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機構相關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可以稱為「一行三會」。
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
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職。
B. 按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什麼是銀行業案件,其分哪幾類
銀行業人員參與的案件被稱為銀行業案件,根據嚴重程度具體分為三類,具體如下:
《海南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實施細則》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案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或外部人員實施的,侵犯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戶資金或其他財產權益的,涉嫌觸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按規定應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案件。
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等因素將案件分為三類:
1、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涉嫌觸犯刑法的,為第一類案件。
2、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但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且該違法違規行為與案件發生存在聯系的,為第二類案件。
3、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且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其從業人員也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為第三類案件。
銀行業案件銀監會掛牌的立案審查條件:
《海南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實施細則》
第十條對符合下列銀監會掛牌督辦案件條件之一的案件:
1、銀監會領導批示的案件;
2、涉案金額等值人民幣一千萬元(含)以上的案件;
3、在銀行業或社會上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案件;
4、發案部位較特別、作案手段較新穎或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案件;
5、銀監會相關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掛牌督辦的其他案件。
C. 哪些執法部門有權進行銀行業司法查詢
誰能查你的存款?
銀行:不能私自查詢個人賬戶
按有關規定,鼓勵和保護公民的儲蓄存款,是我國長期以來一直推行的一項政策,也是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權利的一個重要方面。
銀行並沒有私自查詢儲戶賬戶的權力,只有司法機關在訴訟過程中,依據法律要求銀行給予配合時,銀行才能具體查詢。《商業銀行法》第29條第2款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然,這個條款的「另有規定」,主要就是考慮司法機關在訴訟過程中的需要。
法院:證據確鑿,有權凍結、劃撥存款
對於法院,只有在證據確鑿,儲戶未履行相關義務時,才可按照有關法律程序,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協助執行,並要用書面形式通知該儲戶。同時,查詢的范圍不得超出儲戶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民事訴訟法》第221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凍結、劃撥存款,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存款
對於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查詢,要求也非常嚴格。《刑事訴訟法》第11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同時還規定,對於凍結的存款,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3日內解除凍結。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扣押、凍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稅務:強制逃稅人納稅可查核其賬戶
許多人可能並不擔心法院、檢察院的查詢,因為普通老百姓很少與經濟案件掛鉤,倒是不少人擔心稅務機關會不會以查稅為名,查看個人銀行賬戶。在《稅收徵收管理法》中,稅務機關如果發現納稅人有逃稅行為,主要採取的辦法是責令逃稅人限期繳納稅款。如果稅務機關三番五次地催,逃稅人卻置之不理,逾期仍未繳納的,根據規定,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一是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二是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帳戶許可證明,查核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查核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儲蓄存款,須經銀行縣、市支行或者市分行的區辦事處核對,指定所屬儲蓄所提供資料。」當然,在行使該項職權時,還需指定專人負責,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進行,並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
海關:只能委託銀行,不得直接參與
海關則沒有權力查詢個人賬戶。出入境納稅人不交稅時最後一個辦法才是「必要時,可以通知銀行在擔保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存款內扣繳。」只有委託銀行,海關不得直接參與。
看來,大家可以放心自己的存款,足夠多的法律保證存款安全。可是,在不同的法律中查找到相關條文,也花費了不少時間。美國、法國都有專門的關於存款的《保密法》,我們國家是否在合適的時機制定類似法律?另外,對於違法人員,如何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都值得探討。(李清池、旭日)
《北京晨報》 2000年05月29日
D. 金融監管部門有哪些
我國的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版和證監會。
金融監管是政權府通過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證券交易委員會等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作的某種限制或規定。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行為。金融監管可以分成金融監督與金融管理。金融監督指金融主管當局對金融機構實施的全面性、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並以此促進金融機構依法穩健地經營和發展。金融管理指金融主管當局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實施的領導、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動。
拓展資料:
金融監管是金融監督和金融管理的總稱。綜觀世界各國,凡是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無不客觀地存在著政府對金融體系的管制。
從詞義上講,金融監督是指金融主管當局對金融機構實施的全面性、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並以此促進金融機構依法穩健地經營和發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當局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實施的領導、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動。
參考資料:金融監管機構_網路
E. 中國銀行業的監管部門是什麼部門
國務院管人事審計署可以查它的賬財政部給它撥款,各地財政部專員辦可以查銀監局
F. 銀行歸哪個部門監管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 。銀監會主要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六十二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規定,隨時對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結算、呆賬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檢查監督時,檢查監督人員應當出示合法的證件。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提供財務會計資料、業務合同和有關經營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
拓展資料:
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按類型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
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職責: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機構。
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職責:參股或保證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等。職責: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機構,商業它主要的業務范圍有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
投資銀行:包括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富國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職責: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世界銀行:用於資助國家克服窮困,各機構在減輕貧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發揮獨特的作用。
銀行業,在我國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機構,自律組織,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銀行是現代金融業的主體,是國民經濟運轉的樞紐。
G. 銀行的監管部門是哪個單位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 。但是不受理客戶業務投訴 ,要投訴的話就打銀行客服,一般還是會積極處理問題的。
如果對於銀行的某些產品或服務有意見,應先行與該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一般情況下,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如客戶服務中心)和處理流程,以便應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妥善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若認為銀行有違規行為,或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等感到不滿意,可向銀行業監管部門和行業自律組織尋求幫助。盡管他們在處理銀行客戶投訴方面的權責有限,但仍會盡力給予協調處理。
若需要向銀監會投訴,根據屬地監管原則,應先向銀監會在當地的派出機構提出。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法。
一般來說,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訴銀監會都不便受理。在處理投訴的時候,銀監會對所有投訴都絕對保密,只會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向有關銀行透露其中的細節。
收到書面投訴後,銀監會會把投訴轉發有關銀行處理,並要求銀行迅速調查及直接回復投訴人。如果投訴事件重大,銀監會也會要求銀行對投訴事件作出詳盡解釋及回應。
需要提醒的是,銀監會不能直接介入那些只牽涉銀行服務收費或質量、銀行的商業決定或投資表現等方面的投訴,但可以敦促銀行迅速徹查及解決客戶投訴。投訴人應清楚的是銀監會無權裁定投訴是否合理或命令銀行滿足投訴人要求,尤其是不能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
若投訴涉及銀行違法違規等審慎監管方面的事項,銀監會將另行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查明實情並按需要規定銀行採取補救措施。但無論銀監會對銀行採取任何措施,均不會改變銀監會無權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的事實。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系統在全國有四級組織機構,其中:銀監會機關在北京市金融街,內設27個部門。除會機關外,銀監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以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36家銀監局,在全國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有銀監分局,在全國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有監管辦事處,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層級行政區域,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路詞條
H. 三大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都有哪三個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從體制上看,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屬於「一元多頭」,即金融監管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設立的金融主管機關和相關機關分別履行金融監管職能,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及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審計機關、稅務機關等分別履行部分國家職能。
銀監會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對全國保險業和保險市場的統一監管。
(8)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調查監管部門擴展閱讀:
1、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
金融監管的傳統對象是國內銀行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金融監管的對象逐步擴大到那些業務性質與銀行類似的准金融機構,如集體投資機構、貸款協會、銀行附屬公司或銀行持股公司所開展的准銀行業務等。
如今,一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視為金融監管的對象。
2、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如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I.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內「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容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J. 銀監會由什麼部門監管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接領導和管理。
國務院下設7個主要機構組織:辦公廳,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如下圖所示:
同時,中央紀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組,以及銀保監會下屬機構的各機紀檢監察部門,都會對銀保監會進行監管。他們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信訪受理,線索處置,執紀審查和監督管理。
駐中國銀監會紀檢組立足銀行業監管工作實際,積極構建廉潔制度體系。制定出台了《銀監會工作人員監管履職問責辦法》,著力解決監管履職存在的廉潔風險問題。
(10)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調查監管部門擴展閱讀:
由國務院直接領導,隸屬於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審計署還會對銀監會預算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
在2013年,審計署就發現銀監會預算執行不合規問題金額達1252萬。主要是下屬地方銀監局存在少計收入、多計支出、未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