體,因此要求加速金融國際化進程,做到既經營人民幣業務,又經營外匯業務,既經營國內業務,又經營國際業務遵循國際慣例辦事,擴大對外聯系與交往,積極參與國際市場。
我國從70年代末,由政府主導自上而下進行了經濟金融體制改革。這項改革通過行政力量,快速地以金融立法和管理條例的方式,建立一個以中央銀行為主體,地方銀行、外資銀行和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為輔助的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很好地成為金融國際化的基礎。
1. 金融機構國際化進程
1) 我國陸續加入一些國際金融組織,如我國先後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亞洲開發銀行的會員。世界銀行1993年給中國貸款3.2億美元,1995年又向中國實施的第七個鐵路計劃提供4億美元的貸款。亞洲開發銀行對華投資項目已達39個,總金額達40億美元。我國農業銀行參加了亞太地區農貸學會和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加強農業信貸業務的國際聯系。國時我國與外國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的聯系在不斷加強,與許多外國銀行建立了代理關系,以便更好開展國際業務,為經濟國際化服務。
2) 我國金融機構在海外已設立了一些分支機構。僅中國銀行在海外10多個國家、地區建立了400多家機構,1992年2月,英國《銀行家》首次公布全球最大跨國銀行中中國銀行排名第8,1993年底其公布全球1000家最大銀行排名,中國大陸6家銀行上榜:工行13位、中行19位、建行39位、農行49位、交行145位、投資銀行527位。另外中資佔有大半股份的港銀集團下屬6家銀行亦榜上有名。
3) 外資、合資金融機構在我國佔有一定比例。據統計目前有近30個國家和地區的120家外國銀行在我國15個城市開設了40多家分行和225個常駐代表處。1992年秋上海巴黎國際銀行正式成立。這些外資金融機構整體實力強,國際業務量大,人員素質高,經營策略靈活,現代化水平高,並應用世界一流的科技和通訊設施,既對我國金融機構形成一定的競爭壓力,又可以使我國金融機構更好,更近地學習國外先進的金融管理和動作方法,有利於我國金融業向國際化發展。
2. 金融市場的國際化進程
所謂金融市場是指從事金融資產交易活動的場所或領域。市場,永遠是經濟金融活動的最集中地,也是所有業績的最後反映場所,任何經濟實體和個人一刻也不能脫離市場。
我國真正意義的金融市場是在經濟體制改革之後逐漸形成的,到現在只有十餘年時間,難免不正規,形態難免幼稚,因此要在進一步成熟和完善國內金融市場基礎上實現與國際市場接軌,因為國際金融市場蘊含著巨大的資金潛力,擁有先進的金融工具,具有完善的管理體制,其客戶資源和經濟背景能為我國創造較好的機會,提供較公平的條件。當然盲目進入國際市場,運用不合理的戰略都會遭受損失,所以我們首先了解國際市場情況,其次學習使用國際金融工具,再次是創造條件,在國際市場上樹立起良好的自身形象。
1) 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從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看,環太平洋地帶將出現一批國際化貿易和國際金融中心,我國也希望擁有這樣的金融中心,加入國際競爭,因此,必須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人民幣國際化需要的條件是:人民幣的自由兌換,經濟實力的不斷增長,有效控制通貨膨脹和國際收支經常項目保持良好。
Ø 人民幣的自由兌換,其核心是匯率問題。這方面我國走出了關鍵一步,即自1994年1月1日開始,實行匯率並軌,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這一舉措有利於國內商品價格接近於國際市場價格,有利於發揮匯率調節出口的作用,並應付復雜多變的的世界經濟變化;有利於成本核算、經營管理,使核算體系有較為統一的標准;杜絕外匯黑市交易,純潔外匯市場,有利於國內經濟循環和國際經濟循環的吻合;有利於中國入世並參與廣泛的國際經濟交往。
Ø 經濟實力的不斷增長和國際收支狀況的良好。
我國改革開放的20年是飛速發展的20年,經濟增長率每年都以10%左右的速度遞增,總體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國時有效地控制了通貨膨脹,國際收支呈順差趨勢,1994年我國出口達1210億美元,進口為1157億美元,同時外匯儲備為516億美元,正邁向經濟大國的行列,這都有助於人民幣的國際化。
2) 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程
我國許多金融機構多次在國際債券市場上成功發行了債券。籌集到大筆建設資金,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歐洲市場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歐洲日元債券 1988.1 150億日元
上海市投資信託公司 歐洲日元債券 1988.6 150億日元
亞洲市場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歐洲美元債券 1993.3 新加坡 1.5億美元
日元私募債券 1985.10 日本 100億日元
日元公募債券 1991.10 日本 150億日元
中國銀行 日元公募債券 1984.11 200億日元
1985.4 200億日元
1985.10 300億日元
1986.4 700億日元
1989.4 200億日元
東京美元債券 1985.10 1.5億美元
上海市投資信託公司 日元公募債券 1986.2 250億日元
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日元公募債券 1986.9 200億日元

1991年,我國向境外投資者發行了以人民幣計價,用外匯買賣的人民幣選種股票(B股),面值約3.8億人民幣,通過溢價發行吸納外匯2.4億美元。至1993年2月,上海10家上市公司資本總值為6.5億美元。1992年10月,中國華晨汽車控股公司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價值8000億美元的華晨股票超認購達12倍,10—12月間股價翻了一倍。1992.11中國國際旅行社在香港股票交易所發行股票融資4億港幣。1993.7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這是中國國營企業首次在港上市,接著首鋼股票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獲得成功,我國證券市場正在與世界接軌。
3) 我國逐步面向世界的保險業
新中國的保險市場自其形成之日就未中斷過與世界保險市場的聯系,即使在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被取消,仍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的一個處一直為我國進出口業務服務。
在今天,保險市場在不斷發展、成熟的同時,面臨著新的走向世界的任務。眾所周知,對外中國已成功入世,對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兩者的最終結果是中國步入世界經濟序列。中國的目標是要獲得與政治大國相匹配的經濟地位,且離目標越來越近。隨著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保險業將發揮更大的作用,保險業在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被不可預知的意外因素打斷時,發揮經濟補償作用,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保證經濟持續、穩定地發展舉足輕重。因此如何配合中國經濟國際化進程,保證本國經濟與世界經濟順利接軌,同時完成自己走向世界的目標就成為中國保險業的新任務。
中國保險業步入世界保險市場已成為我國發展保險業的發展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已代表我國參加了多個世界性的保險組織,並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000多家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建立了業務關系。通過再保險的往來,不僅使我國積極投入到了國際保險活動中去,而且擴大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例如:前幾年澳星發射緊急關車,星箭無損,但發射失敗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支付了600多萬美元的賠款,因向國外分保,分攤賠款,減輕了自己的責任。如大亞灣核電站這樣總保額20億美元的項目,則一定要國際市場將風險分散化。因此,中國保險業的發展不僅是一個自我完善的問題,還要與世界保險市場的發展趨勢相吻合。
三、 我國金融國際化存在的問題
1、 宏觀政策欠佳、綜合環境欠協調
政策和環境是金融國際化的兩大基石。目前,我國的對外金融政策總體上是有所松動,但離國際化的標准還有一段距離。對國際化金融機構、工具和人才的交流,項目的單獨與合作開發等均約束重重。同時,經濟、文化、地理位置、交通條件、基礎設施等綜合環境因素也嚴重影響我國金融國際化的發展。面對現代世界信息網的形成和飛速發展,我國銀行業在辦公自動化、計算機化方面作了一些投資,對於及時了解國際金融信息,處理業務起到積極的作用,但與國際大銀行比差距甚遠,陳舊落後的設施難以與裝備先進的外資銀行抗衡,還會不同程度的限制國內業務的發展,對打開國際金融市場產生消極影響。
2、 金融體制的約束
我國金融體制的諸多弊端不僅是由於宏觀經濟政策的失誤,而且也歸因於體制本身缺乏內在約束力。經濟基礎的構造不合理。傳統的命令型經濟體制根本否定了市場經濟,導致資源配置不合理,經濟運行不暢,效益低下,金融處於淺化狀態。中國金融改革滯後於企業改革,自身的企業化進程也較慢,內部制約機制不健全。我國目前金融業處於」准」企業化狀態,銀行缺乏獨立的產權,權力過分集中上級行,社會信貸活動背離價值規律而運行。經過初步的改革,喚醒了激勵機制,卻未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只有在政企分開的前提下,達到權責利的統一,才能搞活金融機構,走向世界。
3、 境外機構數量少,國外資產、負債規模小,國際化水平低,影響中國金融業的國際化進程。
目前我國只有中國銀行國際化程度較高,在海外擁有較廣泛的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而其它銀行在海外分支行較少,對外匯資金的調撥,國際金融市場信息的收集,資金的拆借都產生不利影響。這樣既影響外匯資金的使用效益,制約中國跨國金融業務向縱深方向發展也難以使中國跨國銀行躋身於世界跨國銀行之列。我國的合資、外資金融機構雖有一定的發展,但所佔比例太小,發展速度遠不及三資企業,近6萬家三資企業雖帶來巨額的外資積集,但投產後的主要支持者仍是國內銀行,我國正在逐步對外資銀行放開人民幣業務,外資銀行正從風險小、收益大的國際結算等中間業務和外匯業務中走出來同國內銀行進行全方位的爭奪,中國NOKIA 公司提前還清了中國銀行的巨額貸款,轉投外資銀行貸款,這應給國內銀行一個警告。
4、 封閉已久的中國金融業不熟悉或不習慣國際通用慣例,不適應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要求。
我國許多作法與國際慣例不符。金融監督上,以行政命令為主,法制不健全;國際通行抵押貸款,國內發放貸款主要依靠信用擔保,甚至行政命令發放;貸款利率不反映資金供求實際情況,企業對貸款需求也沒有利率彈性。在這種情況下,中國銀行進軍海外,將面臨極其嚴峻的國際金融形式,可能會受到歧視性對待。我國在金融機構的監督、稽核、會計、統計、清算體系等方面沒有充分採用國際標准,國內外金融業無法在同一水平和基礎上競爭,也無法用同一標准衡量,這也是國際化進程上的一大障礙。
另外,人才問題是業務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其表現在數量不足和質量不高,真正懂得國際金融和現代投資的人不多。同時在人才使用方面,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人才競爭機制。我國要實現金融國際化,必須解決這些問題。
四、 對我國金融國際化的幾點建議
1、 深化國內改革,按國際慣例改造金融業,建立開放式的金融體系,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
中央銀行應加強法規建設:如:《銀行法》、《中央銀行法》、《證券法》、《租賃法》、《信貸保障法》、《債務清償法》、《結演算法》、《票據法》、《外匯管理法》、《公司法》等,這些法規須符合國際標准和客觀規律與國際法規相銜接。
各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方向發展,加強專業銀行經營管理制度的建設,建立起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機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進行公平競爭。
2、 逐步建立自己的海外金融活動網路,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創造條件,將中國金融機構推向國際市場。
金融機構』派出去』為一項政治性強,風險大,程序復雜,涉及面廣的工作。我們不能盲目設點,倉促上馬,應立足現有機構網點,增設必要的機構,重點放在拓展健全其功能,及提高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設立海外分支機構有三種方式:跨國銀行、跨國銀行集團和跨國集團銀行。
3、 積極穩妥地擴大引進外資銀行、建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外資銀行的進入有人擔心會擠跨本國銀行,而不允許其經營本幣業務,不經營本幣業務就不能算真正進入。香港外資銀行佔76%,非但沒有擠跨本地銀行,反而把本地銀行推上一個新的高度,造就了一個國際聯系廣、資金來源多、信息靈通的香港銀行業。當然,我國也應行使東道國主權,貫徹』適當保護,對等互惠,國民待遇,為我所用』的原則,參照巴塞爾協議,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國情,依法科學管理,促進中資、外資、合資金融機構的平等競爭。
4、 加強與香港金融市場聯系,培育本國金融中心
發展金融機構、開拓國際金融業務,必然與國際金融市場建立緊密聯系,一個發展外向型的國家,為積極有效地參加國際金融市場,開放本國市場,培育本國金融中心是十分必要的。
金融業繁榮的香港無疑是我國的頭號金融中心,我國要利用其窗口作用,吸引更多的海外資金。同時在上海、廣州、大連等發達城市中培育出一兩個國際金融中心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
5、 加強培養精通國際金融業務的人才,培養和造就一支復合型、專家型的金融隊伍。
金融的國際慣例,法律十分嚴格,相關專業人才是極為重要的。我國這方面人才的缺乏,已成為我國金融國際化的一個制約因素,盡快研究一套與國際市場相適應的人才培養方案已是我國金融國際化迫在眉睫的問題。
五、 結束語
金融國際化是我國利用外資的極好形式。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及金融業自身的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國際化。金融國際化是我國經濟國際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實行經濟的騰飛,金融國際化的道路一定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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