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先進工作者個人事跡申報材料
***同志,現任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擔任領導幾年來,**同志在市局和局黨組的領導下,勤於工作,甘於奉獻,廉潔奉公,視黨務工作為天職,工作創新,開拓進取,使全局的黨務工作一年一個新變化,一年一個新台階,受到當地黨委的好評和廣大黨員幹部的認可。
他認為,要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就要不斷學習,更新新觀念,增強新意識,建立新機制,把握新動向,在創新中求得工作的進取和發展。在此基礎上,他不斷學習,首先用政策理論武裝自己,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導自己的工作實踐。為了提高全局廣大幹部知識水平,今年年初,他向黨組提議:邀請***組織部、紀委等領導同志來局講課,利用兩天時間為全體幹部講解黨風廉政方面的知識,使參學人員開闊了視野,更新了觀念。
***同志抓黨務工作實實在在,各項工作有突破、有起色。為了把分管工作做好,他經常深入企業調研,並積極和同志們一道開展各項市場整治行動,特別是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他認真負責,細致入微,對假冒產品從不放過。在他的帶領導下,今年以來,我局執法辦案成效顯著,並立案查處了兩起大案要案。
****同志常說:嚴是做人和干工作的基本,說千道萬,不如實干,要嚴要求,嚴管理。早在2001年,那時他主持全局工作,他首先從制度建設著手,建立和健全規章制度,並身體力行,率行垂範,帶頭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同志對自己的嚴,還體現在忘我工作上,去年局裡配備了幾台電腦,他為了引導大家學好電腦,自己利用晚上和早晨時間加壓練習,不到一個禮拜就掌握了電腦基礎知識,且親自完成自己的述職報告列印。在擔任局長期間,正值體制改革關鍵時期,一方面要做好人員穩定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和收費到位工作。他總是感覺到有做不完的事,一件件工作猶如一座座大山壓得他喘不過氣來。而在這節骨眼上,妻子由於身體原因在企業提前病退,有時一病就是躺幾天,女兒初三關鍵一年。而此時的他,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家裡,只能看在眼裡,疼在心上。工作家庭難兩全,他毫無怨無悔地說:「肩上挑著這么一副重擔,如果工作上不去,一則喜負了領導和群眾的信賴;二則有負於黨的事業,我怎能有絲毫懈怠」。
在***的頭腦中時刻綳著「過緊日子」這根弦,他說:過緊日子可以防止腐敗,何況我們這個小局,經費本來就緊,盡量把資金用於執法辦案中去。他不管是在當局長時,還是當分管財務的副局長,他總要求各部門要勒緊褲帶,控制開支。在局裡,他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壓縮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從不亂花公家一分錢,盡量把工作管細。他分管財務工作以來,僅招待費就節約了數萬元。作為局裡的領導,親朋好友提出幫幫忙、照顧等經常發生,他總是堅持原則,婉言拒絕。在局裡,他經常教育職工,有為才有位,引導他們積極努力工作,將精力放在搞好工作,干出成績上。他就是這樣一位在家裡過緊日子,在單位上也過緊日子的人。有人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而他卻做到了「拒腐蝕,永不沾」,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過好了權力關,金錢關,名利關。
****同志時刻把對黨員的先進性教育放在首位,在黨員的分類教育管理、黨員培訓、幹部提拔、發展新黨員等工作中都有新舉措。平時,他經常和黨員談心,及時掌握黨員的工作情況,思想動態,引導他們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他注重培養年紀輕、有文化的一線人員,全面考察,嚴格把關。2004年全局發展新黨員2名,重點培養入黨積極分子4 名, 使我局黨員人數佔全局人數的75%。
在黨建工作中,****同志把對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教育、遵紀守法教育放在首位,使每名黨員做到自警、自省、自立,在工作中發揮先進帶頭作用。通過他的工作,全局黨員幹部沒有違法違紀現象,都以嶄新的姿態,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地方的三個文明建設中。
⑵ 郵政銀行先進個人申報材料
我於2000年參加本銀行的工作,2002年入黨,是**營業所的一名櫃員。 參加工作以來,在支部領導的親切關懷和同志們的精心指導下,刻苦努力,勤奮工作,始終以「道雖通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的人生信條,從每一件小事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在平凡的崗位上忠實踐報告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默默的奉獻自己的青春,受到領導和同志們的一致好評。 勤奮學習,加強理論武裝 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持學習和理解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理論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能自覺的用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自己的頭腦。從工作實際出發,以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動力,認真學習「十六大」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 做到「講政治、講學習、講正氣、講貢獻、講創新」。 金融工作說到底是一個「錢」字,然而細究起來,卻又不僅僅是一個「錢」字。農業銀行把最廣泛的資金吸收為存款,同時又把最多的存款通過貸款發放出去,中間還有許多細小環節,這是一個系統、有機而又復雜的運作過程。為此,我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擠出時間,認真學習和鑽研各項基本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了其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並根據實際情況和自身特點,認真總結,做到業務操作又快又准。 除了積極學習金融知識,還積極參加國家認可的學歷教育和職稱考試,取得了保險代理資格證書,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 嚴於律己,樂於奉獻 在工作中時刻以一個黨員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做到口勤、腿勤、不怕苦、不怕累,力爭為大家辦好事、辦實事,主動承擔打掃辦公室的衛生,每天提前半小時清掃。 春節期間是郵政儲蓄銀行全年資金組織工作的重中之重,身為一線櫃員,發揚犧牲奉獻精神,主動放棄春節與家人團聚的時間,認真做好櫃台業務,保證了全所的資金組織工作圓滿完成。 從自身工作實際出發,以良好的大局意識、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投入到工作當中去;以優質的服務,面對人民群眾;以優異的成績來報答黨組織對我的栽培和厚望。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永葆共產黨人的先進本色,始終把客戶滿意不滿意作為工作標准。堅持科學的態度和求實的精神,兢兢業業地做好各項工作。 善於總結,做好領導工作的參謀和助手 在一線櫃台積極做好信息採集工作,及時對各種信息進行總結,提出建議和意見為領導決策參考。 根據春節期間業務特點,向領導提出對客戶進行細分,整合櫃台優勢,實行差異化服務,保證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了工作的整體效益。 立足本職,爭創一流業績 銀行是國家融資工作機構,但衡量一個金融機構運行狀況的硬性指標卻往往是儲蓄存款余額。為此,利用自己是本地人的關系,親戚朋友比較多,主動上門宣傳農業銀行的業務品種,並且發動親朋好友也成為我行的義務宣傳員,大力宣傳郵儲銀行的特色產品,吸引了一大批客戶到我行開戶,今年僅親友介紹的存款就近百萬。 我決心從自身工作實際出發,以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動力,對工作的全身心的投入,樹立堅定的信心,面對任何困難和挑戰,把握人生方向,找准人生坐標,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提高自身素質,積極投身我行改革和發展大潮中去,讓人生價值在我行改革中充分發揮和升華。 有一種事業,需要青春和理想去追求,有一種追求需要付出艱辛的勞動力和心血汗水,我願我所從事的金融事業永遠年輕和壯麗,興旺和發達。
⑶ 評選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材料範文
青島中院紀檢組被評為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近年來,青島中院紀檢組在黨組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不斷創新紀檢監察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審判工作、管理工作、隊伍建設緊密結合,積極探索研究建立與審判權運行相適應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深化法院黨風廉政建設。中院紀檢組先後被市紀委評為宣傳教育工作、信訪工作、調研工作、案件督查工作先進單位,2002年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近日,中院紀檢組又被評為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受到市紀委、市人事局、市監察局的通報表彰。實踐中,把握三個工作重點:
一、創新工作思路,注重抓好「三個結合」。始終堅持以審判工作為中心,以司法公正與效率為主題,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把黨風廉政建設滲入法院各項工作之中,注重抓好「三個結合」:一是與審判工作結合,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立案大廳,公開立案標准、收費標准,公布執行程序;採取了微機跟蹤管理監督的辦法,防止案件超審限;制定了《關於審判流程監督辦法》、《關於對發回重審、改判案件及錯案責任追究辦法》、《關於執行迴避制度的有關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把廉政建設的要求滲透到審判業務管理各個環節,加大了對審判權力運行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的監督制約。二是與行政管理工作結合,樹立法院良好形象。制定《法院車輛統一停放管理的規定》,實行車輛集中管理、統一停放制度,嚴格車輛管理;制定《法院物資、設備、裝備集中集體采購辦法》、《訴訟費收取、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強化財務管理。三是與隊伍建設緊密結合,提高幹警廉潔勤政自覺性。及時分析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投訴反映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抓好講評教育;宣傳廉潔勤政先進典型,利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不護短、不迴避,及時調查處理。
二、深化法院改革,注重源頭防範治理。協助黨組研究制定了《關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的意見》,著重從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入手,深化法院改革。在審判方式改革上,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制,解決了庭前程序和庭審程序不分的問題,防止了人情、關系的干擾;在執行機制改革上,建立了執行權與執行異議裁判權相分離、涉案物品的拍賣申請與組織拍賣相分離的工作機制,解決了執行權與執行異議裁判權不分的問題,有效地防止了執行人員和組織拍賣人員以權謀私問題的發生。
三、加強紀檢監察業務建設,為黨組當好參謀助手。不斷加強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的學習,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上下功夫,為黨組決策提供可靠依據。認真履行職責,堅持高標准、嚴要求,認真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實施細則,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工作中做到「年度工作有計劃、專項任務有分工、完成時間有要求、工作落實有結果」,成為院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得力助手。全組同志職責分工明確,工作意識超前,緊密團結合作,成為朝氣蓬勃、奮發向上的戰斗集體。先後有3名同志榮立三等功,9名同志被中院評為先進工作者。
http://qd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43
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廬山管理局紀委、監察局,九江、共青開發區紀委、監察局,市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監察室,市直機關紀工委:
中央紀委、人事部、監察部為了表彰全國紀檢監察戰線上秉公執紀、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成績卓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弘揚正氣、振奮精神、鼓舞鬥志,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決定2006年下半年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根據中央紀委、人事部、監察部、國人部發[2006]42號和省紀委辦公廳贛紀辦字[2006]31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參加評選的范圍和名額
(一) 推薦參加評選的范圍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及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專職人員。推薦參加評選的重點是基層單位和工作在第一線的紀檢監察人員。廳局級(含)以上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參加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
(二) 推薦參加評選的名額
根據贛紀辦字[2006]31號文件,省紀委分配給我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名額1名;「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推薦名額1名;以中央紀委、監察部名義嘉獎推薦1名。為便於推薦評選,請各縣(市、區、山)紀委監察局各推薦先進集體1個、先進個人1名;市紀委幹部室在市直紀檢監察組織中推薦先進個人2名;市紀委機關黨委在市紀委監察局機關推薦先進個人1名。
二、推薦參加評選的條件
(一) 先進集體條件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大局,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認真貫徹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扎實工作並取得突出成效。
2 、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努力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成績卓著,做出重大貢獻。
3、領導班子能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團結務實,開拓進取,廉潔勤政;凝聚力、戰鬥力強。幹部隊伍政治堅強,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整體素質高,近五年來沒有違法違紀問題發生。
(二) 先進工作者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忠於黨的紀檢監察事業,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堅決維護黨的章程。
2、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具有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和執紀水平,堅持原則,秉公執紀,開拓創新,求真務實。
3、參加查辦的案件或承辦的專項工作在全國或當地有重大影響,工作中起重要組織領導或骨幹作用;在紀檢監察各項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做出重大貢獻。
4、帶頭樹立並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模範遵守黨紀政紀,作風正派,公正清廉。
對基本符合先進工作者條件,在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給予嘉獎。
三、推薦的程序和有關要求
推薦評選活動要體現民主、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按程序辦理,堅持條件,保證質量。
1、評選工作堅持向基層和一線紀檢監察人員傾斜的原則,採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層層審核的方法。各單位對擬推薦的人選,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2、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人選,需經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和黨委(黨組)、政府(行政領導)同意,以紀檢監察機關和人事部門的名義上報。
嘉獎人選的推薦,需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逐級審核。
3、各縣(市、區、山)紀委監察局和市紀委幹部室、機關黨委要按照評選條件和分配名額要求,於7月3日前將《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呈報審批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呈報審批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嘉獎呈報審批表》連同3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各1式5份(附電子版)報市紀檢監察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市紀檢監察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送推薦參加評選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擬推薦評選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嘉獎人員的初步名單。
四、推薦參加全國評選的名單確定辦法
我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嘉獎人員的推薦名單,由市紀檢監察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後,提請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五、組織領導
市紀委、市人事局、市監察局聯合成立市紀檢監察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評選表彰推薦活動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組長由市紀委副書記吳偉柱擔任,副組長由市紀委常委胡愛武擔任,成員由市紀委辦公室、監察綜合室、宣教室、幹部室、機關黨委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1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紀委幹部室。
各縣(市、區)紀委要成立相應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聯系電話:8211616
聯系人:汪洲、段英貴
中共九江市紀委辦公室
2006年6月23日
⑷ 保監會紀檢監察先進事跡材料
一、認真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2009年,紀檢監察工作在省公司紀委和直屬部門的指導下,在市公司黨委的正確領導下,緊密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積極防範經營風險,為促進公司科學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認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傳達貫徹全省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好全省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報告針對當前反腐倡廉建設面臨的新形勢和諸多挑戰進行了分析,明確指出:隨著公司積極探索特色發展道路的提出,紀檢監察工作當前的主要任務不僅僅是履行反腐倡廉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任,而且還肩負著內控合規、反洗錢、關鍵崗位檢查和三條發展渠道的銷售督察的風險防範重任,「加強管理,防範風險」已成為公司經營管理的重要課題。本次會議的召開,使各級各部門做好黨風廉政、行風建設、風險防範工作的思想得到了高度統一,進一步提高了各級領導對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風險防範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全年扎實有效地開展黨風廉政、行業作風、風險防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認真落實黨風廉政量化考核工作。一是市公司黨委緊密結合公司系統實際,及時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量化考核實施方案》;二是簽訂責任狀。公司黨委書記分別與各位副總經理、司部經理,總經理室成員分別與分管部門經理三個層次簽訂了《黨風廉政行業作風風險防範責任書》;三是召開形勢分析會。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和形勢進行了全面分析,肯定了紀委所做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四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驗收。基層單位的黨風廉政量化責任制考核等三項工作進行了年度檢查驗收。
(二)扎實抓好防範經營風險主題教育活動
(三)認真做好效能監察工作
依據《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安排,進行了效能監察。監察內容包括案件和風險防範工作落實情況、防範集資詐騙案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情況、規范用工情況、回訪發現的問題件處理情況等幾個方面。
被監察單位對效能監察的各項工作都能夠給以高度重視,在案件及風險防範工作和防範集資詐騙案專項治理工作方面有部署、有落實;在勞動用工方面不存在超編和擅自增加勞務派遣人員等情況;對銷售中的違規情況都能按規定進行相應處理。效能監察組認真梳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見,並向被檢查公司下達了整改建議書。通過此次效能監察,在完成既定工作任務的同時,還對被監察單位各項工作環節的細化、工作軌跡留存意識的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四)繼續抓好治本抓源頭責任制工作的落實
對系統治本抓源頭責任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驗收。總的看,各司部和機關各部門對各項規定、措施落實較好。但也存在著不足和需改進的問題,主要有:一是有的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不夠,認識上有偏差;二是檔案資料入檔不齊全。根據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按照市公司《暫行辦法》的規定,檢查組當場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五)抓好案件防範工作
我公司按照總公司《案件防範工作責任制暫行規定》的要求,一是年初及時制定了《2009年度案件防範工作防範措施和工作目標》,提出了年度案件防範工作的目標;二是按照規定嚴格狠抓落實;三是按時召開匯報會和案件形勢分析會議;四是對基層公司案件防範工作進行了年度檢查。
(六)抓好制度落實工作
一是落實黨風廉政談話制度。公司紀委利用召開黨委民主生活會的機會先後二次發出通知廣泛徵求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徵得建議3條),及時向黨委進反饋並認真研究落實;三是完成了我公司系統黨委成員和中層幹部的述職述廉工作。
(七)認真部署和做好行風建設工作
去年,行風建設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動做好迎接省行風辦和保監局調研工作。年初,針對保險行業行風評議靠後的現狀,著重從主觀和客觀上認真分析查找了原因,明確了今年我們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抓好以「誠信我為先」為中心的主題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嚴格依法合規展業教育,將各種教育培訓列入晨會的主要內容常抓不懈;二是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切實履行「首問責任制」,強化每位櫃員對客戶的業務需求進行一站式服務,並將此作為櫃員的主要考評指標;三是繼續加大日常管理和一般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格按照規定予以處罰;二是結合實際重新修訂了五條服務承諾,及時上報市行風辦;二是及時召開行風建設工作座談會,聘請了各界要員15名為公司行風建設監督員,廣泛徵求意見;三是狠抓規定動作的認真落實;七是加大督導、獎罰和公關工作力度。針對去年半年群眾滿意度下滑的現狀和省公司的通報要求,我公司黨委高度重視,已先後三次下發文件提出了嚴厲的要求和獎罰辦法,並分頭下基層督導,力爭取得較高的滿意度。
(八)按時完成其它具體工作。
一是按時完成省公司要求的「員工違規違紀規定」等5個規章制度徵求意見建議工作。按照省公司監察部的要求,及時將「5個規定」下發共徵求意見和建議12條,及時向省公司寫出了徵求意見和建議的報告;二是按月上報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報表;三是按照省公司要求及時草擬了市公司「維穩」工作方案上報、下發貫徹執行。一年來公司沒有發生不穩定事件;四是加強了監察隊伍建設,全市系統七個黨支部(公司)全部選配了兼職紀檢監察員。
二、銷售督察工作主動到位
公司系統銷售督察工作緊緊圍繞促進業務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大局,立足長遠,狠抓基礎管理,加強了對保險銷售人員銷售行為的管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化解了違規風險。
(一)組織完善銷售督察隊伍建設
面對基層公司風險程度高防控力度弱的現狀,我公司年初重新選配了11名基層司部督察員,明確了崗位職責,與市公司銷售督察崗統籌協調做好全轄的銷售督察工作。為進一步提高基層銷售督察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對信息報送制度、三大系統的應用操作以及公司相關文件規定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幫助督察人員盡快了解和熟悉日常工作內容,使之能夠更加規范有序地開展工作。
(二)促進工作落實,有效預防風險發生
在業務快速發展的形勢下,誠信服務顯得尤為重要,我公司把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加強營銷員職業道德教育,有效防範和化解營銷隊伍的道德風險作為工作重點,大力推進各項管控工作的落實,努力把營銷員存在風險降到最低。
1、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罰措施
一是對單位的考核。明確了通過回訪發現銷售人員違規問題,將按件記分,列入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指標予以考核。二是對各渠道(銀行代理、自營)銷售人員違規行為的處罰。對投保單代簽名、回執代簽名、代簽名後未補辦簽名手續、收費後不及時交公司入賬、不及時收費致使保單失效等11種常見的違規行為分渠道制定了處罰辦法。三是對郵政代理(團險團體)業務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了凡郵政代理(團險團體)業務違反規定,發生上述違規行為的均按照《各渠道(銀行代理、自營)銷售人員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對各司部予以處罰。
2、及時處理各種違規行為
每月對客服回訪發現的代簽名、截留保費等行為進行核實確認,對確屬違規行為的按規定予以相應的處罰,並視情況對違規業務員進行通報。認真做好營銷員風險預警系統的運行及管理,對系統未正常運行或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並及時處理,對通過系統預警數據發現的可疑問題及時追查,消除風險隱患。
3、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專項檢查共有兩項,一是對首年保費前十名營銷員業務進行核查,二是對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自糾。通過專項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並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有效防範風險。
4、開展「誠信我為先」專題活動
積極謀劃、認真部署,開展了一系列活動。一是充分利用媒體展開宣傳攻勢。讓廣大客戶及社會公眾更加了解公司「規范經營,誠信服務」的經營理念、服務意識。二是狠抓素質教育,杜絕違規行為。以「遵規守德防範風險」為題,針對展業環節中容易出現的違規行為,為營銷總部的全體銷售人員進行了一次專題培訓。對銷售人員、新入司人員進行了職業道德培訓,讓全員依法合規、合法銷售。三是專項檢查方案的落實。為更好的開展「誠信我為先」主題教育活動,成立了由監察部牽頭,個險銷售部、A櫃面組成的檢查小組,並對自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營銷員加強教育培訓,營造誠實守信、規范展業的良好氛圍。四是組織誠信合規考試。五是做好「9.16誠信合規日」活動。9月16日是中國人壽首個誠信合規日,讓大家深深的感受到了貼心與實惠,感受到了中國人壽的誠信服務就在大家身邊。
(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促進業務發展
在當前壽險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如何能促進業務又快又好的發展,關鍵在於要有一支素質高、信譽好、展業能力強的銷售隊伍。加強整個銷售隊伍的誠信建設和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已成為確保業務健康穩定發展的關鍵所在。督察部門本著預防為主,提高隊伍素質,進一步增強銷售渠道競爭能力的宗旨,積極組織開展了營銷員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特別是已經開展的「誠信我為先」活動,把對營銷員的日常教育做為基礎工作來抓,做到了有貫徹,有落實,有追蹤,有檢查。通過上述大量、細致的工作和教育活動,提高了銷售人員的思想認識,並充分認識到了誠信展業的重要性,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了營銷員的違規行為和重大案件的發生,一年來我公司的銷售督察工作在省公司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績。
同志們,過去的一年,在上級公司紀委和市公司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監察人員、司部班子、機關處長們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系統的反腐倡廉、行風建設以及銷售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有了新的突破。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工作存在的問題。一是重視程度要進一步加強。從去年的各項檢查來看,發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對監察、內控等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發展輕合規、重速度輕風險、重效率輕安全、重規模輕質量的思想。二是操作層制度執行力不強。當前,監管力度大,現場檢查多,責任追究嚴,經濟處罰重,領導管理層面的違規已經不是普遍現象,而是多發於操作層面上的違規。他們有的疲於應付日常工作,缺乏學習培訓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對相關制度要求不甚了解,進而造成對制度執行力不強。三是個別單位漠視營銷員違規行為。銷售督察工作開展多年,但一些單位漠視營銷員違規行為,對銷售督察工作的使命和定位模糊,甚至對銷售督察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認為銷售督察阻礙了業務發展。小問題不糾就會釀成大錯誤,湖南郴州劉曉曼集資詐騙案件應時刻為我們敲響警鍾。四是不能滿足公司風險管理需要。風險防控水平本質上是對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對公司業務發展和基礎管理的檢驗和反映。隨著監管的日趨嚴格,我們管理者的風險意識應越來越強,但有些公司和同志習慣於將防範經營風險側重於應付各種檢查和審計,而沒有將公司在流程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看作是公司管理的內在需求。致使我們的工作可能在表面上達到了合規要求,但不能滿足公司內部風險管理的需要。五是行風建設工作還須繼續努力。
第二部分:2010年主要工作
一、紀檢監察工作
系統紀檢監察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紀委和上級黨委、紀委的工作部署,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履行反腐倡廉和風險防範雙重職能,為公司改革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主要任務是:
(一)結合系統實際,深入開展效能監察
今年的效能監察要更加註重結合公司經營管理實際,找准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將效能監察工作推向深入。公司系統今年確定的必查項目是:單證、印章管理制度推進情況,操作許可權管理情況。市公司除完成上級公司確立的必查項目外,還將根據系統經營管理實際有針對性地確立其他監察項目。我們將制定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由各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實施效能監察,向被檢查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整改,有效推動工作落實。
(二)狠抓廉潔從業,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市公司紀委要進一步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積極協助黨委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公司系統懲防體系實施方案的落實,積極倡導廉政、勤政的良好作風,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業,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1、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一是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今年,市公司還將依照去年的模式,在黨委書記與各分管總經理、與各司部經理簽訂責任書的同時,各分管總經理與相關部門經理三個層面都要簽訂責任書。一方面抓好「一把手」落實「一崗雙責」,另一方面對分管領導和各經營渠道的責任進行細化分解,使之形成一套完整的責任體系。二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考核。市公司將單獨組織或結合其它工作對部分支公司進行量化考核。
2、認真落實監督檢查機制
一是完善和落實好領導幹部報告制度。為加強對領導幹部管理和監督,公司系統將研究制定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報告內容和報告時限,形成專項報告與日常報告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市公司紀委將認真貫徹落實報告制度,重點開展對市、縣兩級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報告制度的檢查,一旦發現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嚴肅處理。二是做好對「三重一大」的監督。市公司紀委要通過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監督檢查實施意見》、《集中采購監督辦法》、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針對「三重一大」,即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加強監督。三是做好對領導幹部薪酬管理和職務消費的監督。今年全系統對薪酬管理情況監督檢查重點將放在地、縣兩級班子成員,市公司將在省公司檢查方案的基礎上,制定我公司檢查方案,部署此項工作。同時,今年市公司還將根據省公司安排繼續在系統開展領導幹部職務消費的自查工作。
(三)強化責任追究,做好案件信訪工作
1、堅決查辦違規違紀案件
今年案件查辦重點是:坐扣、坐支手續費和挪用保費等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要加大市公司對案件的直查和督辦力度;二是要嚴肅辦案程序和紀律;三是要堅持案件分析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所有案件要「一案雙報」,即發生案件,結案時既要有案件處理調查報告,還要同時撰寫案件剖析材料,分析發案原因,拿出整改措施和風險防範對策。同時要加大案件通報力度,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
2、不斷提高信訪工作質量
對外部監管部門和上級要結果件、領導批示件、實名舉報件及反映問題線索具體的信訪件,要進行重點核查。重視和發揮信訪核查發現案件線索主渠道作用,對查實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堅決進行立案處理;對於一般性問題,也要通過誡勉談話、提醒談話等方式,進行警示和提醒。各司部要重視和加強日常信訪工作的管理,對於較為嚴重的違規違紀問題要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市公司。
3、全面加強責任追究工作
一方面,完善問責制度。按照保監會、集團公司紀委問責制度要求,總公司今年修訂了公司系統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暫行規定,還將制定員工案件、營銷員案件、單證管理、印章管理和行政處罰問題的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同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預算管理責任追究等制度。另一方面,嚴格責任追究。總公司問責制度下發後,系統各級公司要抓好學習貫徹,嚴格實施問責。凡是組織開展的各項檢查都要納入問責范圍,按照規定要求,逐項記分,逐項處罰,並記入檔案,與案件責任追究相配合,形成一整套嚴密、連貫的問責機制。
(四)強化基層管理人員風險意識教育
各基層司部是業務管控的第一線,也是風險發生較為集中的區域。因此,必須強化基層公司特別第一責任人的風險管理意識。今年我公司將以各級領導幹部和關鍵崗位員工為重點對象,組織開展案例警示主題教育,重點學習《案例選編》和保監會、集團公司、公司系統問責制度,側重將基層管理人員的依法合規經營、反腐倡廉教育和風險知識培訓抓緊抓實,為基層公司健康發展奠定思想基礎。
2、開展經常性思想教育
紀委將著力推進思想教育的經常化和制度化。一是繼續把廉潔自律教育和依法合規教育納入基層公司經理培訓內容。二是把廉潔從業、誠信經營教育內容全面滲透到各類各級培訓中,將思想教育與業務培訓有機結合,真正形成思想教育長效機制,切實做到警鍾長鳴。
(五)重視源頭治理,落實治本抓源責任制
實行治本抓源頭責任制是公司系統風險管控工作的重要抓手,責任制確定的八個方面內容,包含了「人、財、物」三個風險管控的核心環節,各司部要按照治本抓源頭責任制暫行辦法要求,狠抓對一線銷售、後台管理關鍵人員、關鍵崗位和關鍵風險的監督。市公司將對職能部門落實治本抓源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對各司部公司進行抽查。對於在責任范圍內發生案件,經查實屬未落實責任內容的,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管理責任。
(六)關注重點環節,加強商業賄賂治理
今年,中央和保監會都對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進行了部署和要求,保監會還將著力加強對中介業務的監管。各司部要按照上級部署,結合自身實際,繼續梳理容易發生不正當交易行為和衍生商業賄賂風險的環節,採取得力措施,解決突出問題。市公司將結合其他工作對各司部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進行檢查。
(七)深入搞好行風建設,進一步提高群眾滿意度
行風工作與防範經營風險是相輔相成的。解決好客戶反映強烈的銷售誤導、理賠難等問題,加強風險的管控,有利於維護行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為保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從而也能促進行風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
在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會議上,保監會紀委書記陳新權同志對中國人壽系統提出了「行風建設務必要走在行業前列」的要求。今年,我們要繼續高度重視和深入搞好行風建設工作,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力爭在民主評議中做行業領頭羊。各司部要牢牢抓住「服務」、「理賠」、「收付費」和「重點攻關」等環節,從基礎做起,從細節做起,切實改善服務質量,實現標准規范服務水平。市公司一方面將加大檢查力度,採取明察暗訪的方式深入基層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在全市進行通報;另一方面將加大獎懲力度,把民主評議成績與班子成員績效掛鉤。
二、銷售督察工作任務
銷售督察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中國人壽工作會議和總公司銷售督察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以提升隊伍專業素質為核心,以推行標准化建設為基礎,以實施科學管控手段為保障,扎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著力夯實風險管控基礎,增強風險管控能力,為公司科學發展提供保證。
(一)充分認識,對銷售督察工作予以高度重視
當前,各渠道銷售風險日益嚴峻,銷售糾紛日益增多。今年省公司正式組建設立了銷售督察部,加大了對銷售風險的管控力度,這也對市級、縣級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們的現狀一方面是督察隊伍力量薄弱。目前,各司部已基本配備了一名兼職督察員,但都是抽出一小部分時間來做督察工作,不能確保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與督察工作的重點在基層的現狀不適應。另一方面是管理上的重視程度不夠。個別支公司存在領導不重視、不支持,銷售人員的不理解、不配合的情況,給銷售督察隊伍開展工作造成了一定畏難情緒,處罰力度手軟、瞞報遲報現象時有發生。為此,市公司要求各司部要重新調整督察員的分工,確保他們有充分的時間開展回訪、面訪的督察工作,有精力認真分析銷售行為存在的風險隱患,使可能存在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二)誠信為本,大力開展「誠信我為先」教育活動
今年,我公司將根據省公司安排,繼續開展第三屆「誠信我為先」活動。活動以客戶資料真實性、截留挪用保費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誠信教育重點,特別關注新人誠信培訓和晉升培訓制式課程中誠信課程的落實情況,確保活動各個環節不走樣、見實效。同時要繼續做好9月16日「誠信合規日」專項活動,引導銷售人員將誠信理念轉化為日常展業行為規范,努力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加優質、快捷、便利的保險服務。
(三)採取措施,有效提升銷售督察人員專業水平
一是今年省公司將舉辦地市級分公司銷售督察培訓班和縣級支公司銷售督察人員培訓班,對總公司培訓課程進行傳承,提升銷售督察人員的專業技能。市公司也要專門組織轄內銷售督察人員的培訓,提升銷售督察隊伍的專業水平,使銷售督察人員掌握必要的壽險業務知識和經濟、金融、財會、法律等知識,熟悉監管規則、管控制度和業務流程。二是建立銷售督察崗位專業資格認證體系,推行銷售督察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銷售督察工作評價機制,將各司部銷售風險管控情況納入公司年度績效考核,圍繞信息是否及時上報、風險預警是否完備、案件處理是否恰當等方面對銷售督察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四)突出重點,深入開展中介業務違法行為專項檢查。
一是跟蹤落實2009年系統中介業務自查自糾工作整改情況,進一步完善中介業務風險管控制度;二是落實保監會關於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的要求,開展系統內專項檢查;三是圍繞重點風險,對解約人員風險排查、實施非現金收付費後新的風險、客戶資料真實性等風險,開展針對性檢查。
(五)強化監督,大力加強銷售風險管控手段推廣應用
充分發揮信息化在銷售風險體系建設中的支撐作用,大力加強銷售風險管控手段推廣應用。一是扎實落實風險預警系統的運用。風險預警系統是我公司防範個人代理人展業過程中各類風險的一道強有力的防火牆。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司部預警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跟進,定期通報系統運行情況。二是全面推廣信用評估系統。該系統將於今年二季度在全系統全面推廣,各司部應做好前期准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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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銀行反洗錢先進個人事跡」怎樣寫呢
一、反洗錢的內容和現狀 (一)洗錢的界定 1988年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將洗錢定義為:(1)明知資產來源於毒品,為了隱瞞或掩飾其非法來源,或為了協助任何涉及此種犯罪的人逃避其行為的法律後果而轉換或轉讓該資產;(2)明知資產來源於毒品犯罪,而隱瞞或掩飾該資產的性質、來源、位置、處置、轉移、控制關系或所有權的行為。 巴塞爾銀行條例則側重於金融交易,將洗錢描述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可能無意間被利用作為犯罪資金轉移或存儲的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夥利用金融系統將資金從一賬戶向另一賬戶作支付和轉移,以掩蓋款項的真實來源和受益所有權關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統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務存放款項,此即常言之洗錢。 美國《洗錢控製法》、《銀行保密法》等規定了洗錢犯罪,依據美國相關法律規定:洗錢是指犯罪分子通過銀行把非法得來的錢財加以轉移、兌換、購買股票或者直接進行投資,從而掩蓋其非法來源和非法性質,使該資產合法化的行為。一般的行為表現是:第一、把錢存入海外銀行;第二、先把錢存入本國銀行,然後盡快以電匯方式把這些金錢轉到國外保密銀行;第三、從本地及外國證券公司買入股票,然後賣出;第四、把錢帶入合法賭場,購買籌碼,馬上兌換回現金,造成錢是從賭場贏來的假象。 關於洗錢罪的界定,我國學者有多種觀點,如: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提供資金賬戶;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通過轉賬結算等方式協助資金轉移、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意圖使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合法化,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1]我國刑法第191條對洗錢定義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的行為。 由此可見,各國由於立法傳統、實際情況的不同,在洗錢罪的界定上存在一些差異。首先,對洗錢罪界定的角度有所不同,如有的界定注意該罪與金融等機構的關系;有的界定注重該罪與「上游犯罪」的關系;有的界定則注重該罪的行為方式等。其次,對洗錢罪性質的認定有所不同,如有的著眼於其對社會經濟和被害人財產的侵害,把它規定為侵犯財產罪;有的著眼於它對司法的妨害,把它歸結為妨害司法罪的一種;有的則著眼於它與為取得黑錢而實施的所謂的「上游犯罪」的密切關系,把它規定在「上游犯罪」的條文之後。[2]筆者認為,就其本質而言,確定洗錢犯罪時,應當考慮的主要因素有:是否具有掩蓋財產或財產利益的來源或性質的行為,財產的來源、性質有違法性;次要因素主要有:洗錢行為利用金融等中介機構,洗錢的行為方式,如「清洗」性質的行為或「投資」性質的行為等。 (二)洗錢的形式及其影響 洗錢的方式可以根據不同的標准作出不同的分類,比如根據其存續時間的不同,可將其分為傳統的洗錢方式和新的洗錢方式。傳統的洗錢方式主要有:貨幣走私,貨幣兌換,投資不動產;此外,利用賭場、合法公司、地下錢庄、中介機構等進行洗錢,利用虛假信用證、篡改發票等手法進行洗錢都是傳統的洗錢方式。所謂新的洗錢方式,是在科技進步和金融創新的形勢下出現的洗錢方式,如通過通信賬戶進行洗錢,通過互聯網信用卡進行洗錢,運用國際互聯網銀行進行洗錢,利用智能卡進行洗錢等。筆者認為,洗錢的方式也可以根據是否藉助金融機構進行劃分,那麼,與金融機構相關的洗錢方式主要有:將犯罪所得以現金方式存入金融機構,將金融票據兌換成現金再將現金換成銀行匯票匯出,通過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進行洗錢,在金融監管不完善的國家進行投資進行洗錢,在銀行保密制度較嚴的國家開立賬戶存入或提取現金進行洗錢等。此外,新的洗錢方式也表明目前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是洗錢的主要方式,而金融機構則包括銀行性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性的金融機構。由此可見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的必要性。 洗錢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對於金融機構而言,不僅會影響其經濟效益,也會影響其社會效益。首先,洗錢會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銀行一旦被捲入洗錢丑聞,會極大的損害其在客戶心目中的形象和聲譽,進而影響客戶對銀行的信任及銀行的經濟效益。其次,洗錢影響金融機構進入國際市場。由於我國尚未有反洗錢立法,所以,我國銀行進入國際金融市場會遇到很大的阻礙。再次,洗錢影響國家的金融市場。洗錢對金融市場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如由於臟錢的流入影響異國的利率變動、由於洗錢行為對金融機構的影響而使一國潛在的金融危機的風險加大等。 近幾年來,國際洗錢活動呈現出若干趨勢:洗錢分子將會更多的利用金融機構和金融從業人員為其洗錢服務;洗錢分子將會更廣泛的利用新型的金融工具與金融衍生產品洗錢;洗錢分子將會利用國際金融系統的一體化,把洗錢網路鋪設到世界各地;洗錢分子將會加強洗錢手段的復雜化和洗錢技術的現代化等。這些趨勢表明,國際洗錢活動將與金融機構發生更密切的聯系。 (三)我國反洗錢的現狀 1.立法現狀。目前我國尚無統一的反洗錢立法。我國反洗錢立法方面的主要內容如下:1997年修訂的《刑法》(第191條)規定了洗錢罪的罪狀和法定刑,結束了洗錢方面無明確規定的局面;國務院發布施行《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有利於反洗錢;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和《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如《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規定,個人儲戶一次性從儲蓄賬戶提取現金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上的,儲蓄機構櫃台人員需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經儲蓄機構負責人審核後支付;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也對異常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識別等有所規定。 目前,我國初步形成以刑法為核心、以行政法規為准則、以部門規章為規范的反洗錢法律框架。其中,新刑法是我國反洗錢領域效力最高,與國際規范聯系最為密切的部分;行政法規對反洗錢活動也作出了相應規定;而將法律法規范實到實際反洗錢工作中的是有關部門規章。 2.銀行的反洗錢實踐。我國銀行開展反洗錢是由內因和外因等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內因如銀行自身發展及應對挑戰的需要,由於銀行是否建立及建立何種程度的反洗錢機制,不僅影響到銀行業務的開展,也影響到銀行的經營風險和競爭力和社會形象,特別是在我國加入WTO後,加強銀行的反洗錢工作成為銀行加強自身競爭力的重要工作。對此,我國銀行有著清醒的認識,紛紛加強本行的反洗錢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公告》,《公告》對銀行開戶單位基本賬戶設立及現金支付問題、嚴禁公款私存問題和銀行卡的管理等八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一些針對反洗錢活動所需要其他配套措施已經出台:如《納稅申報制度》、《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商業銀行法》以及《人民銀行法》等,這些都為實施反洗錢作了重要鋪墊,提供了支持。2002年1月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第七條規定設立銀行應具備的審慎性條件中包括:「(六)具有有效的反洗錢措施」,這說明中國人民銀行將反洗錢工作視為一項重要工作。據悉,目前《反洗錢條例》已修訂第三稿。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人民銀行於2002年7月成立了支付交易監測處和反洗錢工作處,進一步加大了反洗錢工作力度。 中國銀行。中國銀行在國內同業中最早開展反洗錢工作。在1998年就制定了《中國銀行海外機構反洗錢基本原則》,要求海外分支機構切實加強反洗錢工作。2001年6月又成立了反洗錢工作委員會,由行長親自領導,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該委員會統一負責中國銀行的反洗錢工作,依照我國相關法規及監管要求,通過規范業務流程,健全反洗錢內部監管。此外,中國銀行還制定了《中國銀行反洗錢手冊》,該手冊表明中行的反洗錢措施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了解客戶及其業務、可疑交易的識別和處理、內部交易記錄和業務憑證的保存以及內控機制的加強和完善,而且,自2001年起,中國銀行將反洗錢工作納入了對分行績效考核范圍。中國銀行還於2002年4月在北京召開反洗錢及合規工作會,並召開了反洗錢國際論壇,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的溝通,探討在國際背景下如何應對洗錢活動。 中國工商銀行。2002年1月22日,工商銀行總行召開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本次會議對工商銀行反洗錢工作的組織機構、工作重點、工作要求及措施等進行了研究和部署。總行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由兩名行長分別任組長及副組長,小組成員為與反洗錢相關部門的總經理。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有各自明確的職責,如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就反洗錢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有關政策;制定行內反洗錢規則,並監督和檢查該規則的執行情況;研究和改進反洗錢措施,提高員工的反洗錢意識;開展多種形式、多種層次的與國內國際反洗錢組織的合作及交流。 二、反洗錢涉及的若干法律問題 (一)反洗錢的「上游犯罪」與反洗錢的界定 所謂上游犯罪」是指可以構成洗錢罪的犯罪種類,是刑法領域談及洗錢罪不可不論的問題,它不僅影響到對洗錢罪的認定,也影響著一國的反洗錢水平。一般認為,我國《刑法》規定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三種,而不同的國家對上游犯罪的規定則各有不同,如有的只規定懲處販毒所得的洗錢行為,有的只懲處某些特定犯罪或超過一定危害性的犯罪的洗錢行為,有的則對所有犯罪的洗錢行為予以征處。筆者認為,我國對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的規定,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僅限於規定的三種犯罪,能否涵蓋洗錢罪能涉及的罪刑,除上述犯罪外是否都不會引起洗錢罪;二是我國對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罪的界定存在不同的認識,這對於認定洗錢罪是否會構成障礙;三是如果採用三種上游犯罪的規定,是否所有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和走私犯罪都能構成洗錢罪;四是目前的規定是否會導致以其他犯罪行為引發的洗錢犯罪的發生,是否會影響到人們對其他洗錢行為的忽視。由於這些問題不是本文關注的重點,所以不再進一步分析。 (二)洗錢的立法模式與反洗錢實務的選擇 本文以「了解你的客戶」制度為例進行分析:了解你的客戶(knowyourcustomer,KYC)是反洗錢領域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筆者認為,KYC的實踐包括其在法律方面的實踐和銀行實務上的實踐。 1.法律方面的實踐。對客戶身份的識別,因各國國情和立法選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根據是否建立了身份證制度,採取以身份證為基礎的KYC制度,或以交易記錄等為基礎的KYC制度。根據各國的實踐,在建立KYC制度時應考慮的問題主要有:對客戶採取身份識別的條件,如何對客戶的身份進行識別;對客戶身份識別的程序規定,各國立法實踐所體現出的立法模式有兩類:一類是規定銀行進行客戶身份識別的各種情形;另一類是規定KYC的總體要求而賦予金融機構較大的裁量權。 識別客戶身份的法律實踐。有效的KYC制度離不開法律依據,從各國的法律法規中可以看出,雖然KYC是各國法律所關注的問題,但是在具體規定中仍然體現出一定的差異,如對KYC作出原則性規定或作出具有較強操作性的規定。下面,簡要介紹《金融系統反洗錢指導准則》(以下簡稱《准則》)建立的KYC制度。《准則》對不同的客戶建立了不同的核實身份的方法,包括對本地居民客戶和跨國居民客戶兩大類。其中,本地居民客戶中又包括個人客戶,非面對面開戶賬戶,本地公司客戶和其他商業賬戶客戶,公司、非公司商務活動,本地中介機構等;跨國居民客戶包括跨國居民公司客戶,跨國介紹的業務、信託/受託人/受益人賬戶,個人受託人和被指定人。《准則》要求保留的客戶身份記錄必須達到:能夠表明身份證明的性質;是能夠組成一份證據或提供如何獲得證據、重新獲得身份證明的細節信息。可見,在識別客戶身份時,應當為其日後形成證據做好准備,因為KYC不僅是銀行降低其洗錢風險的基礎,也是銀行履行法律對其要求的舉證責任的基礎。 2.銀行的KYC實踐。以花旗銀行的KYC制度為例,其以KYC做為反洗錢的重要政策之一,並表明其將避免與身份不能確定的自然人或法人進行交易。花旗銀行的KYC制度大致包括:獲得客戶的基本背景信息、客戶的額外信息、特殊賬戶的信息、對代理人身份的識別、對已具備的客戶信息的運用及建立其他與客戶身份識別有關的政策及程序。具體講,如確定拒絕提供要求的信息或提供的信息有矛盾,且此矛盾經過調查仍未解決的自然人或客戶是「身份不能確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建立銀行內部對客戶身份信息的共享,建立已有客戶信息的業務的文件,確保業務中運用的KYC政策和程序保持一致性等。 3.對我國銀行KYC制度的幾點想法。由於我國尚未有統一的反洗錢法律,而這已經對KYC制度的建立造成了阻礙。因此,對於我國KYC制度,從立法角度應由立法機關與金融機構溝通,首先確立立法的途徑,即確定是由法律規定較為細致的KYC制度,還是規定由金融機構有較大自由裁量權的KYC制度。筆者認為,在我國反洗錢尚處起步,金融機構及其客戶對反洗錢的認識尚不充分的情況下,採取第一種立法途徑較為適當。但是,在確定製度框架時,為加強制度的可行性,立法機構應與金融機構廣泛深入的交換意見。從KYC制度的具體內容角度,應借鑒《准則》確定KYC制度的組成。筆者認為,一項完整的KYC制度應當包括:對KYC制度地位的確立,將KYC作為反洗錢的一項重要內容;確立對不同客戶的不同身份識別方法;確立客戶身份識別的例外規定,如確立不需進行客戶身份識別的情形及需要加大客戶身份識別力度的情形,前者如通過機構內部的客戶身份信息共享而減少重復的客戶身份識別,後者則如對中介機構進行的身份識別;應確立識別客戶身份與反洗錢其他環節的關系,如明確KYC與交易報告、記錄保存等環節之間的聯系。另外,不同客戶的身份識別還應當充分考慮客戶與金融機構具有良好的業務關系及客戶的信用評級、客戶的所在國是否是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等確定的「黑名單」上的國家或地區等因素。 加強KYC宣傳,建立金融機構的統一標准。雖然KYC對金融機構並非新概念,但如何開展本行的KYC工作則成為銀行注意的問題,而且不同程度的KYC制度對金融機構及其客戶在業務及認識上也造成了困惑:銀行擔心過度的KYC制度的實施會使客戶選擇其他要求提供較少客戶信息的銀行的服務,而客戶對KYC的認識不足會影響其對銀行業務操作的認識。因此,只有加大對客戶的相關宣傳,如強化對實名制的意義的持久宣傳,對洗錢對銀行、國家、社會的損害的宣傳,對客戶身份識別在國外的普遍實行等的宣傳等,使客戶能夠對KYC要求的義務積極履行;通過銀行業同業機構或其他有權機構在法律明確規定出台前確立銀行業的KYC標准,消除銀行顧慮,繼而為銀行降低洗錢風險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加強KYC研究,探索新業務中的客戶識別方法。由於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對客戶身份的識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在「自動貿易方式」和「自動支付」方式下,由於快速化、匿名化和無監管交易基礎造成的對身份識別、交易報告等帶來的挑戰,銀行只有從技術和對新業務的研究及同業交流中積極尋求有效的身份識別機制,才能適應形勢的變化。由此可見,我國的反洗錢立法模式選擇需要在總結自身現狀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較為先進的立法模式,並逐步制定有效且適應國際趨勢的反洗錢法律。 三、對商業銀行進行反洗錢的建議 1.研究掌握國內外現行的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基本要求。由於反洗錢工作使金融機構面臨著實現經濟效益和承擔社會責任、滿足客戶要求與履行義務之間的復雜關系,使得金融機構在進行反洗錢時有一定的困難。為解決這種困難,切實可行的辦法有二:其一,按照國內現行法律的要求和金融機構普遍的反洗錢水平,進行反洗錢工作。具體地講,就是掌握我國刑法對洗錢罪的界定,對洗錢罪中涉及的行為高度重視、嚴加防範;按照《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關於居民、非居民個人大額外幣現鈔存取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提高境內居民因私兌換標準的通知》、《信用卡管理辦法》、《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反洗錢工作(註:有學者認為我國的反洗錢工作實際上已有一系列制度,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發布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規定了識別客戶身份的不同要求,就是我國的KYC制度。但筆者認為,將上述制度稱為有反洗錢意味的工作制度似乎更為合適,因為這些制度制定之初並不是針對反洗錢而設立的,而且從內容上也與其他國家的反洗錢制度有差距,比如,《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客戶身份識別方法是提供要求的各種證明文件,但結合其他銀行的做法、了解交易背景、親自拜訪客戶等都是識別客戶身份的必要、有效方式;而根據各國的立法實踐,交易報告制度往往對不同的業務有不同的規定,有些不同是報告的條件,有些是報告的程序等,與此相比,我國的交易報告制度還是不夠完善的。)。其二,掌握國際上對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的要求和做法。筆者認為這是更為有效的方法。目前具有反洗錢工作優勢的國家及金融機構不僅會進一步加強自身反洗錢的能力,也會不斷地促進其反洗錢經驗的推廣。目前尚無反洗錢機制或反洗錢機制相對落後的金融機構,為適應全球重視反洗錢的趨勢及增強自身競爭力和商譽的需要,會加大自身反洗錢的力度,而其中成本較低而又較為有效的方式自然是按照國際上普遍的對金融機構反洗錢的要求決定自己的制度。國際上對金融機構反洗錢的要求,如《聯合國禁止洗錢法律範本》(1995年4月)規定金融機構應當配合(援助)反洗錢的監管機構,具體義務包括:於業務結束後,在不短於五年的期間內保存交易記錄;金融機構的官員或雇員對有理由相信洗錢活動正在、已經或將要進行時向監管當局報告交易人的身份、交易本身及其他情況;遵守監管當局的指示;接收監管當局的檢查、詢問等;遵守監管當局的指導准則和培訓要求。這些規定對於我國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工作有相當的參考價值,如制定反洗錢政策時應包括的內容、金融機構在反洗錢工作中應當遵循的要求及應當履行的義務及其他由此衍生出的內容等。 2.建立系統化的反洗錢工作機制。如前所述,一套有效的反洗錢機制應當包括:識別客戶身份的制度、交易報告制度、可疑交易報告、記錄的保存、反洗錢的內部控制機制、對員工的教育與培訓制度。這里主要對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進行分析。首先,制度應對可疑交易的線索作出規定。如瑞士聯邦金融委員會對具有洗錢跡象的一般因素和特殊因素均作出規定,其中:一般因素,如某項交易超出銀行正常范圍之外或其正常客戶范圍之外,並對客戶進行某項交易唯獨選擇該銀行不能作出解釋;特殊因素又分為現金交易、活期存款賬戶與存款交易中的特殊因素,前者如臨時客戶購買大量銀行支票,反者如沒有指明誰是受益人的付給另一銀行的匯票。其次,制度應當對報告的機構加以明確。可疑交易的報告應當包括:對本級行的反洗錢機構的報告,對上級行的反洗錢機構的報告、對監管當局的報告和對司法機關的報告,向哪一級機構報告應取決於可疑行為的性質和發現可疑行為的金融機構的地位。再次,制度應當對報告的處理規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與報告的機構相對應,處理報告的機構分別是本級行的反洗錢機構、上級行的反洗錢機構、監管當局和司法機關;處理的程序應當包括對報告分析的程度和對報告處理的程序,程序涉及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接收報告的人員,處理報告的時間限制,處理情況的書面記錄或報告以及處理的標准和原則等。 3.加強對員工的反洗錢培訓。強化員工的反洗錢培訓對銀行的反洗錢王作至關重要,比如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只有在銀行內部各部門及其員工的落實行動中才能實現其價值,特別是在一些由銀行員工根據授權完成的客戶身份識別工作的情形下,員工在KYC制度中格外重要。通過培訓和管理,使金融機構的員工對洗錢行為有足夠的警惕,並通過適當的報告制度加強KYC制度與反洗錢的其他環節的聯系,如建立對客戶信息變動的及時監控的程序以及銀行員工對上級的報告程序、銀行與金融監管機構間的報告程序間的連貫性和諧調性等。對於反洗錢培訓,筆者認為應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培訓內容應當全面並具可操作性。鑒於我行反洗錢工作的實際情況,應當加快建立反洗錢的程序手冊,使員工更易於進行反洗錢操作,並使反洗錢操作規范化、高效化。而對於程序的設定,一是應當由各業務部門對自身的業務程序有準確清楚的描述,並明確本業務程序中可能包含的洗錢隱患環節;二是由業務部門分別和反洗錢機構對本部門的程序內容進行研究分析,確定本部門的程序手冊;三是由反洗錢機構匯總各部門的程序,再與所有的業務部門商討,確定統一的反洗錢程序手冊。在制定程序手冊時,應當盡可能的與反洗錢水平較高的金融機構交流。第二,培訓機制應當健全。我行的培訓機制應當針對不同員工的要求,制定層次不同的反洗錢培訓計劃,如對一線員工側重於識別客戶及交易、可疑交易的報告的培訓;對所有員工進行的反洗錢基本內容、規章制度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訓;對反洗錢關鍵崗位員工進行的更加深入、全面的反洗錢培訓等。同時,設置不同層次的反洗錢培訓機構和人員。不同層次的反洗錢培訓機構是與各行級別相適應的培訓機構,培訓人員應當包括主要進行內部組織聯絡的人員、主要負責培訓內容的人員和其他人員等。 4.加強反洗錢信息的交流。信息在反洗錢工作中至關重要,筆者認為,反洗錢的信息交流應當包括:銀行內部的信息交流,銀行之間的信息交流,銀行與其他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銀行內部的信息交流機制,如花旗銀行的反洗錢手冊中曾提到銀行內部的信息交流,主要是通過銀行內部對客戶信息的共享,減少不同分支機構、不同部門之間重新獲取客戶信息的成本,同時也使內部判斷交易是否是可疑交易更加准確。可見,由於這類信息交流是銀行信息網路所具有的功能,因此,建立這樣的信息交流並非難事,但有些因素需要注意,如:一是要強調信息的性質和內容;二是根據實際,銀行可以建立自己的反洗錢信息機構,該信息機構的形式可以是多層次的信息傳輸機構,也可以是單一的網路信息中心。至於銀行之間的信息交流機制,其必要性在於反洗錢的國際合作的日益加強,這種國際合作使國內銀行間要加強信息流以適應與其他國家合作的趨勢,使不同國家的銀行間需要通過信息交流實現反洗錢的國際合作。銀行間信息的交流可以通過銀行間自發設立的信息中心進行,也可以通過監管機構設立的信息中心進行,前者基於自願,後者則具有強制色彩,採取何種形式應取決於一國的客觀實際和金融機構的意願。銀行與其他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機制,與前兩類信息交流機制有所不同,區別在於信息交流的目的有所不同,銀行與其他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有一定的證據作用,如有些國家規定,銀行如果對可疑交易作出了報告,以後該交易被認定為洗錢行為時,銀行可以免責;報送的信息有所不同,如向司法機關報送的信息有時是由法律所規定的。筆者認為,向其他機構的信息報送,特別是向司法機構報送的信息,應當注意嚴格遵循現行法律的規定,如我國對銀行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有關規定;報送信息的程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般認為對可疑交易的信息披露不應受為客戶保密義務的限制,但我國對此尚無明確規定,因此,仍然要處理好信息披露與為客戶保密之間的關系。最後,應當強調的是,無論是哪一類信息交流都必須充分注意對信息的保密工作,應當建立特定人員的有區別的信息獲得和處理制度,以保證信息及時獲取和信息的保密,即使是銀行內部的信息交流也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