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關代收代付的利息的會計分錄
主營業務收入算的是500還是515呢?
按515計入主營業務收入。銀聯卡的手續費是你的財務成本。
會計分錄是怎麼做的呢?
借:銀行存款 515
貸:主營業務收入 440.1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74.83
同時
借:財務費用—手續費 15
貸:銀行存款 15
這樣,最終你得到的是500 ,由於涉及稅金,所以還是規范處理好些。
Ⅱ 代收代付的業務銀行手續費如何入賬
付手續費時按正常走,收手續費時沖回財務費用。
Ⅲ 代收代付收取手續費要什麼憑證入賬
對這種額外的收入 你開張收據給對方給人家就可以了
1.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以後你們公司里的人分分就是了 不能一個人獨吞就可以了
2.正規的是
借: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採用上述哪中方法 看你們公司了
現金收款可以不付記賬依據
Ⅳ 關於代收代付的問題
如對應的公司不多,直接走應收或應付科目,如果多家公司,必須在應收應付設置好往來客戶,分別進行核算,但根本是走不了收入科目的,那個款不是你的,最多隻是收取他們中間的手續費可以記入收入。
Ⅳ 代收代付業務是否合法
如果有相應的證書並且屬於正當經營范圍就合法。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符合開展代收代付業務資質的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支付機構,且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應當包含相應的網路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或銀行卡收單等經營范圍。代收代付業務是指各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結算便利,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指定款項的收付事宜的業務。
Ⅵ 稅法有關代收代付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支付傭金必須以合法憑證入帳。現行對支付傭金的相關稅收規定主要有(不包括對保險企業的特殊規定):
一、內資企業所得稅方面:
對內資企業支付給單位的傭金沒有比例限制,但對支付給非本企業雇員的的個人有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的限制。
具體規定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二、外資企業所得稅方面:
對外資企業支付的傭金,稅法沒有比例限制,企業可以據實扣除。
但對外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境外企業在境外銷售其位於我國境內房地產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42號),委託境外企業在境外銷售位於我國境內房地產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等勞務費用,應提供完整有效的憑證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費用列支,但實際列支數額不得超過房地產銷售收入的10%。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注冊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後,方可作為計帳核算的憑證。
(6)金融機構代收代付手續費擴展閱讀
稅法是各種稅收法規的總稱。是稅收機關征稅和納稅人據以納稅的法律依據。稅法包括稅收法令、條例、稅則、施行細則、徵收辦法及其他有關稅收的規定。
稅法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頒布,或由國家立法機關授權國家機關制定公布。一般說來,主要的稅收法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公布施行;各稅條例(草案)和徵收辦法,由國務會議審議通過,公布施行;稅法實施細則,由財政部根據稅收基本法規作出解釋和詳細規定;有關地方各稅的征免和各稅具體稽徵管理制度,一般由省級人大常委會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稅法由一些基本因素所構成: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其他因素有: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
「收支兩條線」進行賬務處理。代收時:「其他應付款」,代付時,全額沖減「其他應收款」,與實付的差額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沒開發票不代表不繳納稅款,代付業務發生當月需申報繳納營業稅,不得延期納稅。前提是必須與代付方簽訂服務協議,對代付利潤做約定,否則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Ⅶ 代收代付的款項,扣了銀行簡訊費及手續費後付出,分錄怎麼做
從工資中代扣時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時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手續費是企業提供了一定勞務後取得的收入。企業只要正常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該經濟利益就可以確定獲得。
又由於手續收入的比例是確定的,從而該經濟利益也是可以計量的,因而它符合勞務收入的確認原則。基於此,對於手續費收入,企業應記入「其他業務收入」,而非「營業外收入」。相應地,有關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對代辦人員的獎勵支出也應記入「其他業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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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扣繳義務人違反上述規定不報送或者報送虛假納稅資料的,一經查實,其未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中反映的向個人支付的款項,在計算扣繳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作為成本費用扣除。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報送《扣繳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經縣級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延期申報。
Ⅷ 關於代收代付稅法問題
沒有人說過電商和淘寶不交稅,電商普遍存在隱瞞收入而沒有申報納稅是逃稅,違法;
電商差別:
京東自營就是典型的自營,自己銷售自己的商品,平台與買方是買賣關系;
而一般的平台,例如某寶只是承擔發布信息的作用,那麼買賣關系仍舊是店鋪與買家,合同也是買賣雙方,賣方有義務開具發票給客戶,而非平台。代收代付只要是真實發生,在稅務局檢查時可以出示證據即可。
按照上述實例,如果為收取手續費方式,平台扣下的5元要給賣方開發票,按6%交稅。這種關系必須要在買、賣、平台三方協議(或者平台聲明)上面明示,否則如果賣方不開票,買方存在把賣方和平台一起舉報或者訴訟的可能。
Ⅸ 非營利性組織代收代付款項如何入賬(含手續費)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代交費用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墊付手續費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Ⅹ 什麼是工商銀行代收代付業務
代收業務是指銀行按照與委託單位及繳款單位(個人)的協議,根據委託單位提供的清單或繳款單位(個人)提供的繳款憑證,由銀行代理委託單位收取款項的業務,主要包括代收水費、電費、煤氣費、交通罰款,代扣電話費,代收學費、代收訂報費、代收住房公積金、代收房租,代收工商管理費、代收技術監督費、代收外管局罰沒款及其他代收行政罰沒款等。
代付業務是指銀行按照與委託單位的協議,根據委託單位提供的清單,由銀行代理委託單位發放款項的業務,主要包括代發工資、保險費、報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