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型微利企業的增值稅有哪些優惠政策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小型微利企業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銷售不超過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不超過3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可享受暫時免徵增值稅的優惠。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Ⅱ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小微企業定義,根據財稅〔2019〕13號文,小微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具體到各個稅種,政策分別如下:
一、增值稅: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納稅,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免徵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六稅兩附加: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減征50%的優惠政策。
四、印花稅:
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政策依據為財稅[2017]77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五、政府性基金:
1、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2、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3、對在職職工總數30 人(含)以下的小微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Ⅲ 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1)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年銷售額占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的;(2)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經營,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勞務的年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2)除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徵收率為3%。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製。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小微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1、增值稅
(1)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2)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3%減按1%。
即,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適用3%徵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的,可以選擇按1%繳納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部分,在現行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
現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施行優惠政策後:
(1)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的話,小微企業的所得稅負將低至2.5%,這對小微企業又是一項重大利好!
A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稅負2.5%
應納稅所得額80萬元,交稅2萬元!
B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有驚喜!
應納稅所得額200萬元,交稅5萬元!
目前還沒有最新文件,待正式文件出台後以正式文件為准!
(2)從今年1月1日起,將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相當於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稅所得額種扣除200萬元。
(3)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上半年的研發費用由次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即可扣除,讓企業盡早受惠。
3、其他稅費和殘保金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Ⅳ 12月1日起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放貸取得利息免增值稅是真的嗎
為推動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范圍由農戶擴大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此外,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減了就好。
Ⅵ 小微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四、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予以扣減。
Ⅶ 增值稅小微優惠政策是什麼
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 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政策。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Ⅷ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有以下幾點:
1、增值稅起征點提高至每月15萬元。若小規模納稅人月度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或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免徵增值稅。需注意按月繳納和季度繳納享受的優惠可不同;
2、企業所得稅減征。從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業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需注意的是,這里需要小微企業達到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三項條件同時具備才可以享受此優惠政策;
3、殘保金免收。從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的在職員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暫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六稅兩費減免優惠。這里由各地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小微企業的印花稅、資源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佔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這六稅最高減征50%。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30萬元)的可進行免徵;
5、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徵。娛樂服務類小微企業未達起征點的或廣告業單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季度不超過6萬元)的都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6、支出小微企業融資。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Ⅸ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2021增值稅
2021年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
1、對於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如果是按季度交納稅收的,季度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以免徵增值稅;
2、小微企業的每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部分,減按百分之二十五計入納稅所得額後,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納稅所得額在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減按百分之五十。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乘扣除率
Ⅹ 小微企業企業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是沒有優惠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2021年增值稅徵收率是1%。季度不超過30萬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