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多少現金存取業務時,銀行業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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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3.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採取()等不同方式,提高付出現金清分比例直至實現全額清分。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採取(ABCD)等不同方式,提高付出現金清分比例直至實現全額清分。
C. 轉賬超過10萬被嚴查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避監管、「偽大額現金交易」情形會制定防範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加強自身大額現金分析水平,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區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掌握大額現金流向,預判大額現金業務風險。在確保個人信息安全和嚴格規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與相關部門交流、共享信息。試點行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字型大小碼數據集中要求與大額現金監測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存取業務的信息與現金實物的冠字型大小碼相關聯、可追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D. 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什麼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現在已經出現很多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將顧客的個人信息提供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人通過電話聯系顧客推銷保險,這樣很讓人討厭。
E. 大額資金怎麼避免銀行被查
國家對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的情況會進行監控。
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
歷時半年,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落地。對公資金超過50萬,對私資金超過10萬的將被嚴密監管。
根據央行新近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通知》明確,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
為什麼選擇這三個省市?去年發布的《大額現金管理徵求意見稿》是這樣說的:
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管理基礎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為全國現金投放重點區域,浙江省一些行業大額用現情況突出,個人賬戶大額用現情況突出,深港之間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普遍。
對公賬戶起點50萬,對私賬戶10萬、20萬、30萬起
央行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機智的你,此時一定想到了:把大金額拆分成幾個小金額分別取出,不就可以繞過監管了嗎?
但新政針對這一想法,已經做了補充說明: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避監管、「偽大額現金交易」情形制定防範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大額取現要預約
根據試點方案,試點地區金融機構要規范大額取現預約業務。銀行需要明確客戶預約時間、渠道方式、信息要素,並保存預約信息,向試點地區央行報送。
大額存取要登記
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試點地區央行確定本地區客戶登記的信息要素,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採集、保存、統計上報登記信息。
現金實物可追溯
而且試點地區的央行,要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字型大小碼數據集中要求與大額現金監測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存取業務的信息與現金實物的冠字型大小碼相關聯、可追溯。
現金分析報告制度
加強自身大額現金分析水平,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區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掌握大額現金流向,預判大額現金業務風險。在確保個人信息安全和嚴格規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與相關部門交流、共享信息。
這個與相關部門交流共享信息,也比較有震撼力,前段時間已經看到有些地區開展稅警銀三方合作,通過監控納稅人銀行賬戶,交由稅務部門進行稽查。
銀行新政釋放重要信號
那麼如今移動支付、銀行卡等各種支付手段十分便捷,為何在此時還要管理大額現金?其實主要是為了打擊犯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中國人民銀行除了監管各大銀行外,其實早在2017年底,就把微信財付通、支付寶等國內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機構全部「收編」,資金監管覆蓋第三方支付。
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的金融數據,通通納入監管,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可以最終追溯到資金的流向。而此次監管的重點就是現金監控!
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發展神速的今天,非現金支付方式已經非常完善,但是現金的用量需求卻有增無減。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調研發現,有單次取款超過1億元現金的情況,在如今銀行卡支付、銀行轉賬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環境下,這種情況不合常理。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現金特別是大額現金需求仍呈上升態勢。
在管理大額現金後,個人日常現金使用會不會受到影響?對此,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大額現金管理新規不會明顯影響到社會公眾日常經濟活動。
一是目前我國如現金、票據、轉賬、網上、移動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設置經過調_論證高於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
三是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並不受到限制。
更何況,對於有實際正常需求的歷時半年,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落地。對公資金超過50萬,對私資金超過10萬的將被嚴密監管。
根據央行新近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F. 為什麼要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近年來,非現金支付方式的廣泛應用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積極、深遠的影響。但是,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地域差異大、城鄉發展不平衡,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然廣泛存在。近年來,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群眾反映強烈。
若遭遇拒收現金行為怎麼辦?央行公告表示,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G. 人民銀行何時發布公告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2018年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13日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履行反洗錢、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定義務,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進行支付的,應當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明確,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規范包括現金在內的各類支付工具的選擇和應用,對支付行為、業態發展、技術創新並不會產生帶有偏向性的影響。」
公告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後仍然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據悉,為落實公告要求,人民銀行正加緊研究操作細則,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檢查、整治。同時,將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認真落實公告要求,規范商戶收支行為,共同維護市場環境,不斷提升自身信譽和形象。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此外,人民銀行將在綜合治理的基礎上對行政事業、公共服務、大中型商戶進行重點關注,對不正當競爭、惡意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該負責人表示,現金在支付功能之外,還具有培養財富觀念、傳播文化、維護國家形象等多方面價值,人民銀行、相關部門、媒體應引導公眾正確看待現金的地位和作用。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提升現金服務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現金服務。商戶要在確保接受現金的基礎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滿足消費者需求。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各類主體要換位思考,協商解決好支付方式選擇問題,合理反映訴求。各地在建設智能化、信息化城市過程中,要注重保障全體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全社會自覺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圍。」該負責人說。
近年來,非現金支付方式的廣泛應用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積極、深遠的影響,但在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如一些消費者在旅遊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出台公告進一步規范社會經濟主體對支付方式的選擇和應用,有利於打造安全、高效、和諧的人民幣流通環境。
H. 1、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運用以下哪些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20 分) A 重組 B 追償 C 核銷
不良資產的處置方法:
1、資產重組法。
主要包括債權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資產置換重組、資產入股重組等單項重組及企業整體整合重組。這是提升「包」的處置價值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投資者收購「包」以後,重點對已辦理過合法有效的《以資抵債協議》或法院下達以物抵債為內容的《民事裁定書》的物權(股權),通過調查分析論證,認為符合資產重組條件的,則大膽進行資產重組。 整體整合重組。
這里主要介紹資產置換重組和債權重組。 資產置換重組,這里可以指投資人在同一企業內與債務人協商進行債權、股權、資產之間的置換,也可以指投資人同時擁有甲企業和乙企業的債權,策劃對甲企業與乙企業之間的資產進行置換。
2、債權轉股權。
投資人取得了債權,而債務人或擔保人缺乏現金流支付,只要債務人或擔保人屬朝陽產業,企業又處在成長期,而一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可以考慮與企業協商,採取債權轉股權的方式,使投資人在較短的時間內,入主債務企業成為股東。
這樣做既加快實現了資本的擴大,並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壯大,又使不良資產債權價值得到很好的提升。這也是作為戰略投資者實現參股控股企業的重要手段之一。
3、延時處置法。
對於目前所處地理位置、交通條件一般的土地、房產等物權抵債項目,不妨先了解一下政府的城市(集鎮)發展規劃,對預計有較大增值潛力的,可以實施先租賃後處置的策略;對權證不齊的抵債房地產,先辦妥相關權證。
對原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需要繳納的規費、出讓金要進行測算,對地價的升值幾何做到心中有數。並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轉讓或開發,使處置價值取得應有的回報。 對用房地產抵押的債權,如房地產增值潛力較大,可以先搞好維權工作,使抵押物升值後,再行使訴訟權和追索權,力爭使收購的本金、利息和孳生息能全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