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魯政發[2002]62號文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省屬企業改革中國有產(股)權管理工作的意見
魯政發[2002]6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促進省屬企業改革,搞好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現就省屬企業改革中國有產(股)權管理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中國有產(股)權管理的原則
(一)適應經濟管理國際化要求,理順產權關系,明確國有資本出資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促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二)調整國有經濟布局與發展民營經濟相結合,突出外經貿、高新技術、民營經濟「三個亮點」,發展壯大支柱產業、優勢企業、名牌產品,提高省屬企業的整體素質和效益。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和外商參與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對處於一般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充分進入,參與競爭,促進國民經濟協調、快速發展。
(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以優化結構為主要目的,把國有資本集中到有利於提高我省綜合競爭力的相關領域。通過減持或退出國有產(股)權,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國有股可採取委託經營的方式,實行國有民營,使國有經濟進而有為,退而有序,以實現國民經濟結構的優化調整。
二、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處置的有關政策
(一)國有企業改制時,由職工購買企業凈資產的,可採取全部轉讓或部分轉讓的方式。
(二)國有企業產(股)權轉讓,可在國有企業間進行無償劃轉或有償轉讓,也可有償轉讓給外商、民營企業或自然人。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企業轉讓產(股)權必須實行公開競價、拍賣方式。實行協議轉讓的,其轉讓價格一般不應低於評估凈資產減去在凈資產中一次性扣除的數額後的價值。
(三)國有企業改制時,不得懸空銀行及其他債權人債權。已為貸款設定抵押或質押財產的企業,其改制方案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四)國有企業改制時,對無法收回的債權和淘汰報廢待處理的資產損失,由企業根據中介機構的落實情況、專業技術和司法等有關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省財政廳批准後,可從凈資產中核銷。國有企業或集團母公司設立的全資子企業在進行公司制改建時,需要沖減凈資產的資產損失,由國有企業或集團母公司審批。
(五)國有企業改制時,拖欠的職工工資、醫療費和各種津貼、補貼費,經中介機構審定核實後,可在凈資產中一次性扣除。對於欠繳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員的補助費,經省勞動保障部門確認人數和標准後,可在凈資產中一次性扣除。未辦理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費,以省屬企業上年度退休人員人均醫療費用為基數乘以10年的標准;企業離休人員的醫療費用,以省屬企業上年度離休人員人均醫療費用為基數乘以5年的標准,經省勞動保障部門確認人數後,可在凈資產中一次性扣除。以上各項費用均由改制後企業負責支付。原企業職工由改制後企業接收安置,其工作年限合並計算,此後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由改制後企業支付。
三、國有企業改革中產(股)權變動管理許可權
(一)國有企業發生產(股)權變動行為時,要進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審計和評估行為須由兩家中介機構分別進行。對實際存在但沒有納入賬內核算的專營權、商譽、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等各種無形資產應一並進行評估。審計調賬價值和資產評估價值與原企業賬面價值增減較大的,中介機構要出具有效證明文件。
國有企業之間的產(股)權變動行為,可依據企業國有資產佔有產權登記數據或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直接辦理資產變動報批手續。
(二)已建立產權關系的企業集團、重點企業,在其內部企業間進行的資產劃轉,由集團母公司審批;由部門或行業公司管理的國有企業,在本部門或本行業內部進行資產劃轉,由主管部門或行業公司審批。
(三)國有企業改制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國有企業產權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出資轉讓時,由省經貿委會同省財政廳批復改制方案,國有資產處置由省財政廳審批;國有企業或集團母公司所屬子企業設立的企業改制和產(股)權或國有出資轉讓,由國有企業或集團母公司審批,抄送省財政廳。
四、企業改制的程序
(一)國有企業改制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的程序:企業改制方案徵求職工(代表)大會和債權人意見後,報省經貿委、財政廳批准,然後由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
改制方案在報批時應提交以下有關資料:
1.擬新設立的企業章程;
2.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和企業離退休人員及職工安置方案;
3.企業債權債務保全文件及金融機構出具的債務保全證明;
4.改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原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
6.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國有企業產(股)權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出資轉讓的程序:轉讓方案經被轉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和債權人同意後,轉讓雙方草簽轉讓協議,報省經貿委、財政廳批准,然後由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
轉讓方案在報批時應提交以下有關資料:
1.轉讓雙方主管部門或出資人的申請受讓和出讓文件;
2.被轉讓企業股東大會通過的股東決議和轉讓雙方草簽的轉讓協議;
3.被轉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和企業離退休人員及職工安置方案;
4.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保全文件及金融機構出具的債務保全證明;
5.轉讓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6.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國有企業之間跨市、跨行業辦理無償劃轉的程序:劃入、劃出雙方的企業母公司或主管部門同意後,依據被劃轉企業的財務審計報告,向省財政廳提出劃轉申請,並提交以下有關資料:
1.劃轉雙方辦理資產劃轉的申請;
2.劃轉雙方企業母公司或主管部門簽訂的資產劃轉協議(涉及企業行政隸屬關系改變的,需提交省經貿委關於同意企業行政隸屬關系改變的批復文件);
3.被劃轉企業經中介機構審定的劃轉基準日財務報告;
4.劃轉雙方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國有企業在改制、產權轉讓和資產劃轉等產權變動行為完成後必須進行產權變動登記。省財政廳要重點抓好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資產佔有產權登記工作,理順產權關系,明確投資主體。
五、規范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
(一)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企業向股份公司投資入股形成的股份及受讓股份公司其他股東的股份,一律界定為國有股。
(二)國有資產佔用單位設立或改組設立股份公司需要進行資產重組的,其發起人提出的資產重組方案,須在委託進行資產評估前徵得出資人同意。
參與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的,按照國有股權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國有股權管理審批事宜。
(三)經省政府批准新設立的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因送股、轉增股、實施配股、增發新股等造成國有股數量、結構以及持股單位發生變動的,國有股股東應在此項工作完成後,嚴格按照經批準的國有股股權性質、持股單位和數量,依據經批準的文件或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證券登記公司辦理國有股權登記事宜,抄送省財政廳。
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國有股股東,更不得變更股權性質。
(四)國有企業持有的國有股的轉讓,應由國有股股東(或持股單位)提出轉讓或劃轉的意向申請和股權轉讓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擬轉讓的目的、轉讓對象、轉讓方式和條件、轉讓數額、轉讓價格、轉讓時間以及轉讓收入的收取和使用管理的意見等,經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後,由國有股股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與受讓方草簽協議,報省財政廳審批。
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權轉讓及其他股份公司重大轉讓事項須經省政府同意後,報財政部批准。
(五)國有股回購和股權置換、「殼式」重組、收購兼並等涉及國有股權及國有資產的,由國有股股東比照上述程序要求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六)集團母公司以其全部凈資產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組成新的有限責任公司,其集團母公司原持有的國有股權一般應由國有獨資公司或資產經營公司持有,特殊情況也可由新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持有,但新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批准不得對國有股權進行處置。
(七)股份公司各國有股股東不能同比例進行國有股減持的,須經省財政廳審查後,報省政府同意。
(八)國有股股東應依據持有的公司股票份額,經股東大會提名,選舉盡職盡責的董事進入董事會行使表決權;也可直接委派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員代表國有股股東參加股東大會,並在授權的許可權內進行表決。凡違背國有股股東意見的,國有股股東應予以追究。
六、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
(一)國有企業改制中轉讓國有產權形成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收入,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企業繳入省財政廳產權轉讓收入專戶,納入國庫。對已建立母子公司產權關系的企業集團子企業進行改制形成的產權轉讓收入和子公司的股權轉讓收入,可由集團母公司收取,集中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二)股份有限公司中由職能部門持有國有股的股利和轉讓收入,由省財政廳收繳,納入國庫,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使用。企業集團及其他企業法人持有的國有股應分得的股利和股權轉讓收入,由企業集團及其他企業法人監督收繳。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股東應在證券登記公司開設單獨的資金賬戶,用於收繳國有股應分得的現金紅利。
(三)省政府對國有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有權進行調劑。
(四)省級國有資產收益在財政預算中列收列支、專項存儲,主要用於國有資本再投入和社會保障事業等。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② 追討債務時,哪些證據是合法有效的求大家幫忙給解答一下
只要是符合民訴法規定有效證據形式都是合法證據。採納謝謝
③ 如何提供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具體內容有哪些
一般是由企業債權銀行出具,由人民銀行確認。
④ 債權保全證明怎麼寫
根據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注冊資本由**萬元減少到**萬元。截至*年*月*日(指減資日)各類債務總額**萬元,本公司已就減資事宜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承諾,本次減資不影響上述債權人的權益。若因減資而降低了公司的償債能力,影響到上述債務的償還,將由本次減資的股東在減資額范圍內按比例承擔。
⑤ 金融債權保全在訴訟中應當考慮哪些問題
核心內容:金融債權保全在訴訟中應該關注些什麼?金融機構在債權債務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債務人的訴訟地位又是什麼?這些都是我們在金融債權中應該關注的點。
(一)金融機構對保全債權的必要性承擔舉證責任
從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來看,代位權行使的必要條件雖然沒有具體標准,但從司法實踐來看,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與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同時形成代位權行使的必要:①債務人向該債權人或全體債權人明確表示無力清償部分或全部債權;②債務人的數個債權人其到期債權均未獲清償;③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且通過訴訟保全未能保全到足以清償債務的資產;④債務人未能履行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或裁決書;⑤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人已處於資不抵債的情形。對於上述情形,由於金融機構是主張行使代位權權利的當事人,因而,其應當按照主張要求,在訴訟中向法院舉證。
(二)借款債務人的訴訟地位
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債權人必須且只能通過法院起訴來行使代位權,而沒有規定相應的當事人訴訟地位。按照這一精神,債權人為原告,次債務人為被告,當無異議。而對債務人的訴訟地位,在司法實踐中則頗有分歧,究竟是作為第三人,還是作為共同被告,甚或是證人,因各種意見側重的角度不同自然眾說紛紜。但是,從債權人代位權的性質進行分析,將債務人列為共同被告是不妥的,因為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內容是債務人的債權,債務人不能成為自身債權的被告。此外,將債務人列為證人也不盡合理,畢竟債務人不是「局外人」,代位權行使的結果與債務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如果債權人敗訴,債務人的債權將得不到法律上的保護;如果勝訴,則產生債務人債權實現的效果。因此,將債務人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更符合立法精神。
(三)金融機構在行使代位權時如何確定訴訟標的
金融機構行使代位權時確定訴訟標的,除了自身未受清償的債權數額以外,還應當結合代位權的學理考慮以下一些因素:①「全體債權人的債權」是代位權訴訟標的最大范圍,是法律規定的上限,而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金融機構有權根據次債務人的具體情況作出選擇;②代位權的訴訟標的一般不超過金融機構的全部到期債權,在有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可以包括有保全必要的未到期債權;③就次債務人而言,代位權的訴訟標的不得超過被代位的債務人的到期債權。另外,由於金融機構行使代位權時,可行使的債權范圍往往是不確定的,尤其是利息部分,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因此,確定訴訟標的,需要明確一個時間界限就顯得尤為重要。那麼,究竟應該怎樣確定時間界限呢?按照現在訴訟中的通行方法,一般應依債權人起訴時為准。但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出現新的到期債權,行使代位權的金融機構有權要求增加訴訟標的。上述應當考慮的因素不應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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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債權的轉讓方式
金融債權保全怎麼進行
金融債權案件如何執行
⑥ 求:.」企業債權銀行出具的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和人民銀行的確認文件」的格式
我今天跟你一樣,去工商辦理公司改制,然後也是需要這份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
⑦ 金融債權保全證明出具單位是
一、金融債權保全證明辦理程序: (一)改制企業領取金融債權保全證明附件二; (二)改制企業要求債權銀行填報金融債權保全證明附件二; (三)改制企業退回金融債權保全證明附件二; (四)辦理部門核查改制企業金融債權保全情況; (五)辦理部門出具金融債權保全證明附件一。二、辦理金融債權保全證明的時間: (一)周一至周三為回收金融債權保全證明附件二時間; (二)次周的周一至周二為出具金融債權保全證明附件一時間。三、辦理金融債權保全證明的法律依據: 《關於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國有中小企業和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加強金融債權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銀發[1998]578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金融機構債權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辦通[2004]233號)四、辦理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收費標准:暫不收費
</SPAN>重慶銀行業協會二00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1: 金融債權保全證明.xls [點擊下載]</SPAN></p>http://www.cqbanker.com/newsend.asp?id=4868
⑧ 請教國有資產在什麼情況下可直接協議轉讓
參見國資委、財政部《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
一、關於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對協議轉讓方式的批准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不斷提高進場交易比例,嚴格控制場外協議轉讓。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結構調整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或者所出資企業(本通知所稱所出資企業系指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內部資產重組中確需採取直接協議轉讓的,相關批准機構要進行認真審核和監控。
(一)允許協議轉讓的范圍
1.在國有經濟結構調整中,擬直接採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劃。受讓方的受讓行為不得違反國家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且在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標的企業屬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在協議轉讓企業部分國有產權後,仍應保持國有絕對控股地位。
2.在所出資企業內部的資產重組中,擬直接採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為所出資企業或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
(二)所出資企業協議轉讓事項的批准許可權,按照轉讓方的隸屬關系,中央企業由國務院國資委批准,地方企業由省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相關批准機構不得自行擴大協議轉讓范圍,不得下放或分解批准許可權。
(三)協議轉讓項目的資產評估報告由該協議轉讓的批准機構核准或備案,協議轉讓項目的轉讓價格不得低於經核准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
(四)相關批准機構應當在批准文件中明確協議轉讓事項執行的有效時限,並建立對批准協議轉讓事項的跟蹤、報告制度。各省級國資監管機構應當將協議轉讓的批准和實施結果報告國務院國資委。
說得很明確,樓主參考一下吧。
⑨ 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二、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持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三、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四、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五、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六、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金融機構債務保權證明擴展閱讀: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交申請書和擔保材料,擔保材料一般包括擔保書和財產證明,比如房產證、銀行存摺、車輛行駛證等,且擔保財產的價值應當不低於申請保全的金額,擔保財產可以是申請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財產保全的種類: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財產保全以時間為標准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
1、訴前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訴訟前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有關的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採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其適用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
即利害關系人與他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所涉及的財產處於情況緊急的狀態下,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有可能使利害關系的合法權益遭受不可彌補的現實危險。其程序條件是,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並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將駁回其申請。
2、訴中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順利實施,保證將來作出的裁判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在必要時依職權決定對有關財產採取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
其適用也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即存在各種主、客觀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難以或不能實現的情況下。其程序條件是,當事人向受訴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或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進行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3、訴前財產保全與訴中財產保全的區別。第一,提起的主體不同。訴前財產保全,只能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利害關系人,不僅包括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也包括對民事權利負有保護責任的人。
訴訟中的財產保全:
一是由當事人申請,一是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採取。當事人申請,一般是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原告一方提起,但也不能排除被告一方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在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訴前財產保全則不是由人民法院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二,提起的原因不同。訴前財產保全發生的原因,是因情況緊急,利害關系人來不及起訴,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訴訟中財產保全,則是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情況。
第三,提供擔保不同。訴前財產保全,《民事訴訟法》第93條第1款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款規定的是「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第四,裁定的時間不同。訴前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必須在接受申請48小時內作出裁定。訴訟中的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情況不緊急的,則可以適當延長作出裁定的時間。
第五,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同。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解除財產保全。訴訟中財產保全的解除,則是以被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為條件,即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