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銀金融是什麼
非銀行金融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
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
非銀行金融機構吸引無數債權人債務人從事大規模借貸活動,可以用優惠貸款條件的形式分到債務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債權人身上,也可以用優厚紅利的形式分到股東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資本。中國非銀金融包括券商、保險、互聯網金融、期貨、信託等。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⑵ 非銀金融是什麼
非銀金融,就是除了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 傳統金融行業的三大支柱,分別是銀行、保險和券商。 因為我國的金融體系是以銀行為主導,所以把銀行單列出來,剩下的統稱為非銀金融。 這樣一來,非銀金融的范圍,就包含了保險、券商、信託公司、期貨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
拓展資料
一、非銀金融與銀行的區別:非銀金融與銀行的核心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 銀行和非銀金融,都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募集資金;但是對於信用業務,只有銀行可以把吸收公眾存款作為資金來源。 非銀金融,只能通過提供保險服務(保險公司)、接受信用委託(信託公司)、募集資金份額(資產管理公司)等方式來籌集資金,這就造成了非銀金融的信用創造能力遠低於銀行。
二、非銀金融的劃分。
1、保險: 我們通常說的某某保險公司,其實是一個集團的概念。 保險集團還可以細分為: 財險公司,為財產安全提供保障的公司,比如平安財險、陽光財險等。 壽險公司,為人身健康和意外傷害提供保障的公司,比如中國人壽、友邦保險等。 健康險公司,主題提供各種醫療保險的公司,比如昆侖健康、人保健康等。 養老險公司,主要負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以及個人和團體養老保險業務的公司,比如太平養老、長江養老等。 再保險公司,專門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障的公司,比如中國再保險。
2、券商: 廣義的券商不只是證券公司,大資管市場的買方(buy side)和賣方(sell side)都可以算作券商。 賣方,主要就是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並不僅僅是提供股票賬戶開戶服務這么簡單。股票開戶在國外屬於經紀公司業務范疇。 我國的證券公司職能更像是國外的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是證券承銷、重組並購和企業IPO上市,是提供資源整合服務的一方。 買方,主要就是資產管理公司。
3、基金公司、券商資管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是我國資本市場的四大買家,而且是按資金量倒序排列;大家熟悉的基金公司,在這里只能算小弟。 資產管理公司,通過投資,為我國金融市場注入流動性,維護整個大資管市場的正常運營,實現投資者財富的保值增值,是提供資金支持的一方。
三、除此之外,非銀金融還包括,信託公司、期貨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無論哪一種非銀金融機構,都是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銀行業的重要補充,也衡量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否成熟的關鍵標志之一。
⑶ 保監會 重大突發事件
大商圈網2007-06-15來源:新聞晨報
晨報訊保監會昨天公布了一項意味深長的規定———《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雖然沒有解釋出台緣由,但此規定的多項條款都與不久前曝出的「新華人壽事件」不謀而合,似有亡羊補牢之意。
此規定將「重大突發事件」定性為:保險機構突然發生,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險資金巨額損失,危及保險資產管理正常運行的重大事件。具體說來又分為9類情形,包括:金融市場劇烈波動等不測事件的;保險機構因內部人控制、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等行為,導致保險資金被非法侵佔的;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損害保險機構經營的;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工作人員,違反管理程序運用保險資金的;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涉嫌洗錢、貪污、受賄、利用保險資金謀取非法利益的;保險機構因信息管理失誤或者其他信息安全事件,導致投資交易系統故障、業務數據丟失的等。
而上述描述與「新華人壽事件」中被媒體曝出的很多細節非常吻合。更巧合的是,保監會內部發出此規定的時間為5月30日。而恰恰在5月29日,保監會宣布,本應在保險業面臨重大危機時使用的「保險保障基金」將首度出手,接手新華人壽3個股東的22.53%股份,並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所謂「新華人壽事件」事發於去年10月,保監會人身險制度處相關負責人當時向晨報證實,新華人壽董事長關國亮已全面配合保監會「例行調查」。去年底,關國亮正式宣布辭去新華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據《財經》雜志報道,關國亮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新華人壽保險資金總額約130億元,這些資金或被拆借給利益夥伴入股及控制新華人壽,或用於違規投資。
規定指出,保險機構發生保險資產管理重大突發事件後,應當根據初步預測及評估結果,及時上報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險資產損失超過5000萬元或者超過該機構總資產1‰的重大突發事件。保監會則會對保險資產管理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施現場及非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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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我想咨詢一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不可以從事放棄部分追索權的票據貼現業務有沒有相關的先例或者規定謝
1.貼現業務原則上是銀行的專營業務。
2.民間貼現行為是違法的,但又是客觀存在的。如是真實的交易,即支付對價,不是詐騙,則基本不存在被判罪入刑的問題。
3.非銀金融機構直接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基本沒有,更別說部分放棄追索權了。
4你提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那是否是證券或保險等,這個最好包裝後處理,如票據收益權轉讓等。如是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非銀金融機構,建議不要直接從事票據貼現業務,包括部分放棄追索權。總之,非銀經營票據業務,存在違規但不違法的問題。具體還要結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批准機構的要求來判斷。
⑸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三大風險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回險。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答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
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5)非銀金融機構重大突發事件擴展閱讀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處於這一中介網路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方面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風險
⑹ 金融突發事件有哪些種類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其中,自然災難和事故災難突發事件的演練,假想事件的設計較為容易,而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的引發原因較多,開展演練時的假想事件在性質和內容方面就會多種多樣,處置方式相應地也會大有不同。當前人民銀行及其各部門組織的各種應急演練經過幾年的積累,可以假想到的自然災難和事故災難大多已經演練過,之後的演練僅是不斷的重復,缺少對小概率突發事件的假想設計,導致演練組織者對演練的重視程度逐漸減弱,演練的效果也在減弱。
處置過程對宣傳和輿論引導的研究少,金融幾乎涉及每個成年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後,受到城鄉居民的關注度非常高,突發事件的傳播面和速度非常大。近年來,隨著信息業和互聯網應用的飛速發展,互聯網等新型媒介對突發事件傳播和處置的影響越來越大,但目前的金融突發事件處置中,由於相關人員對運用網路新型媒介宣傳和輿論的應用、掌控能力信心不足,擔心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在應對過程中容易出現封鎖消息、一味辟謠和否認、鴕鳥政策、敷衍塞責和忽視網路民意等錯誤做法,造成欲蓋彌彰的不良後果,不利於突發事件的順利應對。而人民銀行在進行此類金融突發事件的演練中,很少對應對措施中的輿論引導進行深入研究和系統化演練,導致演練很難達到應有的效果。
⑺ 銀行會遭遇哪些突發事件
銀行是金融機構,一般的突發事件就是客戶取錢存款時候的糾紛,或者有些客戶錢被盜了,當然還有搶劫行為,但非常少見
⑻ 非銀金融包括什麼
非銀行金融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內金運用於長期性投容資的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
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
非銀行金融機構吸引無數債權人債務人從事大規模借貸活動,可以用優惠貸款條件的形式分到債務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債權人身上,也可以用優厚紅利的形式分到股東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資本。中國非銀金融包括券商、保險、互聯網金融、期貨、信託等。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⑼ 求: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實施細則全文
附件: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組織實施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形成協調有序、邊界清晰、責任明確的工作機制,實現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過程的規范和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規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辦法》(銀監發〔2010〕111號)以及《上海市銀行業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滬銀監通〔2005〕23號)等有關規定以及上海銀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所稱案件是指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或共同實施,或與外部人員合夥實施的,以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戶的資金、財產為侵犯對象的,涉嫌觸犯刑法,依法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已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事件或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遭受外部詐騙、盜竊、搶劫等侵害,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事件。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所稱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包括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案件調查、案件審結和後續處置。
第四條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案件處置工作負直接責任。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本機構案件處置政策和制度,並有效落實和執行。
第五條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針對每個案件指定相應承辦部門和主辦人員。主辦人員必須參與案件處置的全過程,應當掌握案件的詳情。特殊情況需更換主辦人員,應寫明情況和原因,並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
第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分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以下簡稱案件風險信息)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信息(以下簡稱案件信息)o
⑽ 股市中,非銀金融指的是什麼板塊
非銀行金融部門以發行股票、債券、接受信貸委託、提供保險等方式籌集資金,並將募集資金運用於長期投資的金融機構。
世界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主要形式是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互聯網金融、期貨和股份制金融部門。
(10)非銀金融機構重大突發事件擴展閱讀
1、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貸業務的不同形式,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
2、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本流動過程中的作用是向最終借款人購買一級證券,發行間接債券,由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
3、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中介活動降低投資單位成本;通過多元化降低投資風險,通過調整期限結構將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即使資產結構缺乏流動性,也可以自由處置。
4、非銀行金融機構吸引大量債權人和債務人進行大規模的借貸活動,可分為以優惠貸款條件形式的債務人利息、以支付利息形式的債權人利息、以優先股利形式的股東利息,為了吸引更多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