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北京注冊外資公司有哪些優惠政策
1.法定所得減免。對下列所得,免徵、減征所得稅:(稅法第19條)
(1)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免徵所得稅。
(2)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給中國政府和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
(3)外國銀行按照優惠貸款利率給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
(4)為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牧業生產以及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徵所得稅。
(5)除上述規定外,對於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需要給予所得稅減征、免徵優惠待遇的,由國務院規定。
2.企業減稅。下列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設在經濟特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其區內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稅法第7條、細則第71條)
(2)設在沿海經濟開發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或者設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的項目;外商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投資時間長的項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報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稅法第7條、細則第73條)
(3)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細則第73條)
(4)在經濟特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國投資者投入資本或分行由總行撥入營運資金超過1000萬美元,經營期10年以上的。(細則第73條)
(5)在上海浦東新區設立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從事機場、港口、鐵路、公路、電站等能源、交通建設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細則第73條)
(6)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細則第73條)
(7)在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設立的被認定為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細則第73條)
(8)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從事國家鼓勵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細則第73條)
3.生產性企業減免稅。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不包括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貴重金屬等資源開采項目),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上述2免3減的稅收優惠期滿後,經國務院主管稅務部門批准,在以後的10年內,可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企業所得稅。(稅法第8條)
4.地方所得稅減免。對鼓勵外商投資的行業、項目,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免徵、減征地方所得稅。(稅法第9條)
5.港口碼頭投資減免。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經營期15年以上的,經省級國稅局批准,從獲利年度起,第1~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6~10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細則第75條)
6.海南特區投資減免。在海南經濟特區設立的從事機場、港口、碼頭、鐵路、公路、電站、煤礦、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農業開發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5年以上的,報經海南省國稅局批准,從獲利年度起,第1~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6~10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細則第75條)
7.上海浦東新區投資減免。在上海浦東新區設立的從事投資機場、港口、碼頭、鐵路、公路、電站等能源、交通建設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5年以上的,經上海市國稅局批准,從獲利年度起,第1~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6~10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細則第75條)
8.企業減免稅。下列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從獲利年度起,第1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2~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細則第75條)
(1)服務性行業投資減免。在經濟特區設立的從事服務性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額超過500萬美元的;
(2)外資金融機構減免。在經濟特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國投資投入資本或分行由總行投入營運資金超過1000萬美元的;
(3)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9.出口企業減免。外商投資舉辦的出口企業,在稅法規定的減免期滿後,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已按15%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符合上述條件的,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細則第75條)
10.老市區企業減稅。設在沿海經濟開發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其區內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減按24%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稅法第7條、細則第71條)
11.兼營業務減免。對外商投資企業兼營生產性和非生產業務的,其生產性經營收入超過全部業務收入50%的年度,可在規定的減免稅期限內,享受該年度相應的免稅、減稅待遇。(國稅發〔1994〕209號)
12.兼營性企業減稅。對設在按稅法規定減低稅率征稅地區的兼營性外商投資企業,從生產性經營收入首次超過全部收入50%的年度起,開始享受減按15%或減按24%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國稅發〔1994〕209號)
13.發包經營稅收優惠。外商投資企業發包經營,不論經營者是本企業股東、雇員,還是其他企業或其他個人,也不論是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只要仍以外商投資企業的名義從事各項商務活動,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公司服務費或個人勞務報酬或返還規定數額的收益,均應以外商投資企業為納稅主體,按稅法規定計征企業所得稅並享受適用的稅收優惠。(國稅發〔1995〕45號)
14.出租經營稅收優惠。外商投資企業出租經營,出租全部財產給承租人生產經營的,不得享受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企業將部分財產出租給承租人生產經營的,其稅收優惠按兼營性外商投資企業國稅發〔1994〕209號文件的規定處理。(國稅發〔1995〕45號)
15.境外發行收入免稅。境外影視企業與中國影視機構合作拍攝影視作品,在中國境外發行所取得的收入,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國稅發〔1995〕136號)
16.人防工程投資稅收優惠。外商投資企業投資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改造業務,取得的租金收入,可適用於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稅收優惠規定。(財稅字〔1997〕121號)
17.企業合並稅收優惠待遇。外商投資企業合並後,合並前各企業應享受的定期減免稅優惠未享受期滿,且剩餘期限一致的,合並後的企業繼續享受優惠至期滿;合並前各企業剩餘的定期減免期限不一致的,應區分不一致的業務所得,分別繼續享受稅收優惠至期滿。(財稅字〔1997〕71號)
18.企業分立稅收優惠待遇。外商投資企業分立後,對分立後的各企業,應分別根據其生產經營情況,依照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確定適用減低稅率及承續分立前企業的定期減免稅優惠待遇:(國稅發〔1997〕71號)
(1)分立後企業的生產經營符合稅法規定的有關稅收優惠適用范圍的,凡分立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尚未期滿的,分立後的企業可繼續享受至期滿;
(2)分立前的企業生產經營不適用有關稅收優惠,而分立後的企業改變為適用優惠業務的,該分立後的企業可享受分立前企業獲利年度起計算的稅收優惠年限中剩餘年限的優惠。
19.企業股權重組稅收優惠待遇。外商投資企業股權重組後仍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其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待遇,不因股權重組而改變。企業股權重組後,尚未享受期滿的稅收優惠繼續享受至期滿,不得重新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國稅發〔1997〕71號)
20.企業轉讓資產稅收優惠待遇。外商投資企業轉讓資產,資產轉讓和受讓雙方在資產轉讓後未改變其生產經營業務的,應承繼其原稅收優惠待遇。其中,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不得因資產轉讓而重新計算減免稅期。
資產轉讓後,凡屬原不適用有關稅收優惠業務改變為適用優惠業務的,可享受自該企業獲利年度起計算的稅收優惠年限中剩餘年限的稅收優惠。(國稅發〔1997〕71號)
21.船檢服務收入免稅。對美國ABS船級社在中國境內提供船檢服務取得的收入,從1996年1月1日起,繼續免徵企業所得稅。(財稅字〔1998〕35號)
22.展品銷售收入免稅。外國企業來華參展所銷售的少量展品,免徵所得稅。(國稅函〔1999〕207號)
23.能源交通港口建設減稅。從1999年1月1日起,將從事能源、交通、港口設施項目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規定,擴大到全國各地區執行。(國發〔1999〕13號)
24.中西部地區企業減免稅。從2000年1月1日起,對設在中西部地區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屬於《外商投資企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項目及國務院批准優勢產業和優勢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享受「2免3減」的現行優惠政策期滿後3年內,可減按 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先進技術企業或出口產值占總產值70%以上的企業,可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但減半後的稅率不能低於10%.
(國稅發〔1999〕172號)
25.國庫券利息免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庫券所取得的國庫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國稅發〔1999〕818號)
26.飛機租金免稅。對中國民航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1999年9月1日前簽訂的飛機租賃合同支付的租金,免徵預提所得稅。(財稅字〔1999〕251號)
27.外國政府利息免稅。對外國政府或者由其擁有的金融機構從中國取得的利息,按照中國政府與對方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應當免稅的,免徵所得稅。
28.延期付款利息免稅。中國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購進商品、設備和技術,由外國銀行提供賣方信貸,中方按不高於對方國家買方信貸利率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免徵所得稅。
29.價款利息免稅。中國公司、企業購進技術、設備,其價款的本息全部以產品返銷或交付產品等供貨方式償還或用來料加工裝配工繳費抵付,而由賣方取得的利息,免徵所得稅。
30.外國銀行貸款利息減免。外國銀行直接貸款給中國國有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所取得的利息,確需給予免徵或減征照顧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31.集裝箱租金收入免稅。對外國公司、企業將集裝箱租給中國公司、企業用於國際運輸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暫免徵所得稅。
32.租賃設備租金收入免稅。外國租賃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以融資租賃方式向中國境內用戶提供設備所收取的租金,扣除設備價款後的部分,如果其中所包含的出租方貸款利息的利率不高於出租方國家出口信貸利率,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租金支付人可以按扣除上述利息後的余額扣繳所得稅。
33.股息所得免稅。對持有B股或海外股而從發行B股或海外股的中國境內企業取得的股息所得,暫免徵所得稅。
34.轉讓軟體所得免稅。外商向中國境內用戶轉讓計算機軟體不是採取使用權方式,對軟體使用沒有規定任何限定條件,對外商由此所取得的收入,可作為銷售計算機附屬產品的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國稅函〔1994〕304號)
35.減免稅期限計算。外商投資企業在籌辦期內取得的非生產性經營收入,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應當按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可以不作為計算減免稅優惠期的獲利年度。(國稅發〔1995〕140號)
36.減免稅期限推延。外商投資企業於年度中間開業,當年生產經營期限不足6個月,企業選擇就當年獲利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其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的期限可以推延於下一年度起計算。但如果企業獲利次年發生虧損,不得重新確定開始獲利的年度及再推延計算減免稅的期限。(國稅發〔1995〕121號)
37.投資分回利潤免稅。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於其他企業,從接受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股息),可以不計入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但其上述投資所發生的費用和損失,不得沖減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稅法第18條)
38.西部開發減免稅。從2001年1月1日起,對投資於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下列稅收政策:(財稅〔2001〕202號)
(1)鼓勵類企業減稅。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民族自治地區減免稅。經省級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征或免徵地方所得稅。
(3)新辦企業減免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且經營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財稅〔2001〕202號)
39.追加投資減免稅。從2002年11月1日起,從事國務院批準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其投資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資項目所得的所得,可單獨計算並享受稅法第八條第一、二款所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財稅〔2002〕56號)
(1)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注冊資本額達到或超過6000萬美元的;
(2)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注冊資本額達到或超過1500萬美元,且達到或超過企業原注冊資本50%的。
2002年11月1日以前發生的追加投資業務,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可就其按稅法規定的減免稅年限中自2002年度後剩餘年限享受此項優惠。2002年1月1日以前的已征稅款不再退回。
40.外資並購境內企業稅收優惠。(國稅發〔2003〕60號)
(1)自2003年1月1日起外國投資者按照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03年3月聯合發布的《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並購境內企業的股權,或者認購境內企業增資(以下簡稱股權並購),使境內企業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凡變更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的股權比例超過25%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所適用的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各項稅收。
(2)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並購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如符合《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各項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在計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時,有關銜接問題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經營期開始時間及經營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頒發變更營業執照之日,為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開始時間,至工商變更登記確定的經營年限終止日,為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期。
②前期虧損處理。變更設立前企業累計發生的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虧損彌補年限的剩餘年限內,由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延續彌補。
③獲利年度的確定。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的當年取得經營利潤,扣除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仍有利潤的,為其獲利年度。獲利年度當年實際生產經營期不足6個月的,可以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由企業選擇確定減免稅期的起始年度。
41.外商投資污水、垃圾處理「兩免三減半」優惠。為防治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加速社會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第(十)項的規定,對從事污水、垃圾處理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認定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並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國稅函〔2003〕88號)
42.資產處置免稅。對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屬香港公司在中國境內的資產,在清理和被處置時,免徵其應繳納的預提所得稅。
『貳』 北京注冊什麼類型的公司 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海淀或者朝陽。海淀比較重視研發型企業,人才等方面的政策落實的比較到位。朝陽金融類的企業比較多,建議選朝陽。網路搜索下 輝衡網,了解看看
『叄』 北京的投資理財公司,可信度高的有哪些
高通盛融,這家可信度那是頂呱呱。
『肆』 北京cfa持證人優惠政策是怎樣的
中國首都北京市為吸引和鼓勵金融緊缺人才,以金融街為試點,大力發展金融人才建設,推出「首都16條」政策。其中,明確指出對於擁有CFA、FRM等持證資格的,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待遇並對於來京工作的可辦理調京手續並辦理本市戶口,其子女可在京參加高考,錄取時與北京市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給予照顧和便利等。該政策於2011年2月1日開始以金融街作為試點首先實施。
『伍』 我是北京的金融分析師持證人有沒有什麼優惠政策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中國首都北京市為吸引和鼓勵金融緊缺人才在北京發展的16項政策日前出台。其中,明確指出對於擁有CFA、FRM等持證資格的,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待遇並對於來京工作的可辦理調京手續並辦理本市戶口,其子女可在京參加高考,錄取時與北京市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給予照顧和便利等。該政策於2011年2月1日開始以金融街作為試點首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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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北京市中小企業如何申請政府資金扶持
申請專項資金需提交材料
1、撥付專項資金的請示。
2、資金撥付的申請表及附件。
3、項目進展情況表及報告(附前期已投入財會記賬明細表復印件;若用自有資金墊付國家專項資金用於購置設備等固定資產,需附相關發票復印件)
4、國家及北京市對專項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5、北京市財政局下達預算資金的通知。
6、海淀區預算單位(企業)銀行賬戶備案登記表
7、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8、法人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9、真實性聲明。
『柒』 北京: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將加大財稅金融支持
4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印發《關於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的意見》的通知,提出以多種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加大財稅和金融支持、存量資源統籌利用、簡化審批、監督管理等多條意見,建立共同參與改造、共同治理社區、共同享受成果的老舊小區改造良性循環新機制。
《意見》提到,社會資本可以通過四種方式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專業化物業服務方式,「改造 運營 物業」方式,專業服務方式,改造實施主體方式。
其中,《意見》提到,鼓勵社會資本作為實施主體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區政府可通過「投資 設計 施工 運營」一體化招標確定老舊小區改造實施主體,既可作為單個小區的實施主體,也可通過區政府組織的大片區統籌、跨片區組合,作為多個小區及周邊資源改造的統一實施主體。實施主體可與專業企業聯合投標。
對於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的,北京市級財政仍按照《關於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市區財政補助政策的函》(京財經二﹝2019﹞204號)等政策予以支持;同時,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不超過5年、最高不超過2%的貸款貼息。區政府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可以申請發行老舊小區改造專項債。
同時,北京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投資市區政府設立的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支持社會資本開展類REITs、ABS等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支持社會資本通過項目融資、公司融資等方式向開發性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中長期貸款。支持社會資本利用財政補貼、政府實物注資、產權單位和居民出資等作為項目融資的資本金。
此外,《意見》提及,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計劃或完成相應投資決策審批的項目,即可在建設工程承發包招標平台或勘察設計招標平台進行一體化招標。若社會資本違反合同約定,存在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服務收費明顯高於周邊水平、服務質量差居民反映強烈等觸及退出約束條件的,授權主體依據合同約定終止授權。
據悉,北京市首個嘗試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改造的老舊小區為勁松北社區,該小區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綜合改造,被稱為「勁松模式」。此後「勁松模式」成為北京推廣、學習的標桿。
在4月23日召開的北京全市老舊小區改造現場推進會上,北京市委書記蔡奇亦強調,要堅持多元共擔,細化完善相關政策。完善財政資金補貼方式,加強資金統籌和成本控制。要大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擴大試點,分類指導,拓展成果。引導企業用好社區配套用房、自行車棚、鍋爐房等閑置資源,突出便民服務功能。市區屬國企自管小區要帶頭改造,同時帶頭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加大金融支持,創新簡化審批。
原題:《北京: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將加大財稅金融支持》
『捌』 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投貸獎」的支持額度是多少
100萬元
『玖』 外地人在北京創業有沒有無息貸款扶持
可能夠嗆,在京外地人1000多萬人呢··扶持不過來
而且北京目前控制人口疏散外地人口出京呢還
『拾』 支持什麼和北交所建設是北京市服務國企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
摘要 為支持京籍企業利用北京證券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行融資、交易、並購重組等市場功能做優做強,實現規范發展,推動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尤其是「專精特新」企業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掛牌,10月12日,北京市「專精特新」企業「走進北交所」系列培訓服務活動啟動會召開。北京市金融監管局與北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三方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北京也因此成為全國首個與北交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