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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金融服務業稅收政策

發布時間:2022-03-01 08:18:15

㈠ 營改增納稅人提供收費金融服務的相關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託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款第三項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1)2013年金融服務業稅收政策擴展閱讀

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於《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用於公益事業的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㈡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內用稅率為3%。

營改增容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㈢ 營改增後金融業如何納稅稅率多少

具體稅率還未定。

金融方面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適用稅率預計將定在6%。金融內商品買賣適用稅率或免稅容或為6%,但採用何種計稅方法仍不確定。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營改增一直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由於金融業營改增對整個金融行業的影響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復雜,營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雙重征稅,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對金融行業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也是政策遲遲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㈣ 服務業和金融業營改增是增稅還是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及《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全面規定了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行業加入試點後的方案內容。
金融業稅負有望只減不增
金融業由於其子行業業務種類眾多,核算也比較復雜,被認為是最後一批營改增行業中的一大難點。根據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由原來5%的營業稅率改為6%的增值稅率。
「金融業增值稅制度的設計是世界性難題,營改增方案考慮到了金融業實施增值稅的一些關鍵點。從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後稅率增加了一個百分點,但考慮到可抵扣的因素,特別是不動產的抵扣,金融業稅負應能實現只減不增。」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
梁因樂認為,金融業產品服務變化很多,對金融企業來說,應該根據不同產品的特性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從稅務成本來說未必會有明顯上升,甚至可能會下降,具體要看企業經營狀況」。他還提醒,金融服務十分依賴系統,現在距離推開營改增試點時間很短,金融企業如何調整系統、修改業務流程等,任務將比較艱巨。另外,對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難度還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要和稅務局的金稅三期系統對接好,還需要收集和提供更加規范和完整的票面信息以及納稅識別號等。
生活服務業收免稅「禮包」
生活服務業是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最為緊密的行業,因此改革後對生活服務業有什麼影響備受關注。根據規定,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生活服務業實行6%的增值稅率。
「生活服務業原來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後分兩種情況,一種適用於一般納稅人的6%增值稅率,另一種是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簡易計稅方法適用 3%的徵收率。」張斌表示。營改增後,稅率發生變化幅度不是很大,而且由於可以增加進項抵扣,尤其是對進項稅金較多的納稅人更為有利。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生活服務業,此次改革免稅優惠較為「豐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明確了免徵增值稅的項目包括: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服務,殯葬服務,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從事學歷教育的學習提供的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等等。
「很多生活服務從業者都是小規模納稅人,對這部分群體而言,從5%的營業稅率到簡易計稅方法3%的徵收率,減稅效果明顯。至於適用6%稅率的一般納稅人,減稅效果則要看抵扣情況,比如不動產、設備等的抵扣,從實際情況看,大部分企業稅負應該能減輕。」張斌說。

㈤ 金融服務業營改增後,政策有哪些變化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稅率6%。
2.同業拆借不徵收增值稅,存款利息費用不得扣除;
3.金融商品買賣按差額納稅。
4.融資租賃與金融業合並;
5.貸款利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㈥ 金融業稅收政策怎麼改

稅收政策問題
上海金融行業的稅收主要是由中央政府決定的。目前中國銀行業現行稅收體系是1994年稅制改革確立起來的,其間雖經幾次調整,但基本格局沒有大的變化,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在稅收政策上存在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合理、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偏重以及營業稅稅率偏高和流轉稅負偏重等問題。

1.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合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依照應稅所得項目分別規定不同的超額累進稅率或比例稅率。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稅免徵額3500元。勞務報酬所得則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徵收辦法。
上海的個人所得稅從總體上存在諸多不合理, 一方面將個人因任職、受雇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對個人從境內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可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對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單位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為個人取得的非勤勞所得,有的征稅,有的輕課或免稅,有失稅收垂直公平原則,有礙所得稅再分配作用的發揮。
這將至少從兩個方面對金融、保險、證券活動產生影響: 一是總體稅負水平偏高時,直接減少儲蓄和投資的數量和慾望;二是從金融、保險、證券儲蓄和投資獲利的比重下降, 降低了金融、保險、證券儲蓄和投資的吸引力。
與香港相比,上海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偏高。近年來各國、特別是中國周邊的發展中國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普遍呈下調趨勢, 許多國家的最高邊際稅率已經降到40%以下(如日本、泰國為37%,韓國為36%,印度為30%,巴西為25%,英國倫敦和美國紐約分別只有34%和31%)。而且是分項徵收,稅前扣除項目少,扣除標准偏低。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在費用扣除標準的設計上,未能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個體差異、納稅能力等因素,對凈所得征稅的特徵表現不明顯。綜觀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像中國這樣費用扣除不考慮家庭支出是很少的。
2.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偏重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國實施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根據新的所得稅法,中國從此將逐步告別企業所得稅「雙軌」時代,統一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確定為25%。應納稅所得=利潤總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免除國庫券利息收入+超過規定的利息支出+超過計稅工資支出部分+多提的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超過規定提取的呆賬准備金+超過規定比例的業務宣傳費及業務招待費、超過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款+違法經營繳納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項贊助費支出等。
據上海市的統計,全市內資金融企業的平均實際稅負高於其他內資企業的實際平均稅率14.2個百分點,個別銀行稅負高達50%左右。外資金融企業稅負率高於其他外資企業稅負率3.6個百分點。2008年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後,還是高於香港16.5%的稅率。而且由於中國稅制以流轉稅為主體, 同樣的所得稅稅率給企業帶來的綜合稅收負擔已經偏重, 同時,中國銀行業呆賬准備金計提標准過嚴、呆賬損失審批過嚴等問題尚未解決,使得呆賬損失、足額的呆賬准備金難以在稅前扣除而增加了金融企業所得稅稅負。在此情況下, 若不採用較低的所得稅稅率, 必然導致企業總體稅負過重, 缺乏競爭力。
3.營業稅稅率偏高,流轉稅負擔偏重
不論從事何種應稅金融業務,在中國都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並按營業稅稅額附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免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目前,中國對金融企業徵收的營業稅稅率為5%。城市維護建設稅則因納稅人所在區域不同而不同,在市區的征稅稅率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則為5%,而在其他區域稅率為1%。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坐落在城市或縣城、建制鎮內,實際適用稅率多為7%或5%。教育費附加則統一按3%的附加率徵收。中國現行營業稅共有9個稅目,除娛樂業徵收5%~20%幅度的比例稅率外,其他稅目分別按3%和5%兩檔稅率徵收。金融企業實行的是5%的稅率,與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稅率相同,但與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郵電通訊等行業3%的稅率相比,金融企業營業稅稅率仍處於較高水平。
上海的金融行業除了繳納營業稅外,還需繳納印花稅。金融業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分為幾種:貸款合同印花稅、房產合同印花稅以及股票交易印花稅。印花稅因交易憑據的不同,稅率和稅基都不盡相同,如銀行貸款的印花稅稅率為0.05%。,而保險公司非壽險和租賃公司融資租賃的印花稅稅率為1%。,基金管理公司買賣證券需要交納的印花稅稅率為2%。。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
在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除了是稅收工具以外,更是成為政府調控股票市場的重要工具。股票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在深圳開征後,共調整了9次,每次稅率調整無不與中國股市的牛熊交替有關,一般會在牛市中後期上調,在熊市中後期下調,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不穩定,調整十分頻繁。雖然與其他稅種相比, 印花稅稅率很低, 但它一般按涉及的交易額(如貸款合同金額) 全額計征,因此,從實現的營業收入角度看,印花稅也佔有一定的稅負比例。這樣,金融機構從事證券買賣,既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又要繳納印花稅。這幾種稅疊加後,加重了金融企業的流轉稅負擔。
上海金融業稅收政策
改革建議
上海作為人民幣金融中心,正在進一步朝著建設全球金融中心而努力,設計一個合理的稅收體系是必不可少的條件。目前,全球金融中心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而後起的國際金融中心要想求得生存和發展,為金融行業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是十分關鍵的。

1.在所得稅方面進行適應的調整
個人所得稅稅負偏高無疑會間接提高金融行業的人工成本,從而影響其競爭力。因此,應當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並制定合理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標准。改變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模式,實行國際通行的綜合徵收與分項徵收相結合、以綜合徵收為主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其中, 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生產、經營所得等主要項目實行綜合徵收, 按月(次) 預征, 年終匯算清繳。調整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適當提高納稅人的基本扣除額, 增設贍養人口和老人、兒童、殘疾人等扣除項目, 調整住房和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等扣除項目, 按照社會平均生活水準合理制定並適時調整相應的扣除標准。允許資本損失從資本利得中扣除,但是扣除額不得超過當期的資本利得, 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從以後的資本利得中扣除。適當降低稅率, 近期可以考慮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最高稅率降為40%。
2.改革金融業營業稅的徵收方式並適當降低稅率
中國目前金融業的間接稅採用的是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而且營業稅的稅基是銀行的貸款利息和收費等項收入,而不是針對銀行的經營利潤等收入徵收。這使得銀行業的間接稅負擔相對比較重。不僅無法與香港等不征間接稅的城市相比,而且也比大多數有間接稅的金融中心要落後,這是影響上海金融中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銀行業營業稅稅率在目前5%的基礎上可以適當降低。由於各銀行總行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屬於中心財政收入,為了不大幅度減少中心財政收入,可以逐年降低營業稅稅率,每年降低一個百分點,直到營業稅稅率降至2%或更低。這樣可以提高銀行業的盈利能力,補充資本金,提高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此外,為了和外資銀行在同等條件下競爭,建議取消內資銀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爭取降低或取消金融行業印花稅
雖然印花稅的稅率較其他稅種低,但是從貸方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借方的貸款成本的角度來看,印花稅也構成一定的比例。目前,很多國家都取消或降低了證券交易的印花稅。例如: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稅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稅和交易稅;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稅。歐盟國家中,大多數國家都基本取消或者通過給予銀行及機構投資人印花稅豁免。為了提高倫敦金融中心的競爭地位,英國也從2007年11月起免除從事股票、期權交易的金融中介印花稅,同時取消股票回購和融券交易的印花稅。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相對較高,且不穩定,調整十分頻繁。這幾種印花稅疊加後,加重了金融企業的流轉稅負擔,應該適當降低或者取消。
4.對特定的金融服務進行適當優惠
目前,中國專門針對金融行業的稅收優惠並不多。例如在營業稅方面,金融行業的稅率要高於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郵電通訊等行業。針對成熟市場國家相對高的直接稅收負擔,借鑒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的經驗,基於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契機,上海可以考慮構築一個「金融稅收優惠的試驗區」,在稅收管轄權方面效仿香港,以吸引非居民來境內投資以及鼓勵居民企業的境外投資。形成某種類似於國際避稅地的「准離岸金融中心模式」。對比如信託、保險、退休基金等等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對上海地區的金融資產的交易免徵資本利得稅;協調居民和非居民的稅收管轄權;向入境的離岸金融服務以及出境金融機構的離岸金融提供稅收刺激。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離岸金融業務制定系統的稅收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也沒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因此,上海有必要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離岸金融業務稅制,以促進外幣和人民幣離岸金融業務發展。

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除了倫敦、紐約、日本、法蘭克福等傳統國際金融中心以外,在資金、監管及人才方面的便利使得一批小型的稅收天堂,如澤西島、開曼群島,在競爭力方面已經超過了上海等大城市。因此與各國不斷調低金融行業稅收的經驗相比,中國國內金融行業的稅收制度調整還比較緩慢,金融行業的其他稅收負擔也相對較重。上海要真正成為有影響力的全球金融中心,調整金融行業的稅收制度已經勢在必行。

㈦ 2010年以來國務院發改委、財政部出台的財政政策金融政策

從2005年起,我國連續實施7年的積極財政政策正式被穩健的財政政策所取代。 2005年末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做出了2006年繼續實施穩健財政政策的決定。所謂穩健財政政策,就是中性財政政策,指財政政策對總需求既不擴張也不收縮的情形,是介於擴張性和緊縮性財政政策之間的一種中間狀態,是在經濟總量基本平衡、物價比較穩定、結構性問題相對突出情況下,實行的一種財政政策。從近年來我國實施穩健財政政策的實踐看,穩健財政政策是相對於我國過去實行的適度從緊財政政策和積極財政政策而言的,財政部門落實穩健財政政策的核心內容是,「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控制赤字,反映了財政政策「松緊適度」的增量平衡取向,主要措施是適當減少財政赤字和長期建設國債。調整結構,反映了財政支出結構「有保有控」的結構優化取向,這輪宏觀調控呈現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既要防止通脹的苗頭繼續擴大,又要避免通縮的陰影卷土重來;既要間接控制投資需求膨脹,又要努力擴大消費需求;既要控制部分行業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又要著力支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薄弱環節。推進改革,反映了財政政策促進「制度創新」、完善市場機制的取向,就是要轉變以往主要依靠財政支出拉動經濟增長的方式,通過財政自身的改革以及有利於改革的財政收支安排,實現推進整體改革的目的。增收節支是指財政部門要通過加強稅收征管、努力增加財政收入,同時要嚴格控制財政支出的過快增長,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2006年,財政支出政策的基本特點是調整支出結構,在壓縮一般性開支的同時,保障公共支出需要。財政支出重點投向農業、教育、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薄弱環節。其中,加大財政支農力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本年度財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內容。為了配合全面取消農業稅政策,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安排了1030億元轉移支付資金。與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農民減負約1250億元,人均減負140元。「三補貼」政策(糧食直補、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共發放補貼資金188.7億元。從2006年春季學期開始,西部地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繼續執行「兩免一補」政策中規定的免教科書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其中部分專項資金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直達學校,受益學生達到4880萬人,平均每個小學生減負140元,初中生減負180元。中部地區每個省選擇一個縣於秋季學期開始試點,東部地區大部分省份也主動實施了改革試點。2006年中央政府的財政投資重點用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比例達到48%左右,比2005年提高了3個多百分點。1994年,分稅財政體制改革初步確定了中央與省級單位之間的財政體制,但並沒有確定統一的省以下財政體制,而是由各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近年來,基層財政運行中的矛盾日益突出,縣鄉財政困難、地區間財力不均衡等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了解決地方財政運行中的問題,近年來,各地根據自身情況對省以下分稅體制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其中「鄉財縣管」和「省直管縣」是涉及到財政級次改革的重大措施。 2006年,全國28個省份推行了鄉財縣管改革,18個省份推行了省直管縣改革。但是,在改革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重要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的分析和研究。2006年,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的重要進展。其中,在總結2005年政府收支科目分類改革模擬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完成了政府收支科目分類改革的各項准備工作,2007年的預算將採用新的收支科目進行編制。此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國債余額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各領域的改革,均有不同程度的進展。相對於1994年的稅制改革,通常將目前正在推進的稅制改革稱為「新一輪稅制改革」,其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12個字。 2006年在稅制改革領域取得的主要進展包括全面取消農業稅,調整消費稅稅目與稅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並草案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制度出台,資源稅政策調整,調整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等。近年來,我國財政政策的基本走勢,可以概括為以公共化為取向,以均等化為目標,以規范化為原則,加快完善公共財政制度,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政策實施:1 2005年,我國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在許多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和調整,內容涉及增值稅及其出口退稅政策的大量調整、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的系統化、企業減免稅政策的規范化、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大幅調整、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及配套政策等等,稅收政策的變化,2加快建設一批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推動一批重點工業和高科技項目的建設。第二,加大對裝備製造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研究設立裝備製造業發展專項基金。依託國家重點工程,提高鐵路、地鐵車輛,造船基礎設施和重點船用配套設備,重大電力、石化、大型施工機械等重大技術裝備的系統設計、製造和成套能力。第三,採用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快技術進步,推動產業升級3財政地區導向投入:中央財政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中央財政增加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向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傾斜,支持西部大開發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2005年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和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專項(第一批)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投資計劃。在下達的63個項目中,東北地區佔40項目,其中遼寧省19項,吉林省8項,黑龍江省9項,大連市3項,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1項。63個項目總投資規模達68.97億元,國債資金5.8億元,其中東北地區投資規模44.07億元,占總投資的63.9%;安排國債資金 4.29億元,占國債資金總額的73.8%。4.出口退稅:2005年我國出口退稅3374.66億元,由此測算每美元出口商品綜合退稅為0.4429元。比2004年全國實際退稅2196億元增長了53.7%退稅比例調整:減輕地方財政負擔:2005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中央與地方出口退稅分擔比例,國務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不變,超基數部分中央與地方分擔的比例由75:25改為92.5:7.5。5農業財政投入:2005年,全國28個省份已全部免徵農業稅,還有3個省也將農業稅稅率降至2%以下。「十一五」規劃開局的2006年,我國將全部取消農業稅,農民將徹底告別幾千年來的「皇糧國稅」。農業基礎設施投入: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重大水利項目建設,支持糧食生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二是加大對基礎教育、公共衛生體系、公檢法司設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投入全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達到2975億元,比上年增加349億元。農業生態生態建設:中央財政支持林業生態建設。2005年中央財政天然林保護工程經費支出74.87億元,支持保護了14.3億畝天然林;退耕還林支出290.31億元,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支出46.83億元,累計支持完成退耕還林1.35億畝,荒山荒地造林1.84億畝,封山育林0.19億畝;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支出 20億元,支持保護重點公益林試點面積4億畝。 2005年用於污染治理資金支出99.84億元,重點用於「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西部地區中心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等。6財政對就業投入:加大財政對擴大就業的支持力度,一是擴大投資要與擴大就業相結合,對就業促進很小的投資項目需嚴格控制土地、稅收、金融等優惠政策。加大對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就業增長點的扶持力度,如對新增就業數量較多的企業,可採取適當力度和適當期限的稅收減免、財政貼息政策。二是加強減稅和補貼等政策,扶持失業人員創辦"微型企業",鼓勵大學生及其他社會高層次的人才獨立創業,給予適當期限的金融、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要加快發展第三產業。三是鼓勵各種非盈利、非政府組織發展,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四是擴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能和人力配置,加強就業和再就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就業和創業能力。加大對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2005年中央財政安排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補助、再就業補助209億元,比上年增加29 億元。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高校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等就業工作。中央財政還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福利社會保障制度財政投入: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明顯提高,中央財政安排優撫事業費74.6億元,比上年增長90%。 28個省(區、市)、2300個縣(市)已初步建立社會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救災和扶貧工作力度加大。全年中央財政用於抗災救災的資金89億元,救助受災群眾9000多萬人次。 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抉貧資金162億元,農村貧困人口比上年減少245萬人。7財政支出:政府采購:財政部日前發布的《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顯示,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達到2927.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7.1%。

㈧ 金融服務業都會涉及到哪些稅種科目稅率是多少

金融來服務業屬營業稅納稅源人,業務主要涉及
(1)營業稅,稅率5%;
(2)城建稅:繳納營業稅的的7%,教育費附加:繳納營業稅的3%;
(3)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4)房產稅:自用房產,房產余值×1.2%,

㈨ 金融服務業營改增稅率

從今年5月復1日起,國家築制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4個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自此,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全部改徵增值稅。實現貨物和服務行業全覆蓋,打通稅收抵扣鏈條,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製造業升級。其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稅率。
繼上一輪增值稅轉型改革將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納入抵扣范圍之後,本次改革又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製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稅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加大企業減負力度,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同時,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來源於網路

㈩ 國家促進各類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優惠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服務業企業適用20%的優惠稅率。
(二)對符合非營利條件的服務性組織,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就業與再就業政策的落實。按照財稅[200811號文件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巾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800元;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築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凡符合條件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積極落實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2000/在稅前扣除。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Ⅸ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五)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落實。
(六)積極落實服務業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允許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七)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同定資產允許加速折舊。
(八)對符合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條件的小型服務業企業,可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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