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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法律顧問風險提示

發布時間:2022-02-24 08:35:12

Ⅰ 金融業法律顧問應該是什麼樣的人

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意見

銀監發〔2016〕49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30號),落實《中國銀監會黨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指導意見》(銀監黨發〔2015〕5號)要求,加強銀行業法治建設,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穩健經營,現就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完善法律風險管理框架,將法律顧問工作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是指在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從事法律工作的專業人員。在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擬擔任法律顧問的人員應當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在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已擔任法律顧問但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的人員,可以繼續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享有下列權利:
(一)處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和決策中的法律工作;
(二)列席本機構經營管理決策的相關會議;
(三)對涉嫌損害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和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本機構有關文件、資料,詢問有關人員;
(五)獨立開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門干涉;
(六)法律、行政法規、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二)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和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經營;
(三)對所提出的法律意見、起草的法律文書以及從事的其他法律工作的合法性負責;
(四)法律、行政法規、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規范的法律顧問工作制度,規定法律顧問的職務序列、考評體系以及處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工作的許可權和流程等內容,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順利開展工作。
六、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設置專職總法律顧問,專職總法律顧問不得兼任單位內部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其他職務。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應當設置總法律顧問。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對行長(總經理)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總法律顧問制度納入本行規章制度,並建立總法律顧問與董事會進行直接溝通的機制。總法律顧問是否納入高管人員管理由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經營狀況自行確定;如納入高管人員管理的,應當符合本指導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其他規章、規范性文件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要求。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則;
(二)熟悉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風險管理的制度、流程;
(三)熟悉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
(四)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且在金融業法律部門工作6年以上,具有法律工作經驗和能力;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作為高管人員管理的,應當通過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任職資格審查。任職資格審查過程中,應當聽取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法律部門意見。
十、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應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法律工作並發表法律意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法律、行政法規、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
(二)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風險管理工作,統一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工作;
(三)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重大經營決策,並對相關法律風險提出意見;
(四)負責本單位法律工作體系的建立,管理本單位的法律工作部門;
(五)負責指導、協調分支機構的法律工作,對分支機構法律工作負責人的任免提出建議;
(六)負責指導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並表管理子公司的法律工作;
(七)其他應當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履行的職責。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於每年一季度末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法律部門及機構監管部門報送法律顧問工作報告。
十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應當每年向行長(總經理)提交法律風險報告。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重大法律風險時,總法律顧問應當向行長(總經理)報告,同時報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法律部門及機構監管部門。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應當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大決策。在提交決策機構審議的重要事項議案中,應當附有經總法律顧問簽字的揭示風險和應對措施的專項法律風險評估報告,總法律顧問有權獨立提出法律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有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重大關聯交易獨立提出法律意見。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工作機構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置的專門承擔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工作的職能部門。法律工作機構負責人向總法律顧問負責。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法律工作機構配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法律顧問。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公司)應設置獨立的法律工作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分行(公司)應設置獨立的法律工作機構或崗位。
十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工作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起草或者參與起草、審核銀行業金融機構重要規章制度;
(二)對章程制定、組織架構設計、管理職能劃分等進行法律論證;
(三)起草或審核銀行業金融機構合同,制定標准合同文本;
(四)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分立、合並、破產、解散等重大經濟活動,處理有關法律工作;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產品及其創新、經營行為等進行法律審查,並提出法律意見;
(六)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業務培訓制度;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提出意見,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八)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九)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訴訟、仲裁、調解、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活動;
(十)加強法治文化教育,負責對職工進行法治宣傳教育;
(十一)負責選聘律師,與律師進行溝通,並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
(十二)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就重要法律問題進行溝通;
(十三)代表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外開展法律協調工作;
(十四)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重大法律問題的研究工作;
(十五)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交辦的其他法律工作。
十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境外機構應當設置獨立的法律工作機構,定期向總行(公司)法律部門報告工作。總行(公司)法律部門要加強對境外機構法律工作機構的指導和監督。境外機構法律工作機構應該承擔本指導意見所規定的職責,並重點關注屬地監管國家(地區)的國別風險狀況、熟悉屬地監管國家(地區)的法律制度、加強與屬地監管國家(地區)監管當局、警察當局及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
十八、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法律風險管理評價與考核制度,將法律風險管理納入分支機構、業務部門及其負責人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十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法律風險責任追究機制,依法追究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重大法律風險負有責任的負責人與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保障法律顧問和總法律顧問的各項權利,為其開展工作創造條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項法律經費預算,為法律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制度和物質等保障。
二十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工作情況和法律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監管評級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十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定期對本指導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工作進行通報。
二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根據其違法違規情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或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採取監管措施: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的;
(二)重大經營活動未經過法律審核,或雖經審核但不採納正確法律意見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法律顧問和法律顧問有下列情形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根據其違法違規情節,對其採取監管措施:
(一)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給銀行業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明知銀行業金融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警示、不制止的。
二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外聘法律顧問,外聘法律顧問的具體管理細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制定。本指導意見中規定的法律顧問不包括外聘法律顧問。
二十六、2017年底前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深入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完善法律工作機制。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機構應逐步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與自身風險狀況相適應的法律工作體系,有效提升銀行業法律風險管理水平。本意見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2016年11月16日

(此件發至銀監分局和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

Ⅱ 法律顧問是不是風險很大的職業啊如果給公司提供的法律建議有誤造成的損失都得賠吧

法律顧問畢竟也是專業的 只是提出意見 不會造成損失
法律顧問主要協助企業領導人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風險意見。法律顧問應該通過參與重大經營決策活動,為決策提供可靠的法律分析論證報告,保證企業合法權益最大化,避免企業落入「法律陷阱」。
參與起草,審核企業重要的規章制度,這樣有利於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也有利於有關管理部門賦予企業的權利在得以充分利用。
管理企業合同,參與重大的合同 的談判起草工作。此項職責是法律顧問最主要的職責,日常工作量較大,也最重要。參與企業合並,分立,破產,投資,租賃,資產轉讓,抵押擔保,招投標及公司改建等設計企業權益的重要經濟活動,處理有關法律事務。負責辦理企業工商登記以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等有關法律事務

Ⅲ 舉例說明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業務時,怎麼知道工作范圍是否受到不適當的限制的跡象

比如在接受業務時詢問管理層有關的信息處理程序方面的內容,但管理層沒有給出相應的解釋,則可以認為存在審計范圍受到不適當的限制的跡象。

Ⅳ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公司業績

自1998年成立以來,國信信揚秉承「服務至上,勤勉盡職,追求公正」的服務宗旨,在代理各項法律事務中取得了豐碩成果。主要成績有:
國信信揚被廣東省人民政府聘請為法律顧問,協助省政府處理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清算中的有關法律問題;被汕頭市人民政府聘請為專項法律顧問,協助市政府處理有關法律問題;被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高明區人民政府聘請為法律顧問;擔任佛山市順德區容桂鎮人民政府、北窖鎮政府、勒流鎮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本所律師還擔任廣州市政府投資促進辦公室、廣州市政府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廣州市公安局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協會、廣州市佛教協會、廣東省工商聯直屬會員商會、廣東省工商聯湘籍企業家商會、廣州立白集團有限公司、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福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喜威(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市振戎燃氣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施恩(廣州)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廣州市正傲實業有限公司、廣州德至實業有限公司、廣東國筆科技有限公司、廣東華成信行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廣東奧迪玩具實業有限公司、廣州市頤正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士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廣州羊城房地產公司、廣州金汕房地產有限公司、廣東昊軒科技公司、廣州種畜進出口公司、海珠區政府經濟發展局及政府機構、廣東省物價局、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廣州天河區教育局、廣東省家電商會等政府機構近三百家法律顧問。
國信信揚擔任了新華社廣東分社、羊城晚報報業集團、粵港信息日報社、新快報、南方周末等主流媒體的法律顧問。
國信信揚擔任中國最大的信用評級企業——中國誠信(被譽為中國的穆迪和標准普爾)、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粵財信託投資公司、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大華農動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粵財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法律顧問,以及擔任汕頭市商業銀行停業整頓的法律顧問,處理汕商行停業整頓過程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國信信揚在證券上市、公司購並和企業股份制改造等專業領域取得了突出的業績:
國信信揚為珠江鋼琴、粵美的、粵高速、粵美雅、生益科技、廣東甘化、韶能股份、超聲電子、佛塑股份、南海發展、康美葯業、燕京啤酒、五糧液、雙環科技、特變電工、西寧特鋼、保定天鵝、梅雁股份、茂化永業、冠豪科技、國恆鐵路、穗恆運、風華高科等幾十家企業發行A股、B股、配股、股權質押、股改、增發和可轉債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為科龍電器、萬家樂、美達股份、粵宏遠、公用科技的重組和購並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為廣州冷機提供證券法律服務;為珠江基金、廣發基金、廣證基金、廣信基金、南方基金、華信基金的規范和上市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為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廣東長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深圳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廣東省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深圳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成功上市、河南漢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創業板首批上市、廣東潮宏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中小板塊上市、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北京中期期貨有限公司成功設立多家分支機構、廣東明珠集團由一個生產廠成功發展為綜合性大型企業集團並成功上市、綠色高寶、連達控股等企業成功在香港主板上市以及廣東最大的投資控股集團——恆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完成多項重大投資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在上市公司收購與資產重組、外商投資領域方面,國信信揚為廣東省電力資產改革重組,(涉及資產人民幣200億元左右)、 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務、中國誠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務、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務、中國唱片(廣州)有限公司全國連鎖投資法律事務、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社在國內投資業務、廣州雲豹汽車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涉及資產人民幣20多億元)、珠海證券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涉及資產人民幣30多億元)、和記黃埔(中國)有限公司國內投資業務法律事務(投資總額2.5億元人民幣)、日資大金商事株式會社境內投資法律事務、日資益力多(廣州)乳品有限公司境內投資法律事務、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碼:600243)、佛山佛塑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73)、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589)、以及廣東韶鋼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務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IPO證券法律業務方面,國信信揚為廣東寶龍特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988)、廣州御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碼:(002177)、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205)、廣東潮宏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345)、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400)、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543)、河南漢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07)、廣東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89)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在再融資業務方面,國信信揚為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717)、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205)、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589)、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539)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律師為中山大學達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華南理工大學計算機研究所等60多家企業改制和上市輔導提供專項法律顧問。
國信信揚律師還為珠江船務等多家企業在香港上市和粵海企業集團資產重組提供中國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律師為中國信達、東方、長城、華融、粵財等資產管理公司、廣東省廣晟、廣業等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以及多家外資銀行、國際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各種金融貸款風險控制、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等業務。經過多年的市場開發和發展,國信信揚律師曾經或正在為上述客戶辦理了投資項目策劃、盡職調查、貸款追收、不良資產融資、不良資產招投標、要約邀請、拍賣、專項訴訟、企業並購、資產重組、海外上市等業務。
國信信揚在酒店委託管理合同談判方面:接受中方業主委託:在希爾頓國際有限公司(HILTON INTERNATIONAL CO.)在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的酒店管理合作項目、北京賽洛城四期酒店管理合作項目,萬豪國際管理公司(MARRIOT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MPANY B.V.)在蘇州國際會展中心酒店管理合作項目,喜達屋酒店管理公司(STARWOOD ASIA PACIFIC HOTEL & RESORTS PTE.LTD.)在廣東省清遠市獅子湖高爾夫度假酒店管理合作項目中,為中方業主與外方締結酒店管理合同,從談判到締約的全過程提供了專項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為在中國投資的外國投資者提供法律服務是一大特色,尤其是為在華的日資公司的服務。國信信揚律師為味之素(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廣州伊藤忠丸紅鋼鐵有限公司、奧泰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住友商事株式會社、廣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廣州紅忠汽車鋼材部件有限公司、明治乳業株式會社、吉田拉鏈(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著名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國信信揚律師在為日資公司的服務中,可以同時提供中文和日文的雙語服務。
國信信揚在房地產及建設工程法律服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本所律師曾經或現正為上百個廣東省尤其是廣州地區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項目業主、建築工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房地產代理公司以及中國建設銀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等房地產金融機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曾為廣州羊城花園、華建大廈、天駿花園、新動力數碼廣場、百匯廣場等數十個大中型房地產、建設工程、房地產金融與其他投資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本所律師曾提供過房地產、建設工程法律服務的客戶主要有:廣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廣州市建築業信揚會、廣州城建開發集團公司、廣東亞洲國際大酒店、廣東長大公路工程公司、虎門富民集團、廣州萊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華夏房地產公司、廣州市建築置業公司、廣東華建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中南建設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等。
代理房地產按揭業務也是國信信揚的一大特色,成績斐然。隨著商品房銷售走向規范化,律師介入房地產銷售環節已不再是新鮮事物。 1998年以來,國信信揚應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要求,代理該公司房地產各項服務。包括出具法律意見書;代理發展商與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代辦合同公證、鑒證;代辦房產按揭手續等服務。曾代理「康王商業城」、「南國花園」、「仙湖名苑」、「中旅商業城」、「流花雅軒」、「金羊花園」、「麓景雅苑」、「花城苑」、「薈雅苑」、「從化逸泉山莊」等樓盤。目前,國信信揚正在代理「二沙島宏城花園」、「財富廣場」、「南沙濱海花園」、「江南新苑」等花園小區,從簽約到辦理按揭等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到目前為止, 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樓盤超過30%均委託國信信揚代理,累計代理銷售面積達800多萬平方米,充分顯示了國信信揚在房地產服務項目的優勢和地位,同時,也樹立了國信信揚穩健、親和的良好形象。多年來,國信信揚在辦理房地產業務過程中,與發展商、房管局、農行、工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相關部門一直保持有良好的合作關系,並越來越受到公眾的注視、信賴與尊重,為房地產發展商和廣大業主所稱道。
國信信揚先後代理了全國以及華南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如代理汕頭市公元感光材料工業總公司、汕頭市人民政府與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37億元人民幣借款及擔保糾紛案件,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與廣東省體育局股權糾紛案件,廣東省高速公路公司與東南亞茂發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糾紛案件,廣東省外經委、廣東省工商局與香港天佳集團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 、廣州市十大明星樓盤之一的翠湖山莊發展商拖欠汕頭建安集團公司3.58億元巨額工程款仲裁糾紛案及強制執行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動模範、珠海百貨集團董事長張妙然特大貪污受賄案、有中國第一爛尾樓之稱的「中誠廣場」收購重組開發系列案(涉案總標的9.24億元)、汕頭建安集團公司與廣州金澤房地產公司關於廣州黃埔大道金澤大廈拖欠巨額工程款二審案、汕頭建安集團公司關於廣州富信廣場拖欠巨額工程款糾紛案、上海凱城集團公司與陽江稀土廠有限公司及廣州福達集團公司巨額合作投資糾紛案等等。
在國信信揚的訴訟代理業務中,羊城體育報與陸俊名譽權案、深圳泰明商場與楊劍昌名譽權案、粵美的商標權案、萬家樂商標權案以及孝子殺母案等,備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關注,新華社、中央電視台、法制日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和廣東電視台等主流媒體都作了廣泛的報道。

Ⅳ 企業法律顧問如何寫法律意見書

無非是說明情況、提示風險、提出建議等,具體要視哪一方面的內容而定。

Ⅵ 現從事金融機構營銷工作的,請說明業務風險情況是什麼意思

從事金融機構的工作業務的風險情況可能就是不能夠保證本金安全。

Ⅶ 金融機構反洗錢部門發現洗錢風險情況在本系統內部進行風險提示是對的嗎

發現洗錢風險情況在本系統內部進行風險提示是對的,這是法律賦予的內職責,也是人民銀行的要求。容
《反洗錢法》規定,反洗錢的主體是各金融機構,對洗錢風險進行監控、預警、防範是法律賦予金融機構的職責。對於反洗錢工作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報告。

Ⅷ 金融機構面臨的主要風險

金融抄機構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襲要有
(1)金融市場風險。由於金融市場因素的不利變動而導致的金融資產損失的可能性。其中,利率風險尤其重要。
(2)信用風險。由於借款人或交易對手的違約而導致的損失的可能性。信用風險還包括由於債務人信用評級降低,致使債務的市場價格下降而造成的損失。
(3) 流動性風險。一種是由於市場交易不足而無法按照當前的市場價值進行交易所造成的損失。另一種是指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出的需求,迫使機構提前清算,從而使賬面上的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甚至導致機構破產

Ⅸ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領域

公司及證券業務
君言主要就公司設立、並購、重組、清算及股票、投資基金、債券等的發行、上市為客戶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內容包括:
1、為各類公司、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基金管理公司、風險投資公司的組建、登記注冊及運作提供法律方案;
2、擔任各類公司、企業、基金管理公司、風險投資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
3、股票發行、投資基金、債券等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發行和上市、增發和配股及其它債券法律服務;
4、在合法市場進行的證券交易、產權交易、外匯交易、期貨交易等的法律服務;
5、為公司合並、分立、重組、改制、資產轉讓、合營及合作提供可操作的法律方案,進行法律調查及為公司破產、清算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認股權制度設計,股份轉讓、公司購並、公司管理層持股設計進行法律可行性論證,提供建設性法律解決方案及其他法律服務;
7、各類企業股份制改造,組建股份制公司。
收購與兼並
君言在收購與兼並(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業務領域取得良好業績。服務范圍主要包括:
1、目標公司選擇及法律可行性論證
2、收購整體方案及融資方案設計
3、出具法律審慎調查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4、參與商業談判
5、交易法律文件的起草,包括但不限於收購協議和與收購有關的補償協議、不競爭協議、保密協議、認股權協議、咨詢服務協議等
6、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置安排
7、與政府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的咨詢、解釋和溝通
8、各項審批的申請、登記的代理
9、稅務方案合理化建議
10、員工安置和社會保障方案安排
外商投資
君言律師提供的與外商在中國直接投資有關的法律服務包括:
1、投資架構策劃和進行審慎調查;
2、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或其它形式的實體的設立;三來一補企業轉變為外資獨資企業;
3、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及以無形資產出資事宜;
4、公司治理結構的設計;
5、外匯事宜;
6、海關手續、設備及產品進出口;
7、勞資及人力資源;
8、在有關政府部門進行注冊及備案;
9、相關的訴訟及仲裁支持;
10、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再投資提供持續法律服務;
11、外商投資企業的重組和清算。
除以上外商直接投資的法律服務外,君言律師還能為外商在華間接投資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如外商參資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收購國內上市和外商受讓國內上市公司國有法人股等。
能源與基礎設施
君言律師提供的與能源與基礎設施項目的法律服務范圍主要包括:
1、公路、隧道、橋梁、鐵路、機場、碼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和投資建設
2、火力、水力和天然氣發電項目投資建設
3、煤炭、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的勘探、開采和運輸和銷售合約(照付不議合約)談判
4、基礎建設項目融資和擔保
5、外商投資和BOT運營
6、環境保護
7、項目轉讓和稅務安排
國際貿易業務
君言提供的的國際貿易業務方面的法律服務涵蓋國際貿易的所有領域,內容包括:
1、起草貿易談判文件,簽訂國際貿易合同、交貨、貨物運輸、國際貿易支付,處理國際貿易中的索償等;
2、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貿易糾紛;
3、協助客戶設計各種貿易安排,包括易貨貿易、加工貿易、補償貿易、保理業務、反購和沖銷安排等;
4、有關外國客戶在中國加工組裝和再出口業務方面的法律服務。
建築工程、房地產
君言提供有關建築工程、房地產全面、系統、深入、細致的全程服務法律服務,內容包括:
1、房地產公司組建,房地產項目融資;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土地徵用和功能轉換,拆遷補償;
3、工程招投標,停建項目的處理、工程建設管理與監督;
4、物業交付與產權辦理,物業管理;
5、商品房預售與銷售,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過程中出現的糾紛處理,訴訟與仲裁等業務。
訴訟與仲裁
君言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
1、被訴對象的背景情況調查,為客戶提供可訴性法律評估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2、代理參加國內民事訴訟,包括進行訴訟請求分析和策略研究,代為起訴、上訴、應訴、答辯、反訴、和解談判等;
3、代理客戶參與仲裁、調解及其他爭議解決程序;
4、復雜疑難案件的分析及策略研究;
5、就可能引起訴訟的商業決定或決策提供建議;
6、代理中外客戶在各級法院進行判決、裁決和其它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金融業務
君言律師的金融法律業務范圍和形式主要包括:
1、金融機構法律顧問;為金融機構的日常管理運作提供法律咨詢,審查、起算、修改有關的法律文件,參與談判,協調糾紛,進行律師見證,出具律師意見。
2、 大型銀團貸款、國際融資租賃法律服務;主要工作包括從法律角度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資信評估,審查抵押物、融資項目、融資租賃物的合法性,設置國際銀團貸款、項目融資、融資租賃的擔保、反擔保和項目公司法律結構,審查、起草或修訂《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貸後監控。
3、 信託法律服務
對涉及信託存款、信託貸款、財產信託、信託投資等業務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意見,審理投資項目的合法性。
4、外匯、票據與國際結演算法律服務
對外匯管理、外匯買賣、結匯付匯、外債管理等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分析,參與項目談判,審查起草相關合同,提供律師見證。為涉及匯款、托收、信用證、保理等結算方式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性咨詢意見。
知識產權
君言為客戶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內容包括:
1、擔任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就知識產權的取得、保護、管理和特許使用、轉讓提供咨詢顧問服務;如為客戶制定、審查或修改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特許使用和轉讓知識產權合同,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2、為客戶策劃知識產權投資方案,審查知識產權投資的合法性、制定、審查或修改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類協議;
3、為客戶策劃商標戰略、專利戰略,辦理企業名稱預登記、商標查詢、委託中外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異議、爭議、專利文獻查新、委託中外專利申請、撤銷或無效宣告、軟體著作權登記、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等;
4、接受客戶委託,進行侵權調查取證、發送侵權警告信、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侵權對比法律意見、進行訴前調解、代理侵權訴訟等;
海關事務
君言律師提供的海關事務法律服務的范圍和形式主要包括:
1、接受走私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聘請,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接受涉案走私犯罪被告人及其家屬委託,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接受海關行政處罰、海關納稅爭議和其它海關行政行為中的案件當事人或行政行為相對人的委託,代理申請行政處罰復議、納稅爭議復議和其它海關行政復議;
3、接受海關行政處罰當事人的委託,代理申請並參加海關行政處罰聽證;
4、接受上述海關行政行為相對人或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參加行政訴訟;
5、代理涉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和其它海關業務的相關法律事務。

Ⅹ 金融機構判斷您的賬戶可能存在風險怎麼辦

這種情況多半的話都不需要去理會他 或者說你到銀行去查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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