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定義
一、什麼是非法金融機構?
非法金融機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
非法金融機構的籌備組織,視為非法金融機構。
二、什麼是非法金融活動?
非法金融活動,是指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a.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b. 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c. 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d. 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三、非法集資的特徵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四、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庄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11、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2、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②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胡內容是什麼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有以下內容:任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機構,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非法金融機構的籌備組織,視為非法金融機構。
法律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第二條 任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機構,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非法金融機構籌備組織,視為非法金融機構。
③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有何處罰權
處罰金融機構的許可權,國家賦給了人民銀行。對非法金融機構的處理許可權,工商部門只能根據其有沒有營業執照來處理。有營業執照的,如果沒有開展金融活動的經營項目,可依據超經營范圍處罰,沒營業執照可依據無照經營處罰。
④ 投訴銀行最狠的方法
可以向當地金融辦或者當地銀監局進行投訴。《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法律依據】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五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投訴銀行有四種有效途徑:區總行、市內總行,總行、銀監會(不打支行行長熱線,一般沒用),先投訴總行,國家總行會記錄下來,隨後直接聯系支行行長了解情況,大概會有一到兩天的時間差。在總行聯系支行之前,你再投訴到該銀行所在的區域支行和市級總行,然後區域支行和總行管理中心都會聯系該支行行長,國家總行+市級總行+區域總行會同時聯系行長(十八線小城市有可能回饋慢或者不回應),此時是國家、市級、區級三級支行同時聯系,基本上,不得不重視(如果不行,上述操作一次,一天一次,連續幾天即可,否則是惡意行為的)。最後的殺手鐧是直接國家銀監會,保留當時照片、錄音等證據,復制U盤,實名手寫紙質投訴信,郵寄銀監會,一投一個准,一旦核實,會直接處罰那個支行行長和該櫃員當月或者當年績效的。
有人會說為什麼不直接銀監會?你去銀行肯定是去辦理業務的,根本目的是解決問題的,這才是你要達到的最終結果,沒必要把人一招致死,畢竟,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盡管是投訴,也要走合理渠道,不能意氣用事,以上是我的相關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⑤ 非法從事金融業務工商部門如何處罰
《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二條 任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 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 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 設立非法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沒收非法所得,並處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 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關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要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范圍以及結存款人造成的損失等方面來判定擾亂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據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00萬元以上的;(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 戶以上的, (2)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5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500 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可參照上述數額標准或幅度,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確定在本地區掌 握的具體標准。 認識正當防衛的條件必須以法律的規定為根據,脫離刑法的具體規定,正當防衛的條件便無從談起。當然,刑法的規定是簡練概括的,並不能確切地指明正當防衛成立的全部條件,這要求我們以刑法的基本原則為指導,在刑法理論上加以補充和完善。我們須從刑法的規定和刑法的規定和刑法的基本理論兩方面著手分析歸納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任何一個正當防衛行為都可以用許多事實特徵來表示,但並不是每個特徵都是正當防衛合法條件的因素,只有那些對說明行為性質有決定意義的,對成立正當防衛所必需的事實特徵才是正當防合法條件的因素。正當防衛的合法條件是系列因素的統一,並不是一,二個因素的綜合只有這些因素的總和才能說明某種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行為。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在正當防衛制度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幾乎正當防衛的所有問題都與正當防衛的合法條件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只有正確認識正當防衛的合法條件,才能全面理解正當防衛制度。 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有五個: (一)、須有不法侵害行為,且不法侵害必須是實際存在的,這是正當防衛成立的起因條件。 所謂不法侵害行為,是指客觀上發生的社會危害行為。而社會危害行為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在客觀上又有社會危害性的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在一定條件下,某種侵害行為,在客觀上具有社會危害寄害性,而其行為人的主觀方面並不具有故意或過失。需要注意的是,正當防衛是法律為公民設定的一項權利,它只有遭到不法侵害時才能行使。如果不存在侵害,正當防衛就無從談起。首先,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這就排除了對任何合法行為進行正當防衛的可能性,這里的不法是「違法」、「非法」的意思;其次,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不法侵害須客觀真實地存在,而不是行為人所臆測或推測出來的;再次,不法侵害須是人的不法侵害;最後,不法侵害不應限於犯罪行為,還應包括屬於一般違法的不法侵害。對於下述行為,無論是被侵害的人或第三者,都無權進行防衛;⑴ 對依法執行公務或合法命令的行為;⑵ 公民依法扭送正在實施犯罪或犯罪後立即被發覺的、或通緝在案的、或越獄在逃的、或正在追捕的人犯;⑶ 正當防衛的行為;⑷緊急避險的行為等等。 (二)、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這是正當防衛成立的時間條件。這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不法侵害首先必須是真實的而不能是虛假的。如果由於主觀想像或推測,把虛假的不法侵害誤認為真實的不法侵害而進行反擊。給假想的侵害者造成傷害,就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假想防衛。假想防衛屬於行為人認識上的錯誤,不是故意犯罪。有過失,則構成過失犯罪。其次,不法侵害還必須是正在進行的。所謂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那麼,什麼是不法侵害的開始和不法侵害的結束呢?我們認為,在一般情況下,應該在不法侵害行為著手實施以後,才能實行正當防衛;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也允許正當防衛時刻可以比不法侵害著手實施早一些,而這種早一些又必須是防衛人直接面臨明顯的、不可避免的不法侵害的危險狀態,否則將會使『防衛』變成『預防』,產生濫用正當防衛的現象。一種主張認為,不法侵害行為的結束,不應看不法侵害行為本身的狀態如何,而應看行為人是否離開了作案現場,例如盜竊倉庫的犯罪分子離開倉庫,就算不法侵害行為結束。以上這些主張有一定道理,但又都不確切、不全面。概言這,我們認為,不法侵害行為結束的時間,應該是不法侵害行為的危害結果已經實際形成的時間,在這個時間以後。正當防衛行為必須停止。因為這時,即使實行正當防衛也不會再擴大或減小侵害、侵害人失去侵害能力以及侵害人已經被抓獲等情況,也是不法侵害已經結束的表現形式。只要這些式之一出現,就應停實行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只能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行,這是對行使防衛權在時間上的限制,為什麼要對會使防衛權的時間加以限制?這是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完全可以由國家與法律加以保護,國家設有特殊的機關行使司法審判權,以對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進行偵查、逮捕、審判和懲罰。任何其他機關或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而正當防衛則是國家賦予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的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公民個人或他人合法權益的一種特殊權利。它與司法權、審判權有本質區別,不能混為一談。因此,如果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侵害已經結束,任何公民都不得行使正當防衛權,當然更無權行使司法權或審判權。任何人如果非法逮捕、拘留、審訊和懲罰不法侵害者,都是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⑥ 打電話給銀監會投訴銀行有用嗎
有用的,如果自己的情況很嚴重的話可以考慮打電話,但是處理速度可能沒有那麼快。
郵政銀行所有業務的投訴電話,95580郵儲銀行,400-888-8005中郵證券,400-889-5580信用卡,400-890-9999中郵保險,11185郵政業務。你還可以向當地金融辦或者當地銀監局進行投訴。《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拓展資料:
1、銀行總部電話
很多人可能覺得直接聯系銀行總部沒用。事實上,當你在分公司遇到問題時,你打電話給全國總部後,每一個投訴都會得到處理。被投訴的銀行人員需要面談、溝通、道歉、處罰、整改、錄音、通知等,之後由負責人回電。總之,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情節嚴重的,也會開除涉事人員。附:中國十家銀行投訴電話(轉人工客服)
2、中國銀保監會
這是直接管理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單位,所以如果你覺得打電話給銀行解決不了問題,你可以直接向銀監會投訴,事情會很嚴重。投訴熱線:12378(工作日9:00-17:00)留言與投訴:您可以在網站上留言,並將您的意見發送至電子郵箱當地銀監會:網路搜索當地銀監會(如長沙銀監會),會有電話、地址、郵箱等。
3、民間機構
現在流行的公益投訴平台是21cn,可以投訴銀行、網貸、消費等,提交投訴後會有專門的客服反饋給銀行,免去自己聯系的繁瑣流程,不時看動態,比較方便。想投訴銀行的客戶其實可以打很多電話。 人們可能只知道撥打銀行的投訴熱線或服務熱線。 比如工行的投訴熱線是95588,但他們也可以撥打12363。這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投訴熱線,全國金融消費咨詢投訴公益服務專線。 此外,投訴人還可以致電銀行總行,要求總行幫助求助於專門受理投訴的部門,或找當地有影響力的報紙維權,或到當地銀行監管科查詢。 監管局投訴。 據悉,交通銀行投訴電話95559、中國銀行95566、農業銀行95599、建設銀行95533、光大銀行95595。
⑦ 非法金融機構什麼部門監管
可以報警,由公安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