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什麼原則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Ⅱ 銀行業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什麼並將其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你好,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將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這是銀行業考試題,希望對你有幫助。
Ⅲ 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金融機構辦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行長:周小川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Ⅳ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什麼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什麼識別制度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一)對要求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版辦理規定金額以上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客戶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新;
(二)按照規定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四)保證與其有代理關系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並可從該境外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
Ⅳ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報送反洗錢統計報表、信息資料以及()與反洗錢工作有關的內容。
C、稽核審計抄報告。
《金融機構襲反洗錢規定》第十七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報送反洗錢統計報表、信息資料以及稽核審計報告中與反洗錢工作有關的內容。
(5)銀行金融機構應按填制人民幣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採取下列措施進行反洗錢現場檢查:
(一)進入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二)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四)檢查金融機構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業務數據的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前,應填寫現場檢查立項審批表,列明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時間安排等內容,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檢查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
現場檢查後,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應當製作現場檢查意見書,加蓋公章,送達被檢查機構。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包括檢查情況、檢查評價、改進意見與措施。
Ⅵ 銀行業金融機構櫃面收繳假人民幣紙幣時必須在假人民幣上加蓋假幣戳記
銀行業金融機構櫃面收繳假人民幣紙幣時必須在假人民幣上加蓋假幣戳記是正確的,而且要兩個人當面收繳
Ⅶ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合理需要原則有哪些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合理需要原則有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拓展資料:
存款業務的構成
1.活期存款。也稱往來存款,存款人把款存入銀行,形成往來賬產後,可以自由存支,沒有時間上的限制。此種存款銀行一般允許一定額度的透支。活期存款的形式有支票存款賬產、保付支票、本票、旅行支票和信用卡等。活期存款一般並不是一次支取完的,其餘部分銀行可作貸款資金使用。
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存款人一次存入、有一定期限的存款。期限—般分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的短期存款,也有三至七年、八年甚至更長的。存款期限越長,往往利率越高。與活期存款州比,定期存款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且營業成本較低,商業銀行為此持有的存款准備金比例也相應較低。因此,定期存款的資金利用率高於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款項穩定,是銀行利用外來資金中可靠的構成部分,對於長期放款和投資業務具有重要意義。定期存單可以作為質物抵押取得銀行貸款,大面額存單亦可轉讓。
3.儲蓄存款。儲蓄存款主要是為居民個人積蓄貨幣收入和取得利息收入而丌立的存款賬戶。儲蓄存款的賬戶一般僅限於個人和非營利組織。儲蓄存款可分為活期和定期兩種,活期存款利率較低。近年來,隨著銀行業務的聯網和自動出納機的24小時不間斷服務,使活期儲蓄存款業務有了更廣闊的發展前景。儲蓄存款品種不斷創新,有電話轉賬服務賬戶,自動轉賬賬戶,銀證聯網賬戶及個人退休金賬戶等。這些新型賬戶的共同優勢是能為客戶帶來便捷的服務。
Ⅷ 金融機構應按年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當地分支機構報告以下哪些反洗錢信息
金融機構應按年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當地分支機構報告以下反洗錢信息:專
(一)反洗錢內部屬控制制度建設情況;
(二)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設立情況;
(三)反洗錢宣傳和培訓情況;
(四)反洗錢年度內部審計情況;
(五)中國人民銀行依法要求報送的其它。
(8)銀行金融機構應按填制人民幣擴展閱讀:
反洗錢工作涉及預防、發現、報告、分析、調查和打擊,以及加強公眾教育、提高反洗錢意識等多方面,是一項涉及多領域、多部門的系統工程。需要建立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等部門和行業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參與。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行政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並同時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在反洗錢工作中應當相互配合。
Ⅸ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人民幣直接投資相關資金匯出入時,應審核( )上記載的額度信息
選擇A,答案詳情參考《跨境人民幣業務操作指引》P52,P148
Ⅹ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合理需要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合理需要原則,為公眾辦理券別調劑業務。人民幣管理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紙幣和硬幣的發行、流通、銷毀、反假等方面所作的一系列政策規定和建立的一整套監督執行機制。
什麼是人民幣管理
人民幣管理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紙幣和硬幣的發行、流通、銷毀、反假等方面所作的一系列政策規定和建立的一整套監督執行機制。它包括人民幣發行基金管理、流通中人民幣管理、人民幣形象管理和反假人民幣管理。
商業銀行存款業務
商業銀行的業務有很多,存款業務是其立行之本。存款是社會公眾基於對銀行的信任而將資金存入銀行並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吸收存款是商業銀行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佔到負債總額的70%以上。商業銀行只有通過存款業務將資金集中起來,才能實現放款和投資等資產業務,因此,不斷擴大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是擴大放款和投資規模的主要途徑。商業銀行存款的業務量決定了放款的業務量,直接決定商業銀行未來的利差收入,從而決定商業銀行的經濟效益。商業銀行存款按期限不同,可劃分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者的不同,可劃分為單位存款和個人存款。個人存款即居民儲蓄存款,是居民個人存入銀行的貨幣。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指無需事先通知銀行,存款人即可隨時存取和轉讓的一種存款,其形式有支票存款賬戶、保付支票、本票、旅行支票和信用證等。活期存款是一國貨幣供應的最大部分,也是商業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鑒於活期存款不僅有貨幣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職能,同時還具有較強的派生能力,因此,商業銀行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把活期存款作為經營重點。但由於該類存款存取頻繁,手續復雜,所費成本較高,因此西方國家商業銀行一般都不支付利息,有時甚至還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指銀行與存款人雙方在存款時事先約定期限、利率,到期後支取本息的存款,具有存期靈活、選擇餘地大、利息收益較穩定的特點。
3、儲蓄存款
儲蓄存款指為居民個人積蓄貨幣資產和獲取利息而設定的一種存款,基本上也可分為活期和定期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