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對急需用款的舊改項目先行預撥100億元
(記者孫紅麗)上海市22日發布《上海市擴大有效投資穩定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主要從推進重大項目開復工、擴大政府有效投資、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不斷優化投資環境四個方面著手,涵蓋20條具體舉措。
《措施》提出,加快土地出讓收入安排和使用。疫情防控期間,對急需用款的舊改項目先行預撥100億元資金;保持土地市場交易平穩有序。順延開竣工和投達產履約時間,消除疫情對土地出讓合同履約的影響;加快經營性用地出讓節奏……
另外,《措施》提到,要減輕房企入市成本壓力。2020年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應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在首次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三個月內繳納。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延期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優化經營性用地土地出讓價款繳付時間和方式要求。
以下為全文
一、推進重大項目開復工
(一)加快在建項目有序復工。對具備復工條件的項目做到應復盡復。做好人員和物資的儲備調配,市、區相關部門協助重大項目施工企業多渠道籌集防疫物資。加強市屬重點企業集團間、集團內部的物資協調。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協調跨省市、地區防疫物資、施工材料和機械設備調配。按月細化投資計劃,優化施工組織,逐步增加施工強度。(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商務委、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加大新開工項目協調力度。對列入市、區兩級重大工程的計劃新開工項目和預備項目,統一開展立項、規劃、土地、環保、報建等跨前服務,穩定設計方案,加快前期工作,爭取盡早開工。(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
(三)做好重大項目儲備。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深化研究重大項目專項規劃、建設方案等,圍繞產業升級與科技創新、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社會民生、生態文明、綜合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保障和能源供應等六大領域,制訂全市重大建設項目清單(2020—2022年)。對部分帶動性強的功能性項目,安排市級建設財力6000萬元專項經費,推動預備項目轉為正式項目,加快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二、擴大政府有效投資
(四)加強政府財力資金保障。統籌調度市、區兩級財政預算,保障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提前下達2020年度第一批市級建設財力投資計劃150億元。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投資項目按照標准列支防疫專項措施費,因復工合理增加的各項成本納入項目總投資。加快制定機場聯絡線、軌道交通崇明線資金平衡方案。(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
(五)加快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加快完成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工作,將發行收入盡快用於在建項目,形成實物工作量。做好新增政府專項債券的項目准備和爭取工作。(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六)加快土地出讓收入安排和使用。疫情防控期間,對急需用款的舊改項目先行預撥100億元資金。加快啟動市、區聯手土地儲備項目和新一輪市、區聯合舊區改造項目。(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七)落實前期工作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重大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全面落實項目前期協調推進機制,優化審批流程。對市政線性工程建設項目,可採取分期(段)審批、分期(段)核發規劃土地許可。對涉及國家部委審批的事項,落實工作專班,加強工作對接。(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
(八)加強建設項目用地保障。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用地計劃,做到應保盡保。提前向各區下達50%建設用地減量化指標,加大周轉指標暫借的支持力度。強化各區建設用地減量化指標對重大項目落地的保障,必要時,可採取「直供」方式,在農用地轉建設用地辦理環節直接使用區減量化指標落實項目用地。加大重大項目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在全市范圍內的統籌調劑力度。貫徹落實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要求,制訂征地補償操作規程,確保征地工作依法合規。(責任部門和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各區政府)
三、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九)保持土地市場交易平穩有序。疫情防控期間,對採取定向掛牌出讓的地塊,取消現場交易環節,直接電子掛牌交易並確認競得。對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地塊,做好統籌安排,現場交易環節通過網路方式進行,並做好疫情防控。順延開竣工和投達產履約時間,消除疫情對土地出讓合同履約的影響。(責任部門:市規劃資源局)
(十)加快經營性用地出讓節奏。夯實土地供應計劃,適當增加年度土地供應量,按月動態細化。實施差別化土地交易管理,針對不同出讓方式,採取差別化入市管理,有序高效推進。(責任部門和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各區政府)
(十一)加快推進城市更新。存量工業用地經批准提高容積率和增加地下空間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堅持公共交通導向發展模式和區域總量平衡,研究優化住宅和商辦地塊容積率,提升投資強度。支持利用劃撥土地上的存量房產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權利人、權利類型在5年過渡期內可暫不變更。穩步推動農民相對集中居住。(責任部門: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委)
(十二)減輕房企入市成本壓力。2020年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應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在首次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三個月內繳納。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延期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優化經營性用地土地出讓價款繳付時間和方式要求。(責任部門: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稅務局)
(十三)降低製造業項目用地成本。工業用地出讓起始價可參考全國工業用地最低價,研發用地出讓起始價可參考本市研發用地基準地價。對企業以租賃方式(含先租後讓)從政府或國有企業取得的產業用地,免除疫情防控期間的土地租賃費用。保障重點轉型區域製造業用地規模。協調推進桃浦、南大、吳淞、吳涇、高橋等重點區域整體轉型,研究土地開發機制,降低項目落地成本。(責任部門:市規劃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
(十四)提高存量土地投資強度。按照已劃定的產業區塊控制線,嚴格實施管理,確保製造業發展空間。創新土地利用機制,按照不同區域、不同產業差異化需求,精準實施混合用地出讓、容積率提升、標准廠房分割轉讓、綠化率區域統籌等政策,高效利用存量土地。(責任部門和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十五)加大對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籌資支持力度。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資金通過投資補助、資本金、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支持重點領域發展,中長期低息貸款政策從集成電路擴大至人工智慧、生物醫葯領域。做好市、區兩級技改專項資金保障,增加資金規模,提高項目支持比例,實施無人工廠專項技改行動。(責任部門和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四、不斷優化投資環境
(十六)壓細壓實年度招商引資任務。壓實各區、重點園區招商引資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區級投資促進部門隊伍建設,建立招商引資工作考核機制和激勵機制。建立市、區兩級領導聯系重大招商項目制度,推動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商務區、長三角生態綠色發展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張江科學城、世博園區、國際旅遊度假區、長興島等重點區域引入優質項目,協調解決引進項目土地、能源、環境容量等保障要素和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問題,確保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早開工、早投產。(責任部門和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十七)做好投資項目融資對接服務。按照房地產金融政策總體要求,加強動態監測,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舊區改造的融資支持,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用好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復工復產專項貸款,降低融資成本,減輕企業特殊時期財務負擔。支持向製造業企業發放中長期信貸產品。支持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於投資等相關領域。引導金融機構開辟綠色通道,提供財務顧問服務、設計融資方案,加大信貸投放。(責任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
(十八)推進「一網通辦」,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依託「一網通辦」平台,對投資主體所屬工程建設項目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實現線上「一口管理」,各類材料數據實現線上「一口報送」。建設項目信息主題庫,歸集工程建設項目各類批復的結構化數據、電子證照和電子文件。充分發揮「特斯拉」綜合效應,積極探索區域評估、標准地供地、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多審合一」「多證合一」等審批創新。(責任部門: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九)規范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實行中介服務清單制管理、標准化管理、分類別管理,最大程度清理一批、整合一批、精簡一批。對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取消建設單位委託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加強施工圖設計文件質量事中事後檢查。探索逐步縮小施工圖審查范圍,實施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嚴格落實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終身責任制。對保留的中介服務,逐一編制服務指南,強化信用信息管理,健全監督考核。(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中介服務管理部門)
(二十)優化市政配套工程建設和服務。加強紅線外市政配套建設管理,鼓勵具有資質的市政配套建設和運維主體參與競爭。開展企業反壟斷合規指引,加強反壟斷執法。規范工程配套收費管理,增加收費標准,提高服務信息透明度,提升服務質量,縮短市政配套接入工期。研究合理規范的市政配套收費體制機制。(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B. 金融機構執行《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工作方案該如何寫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金融服務二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錢處;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錢部門:
一、金融機構工作安排(一)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執行《指引》的工作方案,報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或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授權對該金融機構實施反洗錢監管的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二)考慮到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工作起步較晚,適當給予其一定時限的制度執行過渡期,但不應晚於2019年7月1日前執行。
(二)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及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應當將金融機構執行《指引》要求的完善風險治理架構、制定洗錢風險管理策略等情況,作為反洗錢監管重點。<span color:#333333;"=""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rder: 0px none; word-break: break-all; outline: none 0px;">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錢處將本通知轉發至總部注冊地在轄區內的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部門。
C. 國家監管當局對瀕臨倒閉的金融機構可以實施那些搶救方案
國家監管的,你得瀕臨倒閉的金融機構一般可以實施。並購重組。有跟高一級的。金融公司接管。
D. 央行:進一步部署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復工復產工作
為貫徹落實3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更好發揮再貸款再貼現政策作用的要求,3月17日,人民銀行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復工復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安排,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國強講話。
會議指出,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出台以來,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採取多種措施,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有效推動了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的落地,積極引導金融機構發放符合要求的優惠利率貸款,引導資金投向復工復產領域,實現了精準滴灌的政策效果。截至3月15日,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共1114億元,對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會議強調,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上來,慎終如始,再接再厲。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企業復工復產穩步有序推進,但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任務依然艱巨繁重,人民銀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繼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的政策效果。
會議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管好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重點支持現階段亟需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難點」和「痛點」,主要包括,支持抗擊疫情沖擊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支持生豬等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磷肥生產等春耕備耕關鍵領域,支持國際供應鏈產品生產等外貿領域,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各分支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資金發放依法合規,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註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商業性貸款等市場化融資方式與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上的有機結合。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主要負責同志和部分地方法人銀行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完)
E. 中國銀監會官方網站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址為: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
(瀏覽器 電腦端:macbookpro mos14打開google版本 92.0.4515.1310)
一. 什麼是中國銀監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系統在全國有四級組織機構,其中:銀監會機關在北京市金融街,內設27個部門。除會機關外,銀監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以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36家銀監局,在全國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有銀監分局,在全國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有監管辦事處,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層級行政區域,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銀監會的主要職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3、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6、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7、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8、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9、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10、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1、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12、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13、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14、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15、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16、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F. 銀保監局如何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
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營業時間,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對於臨時調整停業網點情況,應提前做好宣傳說明及客戶分流,並向我局對口監管處室進行報備。轄內機構總、分行(司)相關管理部門及業務條線應實行假期關鍵崗位帶班值班機制,確保及時響應並有效滿足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等領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強對醫療及科研機構、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一線醫護人員等方面的各項金融服務,積極主動對接,開通綠色通道,全力支持抗擊疫情。要高度重視因疫情暫時受困的行業、企業和人群,調整完善相關信貸、理賠政策,支持其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三、加強場所與員工管理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認真落實上海市「三個覆蓋」「三個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相關信息申報。要配置必要的衛生防疫設備,為大堂、櫃台、安保等一線崗位服務人員提供相關防護用品,落實辦公場所和營業網點的消毒、通風、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要推動科技賦能,加大自助設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的宣傳力度,提升銀行保險服務的便捷性和可得性,減少人員聚集。要通過減少現場會議,鼓勵電話及線上溝通等各種方式,有效降低人員交叉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壓力。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按照要求迅速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四、推動形成行業合力
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保險同業公會要結合地方實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通過官網、官微加強防疫知識教育,做好政策宣傳,積極倡議和組織會員單位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要切實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嚴禁借機炒作、曲解政策、誤導銷售、同業詆毀、哄抬金融產品定價等行為,為本市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放心、衛生的金融消費環境
G. 2020年企業節後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
目前國內已經全面復工,工種不一樣,需求不同,因地制宜,不影響當前防疫工作就好。
應答時間:2021-03-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H. 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工作方案
乍看題目,還以為是提供這方面內容。估計要了應付工作的。你要了掙錢,別人為什麼辛苦給你。就如慈善市場,就病貧不會自助盈利活動的。
I. 鄭州恆大工地啥時間復工
摘要 (二)服務業企業2月17日,三星級以上賓館,提供送餐外供連鎖性餐飲企業(不設堂餐),為製造業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含一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2月24日,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網上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3月2日,科技服務業企業。
J. 金融機構網點新建開工申請都需要哪些資料
新建改建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一)申請報告,申請人營業執照、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新建、改建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表》;
(三)金融監管機構或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批准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建設(包括異地守庫)
的批文;
(四)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工程物、技防設計方案或任務書和相關圖紙資料(物防設施平面、
結構圖;技防設施平面布防圖、管線敷設圖、系統原理圖、監控室布置圖;標有含運鈔車停
靠位置、相鄰100米內主要道路、建築物的營業場所、金庫周邊環境平面圖);
(五)安全防範設施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及其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書
(證明)。金庫、保管箱庫設計、施工人員單位提供所屬關系證明以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六)主要安全防範產品檢驗報告、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生產
登記批准書;
(七)房產產權證書復印件、房產購買合同復印件、租賃合同復印件(含相關的安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