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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服務站功能圖

發布時間:2022-03-11 03:47:11

Ⅰ 誰有《中國銀行業農村金融服務分布圖集》 必有重謝

1、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2、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質是: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3、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特點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銀行 MORE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的。1984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身兼中央銀行及商業銀行的職能。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同時成立中國工商銀行來辦理其原來商業銀行的業務。1995年3月1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確立了其作為中央銀行的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與業務: (一)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保證貨幣幣值穩定。(二)依法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維護金融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三)維護支護、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四)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五)代理國庫和其他金融業務。(六)代表我國政府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2、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的,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資金來源 資金運用 國家開發銀行 主要靠向金融機構發行 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項目;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在經濟領域應用的重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中國進出口銀行 發行政策金融債券為主,國際金融市場籌措資金 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機電產品出口有關的各種貸款以及出口信息保險和擔保業務. 中國農業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為主,同時發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債券 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為理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小型農、林、牧、水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放款,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業務,以盈利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能夠吸收活期存款,創造貨幣是其最顯蓍的特徵。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對其銀行資產、負債進行綜合、全面管理,通過謀求合理的資產與負債結構,便銀行資產達到保值增值目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四家國家專業銀行演變而來。除農行外,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業務逐步向大中城市集中,主要服務於國有大中型和大型建設項目。股份制商業銀行1987年4月,交通銀行得以重組,成為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隨後,又成立了深圳發展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股份制商業商業銀行股本以企業法人和財政入股為主,它們以商業銀行機制運作,股務比較靈活,業務發展很快。城市合作銀行在對城市信用社清產核資基礎上,通過吸收地方財政、企業入股組建成。其依照商業銀行經營原則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4、保險公司 保險,運用互助共濟的原理,將個體面臨的風險由體來分擔。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業務險種達400餘種,大至可分為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身保險四大類及保險機構之間的再保險。1995年10月1日,建國以來第一部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開始施行。 我國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華泰財產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險公司有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永安財產保險公司和華安財產保險公司等;外資、合資保險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險深圳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國美亞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東京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豐泰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主要限於信託、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的專項信託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但不準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信託業務一律採取委託人和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的方式進行,信託投資公司受託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財產,只能收取手續費,費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信託投資公司業務特點:收益高、責任重、風險大、管理復雜等。 6、證券機構 證券,指政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基金、存托憑證和有價憑證。 主要證券機構簡介: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如華夏證券有限公司,中國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等。 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證券交易的的場所和設施,並履行相關職責,實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登記結算公司,確保證券交易的過程准確和資金及時、足額到帳。 7、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各成員單位入股,向社會集中長期資金,為企業技術進步服務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吸收集團成員的存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對集團成員發放貸款;辦理同業拆借業務;對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購買者提供買方信貸等。 財務公司的定位,應以籌集中長期資金,用於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而企業集團成員所需短期資金轉由商業銀行貸款支持。 8、信用合作組織 合作制,是分散的小商品生產者為了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困難,獲得某種服務,按照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 合作制 股份制 入股方式 自下而上參股 自上而下控股 經營目標 為社員服務 利潤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一人一票」 「一股一票」 分配方式 盈利主要用於積累,歸社員集體所有 股東分紅,積累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9、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和個人匯兌等負債、結算業務為主。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租期內承租人只有使用權。

Ⅱ 中國銀行助農服務點是干什麼用的

助農取款服務點的設立,讓農民群眾利用中行豐富的助農設備及產品,「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存取款、轉賬、繳費、購買基金、理財產品以及外幣兌換等金融服務,是中行農村服務渠道建設的重要突破。
根據農村客戶金融服務需求特點,助農服務站採取商戶現場服務與智能設備遠程支持相結合的服務模式。一方面,助農服務站通過在農村鄉(鎮)、村的指定合作商戶服務點布放銀行卡受理終端,向個人客戶提供小額取款、余額查詢、現金匯款、轉賬匯款、代繳費等服務。另一方面,客戶還可以通過在服務點布放的中銀自助通(BST)設備,實現借記卡行內、跨行轉賬,存摺及對賬簿補登、小額結售匯、外匯貴金屬基金買賣、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代繳費、個人智慧賬戶(包括資金歸集、智能定存等)、借記卡賬戶余額查詢、利率匯率查詢、信用卡服務等綜合性金融服務。有效滿足農村客戶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服務輻射整個農村地區
助農服務站主要設在遠離金融網點的偏遠農村地區,也可與中心村、中心社區建設相結合,重點與七類農村常見客戶進行合作。一是主業突出、經營較好、帶動能力較強、省內金融機構重點支持的新型農村經營主體;二是電信、移動、電網等運營商網點,保險業務代辦點;三是有固定營業場所、信譽較好的鄉村衛生室、彩票站、鄉鎮特色餐館、賓館、各類便民店、小超市等;四是經營規范、運營穩定的商戶,如農村工廠、供銷社網點、百貨公司及農資連鎖店和銷售點、飼料批發店、農副產品批發店、農家樂等;五是煙草公司、較大的醫葯公司、石油公司等設立在鄉村的連鎖店、加油站等;六是鄉村中小學校、鄉鎮醫院;七是經當地監管機構批准,選擇村委會或由村委會推選的代理人為服務點。七種合作方式涵蓋大部分農村地區情況,便於復制推廣,有效擴大渠道服務范圍。

Ⅲ 農村金融時報的簡介

我們對這個領域的人們充滿敬畏。正是因為有了他們的堅守和付出,中國經濟所依賴的基礎才那麼牢固與堅韌,整個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生存狀態才會不斷向好。 我們對這條戰線的勇士滿懷敬仰。正是因為基於他們的創造與革新,中國經濟所流淌的血脈才那麼噴薄與張揚,廣大農民的致富之路才能如此寬敞與明朗。 如果說農業是經濟的基礎,金融是經濟的血脈,那麼如何來形容農村金融呢?我們認為,農村金融應該就是現代農村經濟的內核。 為我國 搭建一個高端、權威、快捷的信息平台,向世人全面展示農村金融機構的新經驗、新創造、新面貌,自然成為《經濟日報》報業集團創建這份報紙的宗旨。我們的願景是希望通過打造一個主流財經媒體,能在推動農村金融事業改革與發展方面盡微薄之力。 我們堅信,農村金融有著極具魅力的市場空間。 作為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新興經濟體,中國的 「三農」事業正處於劇烈變革的時期:影響農業產業結構與組織形式的現代農業日趨壯大,改變農村社會結構與面貌的城鎮化建設勢頭猛勁,蛻變收入結構和生活方式的新型農民不斷涌現。如此種種急劇變化,帶給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影響必將深刻而久遠。 在這種背景下, 「三農」對金融的需求便顯得更加迫切與多元。攤開農村金融機構的版圖,我們可以看到還有不少空白點需要填補;聆聽涉農產業民眾的心聲,我們可以知曉還有眾多金融服務等待提供。盡快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不僅是 「三農」大市場自身的渴望,更是金融界應該擔當的責任。 我們欣慰地看到,農村金融機構迅猛壯大,農村金融服務進村入戶,農村金融市場收獲豐盈。還有什麼理由不讓人相信,一個農村金融的黃金時代正在到來。 我們張開雙臂迎接這個黃金時代。作為媒體人,我們願意與農村金融界同生存、共進取,把 《農村金融時報》建設成為這支隊伍的精神家園。享受他們開拓事業的歡愉,分擔他們服務基層的艱辛,這份情感將始終伴隨著我們前行。

Ⅳ 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取得長期充足的發展。但農村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卻在不斷下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據相關資料顯示,農民收入在九十年代中後期甚至出現了絕對值的下降。「三農」問題成了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大難題。而農村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之一,農村金融狀況的好壞對新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極大影響作用。而農村金融在農業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過程中,對促進農業產業化飛速發展、農村鄉鎮企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等方面作用非常顯著。因此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有著很高的依存度。因此建議,當前應積極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促進農村金融發展,以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

關鍵詞:農村金融 農村經濟 經濟增長 新農村建設 城鄉居民收入 三農

一、緒論
(一)選題背景
(二)研究意義
1.理論意義
2.實踐意義
(三)研究目的
(四)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影響基本概念認識
1.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影響的特點
2.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影響的方式
二、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影響現狀
(一)農村金融發展 現狀
(二)農村經濟增長 現狀
(三)農村金融影響 現狀
(四)農村經濟增長影響 現狀
三、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問題及分析
(一)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普遍存在的問題或現象
1、農村金融發展不足
2、大部分農村地區都存在「金融抑制」現象
3、農村金融服務的供求矛盾
4、金融有效供給不足

5、一部分農村金融市場存在供需失衡

6、其他問題與現象

(二)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普遍存在的問題分析
1、農村金融發展不足分析
2、金融抑制其分析
3、農村金融服務的供求矛盾分析

4、金融有效供給不足分析

5、農村金融市場存在供需失衡分析

6、其他問題與現象分析

(三)探討或研究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1、圖文分析

(四)農村金融發展優勢和劣勢分析

1、農村金融發展與普通金融發展的區別

2、農村金融發展優勢

3、農村金融發展劣勢

Ⅳ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圖示

2007年末中國內地金融中介機構體系概覽性 質機 構 名 稱數量(家) 融 資 類 金 融 中 介 機 構 銀 行 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11111 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111 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渤海銀行、浙商銀行 各1(12)城市商業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等124農村商業銀行 17農村合作銀行 113村鎮銀行 19農村金融機構北京、張家港、常熟、江陰商業銀行等8509外資金融機構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29 非銀行機構金融信託投資公司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54財務公司東風汽車財務公司、五礦財務公司等70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公司等10汽車金融公司 7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華融、長城、東方、信達資產管理公司4農村信用合作社 8348農村資金互助社 8貸款公司 4城市信用合作社 42合資與外資獨資財務公司 5郵政儲匯局中國郵政儲匯局1 投資類金融中 介機構證券公司銀河、申銀萬國、海通、國泰、南方、華夏等106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2證券結算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華安基金管理公司、富國基金管理公司等54 保障類金融中介機構財產保險公司太平洋財產、華泰財產、永安財產保險公司等47人身保險公司中國人壽、新華人壽、泰康人壽保險公司等46再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5保險集團 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4保險經紀公司 119保險代理公司 1688保險公估公司 250外資與合資保險公司中意人壽保險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分公司等37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 1信息咨詢服務類中介 機 構證券評級機構 2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北京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105資信評級機構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公司、上海資信公司等50註:表中數據引自《2007年中國金融年鑒》、《2007年中國證券期貨統計年鑒》。

Ⅵ 京東的那個金融小站是什麼東西

金融小站是京東金融在全國范圍內的縣域、鄉鎮、村屯建立的金融服務渠道。主要面向廣大農村地區提供金融理財、取款貸款、手機充值等服務,打造專注農村的便民金融服務點。

投入:小站合夥人作為京東金融農村渠道端代理人,主要負責小站產品和服務的宣傳推廣、銷售、售後問題解決等一切事務,主要投入為兩項,一項為1000-2000元的門店裝修費用;另一項為開展存取款業務所需要的設備費用,具體費用請咨詢當地主管。

產出:京東金融小站是一種創新的金融服務模式,主推京東金融的金融新客、消費寶、小金庫等理財產品,此部分有相應的傭金收入。

還將根據小站實際情況增加現金存取款、匯款轉賬等業務,也有相應的傭金收入,該環節需要金融小站站主承擔相關設備費用,但不強制所有小站必須購買或者租用設備,如不使用,仍然可以開設金融小站,只是沒有相關傭金收入。

金融小站還有手機充值、小額現金貸、掃碼支付、開戶辦卡、旅行訂票等多種業務一步步疊加,不斷豐富金融小站的業務場景,打造網路休閑與金融服務相結合的平台。

(6)農村金融服務站功能圖擴展閱讀:

京東自營式電商企業:

京東(股票代碼:JD),中國自營式電商企業,創始人劉強東擔任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旗下設有京東商城、京東金融、拍拍網、京東智能、O2O及海外事業部等。

2013年正式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2014年5月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 2016年6月與沃爾瑪達成深度戰略合作,1號店並入京東。

2014年5月,京東集團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 。2015年7月,京東憑借高成長性入選納斯達克100指數 和納斯達克100平均加權指數 。

2017年1月4日,中國銀聯宣布京東金融旗下支付公司正式成為銀聯收單成員機構。2017年4月25日,京東集團宣布正式組建京東物流子集團。2017年8月3日,2017年「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榜單發布,京東排名第四位。

2018年3月15日,京東內部公告成立了「客戶卓越體驗部」,該部門將整體負責京東集團層面客戶體驗項目的推進。京東集團副總裁余睿出任該部門負責人。

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第181名。2018年7月24日,京東增資安聯財險中國的方案獲得了銀保監會的批准。 9月4日,京東集團與如意控股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Ⅶ 歐美國家農村金融體系的優缺點

我就找到了這個
(二)「4+1」需求功能型的美國模式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農村金融組織是從需求的角度來構建的。該模式由「4+1」即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系統、政府農貸機構、政策性農村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組成。其主要特點是:
1.按照農業需要的合理分工設計惠農金融服務體系。該體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組成:(1)商業銀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的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2)農村信用合作系統。它主要包括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合作社銀行、聯邦土地銀行,由農業信用管理局管理。(3)政府農貸機構,包括農民家計局、商業信貸公司、農村電氣化管理局三個機構。需要說明的是,農民家計局主要是對不能從商業銀行借到低利率的青年農民提供適合農業生產周期的借款,這是一種「無追索權貸款」。(4)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小企業管理局,專門向不能從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充足資金的小企業提供融資幫助。
2.政府為信用社提供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美國以法律形式規定對信用社的優惠政策:免徵各種稅賦;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險;信用社不繳存款准備金;信用社可以參照市場利率自主決定存貸款利率。
3.多層次的保險提供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美國農業保險運行主要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局),主要負責全國性險種條款的制定,風險的控制,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支持等;第二層次為有經營農險資格的私營保險公司,它們與風險管理局簽訂協議,並承諾執行風險管理局的各項規定;第三層次為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和查勘核損人,美國農作物保險主要通過代理人銷售,他們負責具體業務的實施。
(三)「4+1」國家控制型的法國模式
法國是歐洲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的發展過程中,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等農業信貸機構及法國的農業保險(即「4+1」模式)都為農業發展做出了貢獻,其中貢獻最大的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農村金融體系屬於典型的國家控制型金融模式。目前,法國農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組成的農村金融體系。該體系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建立並運行的,同時還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它屬於典型的國家控制型金融模式。
2.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上官下民」的組織體系來構建。法國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是一個典型的半官半民性質的金融組織,由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地區(省)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和中央農業信貸銀行三個層次組成。該體系是在民間信用合作組織基礎上由上而下逐步建立起來的。這種體制的優點是便於管理,合作金融機構的業務與國家政策結合得很緊,甚至可以說是為政府政策服務的。其缺點是各級信貸互助銀行獨立性較小,受政府幹預大,經營效益較差,國家財政補貼較大。
3.政府對農業保險進行必要的干預並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法國農民為保障自己的經濟安全,發起並設立了地方互助保險公司以應對火災、冰雹、牲畜死亡等農業生產經營風險。政府則負責對商業保險所無法承保的巨災風險(如農業自然災害)進行必要的干預。1980年以後,法國在大學和有關部門逐漸出現了專門從事農業風險科學研究的機構,政府投入巨資資助研究。
(四)「5+1」分類對口型的墨西哥模式
墨西哥支持農村發展的金融機構比較齊全,包括國家農業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外貿銀行、全國金融公司及農業保險機構(即「5+1」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將不同情況的農戶進行分類並安排相應的機構提供對口的金融服務。墨西哥根據農戶的不同情況,分別由不同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如現代化大農場的資金由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外貿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具有一定的生產潛力的中等農場或農產的資金主要靠國家農業銀行提供優惠貸款;那些生產落後、不能獲得正常銀行貸款的貧困地區或貧困農戶主要靠政府通過專門的基金會提供的低息或無息貸款來發展生產、保障生活。
2.農業保險中政策保險與商業保險共存,國家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墨西哥農業保險公司的最初資本金由財政部提供。國家財政還提供該公司費用的25%以示支持,並對整個農業保險給予政策性免稅。墨西哥還有其他4家商業保險公司經營部分農業保險業務,該農險業務向國有農業保險公司分保,並可經墨西哥農業保險公司從政府獲得30%的保費補貼。農業保險的推廣實行自願原則。但是,對一些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採取強制措施。
(五)「6+1」領頭銀行型的印度模式
印度農村金融體系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鮮明的多層次性,各金融機構之間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合作。這一金融體系構成了「6+1」領頭銀行型模式,即印度儲備銀行、印度商業銀行、農業信貸協會、地區農村銀行、土地發展銀行、國家農業農村開發銀行、存款保險和信貸保險公司。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用「領頭銀行」計劃的制度安排確保金融對農村地區的支持。在農村金融發展中,印度推行「領頭銀行」計劃,就是在一個地區,必須有一家領頭銀行負責該地區的發展開發工作,該銀行必須向國家規定的優先發展的行業(如農業)提供金融支持。
2.用法律的形式確保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印度政府在《印度儲備銀行法案》、《銀行國有化法案》、《地區農村銀行法案》等有關法律中,都對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機構網點提出了一定要求。如《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將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於支持農業發展。印度儲備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在今天的印度,平均每2萬個農戶就有1家農村金融機構為之服務。
3.用中央銀行的特殊職能確保農村地區的信貸投放。印度儲備銀行確定了「優先發展行業貸款」制度,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將全部貸款的40%投向包括農業、中小企業、出口等國家優先發展行業,其中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如果達不到規定比例,差額部分的資金以低於市場利率的資金價格存放到國家農業農村發展銀行,由該銀行對地區農村銀行進行再融資,也可購買印度農業農村發展銀行的債券。印度的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解決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4.印度的農業保險充分發揮了保險在分散農業經營中風險的重要作用。印度的農業保險實行自願保險與有條件的強制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即進行生產性貸款的那些農戶必須參加相關農業保險,其他的保險如牲畜保險,實行自願原則,由農戶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是否參加。另外,印度最近開始開辦經濟作物保險,更多種類的農作物被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
二、國外農業發展金融支持的主要經驗及啟示
(一)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國根據各自的國情,因地制宜地設計了不同的金融支農發展模式。農業最發達的美國針對地廣人稀資源豐富國力富強的國情,從需求的角度設計「4+1」模式的金融服務體系,滿足農村市場的需要;日本根據人多地少資源匱乏經濟發達的國情,發揮團隊作用,以合作金融為依託設計「2+1」模式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墨西哥農村經濟存在二元結構,地區發展不平衡,由於公共信貸資金不足,將農戶進行分類並安排相應的機構(「5+1」模式)提供對口金融服務;印度根據人多地少經濟落後的國情,採用「6+1」領頭銀行模式扶持農業發展。
中國大陸具有東亞小農社會的典型特徵,工業化開展較遲,勞動力轉移速度較慢,農村存在大量的剩餘勞動力,商品經濟發育不足,農戶規模太小以及人多地少等現狀。在歐美,「村」的形式已經不存在了,中國絕大部分人口還住在村裡。城市化速度再快,在未來幾代人的時間里,這種局面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此,我們不能照搬歐美模式,而應更多地借鑒日、印等東亞模式。
(二)用立法手段保障農村金融對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早在19世紀,法國政府就頒布了《土地銀行法》,著手建立農業信貸體系,試圖通過建立農村金融制度來促進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幫助農民提高收入。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農村金融體系。日本也頒布了《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而印度的立法規定得更具體、更具可操作性,如在《印度儲備銀行法案》等立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商業銀行必須將全部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無論是美、日、法等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還是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都用立法手段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應承擔的責任。
(三)政府提供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扶持農村金融機構
由於農業生產的弱質性,農業生產吸引資金的能力較弱,農村金融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採取持續的正向的激勵措施就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如美國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實行稅收優惠、利率補貼等措施;日本政府向農協組合增撥財政資金;法國政府實行的優先支持、貼息政策;墨西哥實行的低息、無息貸款政策;印度對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了利率補貼計劃,規定了商業銀行農村信貸的差別利率。這些措施的實行,既是對農業的支持,也是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的激勵。
(四)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寬松優惠的貸款條件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農村金融是國家引導農業發展、農民致富、農村繁榮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農村擺脫貧困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政府有必要給予財政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以扶持它的發展。而農村金融機構在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之後,又將優惠的信貸支持政策服務於農村領域。如美國商品信貸公司為支持農產品價格提供無追索權的貸款和補貼補償等;日本的農協系統不以盈利為目的、貸款不要擔保等;墨西哥對貧困地區或貧困農戶實行低息或無息貸款來發展生產、保障生活;印度的《地區農村銀行法案》明文規定,地區農村銀行經營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農村地區到目前為止所忽視的那部分人的特殊需要」。
(五)通過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來降低農業經營風險
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無論是發達國家的美、法、日的「4+1」或「2+1」模式,還是發展中國家的墨、印的「5+1」或「6+1」模式,這個「廣就是農業保險,也就是說,各國都無一例外地建立了農業保險制度。這些國家的農業保險為農業發展的自然、經濟、社會三大風險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功能,是各國政府扶持農業的重要政策,並且通過法律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保障。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不足和缺陷
(一)不恰當的農村金融功能定位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存在四大「短板」的金融抑制
「短板」之一: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不為農戶發放貸款。長期以來,農業發展銀行只局限對糧、棉、油等收購企業發放收購貸款,而無權對農戶發放貸款,將本來具有政策性扶持的農戶貸款由企業性質的農村信用社承擔,政策性的農業發展銀行曾變成了純粹的「收購銀行」。現階段,農業發展銀行雖然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放貸款,但受其信貸資金來源的限制,支農作用不明顯。
「短板」之二:商業性銀行——農業銀行名不副實。現在的農業銀行在轉軌過程中過分追求商業性目標,特別是在實行股份制改造以後,效益最大化似乎變得天經地義,也更加有理由偏離「三農」方向。
「短板」之三:支農主力軍——農村信用社的支農貸款比例缺乏剛性約束。農村信用社雖然承擔著為「三農」服務的政策性職能,但這種職能只停留在彈性的倡導上,還沒有上升到剛性的約束。作為金融企業,逐利性更是一種內在的商業需要,當彈性的政策性金融職能與剛性的逐利性內在需求發生沖突時,信用社會毫無疑問地舍彈性職能而取剛性需要,最終導致信貸資金流向非農領域。
「短板」之四:「劣幣驅逐良幣」——非正規金融組織對正規金融機構具有擠出效應。在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劣幣)由於具有投向自由、借貸期限靈活、貸款手續簡便等特點,更容易為農產所接受。在正規金融組織(良幣)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它已經成為農戶借款的主體,也已經開始填補由正規金融留下的信貸市場空間。據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在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民間借貸佔65.9%,其他佔1.24%。這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
(二)不合理的金融支農體系的網點收縮導致部分鄉村出現金融服務「盲區」
根據產權安排和收益沖銷理論(埃格特森,1990),金融機構將網點大幅減少,收縮了放貸許可權,已逐漸淡出農戶及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領域。如湖南省永州市農行營業網點在全市188個鄉鎮中設有機構的只佔34.6%;農村信用社也實行撤並,對1300多個農村信用代辦站進行撤銷,部分鄉村出現了金融服務盲區。在撤並的網點中,基本上屬於偏遠的農村和山區的機構,當地居民因無法得到便捷的存取款和結算服務而極為不滿。如安徽省石台縣橫渡鎮蘭關村曾是鄉政府所在地,由於撤鄉並鎮,信用社也跟著撤銷,當地居民辦理存、貸、匯業務要跑到15公里以外的鄉鎮,用卡業務則要到縣城辦理,加重了老百姓的經濟負擔和融資困難,為此先後發生兩次村民群體上訪事件。此類現象,並非個案,許多欠發達地區均有類似情況。而印度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的做法對我們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三)失衡的農村信貸資金供需矛盾造成供給總量不足,導致農村信貸資源的嚴重「貧血」
從欠發達地區的現狀看,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演化成為上級行的「吸儲器」,加之基層郵政儲蓄銀行只辦理存單質押貸款,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血液)被大量抽走,出現了農村資金的「抽血機」效應——本地資金異地化。據統計,遍布城鄉的郵政儲蓄機構,所吸收的存款有近60%屬農村存款。本來就「貧血」的農村,在郵政儲蓄「抽血機」的效應下變得更是猶如雪上加霜。這與印度「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的規定相去甚遠。
(四)缺失的農業保險支農功能難以滿足農業分散風險的需要
我國農村保險業目前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國外由政府主導、各種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在我國還未建立,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難分散。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由於多年來對農業基本建設投入一直不足,農業基礎設施陳舊老化,各種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合理界定金融機構功能定位,減少供給型金融抑制
借鑒美國的需求功能型、墨西哥的對口支持型、印度的領頭銀行計劃等經驗,我國應合理界定金融機構的支農定位:一是農發行定位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農業結構調整、扶持重點地區和行業等方面發揮作用,真正成為新農村建設中重要的基礎性力量。二是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農業地區的投入,如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縣級以下網點新增存款用於支持「三農」的比例。三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農村信用社真正發揮地處農村、與農民聯系緊密的優勢,在防範風險條件下,簡化貸款手續,加強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四是完善郵政儲蓄制度,建立資金迴流機制。五是規范民間融資行為,積極培育和發展如村鎮銀行等小額貸款組織。六是推進農業保險進程。
(二)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農村金融的干預
要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就必須將微觀、直接的干預上升為宏觀、間接的管理,使金融機構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以免損害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
(三)開放農村金融市場,放開對民間金融的過度管制
農村經濟主體對資金的需求大多具有規模小、時間短、頻率高的特點,正規金融機構很難滿足這類資金的需要。而民間金融具有設立方便、資金使用靈活、服務於民間等特點,應該成為金融體系的有益補充。
(四)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採取持續的正向激勵支農政策
從國際經驗看,各國農村金融的建設離不開政府的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建議我國政府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第一,繼續向政策性金融機構進行提供支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為農業發展提供廣泛的資金支持。第二,為偏遠地區農村金融機構的建立和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適當剝離一部分不良貸款,減輕財務負擔。第三,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如稅收優惠、利息補貼等,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提供貸款。第四,拓展農貸風險補償渠道,建立農業投入的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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