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監管體制的類型有哪些
金融監管體制按照不同的依據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其中按照監管機構的組織體系劃分金融監管體制可以分為統一監管體制、分業監管體制、不完全集中監管體制。
統一監管體制:只設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業務進行全面的監管。代表國家有英國、日本、韓國等。
分業監管體制:由多個金融監管機構共同承擔監管責任,一般銀行業由中央銀行負責監管;證券業由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保險業由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各監管機構既分工負責,又協調配合,共同組成一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體制。
不完全監管體制:不完全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可以分為「牽頭式」和「雙峰式」兩類監管體制。
「牽頭式」監管體制:在分業監管機構之上設置一個牽頭監管機構,負責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夠工作。巴西是典型的「牽頭式"監管體制。
「雙峰式」監管體制:依據金融監管目標設置兩頭監管機構。一類機構專門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進行審慎監管,以控制金融業的系統風險。另一類機構專門對金融機構進行合規性管理和保護消費者
② 金融行業的監管模式是什麼
金融銀行的監管模式主要起的就是一個整體利率的幅度。
③ 金融監管體制有哪些類型
金融監管體制類型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統一監管體制;
分業監管體制;
不完全集中監管體制。
關於以上監管體制的相關內容如下:
統一監管體制:只設一個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業務進行全面的監管;
分業監管體制:設置多個金融監管機構,不同監管機構進行分工負責,同時根據情況協調配合;
不完全集中監管體制:有牽頭式監管和雙峰式監管兩類監管體制。
牽頭式監管:在分業監管機構的基礎上設置一個牽頭監管機構,負責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工作;
雙峰式監管:根據金融監管目標設置兩頭監管機構,一頭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進行審慎監管,另一頭對金融機構進行規范管理和保護消費者利益。
④ 三大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都有哪三個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從體制上看,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屬於「一元多頭」,即金融監管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設立的金融主管機關和相關機關分別履行金融監管職能,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及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審計機關、稅務機關等分別履行部分國家職能。
銀監會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對全國保險業和保險市場的統一監管。
(4)類金融公司的監管擴展閱讀:
1、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
金融監管的傳統對象是國內銀行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金融監管的對象逐步擴大到那些業務性質與銀行類似的准金融機構,如集體投資機構、貸款協會、銀行附屬公司或銀行持股公司所開展的准銀行業務等。
如今,一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視為金融監管的對象。
2、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如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⑤ 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各監管哪些方面
只有以下這四個: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拓展資料
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
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⑥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內「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容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⑦ 類金融模式的相關監管
什麼是「類金融」模式?通俗地講,就是和金融融資相近的一種辦法,從消費者手中拿到錢並且不支付消費者利息,用於本企業經營擴張的一種金融模式。這一「類金融」的預付模式,不僅在美容美發業普遍,商業、餐飲、洗車、洗浴等服務行業都對該模式情有獨鍾。可以說,預付卡在方便消費者的同時,也變成了商家的「變相融資」渠道。每張卡的金額從幾百元到數千元甚至上萬元,賣卡成了商家「圈錢」的新途徑。截至2011年底,我國預付消費規模已經超過1.4萬億元,其中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規模超過6000億元。有業內估算稱,我國預付消費正在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長。單用途預付卡由於預消費周期較長,涉及金額較大,等於消費者給企業送去一張超大金額「信用卡」,但消費者無法擁有像銀行那樣的監管和處罰權。同時,企業有可能把這筆錢拿去進行經營擴張,一旦資金鏈條運行不順暢時,就會因經營不善而倒閉。此外,還有個別商家惡意捲款潛逃,這就給消費者帶來無法挽回的巨大經濟損失。國家工商總局曾發布消息承認,消費者在這一領域「面臨權益受侵害的風險」。2014年來,預付卡消費陷阱已經成為消費者投訴最多的問題之一。去年年底,商務部就《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規定,因發卡企業單方變更經營服務主體、經營內容或范圍、營業地址等,影響持卡人利益的,發卡企業應提前30天公示,並向持卡人提供贖回服務。但時至今日該管理辦法也未正式出台。
⑧ 類金融的相關監管
什麼是「類金融」模式?通俗地講,就是和金融融資相近的一種辦法,從消費者手中拿到錢並且不支付消費者利息,用於本企業經營擴張的一種金融模式。這一「類金融」的預付模式,不僅在美容美發業普遍,商業、餐飲、洗車、洗浴等服務行業都對該模式情有獨鍾。可以說,預付卡在方便消費者的同時,也變成了商家的「變相融資」渠道。每張卡的金額從幾百元到數千元甚至上萬元,賣卡成了商家「圈錢」的新途徑。截至2011年底,我國預付消費規模已經超過1.4萬億元,其中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規模超過6000億元。有業內估算稱,我國預付消費正在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長。單用途預付卡由於預消費周期較長,涉及金額較大,等於消費者給企業送去一張超大金額「信用卡」,但消費者無法擁有像銀行那樣的監管和處罰權。同時,企業有可能把這筆錢拿去進行經營擴張,一旦資金鏈條運行不順暢時,就會因經營不善而倒閉。此外,還有個別商家惡意捲款潛逃,這就給消費者帶來無法挽回的巨大經濟損失。國家工商總局曾發布消息承認,消費者在這一領域「面臨權益受侵害的風險」。近年來,預付卡消費陷阱已經成為消費者投訴最多的問題之一。去年年底,商務部就《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規定,因發卡企業單方變更經營服務主體、經營內容或范圍、營業地址等,影響持卡人利益的,發卡企業應提前30天公示,並向持卡人提供贖回服務。但時至今日該管理辦法也未正式出台。
⑨ 金融監管體制有哪些類型
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大致有3種類型:
1.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體制,即由單一的管理機構負責監督管理。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這種體制,英國為這一體制的典型。1996年英國借鑒德國的統一監管模式,建立了金融業監督管理局進行統一的監管。英國素以非正式監管著稱,但強調監管的法制化、規范化亦是其近年來的主要舉措。
2.雙層多頭的監管體制,即在中央和地方兩級設立多家管理機構共同負責金融監管工作。這種體制多存在於聯邦制國家,以美國為代表。在聯邦一級,有貨幣監理署、聯邦儲備系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對銀行進行監管,而證券交易委員會、聯邦住房放款銀行委員會、聯邦儲備貸款保險公司、國民信貸公會管理局和國民信貸工會保險基金負責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在州一級,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規和金行監管機構。美國是典型的分業監管,但1999年通過的《1999年金融服務法》標志著美國金融監管制度的重大變革,它允許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滲透,實現混業經營,徹底結束了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局面。
3.單層多頭的金融監管體制,即只在中央一級設立幾家管理機構共同進行金融監管。如法國設有國家信貸委員會、銀行委員會、銀行規章委員會、法蘭西銀行等機構共同負責監管工作。我國也採用這一體制。
⑩ 金融類企業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財金[2001]209號)規定國有金融企業,是指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企業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企業。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企業。
2、按照金融企業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企業與非存款性金融企業。存款性金融企業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企業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企業和非政策性金融企業。政策性金融企業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企業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企業、外資金融企業和合資金融企業;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企業、外國金融企業和國際金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