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adsense身份證問題
我的情況也是這樣,先讓銀行出個證明,再回家辦個證明回來,再去銀行辦理就可以了,
《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銀辦發[2007]126號)要求,銀行為客戶出具聯網核查結果證明,由客戶持該證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核實。公安機關應予以受理並於受理核實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核實情況反饋申請人。客戶可持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實並填寫的回執到銀行機構申請辦理業務,銀行機構不得拒絕
附件1
聯網核查結果證明
一、提交核查的公民身份信息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二、聯網核查結果
(一)公民身份號碼與姓名一致,與反饋照片核對:
1、 相符; 2、不符; 3、未反饋照片。
(二)公民身份號碼存在,但與姓名不匹配。
(三)公民身份號碼不存在。
核查機構(業務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機關核實回執
一、提交核查的公民身份信息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二、核實結果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證件照片: ;戶籍管理機關: 。
備註: 。
核實機構(業務公章)
年 月 日
❷ 同事跟我要了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和銀行卡正反面照片,說是給孩子單位打
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泄露了,別人不能用來辦信用卡。 《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 第四條銀行機構在辦理下述人民幣銀行業務時,如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需要核對相關個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證,則應進行聯網核查: (一)銀行賬戶業務,包括開立、變更個人儲蓄賬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業務。 (二)支付結算業務,包括票據結算業務、銀行卡結算業務、匯兌等業務。 本規定將應進行聯網核查的銀行業務統稱為規定業務。 銀行機構為加強內部管理,在辦理除規定業務之外的其他銀行業務時也可進行聯網核查。
❸ 居民身份證存在一些問題
一、銀行進行客戶身份信息核查的依據:
200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信息中心建成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下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銀辦發[2007]126號)要求,在辦理銀行賬戶、支付結算、信貸以及居民存取款五萬元以上等業務時,應當通過該系統核查客戶身份信息。
二、銀行沒有客戶的身份信息,或者與客戶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原因:
由於公民身份信息核查依託的是公安部人口信息庫,而部級人口信息庫數據更新維護與實際人口數據變動有時間差,部級庫中的數據不少是滯後信息,就是說基層派出所人口數據變化了,但公安部的數據還沒有更新,從而造成部分查詢結果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給部分群眾辦理金融業務帶來不便。
三、解決辦法:
為此,2007年9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關工作的通知》(銀發[2007]345號),對發現疑義信息如何處理問題作了明確規定。對於身份證件號碼不存在、身份證件號碼存在但與姓名不匹配或反饋照片不相符的,可採取以下方式對相關居民身份證的真實性進一步核實:
(一)要求客戶出示居民戶口簿、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其他有效證件。經佐證,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的,銀行機構應留存相關證件復印件,並繼續辦理相關業務。對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銀行機構也可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進行鑒別。如經鑒別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銀行機構應繼續辦理相關業務。
(二)為客戶出具聯網核查結果證明,由客戶持該證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核實。公安機關應予以受理並於受理核實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核實情況反饋申請人。如經核實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公安機關應及時為相關個人更新相關公民身份信息。客戶可持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實並填寫的回執到銀行機構申請辦理業務,銀行機構不得拒絕。
❹ 身份證驗證不出來怎麼辦
我的情況也是這樣的,把下面附件列印下來,先讓銀行蓋章,再回家找公安局蓋章再去銀行辦理就可以了。
《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銀辦發[2007]126號)要求,銀行為客戶出具聯網核查結果證明,由客戶持該證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核實。公安機關應予以受理並於受理核實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核實情況反饋申請人。客戶可持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實並填寫的回執到銀行機構申請辦理業務,銀行機構不得拒絕
附件1
聯網核查結果證明
一、提交核查的公民身份信息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二、聯網核查結果
(一)公民身份號碼與姓名一致,與反饋照片核對:
1、 相符; 2、不符; 3、未反饋照片。
(二)公民身份號碼存在,但與姓名不匹配。
(三)公民身份號碼不存在。
核查機構(業務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機關核實回執
一、提交核查的公民身份信息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二、核實結果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證件照片: ;戶籍管理機關: 。
備註: 。
核實機構(業務公章)
年 月 日
❺ 身份證號在金融系統無法識別,任何業務都不能正常辦理怎麼辦
關於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若干業務處理問題的緊急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深圳市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聯網核查工作牽頭部門: 為確保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以下簡稱聯網核查)工作的平穩有序進行,現就聯網核查若干業務處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聯網核查結果不一致時的業務處理原則 由於數據採集和維護更新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公安部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尚存在少量誤差數據。銀行機構在進行聯網核查時,當聯網核查結果不一致但無法確切判斷客戶出示的居民身份證為虛假證件時,不得隨意拒絕為客戶辦理業務。對於個人銀行業務,銀行機構原則上應先辦理業務,事後再及時進行進一步核實。 對於聯網核查結果為身份證件號碼與姓名一致但未反饋照片的,銀行機構原則上應繼續辦理業務。對於身份證件號碼不存在、身份證件號碼存在但與姓名不匹配或反饋照片不相符的,可要求客戶出示相關個人的戶口簿、護照、駕照等其他有效證件,如經佐證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銀行機構應留存相關證件復印件,並繼續辦理相關業務。對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銀行機構也可使用第二代身份鑒別儀進行鑒別。如經鑒別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銀行機構應繼續辦理相關業務。 二、關於客戶持貴陽等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辦理銀行業務時的業務處理問題 由於目前公安部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中缺少貴州省貴陽市及其直轄縣、貴州省銅仁市及其直轄縣、廣東省雲浮市及其直轄縣、吉林省長春市及其直轄縣、吉林省遼原市及其直轄縣等地的人口基本信息,因此銀行機構暫時無法通過聯網核查系統對上述地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居民身份證進行聯網核查。 銀行機構為客戶辦理相關銀行業務進行聯網核查,若客戶出示居民身份證的簽發機關為上述地區公安機關時,銀行機構應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銀辦發[2007]126號文印發,以下簡稱《業務處理規定》)第十三條有關規定,採取其它有效方式核實客戶身份證件的真實性,並為其辦理相關銀行業務。 三、關於高校入學新生和高校學生申請辦理銀行業務時的業務處理問題 考慮到高校入學新生和高校學生一般無護照、駕照等證件且在外地就學的現象比較普遍,對於高校入學新生和高校在校學生,銀行機構除可以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進行處理外,還可以採取以下方式進行相關業務處理: (一)當聯網核查結果不一致且無法判別其居民身份證真偽時,對於本年度高校入學新生,銀行機構可要求其出示本年度學校錄取通知書,並核對錄取通知書與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姓名是否一致。核對一致的,銀行機構可繼續辦理相關業務,同時留存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詳細登記客戶的聯系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並在辦理業務後及時對相關個人居民身份證的真偽進一步核實。 (二)當聯網核查結果不一致且無法判別其居民身份證真偽時,對於高校在讀學生,銀行機構可要求其出示本人學生證,並核對學生證與居民身份證記記載的姓名是否一致。核對一致的,銀行機構可繼續辦理相關業務,同時留存學生證復印件,詳細登記客戶的聯系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並在辦理業務後及時對相關個人居民身份證的真偽進一步核實。 四、其他要求 (一)請人民銀行省一級分支機構支付結算處立即將本通知轉發至所在省(區、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支付結算部門及轄內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和外資銀行的相關部門。 (二)當客戶對聯網核查結果或核實結果存在異議時,銀行機構應耐心細致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不得要求客戶直接向公安部信息中心申請核實。對於客戶或銀行機構提出的相關咨詢,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耐心細致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於聯網核查工作中出現的客戶投訴等問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主動協調相關銀行機構予以解決,確保轄內聯網核查工作的平穩有序開展。 (三)本通知實施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結算司聯系。聯系人:楊青,聯系電話:010-66194067。 中國人民銀行 支付結算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我找到的看有沒有用
❻ 銀行和公安系統聯網么
聯網的。
依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銀行機構可利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終端或個人徵信系統終端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具備聯網核查條件的銀行機構在辦理下述業務時,如相關個人出具的證明文件為居民身份證,則應當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人民幣銀行賬戶業務,具體包括開立、變更個人儲蓄賬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個人信用卡賬戶)和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業務。人民幣信貸業務,具體包括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個人住房信貸業務。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其他銀行業務。
(6)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擴展閱讀:
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相關要求規定:
1、當個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核對一致且系統反饋的照片與居民身份證記載的照片核對相符時,銀行機構可認為待核查的個人居民身份證信息是真實的。中國人民銀行在進行銀行賬戶實名制檢查時,視同該銀行機構在核對個人身份證件信息方面已履行盡職調查職責。
2、當個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照片核對不一致且無法確切判別客戶出示的居民身份證的真偽時,銀行機構應根據法規制度的規定及內部管理制度需要決定是否拒絕為該客戶辦理銀行賬戶業務。銀行機構應制定明確、合規的操作規程,指導櫃面人員正確辦理銀行賬戶業務。
❼ 關於身份證在銀行辦理辦理業務驗證號碼不存在問題
我有同事也碰到這樣的情況,後被告之說就像是系統升級,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已經能看到你的信息了,但是在更大的范圍內還沒能接收到你的信息,例如出了省的范圍,過一段時間就可以接收到你的信息而能到銀行辦理業務了.
❽ 身份證出問題了
首先你跟戶口本對照看一下號碼有沒有出錯;
然後想下以前有沒有用身份證辦過什麼,比如辦銀行卡。
如果都沒有,可能是銀行的系統跟公安系統對接有問題,打銀行電話找客服;如果第一個問題是否,就去公安局重新辦張身份證。
❾ 父母出了意外子女拿著父母的身份證存摺去銀行查詢銀行不給查怎麼辦
父母出了意外是指死亡的話應該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後再去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
第四條銀行機構在辦理下述人民幣銀行業務時,如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需要核對相關個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證,則應進行聯網核查:
(一)銀行賬戶業務,包括開立、變更個人儲蓄賬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業務。
(二)支付結算業務,包括票據結算業務、銀行卡結算業務、匯兌等業務。
本規定將應進行聯網核查的銀行業務統稱為規定業務。
銀行機構為加強內部管理,在辦理除規定業務之外的其他銀行業務時也可進行聯網核查。
第五十二條發卡銀行的義務: 發卡銀行對持卡人的資信資料負有保密的責任。
申請繼承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1)身份證;(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台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3)身份證(若有)
2、所有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繼承人為第二順序的還應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死亡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區的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繼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應提供已故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證件要求如3)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結婚證;
☆如離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2)法院《民事調解書》或(3)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
☆如未再婚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及以前婚姻狀況終止的證明
6、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7、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由被繼承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
8、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戶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9、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憑證,、股權證明,、股票清單、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合同及理賠證明等)
注意事項:1、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與他人過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也必須提供。
2、 放棄繼承的,應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親自來公證處作放棄繼承聲明或在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❿ 身份證不存在
銀行進行客戶身份信息核查的依據:
200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信息中心建成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下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規定(試行)》(銀辦發[2007]126號)要求,在辦理銀行賬戶、支付結算、信貸以及居民存取款五萬元以上等業務時,應當通過該系統核查客戶身份信息。
銀行沒有客戶的身份信息,或者與客戶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原因:
由於公民身份信息核查依託的是公安部人口信息庫,而部級人口信息庫數據更新維護與實際人口數據變動有時間差,部級庫中的數據不少是滯後信息,就是說基層派出所人口數據變化了,但公安部的數據還沒有更新,從而造成部分查詢結果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給部分群眾辦理金融業務帶來不便。
解決辦法:
為此,2007年9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關工作的通知》(銀發[2007]345號),對發現疑義信息如何處理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你可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銀行相關業務,銀行工作人員不應拒絕。如銀行工作人員以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查不到你的相關信息為由拒絕為你辦理銀行業務,你可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